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
民警处理家庭纠纷的流程
民警处理家庭纠纷的流程一、接警与到场1.接收报警(1)接到报警电话的录入(2)确定报警人身份及案件性质2.快速响应(1)确定出警人员和车辆(2)迅速向现场赶赴3.评估情况(1)到达现场的环境观察(2)确定现场是否存在危险因素二、现场处置1.安抚当事人(1)对报警人进行安抚(2)询问事发经过,了解情况2.分开当事人(1)将涉事双方分别带离冲突现场(2)保证双方安全,防止事态升级3.收集证据(1)询问目击者,记录证言(2)收集相关物证(如照片、视频)(3)记录现场情况,进行详细笔录三、调查与处理1.调查取证(1)听取双方陈述各自观点(2)查看相关证据材料2.法律法规告知(1)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2)明确纠纷的法律性质和责任3.调解与协调(1)进行和解调解一、提供意见建议二、帮助双方达成共识(2)强调双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4.确定解决方案(1)如协商成功,制定书面协议(2)如调解失败,说明后续处理流程四、后续处理1.做好记录(1)完成事件处置报告(2)保存现场证据及相关资料2.转交案件(1)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案(2)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如社区调解、民事法院)3.持续关注(1)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了解(2)如有必要再次介入处理五、总结与反馈1.案件复盘(1)对处理过程进行回顾总结(2)提出改进建议2.培训与学习(1)将经验总结纳入警务培训(2)加强民警在家庭纠纷处理方面的能力六、常见问题1.如何评估应急程度(1)判断是否存在人身伤害的风险(2)鉴别纠纷的危害后果2.处理时的注意事项(1)保持中立,避免偏向任何一方(2)记录必须真实、客观3.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1)了解调解协议的一般法律效力(2)明确双方自愿履行的必要性。
从法律视角探析家庭“冷暴力”
作 者简 介: 余 晓芬 , 吉林财 经 大学法 学院。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3 . 9
平等 是导致 “ 冷暴 力” 产生 的经济根源 , 我 国 自古 以来 的传 统观念
都 是 男人负 责养家 糊 口, 而 女人 则负责 生儿育 女 , 分 工协 作。这 带来 的危害 越来 越大 , 与构 建社会 主义 和谐社 会 的主 题相 左 。 尤
种模 式形成 了女性 在经济 上的非独 立性和 依赖性 , 大 多数 的情况 其是 在都市 社会 , 离 婚 的前奏往 往就 是长期 的家 庭“ 冷暴 力” , 大 下必 须依 附于丈 夫的收入 生活 , 从 而形成 了家庭 内部经济地 位 的 多数 离婚 家庭 都 存在着 这种 问题 。 不平 等 , 这 必然 导致 双方所 享有 的话语 权的 不平衡 , 所形成 的权
打、 禁 闭等 手段 对身 体进行 伤害 , 而 往往 是从 精神上 进行控 制和 难也 给“ 冷暴 力” 现 象 得以孕育 提供 了温床 。 因为“ 冷 暴 力” 的表
折磨, 以语 言 为工具 , 采取 挖苦 讽刺 、 侮辱 打击 等言语 进 行攻击 , 现形 式大多体现 在对 精神上 和心理 上的控制 , 往 往 是通 过语 言进
给对 方造成 心理 上和精神 上的压 力, 致 使对方痛苦 程度 并不亚 于 行 的, 具 有十 分隐蔽 性, 从而 很难进 行伤害鉴 定, 使受害方 真的
“ 热 暴 力” 所 带来 的伤害 。
采取 法律途 径寻 求 司法救济 , 在举证 环 节也容 易处于 下风 , 导致
关于家庭暴力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家庭暴力的调研与思考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本文所说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夫妻之间也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现代家庭生活的一颗“毒瘤”,不断地侵蚀着这些不幸的家庭,影响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深入了解竹溪县目前家庭暴力现状,探索家庭暴力的主要动因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途径,竹溪县妇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家庭暴力情况调查。
通过对市民进行问卷调查、家庭暴力来访情况统计分析、召开基层妇联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小型座谈会、个案深入访谈等方式,了解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的特点、家庭暴力发生的诱因及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寻求制止家庭暴力发生的有效途径。
一、家庭暴力问题的现状本次调查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共向社会不同人群发放《家庭暴力调查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90份,回收率为98%。
在调查中,40%的人认为自己家里存在家庭暴力,其中发生在夫妻间的家庭暴力案件占了60%。
(一)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在调研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市民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存在误区。
1、对家庭暴力的范围认识不全。
受传统观念影响,大部分市民认为只有“殴打”才是家庭暴力,35%的人认为“辱骂家庭成员”也是家庭暴力。
2、对家庭暴力的定性认识不足。
在被调查的市民中,3.5%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不违法,10%的人说不清是违法还是不违法,有2.5%的人甚至认为家庭暴力是正常现象。
(二)家庭暴力的特点1、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
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之证据认定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之证据认定作者:谭佐财王俊博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29期摘要本文以C市基层法院103份离婚案件的判决书作为分析样本,通过裁判文书的数据统计对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进行了实证分析,论证了涉家暴离婚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证明标准等证明规则应该区别于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当下家事审判司法改革中涉家暴离婚诉讼中证据运用的四点建议。
