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合集下载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精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条件的通知-武城建〔2018〕64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精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条件的通知-武城建〔2018〕64号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精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条件的通知正文:----------------------------------------------------------------------------------------------------------------------------------------------------市城建委关于精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条件的通知武城建〔2018〕64号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委)、各建设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86号),结合我市实际,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条件进行精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类办理施工许可将建设工程项目分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政府投资市政工程、社会投资一般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项目和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等5类。

建设单位按项目类别办理施工许可。

对审定了总平面、用地权属无争议的工业园区项目采取先建后验方式。

二、精简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取消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工伤保险缴费证明等前置条件。

三、合并审批事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予以合并办理。

四、实行告知承诺制对落实项目资金、防止拖欠工程款、缴纳工伤保险、保障质量安全等4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市、区相关部门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照建设单位的承诺内容进行检查。

违反承诺的,依法撤销施工许可,并纳入诚信管理。

五、施行时间市管项目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区管项目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执行本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8月31日——结束——。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手续流程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手续流程

一、申请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由项目建设单位到东湖高新区建筑市场管理站办理。

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需提交: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1、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
2-2、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2-3、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2-4、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附自评报告文件);
2-5、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附评估报告文件);
2-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3、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5、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住宅工程《住宅质量保证书》(其中附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0-1、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档案资料认可文件或者验收意见书;
10-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出具的审查备案文件;
10-3、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承诺书”、“授权书”、“信息表”);
10-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质量监督机构提供)。

三、办理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办公中心
办公电话:67880729。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点与流程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点与流程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点与流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并办理审批手续后,由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施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才能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证件。

想要顺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需要了解以下要点与流程。

一、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要点1. 资质要求:首先,申请者应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

根据工程项目的综合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并满足相关条件。

2. 相关文件准备: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明等。

3. 工程概况说明:在申请书中,需要详细说明所要承建工程的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用地规模、业主单位、规划设计方案等。

4. 技术人员要求:申请者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等。

这些人员需要拥有符合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施工方案: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计划等。

二、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流程1. 填写申请表格:首先,根据所在地的规定,填写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

2. 审查材料: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齐全。

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补充或修改。

3. 现场核查:一般情况下,主管部门会组织对申请工程的现场进行查看,以核实相关资料和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4. 技术审查:主管部门将对施工方案、技术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

5. 批准发布:经过以上步骤的审查,如果符合相关要求,主管部门将批准发放施工许可证,并正式授权申请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

6. 监督检查:一旦取得施工许可证,申请者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243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243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243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施工许可制度是监督建设工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建设的重要手段,强化施工许可制度的执行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具有重大意义。

现将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落实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许可审批工作的层级监督管理,落实施工许可发放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建立责任制度,规范施工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公示、告知等行为。

发放施工许可证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以外的附加条件限制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得搭车收费。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鄂建文〔2010〕146号),对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条件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开工行为进行重点勘察。

对工程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应当按审批程序作出不予施工许可决定;存在违法开工行为的,责令停止施工,由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完后方可补办施工许可,未处罚到位的一律不得补办施工许可。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统一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省厅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或翻印。

施工许可证编号实行全省统一的编码制度:前6位为发证机关所在地区的编码,此编码与居民身份证的编码相同;第7-14位为工程报建(登记)的日期;15-16位为同日报建(登记)的序号;17-18位为专业分类代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19〕31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19〕31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19〕3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16日武汉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18年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改革试点期间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的改革任务进行补缺补漏,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体系,拓展和优化信息数据平台功能,不断提升改革成效,确保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审批事项精简到22个左右、申请资料精简到75个以内的目标;到2020年底,形成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一)精简审批环节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其他审批事项,减少保留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简化申请资料,梳理并提出所有审批事项“减、放、并、转、调”的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2.进一步梳理和下放审批管理权限,明确承接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审批要求等,尽可能实现一个项目的各个专项配套工程由同级部门审批管理。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建项目前期审批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38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建项目前期审批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38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建项目前期审批办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建项目前期审批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城建项目前期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25日武汉市城建项目前期审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广“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审批模式,提高城建项目前期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政府采用直接投资或者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资建设的公路、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园林绿化、城市给排水及水环境整治、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城建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

