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劳务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劳务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劳务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聘用方式、工作内容、劳动关系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下面就这些差异进行详细分析。
一、聘用方式劳务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将自己与第三方单位(例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由第三方单位派遣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经济活动。
而劳动合同则是双方直接签订的聘用合同,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工人进行工作。
可以看出,劳务聘用合同利用中介机构进行劳动力的调配,而劳动合同是直接与用工单位签订。
二、工作内容从工作内容来看,劳务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也有区别。
劳务聘用合同通常涉及临时性、季节性以及短期性工作,例如:展览会员工、季节性销售、临时客服等。
而劳动合同则涉及长期、稳定性的工作,例如:上岗机器操作员、生产技术员、行政职员等。
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劳务聘用合同相对短期,而劳动合同会是长期的。
三、劳动关系从劳动关系方面来看,两者也有所不同。
劳务聘用合同通常建立在三方之间,即第三方单位、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之间;而劳动合同建立在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
劳务聘用合同中的派遣员工是由派遣公司统一管理的,而劳动合同中的员工则是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
在以上三个方面,劳务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存在差异,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
同时,在劳务聘用合同中,还需要考虑到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派遣人员的素质及能力等因素,以保证劳动力质量和用工单位的切实利益。
四、如何选择正确的选择合同类型,对用工单位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是短期性工作,需要一定人员流动性,那么劳务聘用合同会是更好的选择。
因为劳务聘用合同具有灵活性和经济性,能更好地应对用工单位的需求变化;而如果是长期性工作,劳动合同则是比较好的选择。
因为劳动合同稳定性好,可以使员工对工作更加认真负责。
结论总体来看,劳务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聘用方式、工作内容、劳动关系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
需要根据不同用工单位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不同的合同类型。
在签订劳务聘用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期限、薪酬结构、社会保险等各方面的问题。
劳务合同和聘用协议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聘用协议的区别劳务合同和聘用协议的区别1. 定义劳务合同和聘用协议是雇佣关系下用于约定双方权益和责任的文件。
它们之间有一些细微的区别,下面将对两者进行比较。
2. 范围劳务合同通常应用于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情况下,其中一方(劳务提供者)将劳动力提供给另一方(劳务接受者)。
聘用协议则通常适用于雇佣关系下,用于约定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3. 当事人身份劳务合同当事人主要包括劳务提供者、劳务接受者和劳务对象。
其中,劳务提供者为劳动力提供方,劳务接受者为接受劳务提供的一方,劳务对象则是将接受劳务提供的雇员。
而聘用协议的当事人为雇主和雇员,雇主为提供工作岗位和报酬的一方,雇员为接受工作岗位和报酬的一方。
4. 内容劳务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劳务提供范围服务期限报酬及支付方式工作地点与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权益责任和违约处理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而聘用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雇佣岗位与职责薪酬与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保密协议知识产权保护离职与解雇程序争议解决方式5. 法律效力劳务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法上的法律效力,并受相关劳动法规的保护,保障劳务提供者的权益。
聘用协议也具有合同法的法律效力,并受雇佣合同的相关法规保护,保障雇员的权益。
6. 主体关系劳务合同的主体关系为劳务提供者和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而聘用协议则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7. 税务与社保在税务和社会保险方面,劳务合同和聘用协议的税务和社保责任不同。
劳务合同由劳务提供者负责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而聘用协议由雇主承担相应的税务和社保义务。
8. 解除与违约在解除与违约方面,劳务合同和聘用协议也存在差异。
对于劳务合同,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对于聘用协议,解除与违约需遵循劳动法规定的解雇程序和相关规定。
9. 适用法律劳务合同受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条款约束,适用于劳动争议和纠纷的解决。
聘用协议则受劳动法以及雇佣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适用于雇佣关系下的争议解决。
劳务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劳动关系合同,但它们在内容、性质和法律效力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就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概念、特点以及差异进行详细介绍。
1. 劳务合同的定义与特点劳务合同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签订的一种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中介,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获取报酬后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劳务合同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中介,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工资并享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
2. 聘用合同的定义与特点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种合同。
用人单位直接聘用劳动者,对劳动者进行雇佣,并支付工资报酬。
聘用合同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
3. 劳务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虽然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都属于劳动关系合同,但在性质和法律效力上存在一些区别。
3.1 法律关系不同劳务合同的法律关系为三方关系,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也存在合同关系。
聘用合同的法律关系为双方关系,仅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3.2 权益保障不同劳务合同中劳动者的权益通常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保障,劳务派遣单位需要为劳务派遣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和工作条件等。
聘用合同中劳动者的权益由用人单位直接负责保障,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提供合理的工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3.3 终止合同的方式不同劳务合同的终止一般需要经过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协商一致,或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解除。
