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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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
六级
本人工资
17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32个月
用人单位
六级
本人工资
28个月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八级
本人工资
11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9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此基础上增发3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100%
基金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
护理费
完全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基金
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
基金
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基金
按月计发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基金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3、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
本人工资
30%
基金
孤寡老人、孤儿
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10%
基金

2018最全最新的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18最全最新的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2018最全最新的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2019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一、2018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指因工伤造成残疾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总之,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具体规定较为详细地列出了不同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各种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对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对因工负伤的劳动者进行伤残程度评估和赔偿的标准。

该标准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伤事故处理工作。

在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方面,根据受伤人员的伤害部位、严重程度以及治疗恢复情况,将受伤人员分为十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残疾程度和赔偿金额。

具体来说,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在赔偿标准方面,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赔偿原则来计算。

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另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补偿性收入。

总的来说,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江西工伤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7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附: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职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四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与事故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相结合。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制度,通过评估参保单位工伤风险程度,采用调整费率等措施,激励参保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最新版本)

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西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江西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江西省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四、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版)一、工伤赔偿标准的背景介绍工伤赔偿标准是对工伤事故中受伤职工及其家属在人身、财产及精神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项制度。

制定工伤赔偿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工伤的定义与认定1. 工伤的定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

工伤包括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2. 工伤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的认定是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认定。

三、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1. 工伤损失费工伤损失费是根据职工的工资、工作能力丧失程度以及赔偿比例来计算的。

工资作为计算工伤损失费的基数,工作能力丧失程度和赔偿比例作为计算工伤程度的指标。

2. 医疗费用工伤事故发生后,对职工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职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计算出职工应获得的医疗费用。

3. 护理费职工发生工伤后,若需雇佣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护理费的标准根据职工护理程度和雇佣护工的费用确定。

4.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对职工因工伤造成的残疾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伤残津贴的计算方法根据伤残程度和职工的月均工资确定。

5. 生活护理费对因工伤造成需要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的职工,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的标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工实际需要进行评定。

四、2018年江西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以下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细化,包括工伤损失费、医疗费用、护理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具体标准,需提供具体数字和计算公式。

字数超过2000字)附件:1. 工伤认定申请表格2. 工伤保险理赔申请表格3. 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4年颁布的法律,主要规定了劳动者基本权益保护、劳动关系协调和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内容。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已经2004年5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黄智权2004年6月10日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本人可不参加工伤保险。

本人自愿和雇工一起参加工伤保障的,可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100%—300%为缴费基数缴费。

第三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缴费后的30日内或者参保缴费情况变更后的15日内,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参保时间、缴费情况等。

职工有权采取各种合法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及公示参保情况,用人单位工会组织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及公示参保情况。

江西省 工伤赔偿标准

江西省 工伤赔偿标准

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的实际情况,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

下面将对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伤赔偿的适用范围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内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保险适用于从事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

二、工伤赔偿金计算方法1. 工亡职工的赔偿工亡职工的家属可按下列一种方式选择计算工伤赔偿金:(1)按照工亡职工因工死亡时相应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的24倍计算;(2)按照工亡职工因工死亡时相应工龄月平均工资与生活补助金、护理费的24倍计算,其中护理费按照工亡职工因工死亡前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计算。

2. 被工伤致残的职工的赔偿(1)被列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按照下列比例计算工伤赔偿金:一级伤残:赔偿金为职工因工伤致残当年月平均工资的60倍;二级伤残:赔偿金为职工因工伤致残当年月平均工资的54倍;三级伤残:赔偿金为职工因工伤致残当年月平均工资的48倍;四级伤残:赔偿金为职工因工伤致残当年月平均工资的42倍。

(2)被列为五级伤残的职工,赔偿金为职工因工伤致残当年月平均工资的36倍;(3)被列为六至十级伤残的职工,赔偿金为职工因工伤致残当年月平均工资的30倍。

三、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标准(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金为职工因工伤致残当年月平均工资的40倍;(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超过三分之二的,但尚不构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金按照被列为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赔偿标准计算。

四、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范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门诊治疗费、康复费、医用耗材费、检查费、化验费等。

五、其他赔偿费用除了工伤赔偿金和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还可支付丧葬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营养费、康复费等。

六、工伤赔偿的申请和认定被保险人在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伤害的,应当立即请求用人单位就医,并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报告材料送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18年社保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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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社保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逐渐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就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领取哪三项费用,2018年社保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以及最新分配原则是怎样的这三个问题。

