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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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版本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版本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所有基金会。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基金会财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由具备相应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基金会理事长和秘书长直接领导下,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统一管理基金会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基金会应当设置财务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实行岗位分离制度,确保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基金会应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

第九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基金会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补助收入等,各项收入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捐赠接收、管理和使用的程序和规范,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加强投资管理,根据基金会章程和投资政策,进行保值增值投资,确保基金会财产的稳健增长。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基金会支出包括项目支出、人员支出、日常运营支出等,各项支出应按照基金会章程和财务预算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审批、执行和监督的程序和规范,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的程序和规范,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基金会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基金会财务活动合法合规;2. 实际性原则:根据基金会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3. 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4. 有效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基金会资金使用效益;5.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对理事会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执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2. 编制和执行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3. 负责基金会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4.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5. 负责基金会财务档案的管理;6. 负责基金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六条基金会资金筹集方式包括:1. 捐赠:接受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捐赠;2. 政府资助:申请政府项目资金;3. 其他合法途径:通过合法途径筹集资金。

第七条资金筹集管理:1. 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2. 资金筹集活动应取得捐赠人同意,并签订捐赠协议;3. 资金筹集所得款项应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用途使用;4. 资金筹集所得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得挪用。

第四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八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2. 合理性原则:资金使用应合理、节约、高效;3. 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或项目预算执行;4. 公开透明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维护基金会财务安全,保障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要遵循合法、规范、透明的原则,保证基金会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三条基金会的会计核算要做到真实、完整、准确,确保基金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第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基金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对活动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六条基金会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基金会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财务管理;3. 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4. 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5. 提供财务信息报告。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财务工作。

第九条基金会应当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财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2. 审查基金会的财务报表;3. 提出财务管理建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1. 财务制度:明确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原则和规定;2. 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全年度预算和年度决算;3. 财务核算制度:规范基金会的财务核算流程;4. 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基金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5. 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金会的内部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基金会的预算应当包括:1. 支出预算:包括项目支出、管理费用等;2. 收入预算:包括项目收入、捐赠收入等;3. 财务预算:包括资金余额、日常运营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决算应当包括:1. 支出决算:对全年度支出进行核算;2. 收入决算:对全年度收入进行核算;3. 财务决算:对基金会的资金情况进行总结。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财务档案,保存财务资料和文件,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

慈善基金会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和合规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报销审批等方面。

第三条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合规、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全面规范基金会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慈善基金会每年根据工作计划和需求编制当年预算,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基金会的经济实力和项目需求,合理分配资金支持各项慈善事业。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八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

第九条慈善基金会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流动和使用,避免资金挪用和浪费。

第四章报销审批第十一条慈善基金会设立专门的报销审批程序,对项目经费、差旅费等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二条报销审批应遵循真实、合理、合规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慈善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票据管理制度,确保报销行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四条慈善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基金会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披露。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应遵循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慈善基金会应接受外部审计,对财务报告进行独立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第六章稽核监督第十七条慈善基金会应设立内部稽核机构,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稽核监督应遵循独立、客观、全面的原则,对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九条慈善基金会应接受外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公开透明。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慈善基金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益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诚信原则:诚实守信,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节俭原则: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资金筹集1. 资金筹集应按照捐赠者意愿和基金会章程规定进行。

2. 捐赠收入应及时入账,并开具捐赠收据。

第五条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用于公益事业。

2. 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资金支出应经过合法审批程序,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六条资金核算1. 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2. 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3. 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三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七条财务报告1. 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审计1. 基金会应定期接受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审计工作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九条监督1. 基金会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活动。

2. 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议。

3. 基金会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条责任1. 基金会负责人对基金会财务活动负有直接责任。

2. 基金会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适用于所有基金会的财务活动和相关人员。

1-2 定义和解释1-2-1 基金会:指基金会。

1-2-2 财务活动:指基金会的收入、支出、投资、报表等与财务相关的一切活动。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人员2-1 财务部门设置2-1-1 基金会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与监督。

2-1-2 财务部门人员应具备相关财务专业背景,确保财务工作的有效进行。

2-2 财务岗位职责2-2-1 财务经理: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审核财务活动。

2-2-2 出纳员:负责日常收付款,核对账目,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等。

第三章:财务制度与流程3-1 预算管理3-1-1 基金会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投资等方面的预算。

