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者排烟、排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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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酒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酒店餐饮区域的安全和环保,防止油烟污染,保障员工和顾客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餐饮区域,包括厨房、餐厅、包间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旨在规范酒店餐饮排烟管理。

第二章排烟设施及要求第四条酒店餐饮区域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第五条排烟管道应选用耐高温、防火、防腐蚀材料,管道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因管道过细导致油烟排放不畅。

第六条排烟管道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漏油等异常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七条排烟风机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风机正常运行,提高油烟净化效果。

第三章排烟操作流程第八条餐饮区域在开业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油烟排放许可证。

第九条餐饮区域应制定油烟排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油烟排放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减少污染。

第十条餐饮区域在烹饪过程中,应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油烟直排。

第十一条厨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清洁,提高净化效果。

第十二条餐饮区域应定期检查油烟排放数据,如发现超标排放,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排放浓度。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三条酒店应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负责餐饮排烟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环保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餐饮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酒店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酒店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油烟净化设施操作规范1. 操作人员应熟悉油烟净化设施的操作流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 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油烟净化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 操作人员应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清洁,确保净化效果。

二、油烟排放监测1. 酒店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

2. 检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排放达标。

3. 如监测结果显示排放超标,酒店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排放浓度,直至达标。

油烟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油烟管理规章制度最新

油烟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的管理,减少油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企业及相关单位,包括餐馆、酒楼、快餐店等。

第三条餐饮企业应当加强对油烟排放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油烟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减排、治理、监控等措施,实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保障环境质量。

第二章油烟排放标准第六条餐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油烟排放标准,保证油烟排放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第七条餐饮企业应当定期对油烟能源进行清洗维护,保持油烟排放设施的通畅和正常运转。

第八条新建餐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达到环保要求,减少油烟排放。

第九条环保部门应当组织对餐饮企业进行定期的油烟排放监测,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整改指导。

第十条餐饮企业应当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油烟排放监测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章油烟净化设施管理第十一条餐饮企业应当配备齐全的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油烟净化设施应当具备有效收集、过滤、清洁油烟的功能,确保油烟排放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环保部门应当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予以整改或者停用。

第四章油烟管理责任第十四条餐饮企业应当设立专门岗位负责油烟管理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油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油烟排放控制技术,能够有效管理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第十六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油烟管理档案,保存油烟排放监测记录和整改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餐饮企业,环保部门应当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对油烟排放达标的餐饮企业,环保部门应当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和表彰,鼓励企业积极配合进行油烟排放减排工作。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餐厅、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

第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油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章油烟排放设施要求第四条餐饮经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维护,确保其净化效率。

第六条餐饮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油烟排放管理第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油烟排放。

第八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建立油烟排放管理制度,明确油烟排放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第九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定期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配合环保部门进行油烟排放监测,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改动油烟排放设施,确需改动的,应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审批。

第四章油烟处理设施第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处理设施,如油烟过滤器、油水分离器等。

第十三条油烟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维护,确保其处理效果。

第十四条油烟处理后的废水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油烟排放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环保部门可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环保部门可对油烟排放超标或未按本制度执行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鼓励公众对餐饮业油烟排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餐饮经营单位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餐饮业经营者排烟、排污管理规定

餐饮业经营者排烟、排污管理规定

餐饮业经营者排烟、排污管理规定第一篇:餐饮业经营者排烟、排污管理规定第十条餐饮广场排烟、排污管理规定:(一)建设油烟收集和处理装置设施,将油烟收集处理后全部排入专用烟道,且排放的油烟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禁止油烟无规则排放和利用城镇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二)采用先进的燃烧设备及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消烟除尘、除油设备;禁止建设使用燃煤锅炉;(三)采用燃油、燃气或型煤等清洁燃料燃烧;禁止原煤散烧;(四)建设配套的污水收集管道设施,污水管道设施必须封闭严密。

废水经隔油、残渣过滤等措施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禁止将餐饮污水直排城市道路、空地和排入雨水管网;(五)履行好“门前三包”职责,搞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护好“门前三包”范围内的绿化苗木。

餐饮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应按县城管部门的要求倾倒至指定的场地、设施或直接按时送入垃圾收集车,严禁将餐饮垃圾倾倒入居民楼垃圾箱(池)和公共垃圾筒;禁止在绿化带内倾倒污水、乱丢乱放垃圾第二篇:餐饮业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宿舍是公司提供给员工作为休息的场所。

为维护正常的宿舍秩序,给员工创造整洁、舒适、安全的休息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团队意识,以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各宿舍员工应团结、友善、互助,讲究个人卫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2、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员制定卫生值日表,各成员轮流打扫整理及宿舍安全的监督保障工作。