聘用合同的终止一般可以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自行提出,或者按照法定解除情形进行终止。
4. 总结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在劳动关系合同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它们在内容、性质和法律效力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引言在劳动关系中,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这两种合同在性质、对象、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和性质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以劳动者为对象,约定劳动报酬和服务内容的合同。
聘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常见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时需要签订的合同。
2.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或个体承包人订立的,以提供劳务为对象的合同。
劳务合同是建立用工关系的一种形式,通过劳务公司或个体承包人提供的劳务实现劳动力需求。
二、对象和内容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对象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直接签订合同。
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
2.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对象是劳务公司或个体承包人。
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或个体承包人签订合同,由劳务公司或个体承包人提供劳务。
在劳务合同中,约定了劳务的具体内容、数量、质量要求等。
三、权利义务1. 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劳动者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保持劳动纪律。
2. 劳务合同在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向劳务公司或个体承包人支付劳务费,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劳务公司或个体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具体的劳务。
四、终止方式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终止方式主要有协商解除、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解雇等。
双方在协商解除合同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解除程序。
2.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终止方式主要有协商解除、合同期满、提前解除等。
劳务公司或个体承包人提供的劳务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协商解除时需遵守合同约定。
五、法律适用1.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在职场中,不同类型的合同对于雇主和雇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中,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涉及雇佣关系,但实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首先,从定义上来看,聘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建立的直接雇佣关系的合同,用于规定双方在工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合同通常是长期的,可以包括工作地点、职位、薪资、工作时间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聘用合同是一种双边协议,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
与之相比,劳务合同是用于规定雇主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的合同,这是一种委托关系。
劳务合同通常是短期的,可以指定劳务人员在特定时间内完成特定任务,并提供相应的报酬。
尽管劳务人员在工作场所与雇主共同努力,但他们并不与雇主建立直接的雇佣关系。
其次,从法律主体角度来看,聘用合同是指由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等与雇员之间直接签署的合同。
这种合同以劳动力供给为目的,是普遍适用的劳动合同。
当然,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聘用合同的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
而劳务合同则是由劳务中介机构或雇佣公司与劳务人员之间签署的合同。
劳务中介机构可以根据客户企业的需求,提供合适的劳动力资源。
因此,劳务人员与雇主之间存在一种委托关系,劳务中介机构充当着连接双方的桥梁。
此外,从权利义务角度来看,聘用合同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平衡,双方在合同中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聘用合同规定了雇员的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福利待遇、工作时间等各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雇主也有权要求员工完整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然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务人员的权益受到限制。
劳务人员通常是受雇于劳务中介机构,而不是直接受雇于雇主。
因此,他们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可能会受到限制。
同时,雇主也没有直接管理和指导劳务人员的权力,因为他们只是通过劳务中介机构使用劳务人员的劳动力。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多个层面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在雇佣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它们在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
本文将详细介绍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
一、定义和适用范围聘用合同是指企事业单位与个人之间,通过协商一致,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
它适用于为企事业单位从事一般工作岗位的劳动者。
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给劳务需求单位工作,派遣单位与劳务需求单位之间订立的合同。
它适用于临时性、特殊性的劳务工作。
二、合同内容聘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明确劳动者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和职责。
2. 工作时间和地点: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劳动制度。
3. 薪酬和福利待遇: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4. 劳动保护和权益:明确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如休假、工伤保险等。
劳务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派遣劳动者的单位:明确派遣劳动者的单位名称和地址。
2. 劳务需求单位:约定劳务需求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3. 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职责:明确派遣劳动者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和职责。
4. 使用期限和工作时间:规定派遣劳动者在劳务需求单位的使用期限和工作时间。
5. 薪酬和支付方式:约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
6. 劳务保障和权益:明确派遣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如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
