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3]9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29日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使用政府资金,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市政府性投资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资金、市本级财政承诺借贷或者偿还债务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直接投资建设的项目。
主要包括:农业、水利、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
总额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相应的法律法规由项目法人自行管理,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按照政府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
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编制、建设资金筹措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7〕46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7〕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5日黄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37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投资项目,已制定专项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规定严格管理。
第四条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是全市投融资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负责审定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及项目审批与监督管理。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黄山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2015〕65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黄山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黄山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2015〕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扎实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现将《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黄山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14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黄山市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黄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新型城镇化总体情况近年来,我市以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强大引擎和重要支撑,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动山区、库区、老区等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136.3万人,户籍人口147.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4.8%,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22.2个百分点。
二、总体要求和试点目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从我市山区、库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欠发达地区和重要旅游区的实际出发,注重产城融合、城乡统筹、文化传承和彰显地域特色,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要素保障,强化功能配套,努力探索形成适合山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秘〔2016〕15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秘〔2016〕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黄山市建设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2016年4月6日黄山市建设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公布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通知》(旅发〔2015〕27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五大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各项任务,以推进“旅游+”为主线,以“创新统筹职能、创新政策措施、创新产业引导”为指引,以市、区县政府为改革主体,以旅游业体制机制为改革内容,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
通过3年建设,实现我市旅游发展动力、创新能力、竞争活力和产业带动力明显增强,旅游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竞相涌现,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旅游综合消费较快增长,旅游市场环境持续优化、游客满意度巩固提升,全市形成多点支撑、多业融合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5项规定任务。
1.改革创新旅游业产业定位。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明确将实施“旅游+”作为今后五年发展的主线,建设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作为今后五年发展的重要抓手,旅游业作为全市最大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彰显。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0•【字号】黄政办秘〔2018〕158号•【施行日期】201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先行区作用,全面实现发展动能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功能布局由产业引领为主向产城融合转变,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发展模式由规模扩张向能级提升转变,现就分解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目标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1.明确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开发区总营收突破1000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1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50亿元,财政收入40亿元,高技术产业产值3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25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9亿美元,直接利用外资3亿美元。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黄山海关,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完成二个争创。
黄山经济开发区成功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歙县经济开发区成功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单位: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歙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推进主导产业。
组织实施全市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聚焦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以4个省级新型工业化发展基地和15个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为依托,全力做好强链、延链、补链文章,推动关联企业向龙头企业靠拢,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向园区集聚,着力壮大主导产业、做强首位产业。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19〕20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业务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黄山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9年11月29日黄山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皖政〔2013〕58号)精神,为精耕细作用好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决定在全市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各类低效用地(以下简称“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
一、主要目标(一)盘活存量指标和存量用地,有效化解土地要素制约。
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反映的17503亩批而未供土地、3896亩供而未用土地进行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通过“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完善手续办理一批、消除障碍动工一批、采取措施收回一批、帮扶解困利用一批”等举措,盘活存量指标和存量用地,形成一批成熟的、可用的开发建设用地,有针对性地投入市场,有效化解土地要素制约。
(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腾笼换鸟”。
对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三类低效用地进行全面摸排,在此基础上通过追加投资、协商收回、协议处置、收购储备等方式处置到位,落实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实行差别化配套政策,倒逼低效企业加速转型升级或搬迁腾地。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黄政办秘〔2018〕134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黄政办秘〔2018〕1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201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201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为深入推进我市民生工程全面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黄政〔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重点。
重点考核省、市政府组织的民生工程实施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和相关指标根据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等有关要求确定。
第二条考核对象。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各责任单位”)。
第三条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对各区县的考核,由市直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各区县分项进行,市统计局负责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市财政局(民生办)负责对民生工程日常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价等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市民生办等部门联合进行年终综合督查。
对市直各责任单位的考核,由市民生办结合省相关考核结果、省社情民意调查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
第四条考核形式。
对各区县的考核,以市直各责任单位考核结果结合市社情民意调查结果、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媒体曝光、信访反映情况、日常工作综合情况等进行;对市直各责任单位的考核,以省直对口单位公布的考核结果和省社情民意调查单项分值结合市日常工作综合考核进行。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旅发〔2016〕121号2016-09-29 09:51:00来源: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大中小][打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委(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保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交通运输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厅(局)、林业厅(局)、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厅字〔2016〕4号),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联合制定了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6年8月11日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十三五”期间,力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国25个省(区、市)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30万贫困户、7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016-2018年减少1.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400万贫困人口脱贫;——2019-2020年减少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347万贫困人口脱贫。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25•【字号】黄政〔2015〕73号•【施行日期】2015.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黄政〔2015〕7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8号),认真落实建设旅游强省、打造“四个旅游”战略部署,加快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就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为平台,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进一步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优化旅游经济结构,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旅游服务向优质高效转变,提升全市旅游业国际化、信息化、标准化、特色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发展目标。