对需要转报国家、省级部门审批的城建项目,其前期审批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城建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规划土地审批(含规划方案研究、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线网规划审批〉、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和前期审批(含项目建议书〈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及其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图)。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以下统称项目审批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分别负责城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或者报批工作。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告知书(试行)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告知书(试行)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告知书(试行)编号:工程名称:中南民族大学16号教学实验楼建设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施工单位: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北东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辖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促进辖区建筑市场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以下称建管站)特制定本告知书(试行)。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辖区新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检查。

(一)凡东湖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1、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网上登录东湖开发区政务网—建设管理—施工许可-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2、对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管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和六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下达《建设行政执法违法工程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一个月时间内将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3、建管站对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按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对其参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登记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下列文件资料信息提交本站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查验和填写《建筑工程市场行为检查登记表》:建设单位:1、勘察报告(含勘察单位全称、资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2、设计文件(含设计单位全称、资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6、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7、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8、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及施工合同9、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1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证明11、深基坑工程咨询审查专家委员会文件等与工程有关的资料12、立项批文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13、施工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单位: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中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3、项目部“五大员”的上岗证件4、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登记表5、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审查及开工勘验单6、施工分包合同备案书7、专业分包合同(桩基、基坑支护、渣土运输等)、劳务分包合同8、专业承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9、劳务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脚手架搭设通知10、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证件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武汉东湖高新区

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编印一、工程报建(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67880729(二)报建范围: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三)申报资料:1、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1式6份)。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

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4、工业项目核准文件或相关部门认证工业项目文件(工业项目)。

(四)办理程序:1、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工程报建”链接,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

2、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工程报建”,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后点击“网上提交”,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携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由报建员盖章及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报建时获取的登录号末尾加“A”(大写A),使用“111111”(6个1)的默认密码,可以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进行后续招标手续网上操作。

(五)办理时限:即办(六)工程报建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3)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业项目)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5)专项基金、专项资金(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二、施工图设计审查(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图审窗口,电话:67880729(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1、提交报建号2、提供完整施工图勘察设计图资料(只看原件,复印件图审机构需要)3、受理:①符合受理要求发放《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流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流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详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引擎,其建设活动遵循严格的规划许可制度,以确保城市建设的有序和高效。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办理指南(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建设管理局811 室,电话:67880070(二)办理流程:受理T核查T施工现场踏勘T登记(三)申报资料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申请表)》(一式 6 份,需提交查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自查表》(一式 5 份,拟留原件 2 份)3、施工单位(总、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拟留原件1 份)5、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拟留原件各1 份)6、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7、监理规划注:1、2、3、4、5 项提交至受理部门,6、7 项现场踏勘时提交审查(四)办理时限: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完成踏勘,踏勘合格后5个工作日与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同时办理。

一次性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申请表)工程报建号: 工程报监号: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自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证 的 专 项 施 工 方 案施工高度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的邻近的构筑物在工作半径内的外输电线路达不到安全距离的城市主要通道在工作半径范围内通过的现 场 自 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建设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项目负责人: 总监: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月 日年 月日注:1该表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本工程开工前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及现场部分自行审查检查 后据实填写。

填报内容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对本工程未涉及的内容,做缺项处理。

2、 参建各方应当签署明确自查意见并盖章。

报建流程(东湖高新)

报建流程(东湖高新)

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1
办事流程说明(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申办对象资格 审批依据 土地交易 编号 2 东湖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 6 楼(武昌珞瑜路 546 号) 67880304 周一至周五 15 个工作日 原土地使用者或申请使用土地者 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法规 1、土地出让 ⑴ 用地单位申请 ⑵ 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⑶ 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 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套(含用地红线图) ⑸ 地籍调查表、指界委托书、地籍测量资料、宗地图 12 份 ⑹ 相关主管部门批文 (供地审批表、意想性协议原件) (7)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2、土地转让 (1)转让方、受让方申请(书面申请和表格) (2)转让合同 (3)土地来源证明(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证原件 (4)出让合同、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契税)发票 (5)规划部门审批意见(规划用地许可证) 申办应提交材料 (6)转让地块的开发投资证明(评估部门) (7)地上附着物证明(房产证) (8)转让、受让方营业执照、代码证 (9)法人代表证明和委托书 (10)土地资产评估报告 (11)地籍调查资料(地籍调查表、指界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12)地籍测量相应资料 (13)原划拨用地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3、土地资产处理项目(对企业划拨土地办理保留划拨/出让/租赁/ 作价入股/授权经营等手续) ⑴ 用地申请表; ⑵相关主管部门批文: 上市企业:上级部门向中国证监委推荐的函,中国证监委关于发 行股票额度的通知; 债转股企业:国家外经贸委批文,企业主管部门批文; 授权经营企业:国务院部门批文;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表 5、指界委托书 6、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一、受理 1、申请人须提交申办材料交窗口; 2、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建档。 二、审查 1、窗口将申请人的材料档案交土地办; 2、经办人核验收取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依法提出初审意 见后交分管局长审核。 三、核准 1、分管局长复核初审程序是否合法、初审结果是否正确,依法提 出审查意见后,上报局长及管委会分管主任核准,最后由窗口发放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武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背景介绍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武汉市东北部。