三、双方关系在聘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直接的雇佣关系,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享受相应的权益和保护。
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直接的雇佣关系,劳动者成为派遣单位的员工,享受派遣单位提供的相应权益和保护;与劳务需求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劳务需求单位只支付劳务费用并不直接雇佣劳动者。
四、用工形式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长期、稳定的用工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长期的雇佣关系。
劳务合同适用于临时、短期的用工关系,通常用于劳务需求单位临时性、特殊性的工作需求,工作期限较短。
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现代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与雇佣关系相关,但两者在内容和性质上存在一定区别。
首先,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约定劳动者按照一定时间或者工作任务来提供劳动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聘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具体事项。
聘用合同适用于一般企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常见的用工形式。
这种合同侧重于雇佣关系,强调双方之间的权益平衡。
相反,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作为独立的劳务供应商,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时期的劳务服务。
换句话说,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派遣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合同,而不是用人单位与具体的劳动者之间的合同。
劳务合同通常涉及人力资源派遣、外包等形式,具有一定的临时性和灵活性。
它着重于解决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需求,而不是雇佣关系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关于双方的权益保护,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也存在差异。
聘用合同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设立的,因此在合同中通常包含工资待遇、工时规定、休假权利、社会保险等相关条款。
同时,聘用合同也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责关系,包括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聘用合同着重于确保双方的权益平衡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然而,劳务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注重于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劳动派遣机构的服务,因此在合同中通常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报酬支付和人力资源派遣等具体条款。
劳务合同通常具有固定期限,由于劳动者实际上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因此在权益保护方面可能相对较弱。
劳动派遣机构扮演着桥梁的角色,特别注重合同的履行和服务质量。
总之,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都是雇佣关系下的劳动合同,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性质。
聘用合同更注重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平衡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双方拥有直接的雇佣关系;而劳务合同则更注重于解决用人单位的特定需求和劳动派遣机构的服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常常会遇到两个类似但又不完全相同的合同——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
虽然这两个合同都是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首先,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体不同。
聘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签订的,涉及到的是通过企事业单位的组织安排,将劳动者作为其员工使用的关系。
而劳务合同则是劳务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者在完成一定劳动任务后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类似于“以劳动换报酬”的雇佣关系。
其次,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性质有所不同。
聘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合同,受到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而劳务合同则属于民事关系合同,在法律上没有劳动法的明确规定。
这意味着在劳务合同中,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更多地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此外,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在其约定和内容上也存在差异。
聘用合同通常针对全职员工,约定了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而劳务合同则更加灵活,劳务者与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和任务的不同,灵活协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此外,劳务合同还可以约定一定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等,以保护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
最后,在终止合同方面,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也存在不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聘用合同可以通过解除、互相协商终止、合同期满等方式终止。
而劳务合同在任务完成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自动终止。
此外,由于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关系合同,双方通常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条款,从而使解除合同的条款更加灵活和多样化。
总结来说,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虽然都是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形式,但在主体、性质、约定和终止等方面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异。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雇主和劳动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利益。
同时,也有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适用,为劳动关系提供更多的保障和规范。
当然,本文所述仅为一般流行说法,并不完全涵盖所有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根据具体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在雇佣劳动关系中,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尽管两者都涉及雇佣关系,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
首先,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是由个人(劳动者)和企业(劳务提供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个人将自己的劳动能力提供给企业,而企业则支付相应的报酬。
而聘用合同是由个人(雇主)和个人(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个人(雇主)雇佣个人(劳动者)为自己的雇员,以履行特定的工作职责。
