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导航RNAV运行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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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续)
i.RNAV航路。基于RNAV飞行方法划设的航路。 j.RNAV程序。RNAV仪表离场程序或RNAV标准终 端区进场程序。 k.飞行技术误差(FTE)。飞机控制的精度,根据 飞机指示位置与规定的或期望的位置之间的差异 来确定。FTE不包括操作失误所引起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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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续)
l.位置估计误差(PEE)。估计位置相对于实际位 置的偏差值。 m.总系统误差。实际位置相对于期望位置的偏差。 总系统误差等于航迹定义误差、FTE、PEE的矢 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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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公司已获得局方的区域导航运行批准,可以使用 A340-300/600、A330-200/300、A300-600R、 A300-600PtoF、B767-300、A319/320/321、 MD-90和B737-300/700/800等机型在中国境内实 施终端区和航路RNAV1和RNAV2运行、在欧洲、 澳洲、北美洲、非洲以及亚洲(除中国)实施终 端区和航路精密区域导航(P-RNAV)和基本区 域导航B-RNAV运行。由于咨询通告(AC-91-FS2008-9)与ICAO PBN技术标准一致,符合该咨 询通告的标准也就同时满足了FAA90-100A和JAA TGL10R1的标准。因此,在满足当地具体运行要 求的条件下,公司可进行任何国家RNAV1和 RNAV2的航路和终端区运行。
行允许0.5NM(95%)的F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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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数据库的装载和控制
机载导航数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并且适用于计划运行的 区域,包含导航设施、航路点以及编码的起飞机场、目的 地机场和备降场的终端区飞行程序和航路。
注:导航数据库在飞行期间应保证现行有效。如果在飞行期 间航空定期制(AIRAC)周期改变,营运人和驾驶员应制定 相应程序以保证导航数据的准确性以及相关导航设施的适 用性。通常可采取将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相比较的方式。 一种可接受的方式为在签派放行前比较新旧航图,以确认 航路点的变化。如果公布的航图与数据库不一致,则不能 使用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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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机载设备要求
• 系统精度 a.RNAV1要求在95%的飞行时间内,总系统误差 不超过1NM;RNAV2要求在95%的飞行时间内, 总系统误差不超过2NM。 b.除特殊规定外,RNAV2一般用于航路运行。 RNAV2运行允许1.0NM(95%)的FTE。 c.RNAV1用于所有RNAV DP和STAR。RNAV1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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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数据库的装载和控制(续)
• 对导航数据库的控制 i)导航数据库应从符合《航空数据处理标准》(RTCA DO-200A或EUROCAE文件ED76)要求的供应商处获得, 并应与设备的功能相匹配。导航数据库的供应商应持有满 足FAA AC 20-153标准的FAA接受函(LOA)或满足 EASA IR 21中G章标准的EASA LOA。此LOA证明供应商 的数据满足RTCA DO-200A或EUROCAE文件ED76所规 定的数据质量、完好性和质量管理规范。营运人应将此 LOA递交局方审查。 ii)营运人必须将导致程序无效的缺陷通报给数据库供应 商,且必须通知机组禁止使用受影响的程序。航空器营运 人应考虑对现行导航数据库进行周期性检查以保证满足当 前的质量体系要求。
术语(续)
d.机载增强系统(ABAS)。ABAS是一种使用机 载信息对来自GNSS系统的信息进行增强和(或) 整合的系统。 e. 接收机自主完好性监视功能(RAIM)。RAIM是 ABAS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它使用GPS信号或利 用气压高度辅助来确定GPS导航信号的完好性。 这种技术是通过检验冗余伪距测量的一致性来实 现的。接收机/处理器要执行RAIM功能,除了定 位所需的卫星外,还至少需要接收到另外一颗具 有合适几何构型的卫星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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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续)
• 就机载设备而言,本节所述的航路和终端区实施 RNAV1 和RNAV2只对水平导航有强制要求,对 垂直导航(VNAV)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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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及英文缩写
• (略,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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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对机载设备的要求