把黄山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到2020年,全市旅游接待量突破6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650亿元。
二、主要任务3.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大黄山国家公园”。
按照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1+5”总体部署,科学编制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着力抓好“大黄山国家公园”建设。
充分发挥市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作用,完善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现场督办等工作机制,统筹解决旅游产业发展重大问题。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
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第1篇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一、背景与目标1. 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2. 目标:通过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现以下目标:(1)提升贫困地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2)挖掘和传承贫困地区特色文化,增强乡村旅游吸引力;(3)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助力脱贫攻坚;(4)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2. 精准扶贫: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确保项目实施精准有效。
3.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发挥地域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
4. 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5. 民众参与:广泛动员贫困地区民众参与,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共同发展。
三、主要任务1. 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1)加强乡村旅游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2)提升乡村旅游服务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智慧旅游等公共服务水平;(3)优化乡村旅游住宿、餐饮、购物等接待条件。
2. 挖掘乡村旅游产品内涵(1)深入挖掘贫困地区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文化旅游产品;(2)整合贫困地区农业、林业、水利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森林旅游、水利旅游;(3)创新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提高产品附加值。
3. 加强乡村旅游宣传推广(1)制定乡村旅游宣传推广策略,提高知名度;(2)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乡村旅游品牌营销;(3)加强区域合作,拓展乡村旅游市场。
4. 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1)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3)推广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提升游客满意度。
5. 促进乡村旅游产业融合(1)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林业、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2)加强乡村旅游产业链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3)鼓励贫困地区农民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8•【字号】黄政办秘〔2017〕71号•【施行日期】2017.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黄政办秘〔2017〕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黄山市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8日黄山市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826”行动计划,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注册的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贸易、休闲农业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和组织。
第三条市政府设立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申报、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第四条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
扶持方向和重点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新型销售经营模式、休闲农庄以奖代补、特色产业基地以奖代补和品牌宣传推介等。
第五条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生的贷款(含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上一年度在金融机构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以上,给予补助利息额不高于5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每年择优扶持10-15个项目,对帮扶贫困村(户)的龙头企业予以优先。
第六条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以上,给予补助。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黄政办秘〔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黄政办秘〔2024〕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黄政办秘〔2021〕47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含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下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履行程序。
列入《2024年度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
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法定程序情况。
二、目录动态管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应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需按程序经市司法局初审后,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补报立项(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等相关制度,确保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按质完成。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1•【字号】黄政办〔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2016〕1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21日黄山市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黄字﹝2016﹞6号),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八项计划”,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到2020年,全市贫困乡(镇)、村都能从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大收益,贫困农户生态产业和保护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重点工作(一)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扶贫计划。
增加贫困户退耕还林的政策性收入。
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用2年时间,对原来没有覆盖的贫困村实行全覆盖;对贫困村没有覆盖的贫困户全覆盖,让贫困户每亩有400元的政策收入。
二是在退耕还林造林上,不限制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鼓励多种植毛竹、油茶和香榧等经济林。
三是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扩大退耕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黄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三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黄政办[2007]34号
【发布部门】黄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6.26
【实施日期】2007.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7〕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黄山市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2006年10月-2009年10月)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标准化日渐成为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经营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提高黄山市旅游服务质量,实现旅游国际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诚信为目标、以提升旅游服务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重点,围绕黄山旅游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发展,建立健全黄山旅游标准体系,加大旅游服务业标准制定、推广、实施和监督力度,推进旅游业与国际接轨,为旅游业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目标任务
在贯。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3•【字号】黄政办〔2016〕33号•【施行日期】201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2016〕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3日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11号),认真组织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将所有扶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
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
2.建立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
鉴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已高于扶贫标准的实际,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
2016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区县统一,即3600元∕人年,以后年度根据当年规定标准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皖西旅游产业促进扶贫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0]4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皖西旅游产业促进扶贫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皖西旅游产业促进扶贫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0〕40号)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发展皖西旅游产业促进扶贫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七月十日关于加快发展皖西旅游产业促进扶贫工作的若干意见为了把皖西旅游资源优势变成产业优势,促进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的开展,现就加快发展皖西旅游产业,促进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认识皖西地区旅游开发扶贫的地位和作用以六安市为中心的皖西部地区,是具有深远影响的革命老区。
该区5县3区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经济发展较为缓慢。
但该区旅游资源极为丰富,拥有保护完好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寿县、国家级森林公园天堂寨(也是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丰塘,举世闻名的以五大水库为水源的淠史杭灌区工程,还有省级风景名胜区及省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00多处和众多的革命遗址。
丰富的旅游资源为发展旅游经济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也为实施开发式扶贫,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把旅游业作为扶贫的依托产业,是六安市立足市情,实现扶贫攻坚目标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也是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一条行之有效的脱贫致富的好路子。
必须认清意义,统一思想,采取措施,加快发展皖西旅游产业,促进扶贫工作的开展,为六安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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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黄政办[2016]14号
【发布部门】黄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27
【实施日期】2016.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16〕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27日
黄山市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黄字〔2016〕6号)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在政策、宣传、项目、规划、资金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方式,支持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就业。
到2020年,全市建设16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每个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0名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