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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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决残疾人问题为重点

推动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巴南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区是重庆主城九区之一。全区幅员面积1825平方公里,总人口87万,辖8个街道、14个镇。残疾人4.91万,占总人口的5.6%。《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残联的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宣传、维权信访等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全社会扶残助残社会风尚蔚然成风,人道主义精神得到充分彰显。五年来,我区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白内障无障碍区”和“重庆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区残联两次获中残联、国家体育总局联合表彰,三次受到

市政府表彰,三次获全市残疾人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2010年结果未出),各项工作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下面,将我们五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在制定政策、发展规划、构建机制、营造氛围等方面,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委、区政府把贯彻中央7号、市委27号文件落在实处。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巴南委〔2009〕47号),该意见对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改善对残疾人服务、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环境、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区委办、区政府办还联合发文,对巴南委〔2009〕47号文件涉及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区各级各部门。今年年底,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实施巴南委〔2009〕47号的情况进行了督查。二是把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庆市巴南

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了“重视和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残疾人就业、扶贫、康复、教育的力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发展目标,残疾人事业的主要指标纳入了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区政府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巴南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对“十一五”期间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措施作了具体明确,为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明确了目标方向。三是区“四大家”领导常抓常议残疾人工作。区委、区政府将残疾人工作纳入了全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调研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区人大开展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区政协围绕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四是区领导关心残疾人率先垂范。凡是重大节日和残疾人重要活动,区领导都要亲自参加宣传咨询及走访慰问,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尤其是区委书记李科和区长段成刚特别强调“要像关心亲人一样帮扶残疾人”、“要切实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李科书记在百忙中还亲率3名区委、区政府领导,参加残疾人企业开业典礼并剪彩,给残疾人自主创业极大的

鼓励和支持。段成刚区长与残疾人朋友“结穷亲”,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二、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全区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自己的职责。通过贯彻落实系列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规定,使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巴南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都把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帮助对象。如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缴纳的参保费,重度残疾人全免,其他残疾人给予50%的资助;将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肢残儿童矫治手术、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等病种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相同条件下提高5%报销比例;将精神病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补偿范围,住院治疗在相同条件下提高5%报销比例;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在执行市低保政策的基础上,对低保户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再给予每人每月20元的生活补贴;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已成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与其父母分户计算享受低保;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给予一定资助;给予考上大学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城镇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助;区公证处对低保户残疾人的公证事项,收费额度不超过收费标准的50%。这些政策和扶助措施,较好地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改善了残疾人的生存环境,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社会各界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通过举办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重大活动,建立武警官兵、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扶残助残基地,开展“我和残疾人的一天”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关心残疾人生活,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日益形成,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得到弘扬。残疾人先进典型发挥了模范作用,区肢协主席余海涛以自强不息的精神,热心服务于残疾人,积极协助各级残联开展工作,被中残联评为全国优秀残疾人专职委员;重庆贝福克特服饰公司总经理沈兴荣获首届全国肢残人自主创业奖,同时获得2007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提名奖;智亲协会主席马话实荣获“2006—2010年全国特奥工作先进个人”。

三、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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