关键词离婚家庭暴力举证责任证据收集证明标准作者简介:谭佐财、王俊博,吉林大学法学院2014级本科生在读。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10.235一、家庭暴力认定之司法实践难题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因此很多中国人认为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是家务事的范畴,国家职能部门不应过多介入这一领域。
但事实上,此俗语的本意应该是指家庭中的事繁琐复杂,因而难以作出决断,而非家庭中的事就可以独立于司法,私人空间就可不受公权力的约束和限制而为所欲为。
在中国传统的男权主义观念影响下,男性往往在家庭这个小社会中订立规则,享有“专制”的话语权。
随着时代的发展,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分化,女权主义声音的增强,家庭文化逐渐趋向民主。
然而,实践中家庭暴力这一社会的“毒瘤”不可根除,司法机关处理涉家庭暴力案件,比处理其他类型的案件存在更多的特殊性和需要考量的因素。
家庭暴力的发生通常都在较为封闭的家庭空间内,与外界相对隔绝,因此对于受暴方在离婚诉讼中的证明蒙上了一层纱。
随着人员流动、劳务和房地产是市场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发展,“单位”的这种以前未被意识和理解的社会控制作用受到了很大削弱。
近来,家庭暴力事件的不断出现,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家庭暴力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也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
根据有关部门数据显示,我国约有1/4的家庭存在程度不同的家庭暴力情况。
在所有离婚案件中由家暴因素所致的占比较高,也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家暴的认定显得尤为重要。
冷暴力婚姻该如何离婚呢
冷暴力婚姻该如何离婚呢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多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
多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家务等行为。
那么冷暴力婚姻该如何离婚呢?接下来我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冷暴力婚姻该如何离婚呢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二是诉讼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
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
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遭遇冷暴力婚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我们在婚姻家庭中遭遇到冷暴力,不要一味去忍受,而是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不爱了过不下去早点放手是一件好事。
二、冷暴力如何取证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传统暴力受害者一样在身体上留下伤痕。
同时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证。
并且处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为了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所谓的家庭尊严,一般会选择“家丑不外扬”,因此其家事外人无从得知。
那么受害者如何寻找证人证言如何证明自己所言是真实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致使受害者收集证据面临着巨大挑战,家庭冷暴力离婚遇到证据阻碍。
关于合法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
三、冷暴力触犯法律吗随着家庭暴力现在在社会上愈演愈烈,很多妇女对拳脚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维权意识,渐渐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
于是,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冷暴力方式。
冷暴力还没有很明确的定义,夫妻间采用这种方式与人们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有关。
家庭暴力取证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法院:我,XXX,性别:女,身份证号:XXX,现住XXX,现向贵院提交家庭暴力取证申请书,请求贵院对我遭受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我与XXX(丈夫)于XXXX年结婚,婚后生活中,他多次对我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攻击、言语威胁、精神虐待等。
这些暴力行为给我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为了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向贵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此家庭暴力取证申请书,请求贵院调查取证。
一、家庭暴力事实及证据1.身体攻击:X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家中殴打我,导致我身体多处受伤,送往医院治疗。
我有医院的治疗记录和诊断书作为证据。
2.言语威胁:X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家中威胁要杀害我,并多次说出类似的话。
我有录音证据和目击者证言。
3.精神虐待:在婚姻生活中,XXX经常对我进行精神虐待,包括但不限于贬低我的人格、限制我的自由、干扰我的工作等。
我有相关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
二、调查取证请求1.调查XXX的言行举止,了解其是否有家庭暴力倾向。
2.调查我在婚姻生活中的遭遇,了解我是否遭受了家庭暴力。
3.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报警记录、目击者证言、录音录像等。