3-1-2 财务预算应在年度初编制,并经过审核和批准,用于指导和监控财务活动的执行。

3-2 资金管理3-2-1 基金会应设立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3-2-2 资金的使用应符合预算和相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安全运作。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4-1 财务报告4-1-1 基金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1-2 财务报告应准确、完整地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2 审计4-2-1 基金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4-2-2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附件:1- 财务预算表格模板2- 资金申请表格模板3- 审计程序和记录模板注释:1- \。

基金会的财务规章制度

基金会的财务规章制度

基金会的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保障基金会资金安全,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遵循合法、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依法社会监督,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实行内部实时监控。

第三条基金会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济、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保证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第四条本规章所称基金会财务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五条基金会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机构,明确财务管理职责,依法合规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基金会财务管理机构分为财务部门和财务监督部门,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七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安全,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第八条基金会应根据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工作流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第九条基金会应当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基金会的经济活动。

第十条基金会应当依法统一规划、监督、管理和使用基金会资产,提高资产效益。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合法设立会计核算基本账簿,保证账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规定,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设立会计核算管理岗位,明确会计核算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及时填制会计报表,依法依章规定披露财务信息,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四章审计监督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做到依法送审、全面配合、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基金会财务审计工作责任人应当严格履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负责接收、配合审计机构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审计,积极主动整改审计问题。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及时整改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并做好问题整改记录,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产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一切财务活动,包括基金会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

2. 公开透明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捐赠人、捐赠单位和社会监督。

3. 安全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确保资产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4. 效益性原则:基金会财务活动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基金会宗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记账、报表编制等工作。

2. 负责基金会收入、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3. 负责基金会资产、负债的管理和监督。

4. 负责基金会成本费用的核算和控制。

5. 负责基金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6. 负责基金会财务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五条基金会财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

第六条基金会财务报告应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月度财务报告。

1. 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2. 月度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七条基金会财务报告应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基金会收入主要包括:1. 捐赠收入:包括现金捐赠、实物捐赠、有价证券捐赠等。

2. 政府资助收入:包括政府拨款、政府补贴等。

3. 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九条基金会收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 收入确认:收入发生时,应及时予以确认。

2. 收入入账:收入确认后,应及时入账。

3. 收入分配:根据基金会章程和项目计划,合理分配收入。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为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基金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应制定规范的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基金会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更好发挥基金会为上海理工大学教学、科研服务和推进作用,根据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其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财务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按照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

二.财务执行制度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须遵循《上海市社会团体通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科目设置要求和规定。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前提下,根据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增加明细科目。

会计科目的编号以制度的统一规定为标准,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会计科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会计科目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会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帐目处理。

三.会计的核算会计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新性、完整性。

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一)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资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基金会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及其下属机构、项目、分支机构等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基金会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理事会提名,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设置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三、预算管理第七条基金会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报理事会审批。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符合基金会实际情况。

(二)滚动调整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滚动调整。

(三)效益优先原则:预算编制应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报理事会审批。

四、收入管理第十条基金会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资助、利息收入等。

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收入入账后,应及时入账核算,不得挪用、侵占或私分。

五、支出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支出主要包括项目支出、行政支出、利息支出等。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合法、合规、合理。

第十五条支出审批程序:(一)小额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二)较大支出,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三)重大支出,由理事会审批。

六、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国家规定基金会财务制度

国家规定基金会财务制度

国家规定基金会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保障基金会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账务管理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申报纳税。

(一)会计制度1. 基金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2. 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的会计部门,负责日常会计工作。

3. 基金会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决算,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二)资金管理1. 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2. 基金会应当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

3. 基金会应当定期进行资金清查,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浪费。

4. 基金会应当及时提交资金使用报告,接受财务监督。

(三)税收管理1. 基金会应当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申报纳税,不得逃税或偷税。

2. 基金会应当准确填写税务报表,如有错误应及时更正。

3. 基金会应当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财务监督基金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定期公布财务信息,接受审计和检查。

(一)社会监督1. 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信息,如年度报表、资金使用情况等。

2. 基金会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媒体、公众或其他组织。

3. 基金会应当建立投诉渠道,接受社会意见和建议。

(二)政府监督1. 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报送财务信息,如年度报表、资金使用情况等。

2. 基金会应当接受政府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如财务审计、财产调查等。

3. 基金会应当依法履行报告义务,不得隐瞒不实。

四、处罚规定对违反基金会财务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违法行为1. 基金会有违法行为,不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标准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2. 基金会有违法行为,故意隐瞒财务信息,逃避税收管理。

