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票据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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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49.委托取款的背书(Endorsement for Collection) 50.期后背书(After for Endorsement) 51.背书的连续 52.汇票的提示(Presentment) 53.汇票的承兑(Acceptance) 54.普通承兑(General Acceptance) 55.附有条件的承兑(Qualified Acceptance) 56.参加承兑(Attend Acceptance) 57.汇票保证(Warranties or Guarantee) 58.汇票的付款(Payment) 59.参加付款(Subrogation Payment) 60.汇票的到期日(Date Due) 61.汇票的追索权(Recourse) 62.拒绝证书
第六章 国际票据法
票据法概述 票据的概述 汇票 本票与支票
一、基本概念
1.票据法 2.拉丁法系(Latin Law System) 3.日尔曼法系 3.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系 4.英美法系 5.票据 6.有价证券 7.设权证券 8要式证券 9.文义证券 10.无因证券 11.金钱证券 12.流通证券 13.提示证券 14.返回证券
中国虽未参加日内瓦会议,但其1929年公布的《票据法》, 实亦大体上根据日内瓦统一法制定。这样,现在世界上关于票 据的法律形成两大体系,即日内瓦统一法系与英美法系。不过 因为票据制度大体一致,所以两系之间也并无根本性差别。
2、票据两大法系
2、票据两大法系:
在调整票据的法律方面,存在两大对立的法律制度, 这就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系和 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票据法系。历史上,存在三个不 同的票据法律系统,即法国、德国和英国。法国票据 法制定较早,主要把票据作为代替现金运送的工具加 以保护,而不是作为流通手段和信用工具使用;德国 注重票据的流通与信用工具的作用,强调票据是一种 不要因的证券,根据的权利不受基础关系的影响;英 国票据法是从判例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定时间 相对较晚,把票据关系与引起票据产生的基础关系严 格区分,加强对正当持票人的保护。
基本概念
63.本票(Promissory Notes) 64.银行本票 65.支票(Cheque) 66.记名支票 67.不记名支票 68.现金支票 69.转帐支票 70.普通支票 71.保付支票 72.划线支票 73.透支合同 74.空头支票、
二、重点问题
德国于1933年。法国于1935年相继公布了新的票据法 与支票法。其他欧陆各国亦然。但应每迄今未参加日内瓦会议, 所以在这方面仍维持原状。美国在1952年公布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统一商 法典》,对统一流通证券法作了修正后吸收进去。
日本也根据日内瓦统一法修改了原有法律,于1932年与1 933年分别公布了《票据法》与《支票法》,均于1934 年施行。
德国,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有些地方性的关于票据的法律。1 847年出现了全德各联邦共同采用的《德意志普通票据条 例》。1908年又制定了《票据法》与《支票法》,直到现 在。英国于1882年,在原来习惯法、判例等的基础上,制 定《票据法》(直译为《汇票》)。
美国十九世纪末以前,关于票据的法律指由判例与州法。18 96年由统一州法委员会制定《统一流通证券法》,以后为各 州所采用。
无对价的抗辩、限制抗辩) 30.出票人(Drawer) 31.受票人(Drawee) 32.收款人(Payee)
基本概念
33.商业汇票(Commercial Bill) 34.银行汇票(Banker’s Bill) 35.即期汇票(Sight Bill) 36.远期汇票(Time Bill) 37.记名式汇票(Special Bill) 38.指示式汇票(Assign Bill) 39.不记名汇票(Blank Bill) 40.国内汇票(Inland Bill)和国外汇票(Foreign Bill) 41.一般汇票 42.变式汇票 43.汇票的出票(Issue) 44.汇票的背书(Endorsement) 45.记名背书(Special Endorsement) 46.空白背书(Blank Endorsement) 47.附有条件的背书(Conditional Endorsement) 48.禁止转让的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
②日内瓦统一条约以后
各国票据法的不同对票据的流通甚为不便。十九世纪后半期, 兴起了票据法统一运动。从1880年起,国际法学会提出过 几次统一草案,还召开会议。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统一工 作中断。1920年以后统一工作由国际联盟进行。直到19 30年,国联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统一票据法(汇票与本票) 的公约。公布了统一票据法。1931年又通过了关于统一支 票法的公约,公布了统一支票法。二者都是供各国自由采用的。 于是参加了公约的国家相继根据统一票据法与统一支票法,修 改了(或制定了)本国的有关法律。
基本概念
15.汇票(Bill of Exchange) 16.本票(Promissory Notes) 17.支票(Check) 18.票据责任 19.票据行为 20.票据行为人 21.原始取得(创设取得、善意取得) 22.继受取得 23.票据权利的行使 24.票据权利的保全 25.票据的伪造(伪造票据、伪造签名) 26.票据的变造 27.票据的涂销 28.票据的丧失(绝对丧失、相对丧失) 29.票据的抗辩(绝对抗辩、相对抗辩、恶意抗辩、重大过失的抗辩、
(一)国际票据法律制度
1、票据法的沿革:
①日内瓦统一条约以前:关于票据的法律,最初是在中世纪末 期的商习惯法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由商人团体的规章、 习惯,以及商人法院的判例等组成。
以成文法形式出现的票据法,最初是1673年法国路易十四 制定的,包括在《陆上商事条例》之中。法国大革命后,18 07年的商法典中包括了关于汇票与本票的规定,1865年 法国又制定了《支票法》,这是近代票据法的开始。这两种法 律一直存在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