一、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领取哪三项费用依据第39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三项费用,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则相关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则相关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二、2018年社保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算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也就是说,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发生变化;依据最新公布的数据为:36396x20=727920元。

故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为:727920元;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

这个标准同样每年发生变化;公式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x6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三、最新工伤死亡赔偿分配原则是怎样的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按法律贵规定的相关情形,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大全

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大全

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大全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大全一、引言工伤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伤残、死亡等损害,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或其家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制度。

工伤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8年度工伤赔偿标准,以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二、工伤赔偿标准的概述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内容。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及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2018年工伤赔偿标准详解1. 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收入水平的不同,伤残赔偿金的标准也有所差异。

以下是2018年度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一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工伤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倍;二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工伤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倍;三级伤残:伤残赔偿金为工伤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倍;各级伤残以此类推。

2. 死亡赔偿金根据死亡工人的工资收入水平和家庭情况,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2018年度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标准:工人没有无劳动能力配偶或子女:赔偿死亡工人前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倍;工人有配偶无劳动能力或独生子女:赔偿死亡工人前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2倍;工人有配偶和无劳动能力的子女:赔偿死亡工人前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4倍。

3. 医疗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医疗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

四、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用人单位有责任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支付工伤赔偿金,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

工伤职工则应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程序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1-10级、工亡)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二、需提交什么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

【知识】2018版工伤1-10级、工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29条规则!本文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大家介绍工伤1-10级的赔偿标准,第二部分着重分析工伤认定的实务要点。

工伤赔偿标准▌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8年江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江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江西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2018全文新《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中央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分等部分制订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交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偕行业的工感冒险水平肯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肯定多少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制订,报国务院核准后公布施行。

江西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江西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江西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江西省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及《江西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西省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江西省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分为6个等级,根据工伤的损害程度不同,分别为一级工伤、二级工伤、三级工伤、四级工伤、五级工伤和六级工伤。

一级工伤是指因工作而导致主要功能完全丧失或者工作能力全残的,或者造成1个以上机关、组织、经济实体无法正常运转的。

二级工伤是指因工作而导致主要功能部分丧失或者工作能力部分丧失,已经达到完全丧失的可能性的。

三级工伤是指因工作而导致主要功能部分丧失或者工作能力丧失的。

四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导致机关、组织、经济实体正常运转受到一定障碍的。

五级工伤是指因工作而导致伤残程度低于四级工伤的。

六级工伤是指因工作而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接受照料的。

工伤鉴定是通过医学、劳动能力和工作功能等多个方面评定,综合考虑工伤的程度和影响程度来确定等级。

工伤鉴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工伤人员提出鉴定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然后,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申请,组织专业医疗机构对工伤人员进行医学鉴定。

医学鉴定完成后,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医学鉴定结果,结合劳动能力和工作功能等方面的评定,进行综合鉴定。

最后,劳动保障部门将鉴定结果告知工伤人员。

工伤等级的鉴定结果对于工伤人员的待遇和补偿有着重要影响。

根据江西省相关政策规定,不同等级的工伤人员享受不同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康复费等相关补偿。

同时,工伤人员还享受一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

江西省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保障工伤人员权益的重要参考依据,准确评定工伤等级对于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伤等级鉴定的监督和培训,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

同时,工伤人员也应积极参与鉴定程序,提供真实、全面的材料,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去年公众号推送的《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1-10级、工亡)》一文被大量读者转发收藏,现结合司法实践,在原文的基础上对工伤待遇中的一些问题做了补充,供参考!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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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二级
本人工资
25个月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23个月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21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90%
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
2018年江西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项 目
待遇
备 注
计 算 基 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
12个月
用人单位
最长24个月
医疗费用
实际发生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一般10元/天
基金
转院费用
基金
交通、食宿费用
住院护理费用
单位安排,未安排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给付护理费
二级
本人工资
85%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80%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75%
基金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基金
六级
本人工资
16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五级
本人工资
70%
用人单位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
六级
本人工资
60%
用人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20个月
基金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此基础上增发3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100%
基金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
护理费
完全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基金
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
基金
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基金
按月计发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八级
本人工资
10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4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25个月
用人单位
八级
本人工资
21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本人工资
17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用人单位
因工死亡
丧 葬 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六级
本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32个月
用人单位
六级
本人工资
28个月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八级
本人工资
11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9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此基础上增发3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基金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3、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
本人工资
30%
基金
孤寡老人、孤儿
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10%
基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受(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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