4.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申请保护令请求1.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XXX接近我,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2.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XXX停止一切家庭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攻击、言语威胁、精神虐待等。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XXX赔偿我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等。
我相信,在贵院的公正审理下,我遭受的家庭暴力事实将会得到公正的评判。
我请求贵院依法调查取证,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给我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如何预防、禁止家庭暴力
如何预防、禁⽌家庭暴⼒家庭暴⼒是指对家庭成员实施暴⼒的⾏为,⽽家庭暴⼒在我国是经常发⽣的,家庭暴⼒对家庭和谐造成严重的影响,为此我国推出了反家庭暴⼒法制⽌这种暴⼒⾏为,那么如何预防、禁⽌家庭暴⼒?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怎样预防、禁⽌家庭暴⼒(⼀)遭受家庭暴⼒或虐待的妇⼥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解。
调解主要适⽤于⽐较轻微的家庭暴⼒,它的好处在于通过深⼊细致的思想⼯作,根本转变加害⽅的错误思想,有利于维持家庭团结,维护加害⽅的⾃尊⼼理,从⽽尽早、有效遏制家庭暴⼒发展的苗头。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受害妇⼥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这种救济⽅式主要适⽤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为。
(三)实施家庭暴⼒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妇⼥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政处罚。
(四)对于实施家庭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妇⼥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民法院⾃诉,⽽对于暴⼒致受害妇⼥重伤、死亡的,受害妇⼥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对于受害妇⼥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由于年⽼、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告诉,其法定代理⼈、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受害妇⼥还可以向妇⼥组织投诉,妇⼥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保护被害妇⼥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如何取证根据2001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暴⼒是指⾏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限制⼈⾝⾃由或者其他⼿段,给其家庭成员的⾝体、精神等⽅⾯造成⼀定伤害后果的⾏为。
遭遇家庭暴⼒后,⾸先要留下证据,家庭暴⼒如何取证?请看下⾯的程序:(⼀)在24⼩时之内向当地警署报警并开验伤单;(⼆)到附近医院去验伤;(三)将被殴打致伤的部位拍摄成照⽚保留下来。
如果伤势较重,费⽤较⼤,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辩证分析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辩证分析作者:米多来源:《西部学刊》2022年第12期摘要:《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首次确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有其社会背景,并经过了长期的演进和试点实践。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离婚率,巩固了婚姻家庭稳定性;节约司法资源,减少了离婚“后遗症”;也有利于培育良好的婚姻家庭观。
但同时,离婚冷静期制度也变相增加了婚姻中“弱者”的负担,且离婚冷静期容易成为阻碍婚姻的绊脚石,其“一刀切”式的规定过于单一化。
针对离婚冷静期所产生的上述问题,为能够更好地发挥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功能,达致降低离婚率,提高国民幸福指数,维稳社会家庭等立法目的,结合国内社会现实状况,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
对策是:(一)应坚持以保护“弱者”为原则;(二)应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
关键词:离婚冷静期制度;和谐婚姻;离婚率;诉讼离婚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2)12-0075-05《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条款引起了社会公众热议。
针对此条款规定,社会层面中形成了泾渭分明的支持与反对两个阵营,其分别饱有各自鲜明合理的观点。
支持者认为离婚冷静期有利于降低离婚率、提高国民幸福指数、维稳社会家庭等;反对者则认为离婚冷静期限制了婚姻自主自由原则,变相助长家暴、分家析产偏倚,“一刀切”模式不利于保护个人权益等问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首次确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的现象,降低连续多年增长的离婚率等问题。
但一项新制度颁布后,势必存在一些不足,需要针对不同问题“对症下药”。
本文将探讨离婚冷静期制度产生的背景、意义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对策,详细地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进行辩证分析。
一、离婚冷静期制度产生背景(一)冲动型“草率”离婚表现据民政部官网公布数据显示,中国离婚率从2002年开始连续数年持续增长,除了2018年离婚率与上年持平外,其余年份不断攀升。
什么是家庭冷暴力
什么是家庭冷暴力随着国家的进步,法制的进步,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拳打脚踢,逐渐演变成冷暴力。
那么,什么是家庭冷暴力。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介绍,欢迎阅读。
什么是“家庭冷暴力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因为家庭冷暴力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