其次,两种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也有所不同。
劳务合同更注重于劳动能力的提供和报酬的支付。
这意味着劳务提供方并不成为劳动者所服务的企业的雇员,他们之间只存在一种合作关系。
聘用合同则着重于雇佣关系的建立和维持。
雇佣方为雇员提供工作岗位和薪酬,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此外,在工作内容和职责分配方面,劳务合同与聘用合同也存在差异。
劳务合同通常约定了具体的劳务内容和要求,劳务提供方根据合同向企业提供相应的劳动力。
而聘用合同则更加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以适应不同的工作需求。
此外,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在劳动保障与福利方面也有一些区别。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享有与企业雇员相同的劳动保护和社会福利待遇。
但在聘用合同中,雇员通常与雇主一样享受特定的福利待遇,这取决于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和国家法律的规定。
最后,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在雇佣期限上也有所不同。
劳务合同通常具有明确的期限,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提供劳务的起止时间。
而聘用合同则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
固定期限的合同在一定时间后自动终止,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则需要双方提前发出终止通知。
综上所述,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在主体、性质、目的、工作内容、劳动保障与福利以及雇佣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合同形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6篇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6篇篇1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但在实际应用中经常容易混淆或者产生一些误解。
本文将对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进行梳理和对比,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合同。
一、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是规范双方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劳务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2.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和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3.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条件;4.劳动合同的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5.劳动合同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条款;6.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其特点是劳动者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用人单位以支付报酬为目的,双方在劳动合同上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合同一般适用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服务行业、制造业等。
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人单位聘用个人担任某种职务或从事特定工作,个人接受聘用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聘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受聘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2.受聘人的职位、工作内容、起止时间等;3.受聘人的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4.聘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方式;5.聘用合同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等条款;6.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签订的一种短期合同,一般适用于临时、兼职或项目性工作。
与劳务合同相比,聘用合同更加灵活,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灵活约定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
三、劳务合同与聘用合同的比较1.合同对象不同: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关系;而聘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合同关系。
2.合同性质不同:劳务合同是一种劳动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聘用合同则是一种简单的合同协议,双方约定的事项不受法律保护。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在雇佣关系中常见的合同形式,但它们在性质和约定条款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劳动关系性质、雇佣双方义务、合同期限和终止方式等方面对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进行对比。
一、劳动关系性质聘用合同是用人单位为雇佣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雇佣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由个人与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合同。
在聘用合同中,劳动者以个人劳动能力为主要特点,为单位提供劳动,受雇于单位。
劳务合同则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劳务的用工单位之间建立的合同,雇佣劳动者以派遣为主要特点,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合同。
在劳务合同中,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一定的劳务工作,不与用工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因此,劳务合同的劳动关系是三方关系。
二、雇佣双方义务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福利待遇,同时也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劳动者则有义务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者的雇主,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承担与劳动者直接发生的劳动争议和补偿责任。
用工单位则需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一定的劳务费用,并提供相对应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
三、合同期限和终止方式聘用合同的合同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签订。
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期满、劳动者辞职、单位终止合同等。
劳务合同一般为固定期限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各阶段的工作期限。
合同终止的方式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解除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劳动关系性质、雇佣双方义务、合同期限和终止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聘用合同是一方提供工作岗位,另一方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为双方直接建立的关系;而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建立的合同,劳动关系为三方关系。
在雇佣双方义务方面,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管理和指导权,劳务合同中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动者的雇主。
