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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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规章制度(7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7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____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____负责____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____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引起医疗纠纷。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管理,防止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伤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到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科室、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防护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所有从事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科室、部门和个人对于放射防护工作成效有明显改进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原则第六条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必须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进行,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八条医院将进行放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正确、有效地进行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医院将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辐射泄漏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放射防护责任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了解辐射的基本知识,具备辐射防护的基本技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对于所有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护措施进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保护自己免受辐射伤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屏蔽设备,确保放射源和辐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不对未参与工作的人员和患者造成辐射伤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注意辐射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在允许范围内。

第四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放射设备目录,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商、使用科室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将设立专门的放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放射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维修和报废工作。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有哪些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有哪些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有哪些一、总则为了有效保护放射体检查者和环境的安全,维护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规章。

二、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放射科室及相关人员进行放射检查、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三、放射防护责任1. 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放射防护工作人员,并制定放射防护计划和规章制度,实施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2. 医疗机构规定放射科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检查、诊断和治疗工作。

3. 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应组织检查员定期对放射科室的辐射防护设备进行检验。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符合相关放射防护标准。

4. 放射科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辐射防护知识培训,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和最新的放射技术,提高应对放射风险的能力。

四、放射防护设备和设施1. 医疗机构的放射科室应配备足够的放射防护设备,包括:护手,护胸,护甲,护甲,护颈,护腰等。

2. 放射科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并在进行放射检查、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减少辐射对身体和环境的损害。

3. 放射科室应安装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工作环境中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五、放射防护实施1. 放射科室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检查、诊断和治疗时,必须遵守放射防护操作规程,如穿戴防护设备,控制辐射时间和剂量等。

2. 放射科室禁止未经放射防护培训的人员随意接近辐射源,严禁未授权人员擅自进入放射检查、诊断和治疗现场。

3. 放射科室应建立相关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事故得以控制和处置。

六、放射防护监督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放射防护监督制度,定期开展放射防护检查和评估,提高放射防护管理的水平。

2. 放射防护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放射科室的辐射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七、放射防护意识1. 放射科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放射防护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放射性健康,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涵盖核设施、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工业企业等各个领域。

第三条放射性工作按照三级分类管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放射性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依法操作;风险控制,持续改进。

第五条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的政策制定、标准制定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章放射性工作许可第六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性工作许可手续。

第七条放射性工作许可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放射性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环境、防护措施等。

第八条放射性工作许可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健康证明等。

第九条放射性工作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记录和隐瞒事实情况。

第十条放射性工作许可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后,对其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放射性工作的许可决定。

第三章放射性工作管理第十一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放射性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进行放射性工作。

第十四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建立放射性工作档案,记录工作过程和放射性物质的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定期进行备案报告。

第十六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仪器校准,确保设备和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是放射防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放射防护工作有序进行,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放射防护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组织机构1. 建立放射防护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 放射防护组织机构应包括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放射防护工作小组等。

3. 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放射防护政策、规划和管理措施,监督和指导放射防护工作的实施。

4. 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负责放射防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放射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放射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放射防护培训和宣传等。

5. 放射防护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放射防护工作,包括放射防护监测、放射防护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二、放射防护管理1. 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明确放射防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确保放射防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档案,包括放射源的种类、数量、使用和储存情况,放射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情况等。

3. 定期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放射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定期对放射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放射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效果。

现和解决问题。

三、放射防护培训和宣传1. 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对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进行放射防护培训,提高放射防护管理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和能力。

3. 对公众进行放射防护宣传,提高公众的放射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放射防护监测和检查1. 定期对放射防护进行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查,确保放射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对放射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查,确保放射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效果。

放射科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科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科防护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医护人员和患者,确保放射科工作环境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工作责任1. 放射科主任负责全面负责放射科的放射防护工作。

2. 放射科主任应定期组织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放射防护培训,确保其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 放射科主任应配备足够的防护设备和监测设备,确保放射科工作环境安全。

三、人员管理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放射防护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检测。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四、设备管理1. 放射科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 放射科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遵循操作规范,确保辐射安全。