• 公司已获得局方批准实施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 行的飞机已经符合这一运行对机载设备的要求。 但是。由于飞机故障等原因,可能会造成飞机导 航能力降低。因此,在实施RNAV运行前和运行 中,机组、签派和机务放行人员应该检查和监控 此项运行对机载设备的要求是否被满足。如果不 被满足,运行前,不应作为航路和终端区RNAV 运行放行(可作为传统导航方式放行);运行中, 应报告ATC,转为传统导航方式运行。 •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对机载设备的要求, 只是对其水平导航能力的强制性要求,对其垂直 导航能力不做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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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续)
c.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GNSS是卫星导航的 通用术语,在世界范围提供定位和授时服务,由 一个或多个卫星星座、机载接收机以及系统完好 性监视等组成,包括美国的GPS、欧洲的Galileo、 俄罗斯的Glonass以及星基增强系统(SBAS)和地 基增强系统(GBA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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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的适用范围
• 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整合各国和地区RNAV和RNP运行 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PBN的概念和标准,作为飞行运行 和导航技术发展的基本指导准则。PBN将RNAV和RNP等 一系列不同的导航技术应用归纳到一起,涵盖了从航路到 进近着陆的所有飞行阶段。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现代航 空器机载设备和导航系统,提供全球一致的适航要求和运 行批准标准。RNAV1和RNAV2是ICAO PBN导航技术应 用的一种,一般用于有雷达监视和直接陆空通信联系的航 路和终端区飞行。RNAV1和RNAV2对航空器的适航要求 是相同的,对运行要求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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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可接受的适航符合性方法
a.在飞机飞行手册(AFM)、飞行员运行手册 (POH)或操作手册中包含导航设备符合FAA AC90-100A、ICAO PBN RNAV1和RNAV2标准 的声明,即可满足本通告对性能和功能的要求。 b.如果在飞机飞行手册(AFM)、飞行员运行手 册(POH)或操作手册中包含符合JAA TGL10R1 标准的声明,如果是以具备GNSS能力获得的该 批准,则满足本通告对机载设备的要求。如果获 得批准是基于DME/DME或DME/DME/IRU的,营 运人应确认设备满足附件1或附件2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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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导航RNAV概述(续)
• 本节是按照民航局《在航路和终端区实施RNAV1 和RNAV2 的运行指南》(AC-91-FS-2008-9)咨 询通告的要求制定的,涉及公司要求在航路和终 端区实施RNAV1 和RNAV2运行中必须遵守的规 则、规定、程序和标准。凡公司参与航路和终端 区实施RNAV1 和RNAV2运行的人员在此项运行 中必须严格执行。
区域导航RNAV运行
工程技术部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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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1
• 中国民用航空局咨询通告AC-91-FS-200809<在航路和终端区实施RNAV1和RNAV2 的运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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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咨询通告AC-91-FS-200809<在航路和终端区实施RNAV1和RNAV2的 运行指南>
• • • • • • 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的适用范围 术语 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所要求的导航设备 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机载设备要求 导航数据库的装载和控制 局方可接受的适航符合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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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可接受的适航符合性方法(续)
c.以下系统符合本通告规定的大部分要求,但制造商仍需 根据本通告规定的功能和性能标准对这些设备进行评估。 RAIM预测程序应符合FAA AC20-138A中第12节中的规定。 i)TSO-C129/C129a传感器(B级或C级),符合TSOC115bFMS,按照AC20-130A安装用于IFR飞行。 ii)TSO-C145a传感器,符合TSO-C115bFMS,按照AC 20130A或AC20-138A安装用于IFR飞行。 iii)TSO-C129/C129a A1设备(没有偏离附件3的功能要 求),按照AC20-138或AC20-138A安装。 iv)TSO-C146a设备(没有偏离附件3的功能要求),按照 AC20-138A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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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