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合同是指双方在法律上达成一致,约定并履行各自权利义务的文件。
在工作领域中,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雇佣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两者都是在雇佣关系中起到约定权利和义务的作用,但是在一些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就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进行详细讨论。
1. 定义和使用场景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劳动力的供给、使用等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
这种合同在一般劳动关系中应用较广泛,适用于用人单位直接聘用劳动者提供劳务。
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供应商之间,或劳务供应商与劳务者之间就劳务供给、使用等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
这种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劳务输出等行业。
2. 合同主体聘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具体的雇员。
用人单位是指为生产经营目的,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用工关系的双方。
雇员则是指从事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和支付工资的人员。
劳务合同的主体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供应商,或劳务供应商和劳务者。
劳务供应商是指组织、提供劳动者给用人单位使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劳务者则是指在劳务供应商指派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人员。
3. 劳动关系聘用合同建立的是雇佣关系,也就是直接雇佣关系。
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雇员的权利与义务较多,雇员享受法定劳动权益。
劳务合同则建立的是委托代理关系。
在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务供应商支付一定的费用,然后由劳务供应商把劳务者派遣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对劳务者直接支付劳务费用,而劳务供应商支付劳务者的工资和相关福利。
4. 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负责支付雇员的工资,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雇员在聘用合同中享有法定的工资福利,并可以参加用人单位提供的各项社会保险。
劳务合同的工资支付形式则有所不同。
在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向劳务供应商支付劳务费用,并由劳务供应商负责支付劳务者的工资和相关福利。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啥区别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啥区别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啥区别简介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用于雇佣劳动者,但在具体细节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定义、主要区别以及适用场景。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为了实现特定工作而签订的合同。
劳务合同的签订双方包括劳务提供方和劳务使用方。
劳务提供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而劳务使用方通常是企业或者组织。
劳务合同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 工作内容明确。
劳务合同明确规定了劳务提供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2. 灵活性高。
劳务合同通常以项目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雇佣劳动者,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3. 由劳务提供方提供工作设备。
劳务提供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工具。
4. 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劳务提供方与劳务使用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为了雇佣某个人而签订的合同。
聘用合同的签订双方包括雇主和雇员。
雇主可以是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而雇员通常是个人。
聘用合同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 长期性。
聘用合同通常是为了雇佣某个人在长期内为雇主提供劳动力。
2. 具体岗位明确。
聘用合同明确规定了雇员的具体岗位、工作职责和薪酬。
3. 由雇主提供工作设备。
雇主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工具。
4. 构成劳动关系。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雇员享有与劳动法相关的权利和福利。
区别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1. 合同对象不同。
劳务合同的签订双方为劳务提供方和劳务使用方,而聘用合同的签订双方为雇主和雇员。
2. 关系性质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并不构成雇佣关系;而聘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雇主与雇员之间具有雇佣关系。
3. 工作内容不同。
劳务合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通常以项目为单位;而聘用合同明确规定雇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职责。
4. 提供工作设备的责任不同。
劳务合同由劳务提供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而聘用合同则由雇主提供工作设备和工具。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这两种合同都是用于劳动关系的合同,但其本质区别不同。
下面我们详细介绍一下两者的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聘用合同是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制定的,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守以上相关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则是我国《民法总则》、《义务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而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无关,两者之间的规定不同。
二、合同的性质不同聘用合同是用来规范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一种特殊劳动合同,是属于公司将某一人聘用入职之前签署的合同。
其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长、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违约责任等方方面面,属于一种单方面的雇佣合同。
而劳务合同则是指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是由劳务公司或个人向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务人员,即外包或招聘到职工。
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外包项目的具体内容、外包对象负责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时间、具体的工作报酬以及违约责任等。
三、合同期限不同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期限也有所不同。
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一般是按照日、月、年计算的,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就约定了合同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未规定工作期限的情况下,约定按照合理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