3. 放射科设备存储应符合要求,避免辐射污染。

五、放射安全措施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服、手套、面罩等个人防护设备。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使用辐射剂量计监测个人辐射剂量。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遵循辐射安全操作规程,规避辐射危害。

六、事故处理1. 放射科出现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放射科主任,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放射科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七、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放射防护规定的工作人员,放射科主任应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2. 对于严重侵害患者和他人利益的行为,放射科主任应报告有关部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规定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如有变动,应及时修订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为放射科防护规章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确保放射科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____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____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是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并保护环境不受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制定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放射防护培训,熟悉放射实验室的位点布局,了解放射源的种类、特性以及使用方法。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铅衣、手套、眼镜等,以减少放射性物质对身体的伤害。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____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____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____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放射科阅片、报告及报告审核制度1、科室实行集体阅片会诊制,每天上班后____分钟准时阅片。

阅片时间不得谈论与其无关话题。

2、阅片由审核医师主持,选出疑难病例和典型病例进行讨论和示教,以便集思广益,提高诊疗质量。

3、读片应密切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资料进行充分讨论,遇疑难问题时,可协同超声、核医学和各有关科室会诊解决。

4、出报告时,要仔细核对片号、科别、姓名、性别等,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报告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描述和分析应符合规范要求。

对进修实习生所写报告要认真检查、修改并签名。

5、诊疗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遇有特殊情况,应向患者说明原因;急诊报告注明检查时间(时、分)和报告时间(时、分)。

6、为防止漏诊,尽量减少误诊,科室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轮流负责审核日常诊断报告;审核已经出具的急诊报告并更正有误的急诊报告,出具正式报告;负责复核特殊阳性发现,更正报告并签字。

除节假日、夜诊、急诊外,所有报告必须有审核医师签名后才能出科室。

放射科造影检查制度1、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2、各种造影必须向受检者及家属说明该项检查的利弊及注意事项,并签定《特殊造影检查同意授权书》。

3、使用离子型造影剂前,必须进行点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3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3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保护,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放射性物质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工业企业等。

第三条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防护管理体系,包括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指定放射防护管理人员等。

第五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必须经过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放射防护知识和技术,能够有效管理和处置放射性物质。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定期进行放射性物质的检测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和剂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第八条在进行涉及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时,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放射源的情况进行巡视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放射性物质的入库、领用和出库等管理工作,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放射性物质的使用情况和剂量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放射防护规定的人员,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提高放射防护水平。

第十六条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对于发现的放射防护问题,监督检查机构有权要求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放射防护规定的单位,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1、放射科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_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_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____周至_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____线等机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1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工作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放射性物质存在的场所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性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

放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防护,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单位放射安全防护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护结合;(二)以人为本,尊重科学;(三)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放射安全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修订放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三)组织放射安全防护培训和考核;(四)审查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购买、使用、储存和废弃;(五)监督检查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六)处理放射事故和突发事件;(七)定期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放射安全防护工作情况。

第六条放射安全防护办公室负责放射安全防护工作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的决定;(二)负责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购买、使用、储存和废弃的审批;(三)监督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四)组织开展放射安全防护培训和考核;(五)处理放射事故和突发事件;(六)定期向放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岗位的放射安全防护职责:(一)严格按照放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操作,确保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使用;(二)定期检查放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三)参与放射安全防护培训和考核;(四)对违反放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第三章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第八条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购买、使用、储存和废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放射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购买应当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5篇)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5篇)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了加强我单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放射源采取二级管理:山西昔阳丰汇乐平煤业有限公司、班组。

2、公司负责放射源采购计划的审核、放射源的采购,监督、检查放射源的保管、使用情况。

3、班组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监护及维护、维修。

4、建立放射源台帐。

放射源从订货、接收、运输、安装、存放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放射源档案,做好记录。