(二)处罚措施1. 对有违法行为的基金会,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限期复查。

2. 对有违法行为的基金会,相关部门有权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行为,确保基金会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基金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及其下属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基金会财务变化情况;(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基金会宗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二)编制和执行基金会年度预算;(三)负责基金会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四)编制基金会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财务状况;(五)负责基金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六)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基金会预算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编制。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资金需求;(二)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编制基金会年度预算草案;(三)理事会审议通过年度预算;(四)财务部组织实施预算执行。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经理事会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基金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筹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二)资金使用: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侵占;(三)资金核算: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收支的真实、准确、完整;(四)资金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基金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产购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二)资产使用:合理使用资产,延长资产使用寿命;(三)资产处置: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四)资产评估: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真实、准确。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引言为了有效管理基金会财务,保障基金会的合法、规范、透明运作,制定此财务管理制度。

2.内部控制制度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制度、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合理配合,展开协同作用,确保基金会财务活动的实现和准确性。

2.1 预算制度基金会应根据发展规模、业务需求等情况,制定年度预算计划,明确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指标,配合制定实施方案、绩效考核等。

预算计划须经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核,方可交付实施。

2.2 审批制度基金会应设立预算管理专门人员,对收支事项、合同签订、支出报销、借款及投资等进行审核审批。

同时,应设立收款人员及登账员,分担收款登账、开具发票等工作。

2.3 会计核算制度基金会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财务统计规定, 对基金会经济活动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记录和处理。

2.4 财务报告制度基金会应根据会计核算制度,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编制财务报表,报告经营情况和财政状况。

财务报表应及时通报主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公开。

3.资金管理制度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有效维护基金会资金安全,保证基金会运营的正常性和合规性。

3.1 账户设置基金会应在财务机构开立基金会专用结算账户。

该账户的使用应受到本规定的约束, 收入、收款记录、使用及运作及购销等全部经由此账户进行。

3.2 现金收支管理基金会应建立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设立专人负责现金管理, 审核现金支出用途和审批权力设定.每笔现金支出均应有收费收据, 并做相应记录, 达到现金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3.3 资金运用管理基金会应根据预算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资金用途、使用方式和资金运用计划,实行专注用途、分别核算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运用。

4.审计制度基金会应定期邀请专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基金会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基金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3篇)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3篇)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那么。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条财务管理制度是基金会各项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它是维护基金会日常工作运行和基金会信誉的重要保障。

第二条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按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健全逐级审批制度,强化逐级审查责任制,堵塞漏洞,杜绝弊端。

第四条所有固定资产购置均需报经分管副理事长审核,1万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均需报经理事长同事后,由主管财务的副理事长审批有关凭证。

第五条办公用品、消耗性物品的购置,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办理,秘书长审批。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购置、领用的大型、专项器材和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

凡借用贵重器材,必须要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并按时归还。

第七条资金多元化,多种不同的资金,严格实施不同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凡属公募捐赠的资金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落实到位,并及时向捐赠人反响受赠单位、受赠户、受赠人的信息,承受捐赠人的监视、检查。

第九条凡捐赠者的捐款无定向投放要求的,或指名捐给基金会的,应按滚动增值的要求,妥善运作,以壮大扶贫实力。

对能够增值可投资的工程,由本会工程部审议及论证后,交理事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第十条凡动用本会以资金用于扶贫到户的扶贫款项,一律采取小额贷款方式,定期收回,滚动使用,以不断扩大援助对象,提高扶贫效益。

第十一条各种工程在运作中的资金滚动,一律承受本会财务的统一管理,按工程进程实行分批拔款,分批报销,切禁挪用。

第十二条本会扶贫基金不得用于经商或借贷。

第十三条依法按章按规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会计要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做好收入、支出、费用的复核和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开支归案、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基金会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程序,保障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保存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文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五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保障基金会资金安全。

第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核制度,保障财务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基金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检查制度,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基金会应当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九条基金会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内部制度和程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分析和决策机制,将财务管理与基金会的战略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基金会的领导班子报告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基金会监事会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准则执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和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和投资。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定期编制并公布财务报表。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亮度,保护基金会和捐赠者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基金会工作人员,并强调严格执行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2. 财务管理标准2.1. 会计核算1.全部基金会的财务交易应依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确保账务精准性和真实性。

