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开设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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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开设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的实施方案
粤科职院办字〔〕号
世纪高等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必须是适应知识经济社会需要的具有综合职业素质的人,必须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我校于年月启动了新一轮的课程体系改革与创新工作,本次课程体系创新改革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其中开设综合素质教育系列课程是我校新教案计划特色之一,拟从开设综合素质系列讲座开始全面启动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及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开发,并在运行中快速完善,并最终成为我校素质教育的特色。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的讲授方式
各门综合素质教育课程均以系列讲座的方式开设,不注重本课程体系的完整性,突出其实效性,可采取课堂讲座和专题研讨、模拟、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个讲座或专题研讨等可由若干人承担。
二、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类别及教案安排
综合素质教育课程共分四个大类(包括人文艺术与修养、高新技术与现代管理、创业方法与创新精神、企业文化与企业发展),每类课程为学时,由若干个独立的讲座、专题研讨、模拟、实际操作等组成(每讲学时),以选修课的方式开设。
三、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的课程建设
各类课程实施课程负责人制,按学校重点建设课程标准给予经费投入和管理(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每门重点建设课程投资~元建设经费),并与学校其他重点建设课程一起评估验收,学校在教材建设方面将给予重点扶持,课程组由人文学院统一管理,学校将资助一定的课程管理费。
四、综合素质教育课程负责人的条件、职责及待遇
(一)课程负责人条件
各类课程负责人需是我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研究生)的在编教师或行政人员,具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优先考虑。
(二)课程负责人职责
负责课程讲座方案的制定,征集组合课程组主讲教师,审核课程组成员的讲座方案,组织本课程组的教研活动、讲义编写等,负责具体的教案组织与实施和课
程建设等工作。
(三)课程负责人待遇
综合素质教育课程负责人系兼职岗位,在保证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条件下,能按要求完成所负责的本门课程的组织和课程建设,其待遇按照人文学院专业负责人的标准执行,经费由学校从专项拨款中支付,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统一划拨给人文社科学院,由人文社科学院发放。
五、综合素质教育课程组教师的构成、主讲教师的职责及待遇
(一)课程组教师的构成
每类综合素质教育课程可由若干不同专业人员组成主讲教师队伍,即可是校内专任教师和相关行政人员,也可是临、外聘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主讲教师的职责
在课程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课程组的分配安排和要求编写讲稿及制作多媒体课件(实训环节除外),参加本课程组的教研活动,参与编写本课程的讲义及有关课程建设工作,按时完成本课程组的教案工作任务。
(三)主讲教师的待遇
主讲教师在保证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条件下,能按要求完成全校综合素质教育选修课者,其课时费按各院系平均每节课时费或人文学院每节课时费标准乘系数计算,其中部分由各院系按上课的学生数从本院系经费中支出部分从学院专项拨款中支付。各系学生数的统计由人文系负责,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备案,经费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统一划拨给人文社科学院,由人文社科学院发放。
六、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的遴选方式
(一)各类课程负责人采取全校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由教务处配合人文社科学院起草并发布招聘启示,对应聘的课程负责人,经人文社科学院初审排序、校专家组评审后报学校审批。
(二)课程负责人确定后,由课程负责人根据本课程的特点和要求起草主讲教师的招聘启事,经人文社科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和人文学院联合发布招聘启事。对应聘的主讲教师,经课程负责人审核报人文社科学院审批后报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备案。
七、综合素质教育课程讲座方案的具体要求
各类综合素质教育课程讲座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