5、建立暂存库,在检修期间、停产期间、放射源购回未安装前和报废后,使用暂存库存放放射源,避面丢失。

6、暂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安装防盗门,实行双人双锁,做好放射源出入库记录。

7、放射源所在场所设立明显的电离辐射防护标志牌。

放射源工作现场应悬挂醒目的责任牌,注明现场责任人、放射源核素、活度、编码、出厂日期。

8、放射源安装现场及暂存库必须有监控、报警系统,采取安全防盗措施,并有专人____小时值守,做好交接班记录。

9、放射源出入库、拆卸、安装,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10、放射源一旦发生丢失,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公司,并立即上报上级公安、环保部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放射源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防护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放射源管理:设立放射源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登记、备案、核查和监督管理。

对放射源的采购、出入库、移动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 放射源分类和标识:根据放射源的性质和风险等级,将放射源进行分类,并在放射源上进行标识,确保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处理。

3. 放射源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建立安全操作控制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4. 放射源防护:根据放射源辐射的特点和危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使用防护设备、设立防护区域、限制周围人员和环境的辐射剂量等。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提高放射防护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本规章制度制定。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放射治疗、诊断放射学、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治疗、放射性同位素骨髓移植等。

3. 所有使用放射源的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放射防护管理职责1. 医院应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 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应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应履行放射防护管理职责,确保科室内放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记录。

三、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1. 医院应明确放射源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并进行登记和管理。

2. 放射源必须经过合法渠道采购,配备专人负责放射源的入库、出库和记录。

3. 医院应建立放射源库房,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储存和出入库管理。

4. 放射源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和仪器的检测和维护。

四、放射防护剂量限值和监测1. 医院应制定放射防护剂量限值,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在放射源使用中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医院应建立放射防护剂量监测系统,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放射防护剂量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3. 医务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医院应建立医务人员辐射健康档案。

五、放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1. 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射防护设备,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屏蔽设备、防护屏蔽墙等。

2. 医务人员在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和更换。

3. 放射治疗室、放射诊断室等区域应设计并设置合理的防护屏蔽措施,对放射源进行有效屏蔽。

六、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1. 医院应定期组织针对医务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医务人员参加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参与相关工作。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提高防护效果,保障放射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民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应当与职业健康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体系。

第二章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工作程序、安全规程等。

第六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责任分工,各级负责人应当履行好管理职责,确保放射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七条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安全、高效地开展。

第八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放射防护人员,定期组织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放射防护设施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一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放射防护措施第十二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放射工作的特点,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技术防护、工程防护和行政防护等。

第十三条放射防护措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十四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放射源进行合理管理,做好辐射防护措施,避免辐射泄漏。

第十五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

第十六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辐射剂量,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第四章放射防护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放射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放射防护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放射科是医疗机构中具有一定辐射危害的科室,为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规范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院级领导班子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安全措施的实施,保障放射科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放射科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和演练,保障放射科施工操作的安全性。

3. 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常抓不懈地贯彻放射科安全防护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放射源管理1. 放射科应按照放射源的放射危险性等级建立台帐,记录所有放射源的情况,包括放射源的分类、品种、数量、使用人、存放位置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2. 放射源的取得、使用、储存及报废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四、防护设施和设备1. 放射科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墙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人员防护措施1. 放射科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放射防护证书,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 实施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检测医护人员的职业辐射剂量,限制剂量要求应当合理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 在放射源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装置,如铅衣、铅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六、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划定1. 放射科应当划定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能够清晰识别。

2. 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进入和离开必须经过相应防护设施,并且需要定期进行辐射剂量检测和环境监测。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放射科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并且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 演练中需要评估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物质的防护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放射性物质使用、储存、运输、处理等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性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最大限度减小对人体和环境的辐射伤害。

第二章放射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放射性工作必须按照安全策划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五条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放射性管理部门,负责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第六条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当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并进行岗位培训和资格认证。

第七条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放射性工作授权制度,保证工作的落实和管理。

第三章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和使用第八条放射性物质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在采购前经过严格的评估。

第九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超过规定的安全限值和操作界限。

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场所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和交接第十五条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管。

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必须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并标注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的交接必须通过专门的程序和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八条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采取安全可靠的工艺。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保护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确保放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与义务1. 放射工作单位应依法设立辐射防护机构,明确相应的责任和职能。