2.基金会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周期编制财务报表,并适时向相关方供给。

2.2. 预算管理1.基金会应订立年度预算,明确收入和支出规模及用途。

2.预算的编制应经过合理讨论和审批,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

3.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预算变动,应经过合适的程序和审批。

2.3. 资金管理1.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

2.预算外的资金使用必需经过合适的程序和审批,并记录相关的支出和收入。

2.4. 捐赠管理1.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捐赠管理制度,确保捐赠的合规性和透亮度。

2.捐赠应依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接受和使用,确保捐赠人的利益得到保护。

3.基金会应适时向捐赠人供给捐赠使用的相关信息。

2.5. 费用管理1.基金会应建立费用报销制度,规范费用的报销流程和标准。

2.全部费用报销应有合适的凭证,并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政策。

3.费用报销应经过适当的审批流程,并适时支出。

2.6. 内部掌控1.基金会应建立内部掌控制度,以保护基金会的资产和利益。

2.内部掌控制度应包括财务审计、风险管理、审批流程等掌控手段。

3.全部基金会工作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内部掌控制度,确保合规性和透亮度。

3. 财务管理考核标准3.1. 会计核算考核1.财务报表精准性和适时性。

2.会计准则的合规性和财务交易的真实性。

3.财务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2. 预算管理考核1.年度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2.预算执行的适时性和有效性。

3.预算变动的合规性和审批程序的完整性。

3.3. 资金管理考核1.资金安全性和有效使用性。

2.预算外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审批程序的完整性。

基金会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会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及下属分支机构、项目、活动和各类财务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真实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基金会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全面、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基金会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

(三)负责基金会财务核算、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和归档。

(四)负责基金会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五)负责基金会财务报告编制和对外报送。

(六)负责基金会资产、负债和权益管理。

(七)负责基金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三、财务管理流程第六条资金收支管理:(一)资金收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收入凭证,确保收入真实、合规。

(二)资金支出:按照预算和相关规定,办理支出手续,确保支出合规、合理。

(三)资金结算:及时办理银行结算业务,确保资金结算准确、及时。

第七条财务核算与报告:(一)财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二)财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基金会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真实、完整。

第八条资产管理:(一)资产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登记、盘点、处置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合规。

(二)资产评估:定期对重要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真实、准确。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基金会财务管理是基金会管理的重要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对于保障基金会资产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维护基金会信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一、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基金会财务管理的首要原则是保证资产安全。

对于资金的保管、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循严格的制度规定,保证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控制。

在资金的投资过程中,必须遵循风险适度、分散投资的原则。

2.合规性原则基金会财务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全面遵循合规性原则。

基金会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3.稳健性原则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决策必须考虑到市场、经济、政策、行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投资决策必须与基金会的发展战略相匹配,注重长期稳健性,避免盲目追求短期获利。

4.透明度原则基金会财务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必须能够有效地披露信息,确保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公正的审计和监管。

基金会必须建立和完善财务报告制度,及时披露财务信息,使社会各界了解基金会的财务状况。

二、基金会财务管理的组织体系基金会财务管理的组织体系分为“三会一部”和财务管理部门。

“三会一部”包括基金会理事会、监事会和财务工作委员会,其职责分别为:•基金会理事会:制定财务管理方针、制度和年度预算,决定财务经费使用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保障财务管理的合法、规范,防范财务风险;•财务工作委员会:协调各部门之间财务工作的联系与协调,组织财务业务的实施和执行。

财务管理部门是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包括:•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负责资金的管理、保管、使用,开具、归档财务票据和凭证;•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编制、审核财务报表和财务预算、决算,定期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监督和检查基金会各部门使用资金的情况,保障基金会的资金安全。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个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个

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金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基金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严格管理和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进行资金的投资运作,以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和基金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基金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如实反映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增值效益,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在基金会理事会领导下,秘书长全面负责财务工作,并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委派会计主管协助秘书长主持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按照《会计法》规定及基金会开展业务活动需要,设置基金会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主管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且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

第六条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岗位明确,以岗定责,权责分明。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不得经手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的保管和收付工作。

第七条财会人员工作调动,必须按《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并履行监交程序,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财务人员交接手续,包括:1、整理待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账表、印章、现金、支票登记簿以及其他有关台账、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3、一般财务人员移交由会计主管进行监交,委派会计主管由秘书长和学校会计委派中心派人会同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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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基金会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更好发挥基金会为上海理工大学教学、科研服务和推进作用,根据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上海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其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财务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按照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