随着科技快速发展,该区域的经济和人口迅速增长,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这就需要对建设工程施工进行许可管理。

施工许可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的需要所制定的管理制度。

施工许可是建设工程全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区分合法、合规施工和非法、非法施工的依据。

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许可项目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范围包括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修建的工程项目,以及建筑物或其附属设施的安装、拆卸、改造、维修、保养及室内装修等工程项目。

在进行该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先获得施工许可。

许可条件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拥有必要的经济条件和管理体制,能够保证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履行;•具备必要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能预见并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危险。

许可程序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程序如下:1.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武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递交施工许可申请书和相关资料。

2.受理:已受理申请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3.审核: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评估、审查、监测和公示。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进行许可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书。

4.批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申请进行批准,并颁发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资格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资格如下:•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甲级资质或者乙级资质;•具备合法企业法人身份;•具备完善的企业资信卡和安全生产资金。

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和附件报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许可审批中心。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市、州、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省厅建管处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文化教育工程项目必须全部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按照上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招标工程以招标的标的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非招标工程以批准立项文件中的规模和投资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的立项批准手续;(二)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三)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项目报建手续齐备;(五)施工现场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六)按规定应招标工程已取得中标通知书和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

东湖高新工业地产项目管理办法

东湖高新工业地产项目管理办法

东湖高新工业地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下称东湖高新区)工业地产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安全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东湖高新区辖区内从事工业地产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办法。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地产项目,是指通过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下称管委会)批文或管委会同意的,使用工业用地建设的(分割销售或者租赁)多层标准厂房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项目。

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下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第四条工业地产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工业地产项目实施和管理运营主体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在土地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而采取的管理行为。

第五条属地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下称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业地产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属地管理部门是指各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是指管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包括发展改革部门、产业发展部门、建设部门、国土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综合监管部门是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会办公室)。

第六条工业地产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自然人、法人或组织)包括工业地产项目实际控制人、房屋产权人、物业公司、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对各自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均负主体责任。

第七条工业地产项目实际控制人、房屋产权人、物业公司、孵化器和在孵企业承担以下共同责任:(一)各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三)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或者指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全员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五)制定并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六)组织研究决定工业地产项目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七)根据各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工业地产项目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八)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和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工作。

2024年武汉市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

2024年武汉市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

2024年武汉市房地产项目报建的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每个步骤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会根据当时的政策和法规有所不同。

一、前期准备1.市场调研: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2.土地调查:对项目所在土地的产权、用地性质、规划条件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3.财务分析:制定项目的财务计划,包括预算、投资回报分析等。

二、项目立项1.项目方案设计:招聘设计院或设计机构进行项目方案的设计,包括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

2.政府审批:向相关部门递交项目方案并获得审批通过,包括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估等方面的审批。

三、土地出让和购置1.土地出让:通过市场化交易或拍卖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2.土地购置:与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土地购置合同的签订和土地款的支付。

四、准备施工1.设计扩初和施工图设计:对项目方案进行扩初设计和详细设计,完成项目的施工图纸。

2.工程施工许可:向建设部门递交施工图纸并获得施工许可。

五、开工建设1.施工准备:确定施工队伍,采购施工材料,准备施工设备和人员等。

2.项目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六、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施工完成后进行整体竣工验收。