3、4、注意个人卫生,脏衣、脏物或有异味的衣物必须及时清洗或清理。

保持宿舍整洁,床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衣物、行李、日用品或杂物必须按指定位置存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或乱挂。

5、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倒杂物;不得从楼上扔垃圾,大、小便后及时冲洗,不要将卫生纸等杂物扔到马桶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国家餐饮油烟管理制度

国家餐饮油烟管理制度

国家餐饮油烟管理制度背景介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就餐消费水平的提高,餐饮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中国的餐饮业已经成为了世界餐饮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这个行业的快速发展中,也伴随着油烟问题的不断加重。

油烟问题不仅影响到了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国家出台了餐饮油烟管理制度,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制度内容一、餐饮油烟排放标准国家制定了餐馆油烟排放标准,要求餐厅必须装设油烟净化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将油烟排放浓度降至规定范围内。

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餐厅,国家还制定了不同的油烟排放标准,以便更好的满足各个类型餐厅的油烟排放需求。

二、餐厨垃圾规范管理餐厨垃圾是餐饮行业必然产生的垃圾,但其管理常常被忽略,不仅污染环境,还给环卫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此,国家规定餐饮企业必须按照分类投放餐厨垃圾,通过科学合理地回收和利用餐厨垃圾,减少浪费,达到循环利用的效果。

三、餐饮油烟抽查制度国家制定了餐饮油烟抽查制度,对餐饮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各家餐厅在油烟排放、垃圾分类投放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并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诚信建设和社会监督国家号召餐饮企业建设诚信经营,建立企业信用体系。

同时,呼吁公众积极参与到餐饮油烟管理工作中来,通过投诉与监督,来监管餐饮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使得整个行业更加健康、透明和安全。

结论餐饮油烟管理制度的出台,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目前仍存在许多值得改进的方面,例如对于一些小餐饮店的监管、油烟净化设备的完善等。

因此,作为餐饮企业经营者和公众,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到餐饮油烟管理工作中来,共同推动行业更加健康发展,从而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餐饮饭店餐厨油烟排放及烟道清洁管理规范

餐饮饭店餐厨油烟排放及烟道清洁管理规范

餐饮饭店餐厨油烟排放及烟道清洁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餐厨设施设备管理责任、油烟净化设施的管理、油烟排放、排烟设施清洁、油烟排放的检测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阳光公司所涉及到的餐饮项目的餐厨油烟排放及烟道清洁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554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油烟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油烟净化设施的管理4.1.1厨房炉灶、蒸箱、烤炉等加工设施上方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分别设置。

4.1.2油烟集气罩罩口投影面要大于灶台面,罩口下沿离地高度应在1.8~1.9m,罩口面风速小于O.6m∕s o4.1.3油烟排风量以及设备配套空间要与其规模相适应,具体参见HJ554-2010《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4.1.4油烟净化装置要安装在油烟排风机之前。

4.1.5烟罩为不锈钢罩子,安装于排油烟管道下方端口,应每日用洗洁精等除油洗剂对表面进行擦洗。

4.1.6烟罩表面擦洗后不应留有油渍,手摸时应光滑顺畅。

4.L7烟罩宜每日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所有凹凸面、接缝无油渍。

4.2油烟排放4.2.1按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监测口及监测平台,油烟排放要符合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4.2.2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

4.2.3排气筒出口朝向要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广东餐饮油烟排放管理制度

广东餐饮油烟排放管理制度

广东餐饮油烟排放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2. 目的在于规范餐饮油烟排放,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健康。

3. 餐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油烟排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排放标准1. 餐饮单位排放的油烟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2. 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3. 餐饮单位应定期对油烟排放进行自检,并保留检测记录。

三、设施要求1. 餐饮单位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

2. 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清洗,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禁止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简易油烟排放设施。

四、排放管理1. 餐饮单位应在开业前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放许可。

2. 排放许可有效期内,餐饮单位应遵守相关排放规定。

3. 餐饮单位应建立油烟排放管理档案,记录排放情况和维护记录。

五、监督检查1. 环保部门将定期对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排放规定的餐饮单位,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3. 餐饮单位应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餐饮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餐饮单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餐饮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广东省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各餐饮单位。

八、附件1. 油烟排放标准详细说明。

2. 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维护指南。

3. 油烟排放检测方法和标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板示例,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餐饮排污排烟规程制度范本

餐饮排污排烟规程制度范本

餐饮排污排烟规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业排污排烟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餐饮企业)。