家庭冷暴力产生的原因家庭冷暴力产生的原因,最直接的就是第三者插足,婚外恋,性格不和,重男轻女等等。
家庭冷暴力是一种隐形的家庭暴力。
造成的伤害绝不比暴力性家庭暴力小。
容易给对方造成心灵上的郁闷,精神疾病等。
受到家庭冷暴力的人一般感到委屈,易激动,情感上感到孤独等。
往往多疑。
自私,自卑,不愿与人交流。
家庭冷暴力的危害导致自杀、外遇和孩子孤僻专家称,每个家庭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家庭冷暴力。
如果严重了对家庭的和谐生活有很大的危害。
第一,家庭冷暴力的极限会使很多妇女产生报复心理,如果严重了,妇女会产生极端的做法。
可能会自杀,甚至伤害自己的丈夫,如果家里有孩子还有可能伤及孩子。
第二,夫妻双方的冷暴力,也会使丈夫或者妻子有外遇,致使家庭矛盾进一步加深。
第三,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容易使孩子产生孤僻的性格,不愿和别人交流沟通,致使孩子不能健康地发展,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
危害婚姻中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刘吉吉博士通过对北京、天津、武汉、长沙四大城市、两千多个家庭的调查,发现有93%的家庭对自己的婚姻质量不满意,70%以上的家庭都有过或正处于不同程度的“冷暴力”。
关于家庭“冷暴力”的投诉越来越多,以下的一些对话令笔者感到心酸。
“他从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但这几年他这个大学文凭的高材生没少给我这个初中水平的打工妹脸色看,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以‘没文化、扫把星’等词语数落我,让我无法忍受。
”“自从有了钱,他就让我回家当专职太太,一开始还给家用,后来就一分钱都没有了,有时买些生活用品还要问邻居借,最近连家都不回了。
论家庭“冷暴力”及其立法思考
、
矛盾 的家庭 中 , 有8 8 %会 出现夫妻双方 互不理 睬 的现 象 , 六 成 以上 的家庭 出现丈夫 不理 睬妻子 的现象 , 还有 的丈夫长期 拒绝 和妻子过性生活 , 阻挠妻子和异性朋友来 往 , 对妻子 实行 经济上 的控制 。
神暴力和性暴力 三种 。家庭 “ 冷 暴力 ” 就是 指精 神暴 力。我 2 . “ 冷暴力 ” 的表现形式有 隐蔽 性和手段 多样性 的特点 。 国在 2 0 0 1 年修订婚姻法时 , 首 次在 法律 中引入 了家庭 暴力 的 不 同于看得见 的拳打脚踢式 的暴 力 , “ 冷暴力 ” 的表 现形式更 概念 。2 0 0 1年《 最高人 民法 院关 于适用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婚 加多样和 隐蔽 : 施暴者往往 通过长 期的谩 骂 、 冷淡、 不 予理 睬 或经济上 和性方面 的限制等手段来对受害者进行施暴 。由于 姻法 ) 若干 问题 的解释 ( 一) 》 第一 条规定 : 家庭暴力是 指行为 人 以殴打 , 捆绑 , 残害 , 限制人身 自由或其它手段 , 给家 庭成员 “ 冷暴力 ” 只发生于家庭内部 , 一般不 易被人察 觉 , 因此 , 造成 的身体 , 精 神等方面造成一 定伤 害后果 的行为 。从 此条 规定 了家 庭 “ 冷 暴力 ” 取 证 的极 度 困 难 。 的 内容可 以看 出 , 我国 目前 在法律 上对家庭 暴力 的界定 仅仅 3 . “ 冷暴力 ” 持 续 时间长 。在一 个存在 “ 冷暴 力 ” 的家庭 是身体暴力范畴 , 并没 有涉及 精神 暴力 和性暴 力领域 。2 0 0 2 中, 丈夫对妻子谩骂 、 冷淡、 不 予 理 睬或 经 济 上 和 性 方 面 的 限
2 0 1 3年 8月
新
余
学
家暴验伤程序怎么走
家暴验伤程序怎么⾛被家暴之后可以第⼀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陪同⾃⼰⼀起去医院进⾏验伤。
验伤之后可以根据伤情是否严重来决定是否追究家暴者的法律责任,伤势严重之后也可以积极维权。
关于家暴验伤程序怎么⾛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家暴验伤程序怎么⾛1、遭遇家暴后,⼀定要及时报警求救,在警察的陪同下⼀起去正规的医院进⾏验伤治疗。
2、如果伤情较轻的话,可以通过拍照,然后去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确认伤情。
3、如果伤情较重,构成轻伤的话,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做伤情鉴定的。
4、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反家庭暴⼒法》第⼗五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家庭暴⼒,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就医、鉴定伤情。
⽆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因家庭暴⼒⾝体受到严重伤害、⾯临⼈⾝安全威胁或者处于⽆⼈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构成家暴的条件有哪些1、“家庭暴⼒”⾏为是否积极根据《反家庭暴⼒法》的规定,家庭暴⼒应是⼀种积极的致害⾏为,消极的不作为或者不履⾏法定义务可能构成通常意义上的“冷暴⼒”,但并不是家庭暴⼒。
2、“家庭暴⼒”与离婚的关系司法实践中,家庭暴⼒⾏为主要存在于婚姻关系中,且是引发离婚诉讼的⼀个主要原因。
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和好可能的认定并不能直接、当然推导出存在家庭暴⼒;反之,存在家庭暴⼒,⼀般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形。
3、是否导致⼀定程度侵害后果司法实践中,为防⽌当事⼈利⽤⼈⾝保护令达到其他诉讼⽬的,对于家庭暴⼒的认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
原则上,当事⼈就其主张应提交相关机构出具的构成“轻微伤”的认定结论,如⽆轻微伤的认定结论,相关报警记录和询问笔录中对于伤情的严重程度⾄少应当有记载,在仅有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等佐证,或者即便有报警记录,但其上并未体现报警⼈有伤情等情况下,⼀般不应当认定存在家庭暴⼒⾏为。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暴受虐儿童的保护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暴受虐儿童的保护尤玉婷【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从家庭暴力的预防、发现、事后处置等方面对儿童利益的保护做出了积极的规定,但本次立法缺少儿童视角,未设立家暴受虐儿童保护专章,未充分体现对儿童利益特殊保护的原则。
