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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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处理的利弊。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笔者拟就上述会计处理的利与弊,谈谈个人肤浅的认识。

改变"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处理的好处。

首先,规范了会计处理。自财政部规定1994年1月1日启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以来,对正确核算、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具体会计处理未作明确规定,各企业会计人员对该科目的核算方法认识理解不一致,其会计处理极不统一。如有的只将经税务部门检查(或征得税务部门同意)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列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有的不仅将经税务部门检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而且将通过自查自纠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均列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由此造成已征(退)税利润和未征税利润混淆不清。《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要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均应作贷(或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从而彻底改变了过去已征(退)税利润和未征税利润混淆不清的弊端。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处理的利弊。

其次,易于操作。《企业会计制度》不仅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的会计处理作了具体的示范规定,而且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的时间界限和核算内容均作明确规定:"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也在本账户核算"。这些会计处理示范和具体规定,为基层企业会计人员提供了易于操作的会计处理蓝本。从而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再次,审计有标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处理未改变以前,其会计处理极不统一。导致已征(退)税利润和未征税利润混淆不清,不能充分发挥社会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凡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均应作贷(或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为注册会计师进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提供了审计标准和政策依据。

存在的问题。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处理的改变,在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强化会计监督等方面发挥的积

极促进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处理的利弊。

其一,缺乏相应的约束力。如纳税观念淡薄者,将本不应列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的事项,拼命往该账户"塞"。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即补缴税款,若税务部门检查未发现则侥幸"过关"。或只作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相应减少当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而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则不作处理,从而增加税务检查的难度。

其二,企业在检查考核年度经营成果时,是不可能考虑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一旦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则将其直接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利润或亏损的数额,造成这些利润或亏损不明不白地消失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中。由此造成不能正确地考核评价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获利能力。

其三,《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应账务处理,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3)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还应调整相关会计报表的上年数;(4)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会计报表附注内容,还应当调整会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执行上述规定至少存在以下弊端:一是既要调整当期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又要调整比较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上年数,如此反复操作必然增大工作量;二是企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均要及时汇总逐级上报,而所属企业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不可能在同一时间。若收到一个单位即调整汇总报表一次,汇总报表的年初数将频繁变动。若年终决算一次调整,则又不能及时反映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变动情况;三是会计报告使用者既要阅读调整前的会计报告,又要审阅调整后的会计报告,从而增加了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难度。

为此,笔者认为仍应按财政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94)财会字第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以及"由于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影响交纳所得税的,应当计入当年损益计算所得税,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并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设置已征税利润、已退税利润、未征税利润和未退

税利润四个明细科目。期末将上述四个明细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账户后,均无余额。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未退税利润"和"未征税利润"外,"已退税利润"或"已征税利润"则作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企业在进行年度检查考核时,只要将以前年度利润总额加上(或减去)、当期利润总额剔除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因素即可。另外,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或利润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程度等内容。通过上述改进,不仅增加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透明度,能正确地考核评价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获利能力,便于税务和会计监督,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便于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决策。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的事项,包括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口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的报告年度损益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在新会计制度中,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或贷户已有关科目,贷(或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或减少)的所得税,借(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或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调整后,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例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无余额;在利润表中,取消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

由此可见,"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影响的是期初末分配利润,不影响本期的损益,也不在利润表中反映。该科目不应再属于损益类科目。实际上它调整的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从性质上应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

帐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帐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这里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相关附表和现金流量表附注。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帐目已经结转,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结帐后已无余额。因此,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

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帐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漏报或错报: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前期差错,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更正。

假定:所得税税率25%,会计科目编制如下:。

1.借:固定资产8000。

贷:累计折旧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

3.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50。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

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生物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生物资产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材料、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

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三)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属于管理原因造成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正常损失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按其贷方差额,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现金盘盈领导批准前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盘亏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现金。

批准后借:他应应收款(有责任人赔偿)。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存货盘盈批准前借:原材料贷:待处理财损溢。

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冲减平时发生的管理费用)。

存货盘亏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批准后借:原材料(收回的残料)。

其他应收款(如有保险公司赔偿和仓库管理人员赔偿)。

管理费用(正常管理中的合理损耗)。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盘盈批准前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批准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

固定资产盘亏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批准后:借:营业外支出-盈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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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会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会计报告。


1、如果你年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没有报,
可以更改上年凭证,连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分录一起改,重新出报表的。

2、如果年报已经上报,就按照新会计准财主要账务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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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

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新会计准则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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