2.规划竣工:向城市规划部门递交规划竣工申请并获得批准。

七、销售和交付1.开发商销售:根据项目销售计划进行销售工作,包括广告宣传、售楼处设立、购房合同签订等。

2.房屋交付:协调施工方进行房屋交付,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和验收工作。

以上是大致的2024年武汉市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时的政策和法规有所不同,开发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0.12•【字号】武城建〔2017〕210号•【施行日期】201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厅字[2017]559号)转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施工许可制度是监督建设工程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的重要手段,强化施工许可制度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具有重大意义。

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市、区建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加强施工许可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行为(以下简称无证施工),坚决消除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健全完善无证施工的处置机制(一)未报建的工程。

各区建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发现无证施工行为后,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根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在2个工作日内函告辖区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同时依法查处参与违法建设中的无施工资质和违反施工资质管理的违法行为;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责令现场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区建管部门在处置过程中,如建设单位已报建,明确为市管工程的,要及时移交给市稽查站处置,市稽查站在接到报告后将相关信息同步传递至市安全站、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及施工许可办证窗口。

(二)已报建,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

市报建窗口将建设单位的报建信息在“武汉建设网”的“查询中心”实时公开,市安全站、市建筑质监站、市市政工程质监站、市稽查站和各区建管部门保持及时跟踪查询。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 (武汉市)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 (武汉市)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含商品混凝土、墙改及建筑节能、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发布时间:2011-04-13 来源:建设管理局阅读次数:1531 【字体:大中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建设工程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流程一、申请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由项目参建双方到东湖高新区建筑市场管理站、高新区质量监督站办理。

二、基本流程:1、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管站提交《综合竣工验收申请表》,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一式五份)。

2、建管站批复申请后,下发验收通知,确定验收时间及验收成员。

3、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会议,建管站验收小组对项目实行综合竣工验收,并一次性告知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要求及需要报送的资料。

4、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建设、施工单位,将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后报送建管站,建管站在收到全部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结论。

5、验收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项目,验收小组自收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收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建工程竣工验收整改一次性告知书》,参建单位应抓紧整改,并提供整改书面情况,补充竣工资料。

6、整改资料符合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三、需提交的资料:(一)商品混凝土使用验收需提交:1、《商品混凝土核准单》;2、买卖合同3、使用商品砂浆的买卖合同及发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办理。

联系人:王万连办公电话:67880752 手机:139********(二)墙改、节能验收备案程序:1、使用新墙材验收程序:(1)墙体隐蔽和粉刷之前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武汉市墙体验收单》(一式三份);(2)管理部门受理登记、约定验收时间并回告建设单位;(3)监督员现场检查禁止使用红砖情况;(4)监督员现场核查新墙材使用情况并取证;(5)符合按省政府281号令、《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墙改办字[2001]5号文件规定者,现场填写墙改验收单;(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东湖高新区建筑工程招标

东湖高新区建筑工程招标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东湖高新区建筑工程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东湖高新区某住宅小区建筑工程二、项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三、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含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室外工程等。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XX大厦XX楼XX室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14: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14: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XX大厦XX楼XX会议室。

十三、招标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十四、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十五、联系方式:招标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7-879XXXXXX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7-879XXXXXX电子邮箱:**************二、项目概况1. 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建设成为城市发展的重点。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东湖高新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建设一栋高品质住宅小区。

2. 项目特点(1)地理位置优越: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核心区域,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2)环境优美:项目周边环境优美,绿化率高,空气清新。

(3)高品质住宅:项目采用高品质建筑材料,注重居住舒适度,打造高品质住宅小区。

(4)配套设施齐全:项目包含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湖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编印一、工程报建(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67880729(二)报建范围: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发包前,建设单位(建房人)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三)申报资料:1、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1式6份)。

2、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或民营企业董事会决议。

3、建设项目用地的有效证明文件。

4、工业项目核准文件或相关部门认证工业项目文件(工业项目)。

(四)办理程序:1、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工程报建”链接,按提示获取企业登录号及动态密码。

2、登陆“武汉建设网”进入“工程报建”,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填报工程报建表后点击“网上提交”,打印6份并加盖公章。

3、提交工程报建表7日内(逾期系统自动删除,须重新申报)携带上述工程报建表和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到报建受理窗口审查,资料齐全并与报建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收取资料批准报建手续,由报建员盖章及上网发布报建信息,并告知相关事项。