为更好地保护儿童权益,从实体视角对《反家庭暴力法》提出增加儿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类型、建立完善的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专门的儿童庇护所、建立国家监护制度、明确对受虐儿童隐私权的保护等建议;从程序视角提出完善家事法庭的建设、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建立专门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等建议。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ti-Domestic ViolenceLaw”(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Domestic Vio-lence Law”)in our country gives positive provisions for prevention,discovery and after-violence disposal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children,but the legislation lacks the children's perspective,not establishing the chapter of children's family violence protection.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children's family violence are involved in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adult family violence and do not fully reflect the special protection principle for the interests of the children.To better protect the rights of children,this thesis proposes the addition of relevant chapters from the enti-ty perspective,including children family violence types,establishment of perfect mandatory reporting system,es-tablishment of specialized children'sshelter,establishment of national guardianship system,and clear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privacy right to the abused children.This thesis also putsforward proposals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amily cour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ocedures,the procuratorial organs filed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the establishment of civil evidence rules of special recommendations.【期刊名称】《镇江高专学报》【年(卷),期】2016(029)003【总页数】4页(P87-90)【关键词】《反家庭暴力法》;儿童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儿童庇护所;家事法庭【作者】尤玉婷【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 22512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71.1 有利于完善儿童保护的立法体系,增强执法力度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前,我国对儿童权益保护的规定集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等法律中,笔者对这些法律做一梳理后发现,散见于各个部门法的对儿童权益保护有关表述只停留在一种想保护的意愿的宣示性表达,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但对家庭暴力救济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1]。
家庭冷暴力的法律规制
家庭冷暴力的法律规制作者:包世民古竞唐晶晶彭天基卢柳萍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8年第47期摘要:本文通过阐述家庭冷暴力的概念,对家庭冷暴力的特征以及存在现状进行分析,对家庭冷暴力入法的责任构成要件、行为的认定、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做出自己的见解,为司法实践提供可行性参考,并希望规制家庭冷暴力的法律得以出台。
关键词: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现状;法律规制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47-0084-02一、家庭冷暴力的概述2002年在北京召开的反家暴项目的国际会议中,“冷暴力”的概念首次被提出,通过参考各种文献对家庭冷暴力理解,以及结合实践中我们对家庭冷暴力的认知和分析,我们对家庭冷暴力所做出的一个定义是:在婚姻家庭里,在产生矛盾时通过降低减少交流或者不与交流、对另一方态度冷漠、对家事放任不管、以语言攻击另一方等非正式暴力手段,给家庭中弱势方的精神上造成压迫和损害的行为。
二、家庭冷暴力的特征家庭冷暴力在人们的概念里作为一种相对新型的暴力形式,无论是从行为还是结果来看,都与传统的热暴力有很大的差别。
而随着家庭冷暴力的增多,我们有必要对它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有效的手段去扼制它。
首先,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长期在一个固定的居所内一起生活,现在的住房在空间上一般都是具有很强的私密性。
当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如果婚姻中的强势方通过降低交流、不与沟通等手段对另一方的精神上进行侵害,在家中这种相对私密的地方,事情的发生经过旁人一般无法看到,故除了当事人双方外,家庭冷暴力的形成和实施过程对他人具有很强的隐密性。
如果当夫妻双方出现了问题不及时解决,亲朋好友等又难以察觉介入其中进行调解的话,婚姻家庭中的弱势方就会处于有口难言、无话可说的境地,对处于弱势一方的精神上所造成的伤害就会越来越大,这种精神上的伤害往往都是在弱势方的精神将要崩溃的时候才会体现出来,所以家庭冷暴力在对他人造成的伤害结果上也具有很强的隐密性。
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
浅析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摘要】幸福的家庭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而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影响家庭生活的“毒瘤”。