a. 基于性能的导航(PBN)。PBN规定了航空器在指 定空域内或者沿ATS航路、仪表程序飞行的系统 性能,包括导航的精度、完整性、可用性和所需 功能。 b. 区域导航(RNAV)。RNAV是一种导航方式,它可 以使航空器在导航信号覆盖范围之内,或在机载 导航设备的能力限制之内,或二者的组合,沿任 意期望的航径飞行。RNAV要求在95%的飞行时 间内必须满足规定的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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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2
东航<运行手册>7.13”区域导航RNAV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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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运行手册>7.13”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域导航RNAV运行”
区域导航RNAV概述 适用范围 术语及英文缩写 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对机载设备的要求 系统精度 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对FMS导航数据库的要 求 运行规范的加入、批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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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可接受的适航符合性方法(续)
d.制造商出具文件声明该飞机符合本通告(或ICAO PBN RNAV1和RNAV2、FAA90-100A)的标准,即满足本通 告中有关性能和功能的要求。此声明应包括符合性的适航 基础。由设备或飞机制造商确定满足第8.2节中规定的传 感器要求,而对于附件3中规定的功能要求的符合性应由 制造商确定或经营运人检查后确定。 注1:具有RNP能力的飞机在其不满足运行所需的性能要 求时会有相关显示。但对于基于DME/DME/IRU的程序, 制造商仍须确定对附件1或2的符合性。 注2:装有TSO-C129 GPS传感器和TSO-C115或C115a 的FMS的飞机不一定能满足本通告规定的所有要求。制造 商需参照本通告中相关功能和性能要求对这些设备做进一 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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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路和终端区RNAV运行所要求的导航设备
RNAV运行基于使用能够自动确定飞机水平位置 的RNAV设备。飞机使用下列各类导航传感器获 得位置信息(无特定的先后顺序)。
a. 符 合 TSO-C145a 、 TSO-C146a 以 及 TSOC129/C129a的GPS。 b. DME/DME RNAV设备 c. DME/DME/IRU RNAV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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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续)
f.DME/DME(D/D)RNAV。 通过至少两个DME 台来确定航空器位置的区域导航。 g.DME/DME/ IRU(D/D/I)RNAV。使用至少两个 DME台进行定位,在DME信号覆盖的空隙区域, 使用的惯性基准组件(IRU)能够提供足够定位 信息的区域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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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续)
h.关键DME。如果某个DME不可用时,将导致 DME/DME不能提供满足航路或程序要求的导航 服务,则该DME台被称作关键DME。例如,如果 终端区RNAV仪表离场程序和标准进场程序只能 使用两个DME,则这两个DME台均为关键DME。 这里假定飞机的RNAV系统满足本通告附件1中规 定的DME/DME系统最低标准,或本通告附件2中规 定的DME/DME/IRU系统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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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导航RNAV概述
• 国际民航组织(ICAO)在整合各国和地区RNAV和RNP 运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PBN的概念和标准,作为飞行 运行和导航技术发展的基本指导原则。PBN将RNAV和 RNP等一系列不同的导航技术应用归纳到一起,涵盖了从 航路到进近着陆的所有飞行阶段。RNAV1和RNAV2是 ICAO PBN导航技术应用的一种,一般用于有雷达监视和 双向直接陆空通信联系的航路和终端区飞行。 • RNAV运行可以充分发挥机载设备性能,增加空域容量, 提高运行效益。正因为RNAV的这种先进性,使得它对运 行条件、机载设备、运行程序和参与运行的人员都有比传 统导航方式较高的要求。因此,航空公司若实施RNAV运 行,必须按照局方的相关咨询通告的要求进行适航和运行 评估,以确认自己在设备和人员方面具有实施这一运行的 能力,并通过局方审定,获得适航和运行批准,以及相应 的运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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