而劳务合同的期限往往是跟岗位任务有关,在工作任务完成之后合同便告终止。
四、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不同聘用合同规定的薪酬是公司直接向职员支付工资、补贴和奖金的一种形式,采取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等方式。
而劳务合同规定的薪酬是指劳务人员因向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务而获得的报酬,其支付方式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劳务公司向劳务人员支付。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一种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通过聘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合同通常适用于正式雇佣的劳动者,是一种长期合同。
1. 合同目的聘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雇佣劳动者,让其为用人单位提供特定的劳动力,以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用人单位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通常会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岗位职责、薪酬福利、工作时间等内容。
2. 合同性质聘用合同是一种雇佣关系的合同,用人单位是劳动者的雇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雇员。
合同的性质是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3. 合同期限聘用合同一般是长期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日期。
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根据法律规定终止合同时,合同才会终止。
4. 工资支付方式根据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薪酬标准和支付周期支付工资给劳动者。
5. 相关责任与义务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支付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任务,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劳务人员之间签订的一种劳动合同。
委托人通过劳务合同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合同通常适用于短期、临时性的劳动关系。
1. 合同目的劳务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将某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委托给劳务人员,劳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劳动内容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劳务合同通常适用于一次性工作或某项特定工作。
2. 合同性质劳务合同是一种委托关系的合同,委托人是劳务人员的雇主,劳务人员是委托人的劳务承包商。
合同的性质是劳务合同,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3. 合同期限劳务合同一般是短期合同,具体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完成时限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同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根据法律规定终止后自动终止。
4. 工资支付方式根据劳务合同,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和支付方式支付报酬给劳务人员。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 聘用合同的定义聘用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一种合同,用于约定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务的内容、条件和期限等。
2.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一种合同,用于规定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3. 区别一:合同类型不同聘用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用于约定劳务关系的雇佣关系。
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于规定劳动关系的一般合同类型。
4. 区别二:合同内容不同聘用合同主要约定劳务的内容、条件和期限。
具体包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薪资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而劳动合同除了约定劳务内容外,还包括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5. 区别三:合同期限不同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为一年、两年等。
而劳动合同的期限较长,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
6. 区别四: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同聘用合同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求较低,主要以完成雇主委托的工作为目标。
而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有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支付、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等方面。
7. 区别五:解除合同流程不同聘用合同一般可以由雇主或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到期时提前通知对方,或者在约定期限内提前终止合同。
而劳动合同的解除较为复杂,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需要提供相应的理由或依据。
8. 区别六:法律适用不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法律适用上也有一定差别。
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而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不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需要考虑相关行业的特定法律法规。
9. 区别七:适用范围不同聘用合同适用范围较窄,主要适用于短期劳动关系,如临时用工、兼职等。
劳动合同适用范围较广,适用于各类劳动关系,包括全职劳动、长期劳动等。
10. 总结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合同类型、合同内容、合同期限、劳动者权益保障、解除合同流程、法律适用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书一样吗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书一样吗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书一样吗引言在劳动关系中,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书是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许多人常常对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感到困惑。
本文将详细解释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书的定义、特点和区别。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一种劳动合同,用于约定雇佣双方之间提供特定劳务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劳务合同是由一个企业或个人(作为雇主)与另一个个人(作为劳动者)签订的。
劳务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规定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劳务合同的特点如下:1. 相对平等的地位: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地位相对平等,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具备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 特定劳务的提供:劳务合同约定了雇佣双方之间提供特定劳务的内容和要求。