时至今日,家庭暴力也不再仅仅局限于拳打脚踢式的“热暴力”,漠不关心、没有语言和感情交流等形式的“冷暴力”日益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
相对于“热暴力”,“冷暴力”的危害是有过之而不及,因此,如何有效的预防和制止家庭“冷暴力”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从个人、道德、法律、社工介入四个层面探讨解决此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家庭冷暴力;道德;法律;个人;社工介入家庭冷暴力虽然是近几年才成为热点,但它由来已久,而且是全球普遍存在的问题,早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
冷暴力不仅影响家庭的幸福生活而且也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一个“定时炸弹”。
根据研究发现,“冷暴力”多出现于知识分子阶层,受到良好教育的他们,更加注重自己的面子和地位,低级的身体虐待逐渐转变为精神压迫。
抓住对方的弱点,用言语刺伤对方,在精神上折磨对方,以期达到自身的心理平衡。
这种做法不仅不能使自己得到满足反而将彼此都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概念界定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发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等暴力方式解决,而是对对方表现较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的特征是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
此外,还包括财产经济虐待,如扣留钱款,拒绝支付各种日常开支账单等。
二、家庭冷暴力的特征第一,普遍性。
中国法学会对全国家庭暴力现状的一项社会调查表明:在发生矛盾的家庭中有88%会出现夫妻双方互不理睬的现象,在对全国3500多个家庭做调查中发现在发生矛盾的家庭中,6成以上的家庭都出现了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还有的丈夫长期拒绝和妻子过性生活,阻扰妻子和异性朋友来往,对妻子实行经济上的控制。
从调查数据看冷暴力最多,身体暴力次之,性暴力发生比率最小。
第二,隐蔽性。
家庭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冷淡、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当事人受到极大地心理和生理折磨。
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现状及研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现状及研究姓名:学校:学号:指导教师:定稿日期:内容提要家庭冷暴力问题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一大弊病之一,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造成家庭冷暴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
当今社会包括国内外有关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现状及解决情况,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尤其在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立法方面,还很不完善。
要解决和减少家庭冷暴力问题就要从多方面入手,尤其要在法律方面提出完善措施,分析这一问题及其制度的现状以引起社会对这一现象的重视、不断加强完善这方面的立法、改革司法,将家庭冷暴力问题纳入专门法当中,只有这样才可以构建和谐美好的家庭和社会。
关键词:家庭冷暴力立法现状法律对策目录内容提要 (1)引言 (3)一、家庭冷暴力问题的概述 (3)(一)家庭冷暴力的定义 (3)(二)家庭冷暴力的特征 (4)(三)家庭冷暴力产生的原因 (4)(四)家庭冷暴力的危害 (4)(五)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现状 (5)二、国内外有关家庭冷暴力问题的解决制度的现状 (5)(一)国外有关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立法现状 (5)(二)我国有关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立法现状 (6)三、造成家庭冷暴力问题法律缺失的原因 (6)(一)人们对家庭冷暴力的认识不够,缺乏维权意识 (6)(二)家庭冷暴力现象本身的特殊性 (6)(三)在立法方面的原因 (6)四、减少和解决家庭冷暴力问题的对策以及完善措施 (7)(一)减少和解决家庭冷暴力问题的对策 (7)(二)家庭冷暴力问题法律缺失的完善措施 (7)结语 (8)参考文献: (8)家庭冷暴力问题的现状及研究引言家庭暴力问题在人类历史上出现家庭这个单位时就已经存在,随着时代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家庭暴力表现形式出现多样化,“冷暴力”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家庭冷暴力问题已成为社会乃至整个国家的一大弊病,严重影响和阻碍社会的进步,但是由于这一问题的特殊化,在当今国内外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在立法及司法方面仍有许多需要不断完善改进的地方。
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的解答
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的解答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常见问题的解答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不愉快,于是便会形成某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店铺整理了部分关于婚姻纠纷的问题及其解答,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一、在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夫妻离婚时股份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股份如果系夫妻共同财产,可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额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三、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主张一次性支付吗?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支付一般是定期给付,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的比较多。