2. 辐射防护机构应制定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 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辐射防护机构开展工作。

四、辐射工作的分类和等级1. 辐射工作根据辐射源的特性和风险进行分类,并划定相应等级。

2. 不同等级的辐射工作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要求。

五、辐射安全防护措施1. 各种辐射防护装备和设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 辐射工作场所应符合环境辐射防护标准,设立明确的辐射防护区域。

3. 辐射源的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4. 辐射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防护装备,严格遵守防护操作规程。

六、辐射质量控制措施1. 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辐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辐射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辐射质量控制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有相应的质量管理措施。

3. 辐射质量控制工作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提供相关数据以备查阅。

七、应急预案1. 辐射工作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措施。

2. 辐射防护机构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3. 辐射事故发生后,应采取及时的救援和处置措施,避免和减少辐射对人员和环境的伤害。

八、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2. 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辐射源泄漏后,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对故意或重大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九、制度宣传与培训1. 辐射防护机构应定期进行辐射安全知识宣传和辐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放射线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线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线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放射线工作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放射线工作,防止放射线造成的辐射伤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工业企业等单位的放射线工作者。

第三条所有从事放射线工作的单位应建立放射线防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射线工作者的防护和监督。

第四条所有从事放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对自身的防护意识,确保放射线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放射线的防护管理第五条放射线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放射线工作。

第六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定期对放射线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放射线工作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第七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放射线工作者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定期开展放射线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提高放射线工作者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建立放射线工作档案,并定期对放射线工作者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放射线工作单位应建立放射线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放射线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三章放射线工作者的防护要求第十一条放射线工作者应严格遵守放射线操作规程,切勿随意改变放射线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放射线工作者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铅衣、铅眼镜等,并保持清洁。

第十三条放射线工作者应遵守放射线工作时间限制,不得长时间接触放射线。

第十四条放射线工作者应定期接受放射线防护培训,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放射线工作者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态适合从事放射线工作。

第四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放射线工作者,应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放射线工作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关系。

第十八条对于导致放射线事故发生的放射线工作者,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的放射防护管理,保障医疗人员和患者的安全,依据《医用电离辐射设备辐射防护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使用医用电离辐射设备的各个科室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医院的放射防护措施。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第四条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完善医院的放射防护措施和规章制度;2. 指导并监督医院内各科室的放射防护工作;3. 审核医院内使用医用电离辐射设备的申请、许可和核安全方案;4. 协调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紧急情况;5. 组织开展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五条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的放射防护措施和规章制度;2. 监督和评估医院内放射防护工作的执行情况;3. 协调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紧急情况;4. 参与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监督和检查医院内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 协调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紧急情况;4. 开展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5. 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八条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1. 按照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执行工作;2. 参与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3. 参与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的选择、采购和安装;4. 负责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5. 监督和检查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的运行状况;6. 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四章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第九条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的采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需要经专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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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
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
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
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
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护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
故。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
标准和卫生要求。

(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
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
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
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
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
引起医疗纠纷。

(5)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要求进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建立并规范健康监
护档案。

(6)加强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了解工作场所产生的电离辐射危害对人体健康飞影
响,使之正确的使用防护用品,自觉的采取自我防护,
达到减轻和消除电离辐射危害的目的。

2、责任:
临沂五洲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主要责任人,专(兼)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最大限度的降低职业病危害,最终消除职业病。

3、任务
(1)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对可能产生电离辐射危害的建设项目,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2)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宣传、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得到有效的落实,提高全
员安全防护意识。

(3)充分发挥本医院职业病的防治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认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按照
“无安全操作规程不放过、事故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
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未受教育不放
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各类放射事故。

(4)处理好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
为了防治、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由以下几人组成:
组长:林瀚(法人)
副组长:韩笑
成员:陈建宾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1)办公室主任由放射科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拟定放射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相
关制度。

(2)成员由放射影响人员组成,负责配合协助主任工作。

(3)王宪法为专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
档案和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拟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提醒领导小
组提前安排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

(4)根据放射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检查。

(5)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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