这些特定劳务可以是短期的项目合作,也可以是长期的职业合作。
3. 薪酬和待遇:劳务合同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薪酬待遇。
通常,根据提供的劳务形式和工作量进行协商和约定。
劳务合同的典型案例包括:短期雇佣、项目委托、专业顾问等。
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是一种标准化合同形式,用于约定员工和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
通常,聘用合同书是由一个雇主(通常是企业)向一个员工(劳动者)提供的。
聘用合同书通常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法律的要求进行书面约定的。
聘用合同书的特点如下:1. 雇佣关系:聘用合同书规定了雇佣关系的建立和维持。
它明确规定了工作职责、工作时间、薪酬、福利和其他相关事宜。
2. 公司规定和法律要求:聘用合同书通常是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签订的。
它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标准,保护员工的权益。
3. 稳定性:一般情况下,聘用合同书是为长期雇佣而设计的。
它提供了相对于劳务合同更长期、更稳定的就业关系。
聘用合同书的典型案例包括:长期雇佣、全职员工、固定职位等。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书的区别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书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不同:1. 合同形式:劳务合同可以是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存在,而聘用合同书通常是以书面形式存在。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啥区别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啥区别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是在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其主要目的是规范雇佣关系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虽然二者都与雇佣有关,但在法律层面上,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探讨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提供特定劳务为目的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劳动者作为独立的单元,在合同中承诺向雇主提供一定的劳务。
劳务往往可以是特定的技能、专业知识或者其他形式的劳动者专长。
劳务合同通常会明确约定劳务的性质、范围、期限以及报酬等。
聘用合同则是一种以雇用特定个人为目的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雇主以一定的报酬雇佣劳动者从事特定工作。
聘用合同通常会明确规定工作内容、薪酬以及其他雇佣条件等。
首先,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主体是不同的。
在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作为独立的劳务提供者,独立承担合同义务;而在聘用合同中,劳动者是雇主的直接雇员,成为雇佣关系的一部分。
其次,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劳动内容和方式不尽相同。
劳务合同一般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技能需求,如开发软件、执行专业咨询等;而聘用合同则更多涉及到日常工作,如销售、行政助理等。
此外,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在报酬形式上也存在差异。
劳务合同通常以项目报酬或者专业服务费的形式支付报酬,支付的金额与劳务提供的结果或者工作量相关;而聘用合同一般采用固定工资制度,按月或按年支付薪酬。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也有不同的利弊。
劳务合同的优势在于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能力选择更加灵活的工作方式,并根据工作量和质量来获得报酬;但劣势在于缺乏一定的雇佣保障和稳定性。
而聘用合同的优势在于稳定的薪酬和更多的雇佣保障,但劣势在于对劳动者的灵活性要求可能较高。
在法律上,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保护也有所不同。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可能受到不同的法律条款和劳动法保障。
因此,雇主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相应的法律规定,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何不同
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何不同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是在劳动关系中常见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
尽管它们都是用于雇佣关系的,但在合同条款、权利义务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一些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介绍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不同之处。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接受雇佣者提供特定劳务为主要内容的合同。
在劳务合同中,雇主与雇佣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和承揽关系。
雇主是委托人,雇佣者是承揽人。
在劳务合同中,雇佣者提供一定的劳务,而雇主支付相应的报酬。
劳务合同通常指定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等。
根据双方的协商,劳务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劳务合同一般用于临时性或经常性需要额外劳动力的情况,如公司临时需求特定技能人员、项目合作等。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是指用于标准雇佣情况的合同。
在聘用合同中,雇主为了满足自身的业务需求,雇佣一名或多名员工。
聘用合同中的雇佣者是受雇员工,雇主是聘用雇主,雇佣关系是一种雇佣与受雇关系。
聘用合同中通常规定了员工的基本工作条件,如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职位等。
聘用合同通常是长期有效的,并且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例如,员工有责任按照雇主的要求履行职责,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服从公司规章制度。
主要区别在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之间,有以下几个主要区别:1. 关系类型劳务合同是委托和承揽关系,在合同中,工作者独立承担责任。
而聘用合同是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在合同中,员工必须服从雇主的管理和指导。
2. 使用对象劳务合同主要用于临时性或特定技能要求的工作,雇佣者通常是具有特定技能或专业知识的人员。
而聘用合同适用于标准雇佣情况,雇佣者可以是任何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3. 期限性劳务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的或无固定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聘用合同通常是长期有效的,双方达成合作并希望持续合作。
4. 合同条款劳务合同通常涉及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等。
聘用合同除了这些条款外,还通常规定了员工的福利待遇、职位等信息。
劳务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引言: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劳动合同则成为雇主与劳动者之间保障权益关系的法律依据。
而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作为常见的两种形式之一,它们在内容、权利义务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
本文将探讨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劳动关系的法律框架。
一、定义和对象劳务合同是由雇主与劳务人员签订的一种劳动合同。
劳务人员以提供劳务的形式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约定劳务的内容、报酬以及工作条件等。