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
在对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出国、出境人员;(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四、婚后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吗?结婚登记后至婚姻解除或一方死亡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
与此同时,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哪些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家暴
哪些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家暴婚姻⽣活本应是和谐幸福的,但是由于压⼒或其他原因在婚姻中会出现家庭暴⼒,如果应为家庭暴⼒想要离婚,在此类离婚案件中有关家庭暴⼒的证据是必须的,那哪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家暴的呢?对此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庭暴⼒取证的注意事项家庭暴⼒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是在发⽣家庭暴⼒的时候,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
哪些是遭受家庭暴⼒的有效证据在家庭暴⼒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离婚官司的关键。
因此受害⽅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家庭暴⼒的有效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
1、证⼈证⾔发⽣家庭暴⼒时有可能会被其他⼈员⽬睹到,⽐如说⼩区的保安,⽐如说⾃⼰的⽗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如果这些⼈曾经亲眼⽬睹过家庭暴⼒的发⽣,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些沟通⼯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式向证⼈进⾏取证。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发⽣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那⾥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对家庭暴⼒的处理会有⼀整套法定的程序,警⽅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分别进⾏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如果受害⼈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
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书⾯证明(1)如果受害⼈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进⾏过调解⼯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的家庭暴⼒单独出具书证。
(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3)如果受害⼈曾经向双⽅的或者是⼀⽅的⼯作单位求助过,那么⼯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调查的⽅法。
《家庭冷暴力》word版
家庭冷暴力不同于可见的肉体摧残的家庭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过暗示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
这种方式产生的巨大心理压力会使对方接近崩溃,同时伴随着的是婚姻的隔阂与不信任,最终导致婚姻的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家庭暴力时候,多是男性针对女性,而在家庭冷暴力事件中,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实施家庭冷暴力的一方。
目前的社会调查反映出的情况是家庭冷暴力多发生在高知识分子家庭,多因为这一类人群由于受到良好的教育,有很强的自尊心,对感情和精神的需求比一般人要细腻的多。
目录基本信息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夫妻双方都是冷暴力后的受害者,两败俱伤。
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
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
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在某种程度上比肉体的伤害更可怕。
家庭冷暴力1处于家庭冷暴力中的女性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态。
看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观众都会同情梅湘南的遭遇,痛恨安嘉和的暴戾。
其实,在现实婚姻生活中,一些家庭暴力正是由“冷暴力”肇始,日积月累酿成悲剧。
据统计,八成离婚案件存在着家庭冷暴力。
一个本该是避风躲雨的“港湾”竟然成了一个冷酷无情的冰窖。
可以看出少数婚姻能在这样的低温下生存,真没有这个必要。
家庭暴力可以由警方介入,那么“冷暴力”呢?消除“冷暴力”,靠外力强制介入显然不现实,此时我们更需要的是心理建设。
自古以来,人们就爱用“夫妻本是同命鸟,病苦来时相扶持”来形容“家”的重要。
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细胞”就是家庭。
所以,“家庭暴力”不仅危及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危及社会的安定团结。
学习《马克思基本原理》有感
——学习《马克思基本原理》有感我觉得《马克思基本原理》是一本实践性与实用性兼备的书,它教会了我们许多道理: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等。
让我们在做事的过程中能够沉着冷静的用最好的办法解决,在与朋友闹矛盾时要辨证的看待……在不断的学习和积累过程中,我也通过实际生活获得了一些自己的经验与总结,真正感受到了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我们大学生成长和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门课程的学习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以下几点:一、老师态度认真,课堂上幽默风趣。