二.财务执行制度
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须遵循《上海市社会团体通用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科目设置要求和规定。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前提下,根据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增加明细科目。

会计科目的编号以制度的统一规定为标准,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会计科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会计科目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会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帐目处理。

三.会计的核算
会计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
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新性、完整性。

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一)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资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相应的原始凭证,并填制记帐凭证。

(二)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新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进行编制。

(六)会计帐簿登记,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

(七)会计人员应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

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会计帐簿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

会计帐簿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八)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并由财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

(九)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时归档。

(十)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
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学校内部审计或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时,会计人员应向受托部门和审计人员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十二)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按期装订成册,每年随同报表、帐簿一起归档保存。

四.货币资金收支审批权限和规定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及通过收付凭证(贷记凭证、电汇、汇票、本票、支票、内部转帐及其他凭证等)结算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凡社会各界捐赠款、单笔金额1万~10万收入,由基金会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入帐。

单笔金额在10万以上,由理事长签字或经理事长授权签字入帐。

2.提取备用金及发票报销,单笔金额小于1万的由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1万及其以上的经理事长签字或授权委托签字。

3.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

使用内部支票管理,奖、助学金的发放,学院做好发放名单,由学院基金负责人签字发放;费用的报销,1万元以内的由学院基金负责人签字,附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原始凭证财务报销,1万元及其以上的报校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财务报销。

五.暂付款、暂存款管理办法
暂付款和暂存款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业务之一。

因工作需要发生备用金暂付货款;暂付差旅费等暂借款时,应由经办人填写暂借款凭证,经基金会主管审批,
一万元以下的由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审批,一万元及其以上的由基金会办公室送理事长审批;使用内部支票项目管理的暂借,由学院(部门)基金负责人负责审批。

并开具基金内部支票。

财务人员对暂付款定期清理,发现逾期未报销的立即开出暂借款催报通知单催促经办人及时前来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下不能如期结算报销的,由经办人写出报告,写明原因、明确延期天数,经部门领导批准与财务主管协商决定;无正当理由无故逾期不报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现金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国务院下达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范现金使用范围:
1.奖、助学金的发放,一般由学院造册,进学生个人银行卡内的,提供学生名单,发放金额和银行卡号等书面和电子版信息,由财务负责将钱款转入学生卡内;如需要现金发放,每次发放合计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由学院造册的同时,须提供相关捐助合同、奖、助学金发放条例。

由基金会办公室审批盖章后财务提款。

2.各种现金报销,以合法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盗用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不得公款私存,不得私设小金库。

七.社会团体单位统一收据管理办法
财务对购得的上海市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票据由财务指定专人保管,设立台帐,建立严格保管、领用、签收制度,不得散失。

上海市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票据只限于捐赠收入使用,收到捐款应开出对应户名、金额、内容等要素的收据给捐赠方,入帐金额应以开票金额与实际收到金额相一致。

因收款需要开具收据,经办人应填写暂借款凭证经基金会办公室批准后才能开具,经办人应在七天内收回钱款,否则退回开出的收据。

八.内部支票使用管理办法
内部支票的使用管理办法:
1.基金会内部支票由基金会办公室统一管理、编号、发放;
2.基金会内部支票只限于基金指标控制,内部流通。

只反映捐赠项目的经济业务活动的收入,支付金额,用途及项目结余金额。

便于自我控制和管理。

3.基金会内部支票与学校内部支票不互通,相互之间不能转帐。

内部支票的收入,必须经基金会办公室核准,财务入帐。

4.基金会内部支票由学院(部门)基金负责人负责保管。

发生经济业务时,负责人要在内部支票的正面和存根上如实填写支付金额、用途、截止本票会计支出数和结余数,并经基金负责人签名盖章;经办人签名盖章。

5.基金会内部支票项目结束时,学院(部门)负责将内部支票交回基金会办公室。

九.财务会计稽核制度
财务会计人员对基金会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按照国家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会计人员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规定的应当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十.财务分析报告制度
财务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

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与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对应间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有变更,应加以说明。

对外报道的财务报表,应当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领导人签字盖章。

十一.会计人员纪律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财会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财务主管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直
至调离会计工作岗位。

由于违法或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按《会计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各条款解释权属基金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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