而聘用合同则是雇主与从事工作的员工签订的合同,通过聘用合同,员工被雇主正式聘用为公司的一份子。
二、劳动关系劳务合同以劳务提供为主要目的,强调的是提供一定的劳动或服务。
劳务人员作为独立个体与雇主建立的合作关系相对比较短暂,一般由劳务人员根据需求提供一段时间的劳动或服务。
而聘用合同则更加强调持久性的劳动关系,员工作为雇主的一员,长期从事工作,并享受相应的职业保障和福利。
三、报酬和福利劳务合同的报酬一般以项目结算为主,根据劳务人员提供的劳务内容和工作时间计算报酬。
由于劳务人员相对独立,他们通常没有享受到与职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相反,聘用合同的报酬较为固定,一般以月薪形式支付,并且员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四、任务分工和职责劳务合同的特点之一是任务分工比较灵活和临时,劳务人员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劳务。
他们通常只需要完成特定的任务或项目,并不承担过多的组织和管理职责。
而聘用合同则更加重视员工在组织中的稳定性和长期职责,员工需履行与岗位相关的各项职责,并承担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职责。
五、终止方式和权利保障劳务合同在任务完成后或约定时间到期后,自然终止。
而聘用合同一般需要双方提前通知或经过协商解除,较为正式。
此外,劳务合同相对于聘用合同,在权利保障和法律监管上较为薄弱,劳务人员享受的权益较少,难以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
结语: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在定义、对象、劳动关系、报酬福利、任务分工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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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与劳务合同区别篇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区别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区别正确认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区别,有助于我们正确适用法律。
三种合同的区别在于:1、合同当事人不同。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即一方是自然人劳动者,劳动者必须满16周岁,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用人单位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双方可以是公民、法人、法人与自然人。
它可以发生在公民间、法人间、法人与自然人间。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当事人是平等关系,没有隶属性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有身份、经济、组织上的从属性,与用人单位之间有管理和组织关系。
3、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中的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或由过错方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4、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报酬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分批支付、按月支付,且报酬标准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报酬支付普遍采用按月持续支付的方式,报酬的标准根据劳动数量、质量确定,由当事人约定,但必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5、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具有唯一性。
劳动合同关系一般具有唯一性,在出现二重及以上的劳动关系时,只认可其中一个是劳动关系,而其他则是劳务或雇佣关系。
篇二: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何不同由于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二者所适用的法律及政策法规依据不同,聘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相关规章中,而劳动合同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劳动合同法》中。
因此具体比较起来二者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一、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对于聘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办法》第2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而聘用合同关系的建立,有着严格的招聘程序要求。
根据《办法》第7条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
第8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是:(一)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应聘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按合同期限特点分类不尽相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四、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聘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现为签订至退休的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保障性合同表现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二者签订条件不尽相同。
对于劳动合同的的签订者而言,若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聘用合同签订者而言,若要想签订期限至退休的聘用合同,根据《办法》第十六条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
五、违约责任规定不尽相同对于劳动合同而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23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而对于聘用合同而言,根据《办法》第43条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在聘用合同中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第44条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应当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六、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尽相同对于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对于聘用合同,根据《办法》第27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8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七、解除合同获得补偿的标准不尽相同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解除聘用合同补偿标准:根据《办法》第45条被解聘人在本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事业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八、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尽相同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关于经济补偿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而对于聘用合同的终止,没有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九、二者的用工管理不同对于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对职工的管理主要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而对于聘用合同而言,用人单位对职工的管理出了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外,还要依据《办法》第46条聘用单位要按照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