老师对大家要求严谨,相比之下我们的表现就有点差强人意,有些同学甚至上课做其他门课的作业,这是需要改正的。
二、课程设置合理,讲课详略得当,程度适中。
原本厚厚的一本书,老师并不是照本宣科,而是结合PPT进行讲解,帮助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谛。
三、讲课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由浅入深的领会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奥妙。
老师上课时经常举实例,将枯燥的知识转化为生动的例子,能够更好的调动大家的兴趣,引导同学主动思考四、课后的拓展布置得当,注重让学生边学边理解。
单纯的被动接受理论是无用的,只有这样通过写下自己感想的方式,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融会贯通,因此,恰当的关于论文写作是很有必要的。
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学习,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潜移默化地扩大了视野,加深了思想的深度。
在老师的教导下,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处理生活实践中的问题,给我带来了深远意义。
在看待各种现象和问题时,学着去理性思考,并通过现象看到本质,让我了解到事物客观真实的一面。
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这些原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我应该遵循的原则。
我觉得上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后,收获挺大的。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让我更深刻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是如何形成的,而且更进一步体会到马克思主义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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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
家庭冷暴力是对于一个家庭的危害是具有毁灭性的,因为它会加速家庭走向破裂。
那么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呢?律伴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什么是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如何取证?
律师解答:
一、如何界定家庭冷暴力?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因为家庭冷暴力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
二、我国对家庭冷暴力是如何规定的?
遭遇法律空白,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陷维权尴尬局面
随着家庭暴力现在在社会上愈演愈烈,很多妇女对拳脚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维权意识,渐渐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
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
于是,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冷暴力方式。
可是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作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是过错方。
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尤其是当妇女成为“冷暴力”对象时。
我国现有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要么只有原则性规定,要么只对以“作为”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就成了一个难题。
三、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
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
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
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四、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如何收集证据材料?
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的问题,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取证,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行为实施的隐蔽性就给受害者取证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难。
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传统暴力受害者一样在身体上留下伤痕。
同时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证。
并且处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为了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所谓的家庭尊严,一般会选择“家丑不外扬”,因此其家事外人无从得知。
那么受害者如何寻找证人证言如何证明自己所言是真实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致使受害者收集证据面临着巨大挑战,家庭冷暴力离婚遇到证据阻碍。
五、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怎样能结束错误的婚姻?
对于家庭冷暴力离婚案件来说,由于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受害者遭受家庭冷暴力的程度和形式也各有不同,因此受害人需要求助于专业婚姻律师,从家庭矛盾的各个方面收集大量证据,并从法院审判的角度为受害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最终使得法院尽快判决结案,也让受害者早日摆脱错误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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