特别提示:报建时获取的登录号末尾加“A”(大写A),使用“111111”(6个1)的默认密码,可以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招标人工作区”进行后续招标手续网上操作。

(五)办理时限:即办(六)工程报建告知事项1、施工许可前置审查事项(1)图审机构施工图审查(2)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3)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业项目)2、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事项(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4)建设工程现场施工条件(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5)专项基金、专项资金(工业项目签订承诺书)3、施工许可前置其他事项:银行保函或证明二、施工图设计审查(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图审窗口,电话:67880729(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1、提交报建号2、提供完整施工图勘察设计图资料(只看原件,复印件图审机构需要)3、受理:①符合受理要求发放《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②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受理窗口将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送审人〈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一次性告知单〉。

(三)需提交的资料:1、勘察文件审查(时限:3—7个工作日,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和市政公用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道路工程、桥隧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需提交的资料:(1)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总平面图1份。

(3)已登记的勘察合同原件1份。

(4)勘察技术要求和任务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人员签字)。

(5)签章齐全的勘察文件4套。

(6)勘察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7)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限:5—15个工作日,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不含临时建筑、抢险救灾工程、军事建设工程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1)民用建筑(包括一般公共建筑;住宅、宿舍;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地下工程;特殊公共建筑);(2)工业建筑;(3)构筑物。

需提交的资料:(1)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已登记的设计合同原件1份。

(4)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1份。

(5)勘察文件审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规划、抗震、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审查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7)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

(8)各类计算书1份(利用软件程序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1份。

(9)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10)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

(11)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限:5—15个工作日,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遂道工程、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需提交的资料:(1)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已登记的设计合同原件1份。

(4)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1份。

(6)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套。

(7)各类计算书1份。

(利用软件程序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1份)(8)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9)工程规划许可证。

4、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限:3—10个工作日,工业项目3个工作日)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玻璃幕墙、金属、石材、组合、采光屋顶。

需提交的资料:(1)审查合格的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1套。

(2)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签盖齐全的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

(4)计算书1份。

(5)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对幕墙荷截的复核鉴定证明原件1份。

(6)幕墙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7)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五)收费标准审查咨询费按省物价局【2006】273号标准收取,工业项目按该标准的50%收取。

收费标准如下:(六)施工图审图公司信息一览表三、招标投标(一)一般项目办理招标投标备案手续。

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工程交易中心,电话:67880446建设工程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程序(二)工业项目办理招标投标手续1、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工程交易中心,电话:678804462、办理程序(1)招标登记和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提交:①项目招标文件②《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③项目资金证明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

办理:①核定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或业主自行招标)②核定招标方式(进场招标或不进场招标)③核发《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④交易中心签发《招标文件审核备案表》(若需招标代理,须办理招标登记合同备案)时限:1个工作日注:不进场招标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武汉建设信息网上(网址:)填报《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经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打印并随其他资料一起提交至交易中心。

(2)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提交:①《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办理:①审核并发布招标公告②审核并发布资格预审文件。

时限:1日。

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3个工作日。

(4)开标评标及公示①交易中心提供场所并监管②审核并发布中标公示。

时限:2个工作日。

(5)招投标情况备案提交:①《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②完整的项目招投标资料③项目施工合同④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办理:审核签发《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时限:1个工作日注:不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资料清单:1)、建设工程招标登记表;2)、立项批文;3)、资金证明;4)、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5)、图审合格通知书;6)、招标单位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7)、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8)、项目造价计价监管通知书;9)、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0)、施工(监理)单位基本资料四、施工合同备案(一)受理地点:1、房屋建筑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联合办公中心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678807462、市政工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建设科窗口,电话:67880746(二)申报资料:1、填写完整的《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四份,东湖开发区政务网上下载、填写、打印);2、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3、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价款履约管理手册》(全部内容装订成册,需填写封面及基本情况登记表)5、实行担保的工程,双方的担保保函复制件(核原件);委托代理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直接发包项目不需要提交第3项资料,但须提交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及其电子数据。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工业项目1个工作日。

五、质量监督注册登记(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67880746(二)办理流程:1、填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2、提交五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现场踏勘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措施等资料。

4、签署踏勘意见。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工业项目1个工作日。

六、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含施工现场开工条件踏勘)(一)受理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建设管理局窗口,电话:67880746(二)办理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