第三条餐饮企业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第四条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加强对排污排烟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章排污管理第五条餐饮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油等污染物,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第六条餐饮企业应当配备合适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七条餐饮企业产生的废渣、废油等应当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八条餐饮企业应当定期对排污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排烟管理第九条餐饮企业排放的油烟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条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餐饮企业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企业排污排烟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餐饮企业应当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规程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程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餐饮服务单位排烟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排烟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排烟管理制度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服务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餐饮服务行业也在面临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排烟管理问题。

由于餐饮服务行业的烹饪工艺、烟气排放方式等特点,一些餐饮服务单位的排烟管理不规范,给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保证环境卫生,维护公共利益,相应的排烟管理制度的建立变得非常必要。

目的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排烟管理制度,保证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遵守,合理有序地进行烟气排放。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厅、饭馆、快餐店等)。

规定1.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烟气净化设备。

烟气净化设备应当经过审批并保持定期维护、检验和维修,确保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排烟管道的布局和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严禁在排烟管道中设有转弯、弯曲、盲管、死角等区域。

3.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检查和清洗油烟净化器和烟道,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排放。

4.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安装烟气排放监测设备,定期对排放的烟气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留存三年。

5.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作业制度,规范烹饪操作,降低油烟排放量。

6.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烟气排放口设在临近其他建筑物的远离的开放区域,严禁将烟气排放口设在与他人生活区接壤的地方。

7.对于违反排烟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由环保部门进行查处和处罚。

执行1.排烟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由餐饮服务单位的环保、生产等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2.对于违反排烟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惩罚和处罚。

总结建立排烟管理制度,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卫生的必要举措。

餐饮服务单位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严格按照排烟管理制度执行。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合作,共同营造好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环境。

餐饮排烟法律规定(3篇)

餐饮排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餐饮业作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餐饮业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其中餐饮排烟污染问题尤为突出。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城市环境,我国制定了相应的餐饮排烟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餐饮排烟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餐饮排烟污染问题概述1. 餐饮排烟污染的定义餐饮排烟污染是指餐饮业在烹饪、加工、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现象。

2. 餐饮排烟污染的危害(1)大气污染:餐饮排烟污染中的油烟、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到大气中,会形成二次污染,影响空气质量。

(2)人体健康:油烟、废气等污染物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如苯并芘、甲醛等,对人体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造成损害。

(3)建筑物损坏:油烟、废气等污染物附着在建筑物表面,会加速建筑物的老化、损坏。

三、餐饮排烟法律规定体系1. 国家层面(1)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2)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2. 地方层面(1)地方性法规:各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

如《北京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等。

(2)地方规章:地方政府根据地方性法规,制定了相应的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实施办法。

如《天津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实施细则》、《重庆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等。

四、餐饮排烟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设施要求(1)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餐饮排烟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餐饮场所的排烟工作,加强环保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场所的排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餐馆、快餐店、食堂等。

二、责任部门及人员1. 餐饮场所的经营者为排烟管理的主体责任人,负责排烟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工作。

2. 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餐饮场所的排烟情况,对于排烟不达标的餐饮场所进行处罚。

3. 餐饮场所的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排烟管理工作。

三、排烟设施建设1. 餐饮场所在设计施工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合格的排烟设施,确保排烟能力达到排放标准。

2. 排烟设施包括油烟净化器、风管、排烟风机等,设施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 餐饮场所的排烟设施安装位置应合理,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

4. 排烟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合法使用。

四、排烟运行管理1. 餐饮场所的厨房每天营业前应进行排烟设施的检查,确保排烟正常,无堵塞现象。

2. 每周对排烟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和保养,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3. 每月进行一次排烟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排烟效果是否达标,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厨房在高峰时段营业时,应加强排烟设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排烟正常工作。

五、排烟监测1. 环保部门定期对餐饮场所的排烟进行抽样检测,监测项目包括排烟浓度、排烟颗粒物含量等。

2. 如果检测结果不达标,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改善,并报告环保部门。

3. 餐饮场所若连续多次不达标,将被依法处罚,并责令关闭整顿。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餐饮场所,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

2. 经发现排烟设施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修处理,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3. 对于多次违规的餐饮场所,环保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包括吊销经营许可证。

七、其他规定1. 餐饮场所应合理安排油烟排放时间,避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

餐饮油烟排污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排污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排污管理制度1. 背景和意义餐饮油烟是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对公众的健康和社会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

为了减少和控制餐饮油烟污染,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经营场所,包括餐馆、快餐店、食堂等。

3. 管理要求3.1 餐饮场所的建设和改造所有新建或改造的餐饮场所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设备和设施应该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等。

•室内排风系统必须与油烟净化设备相适应,确保排放的油烟达到国家标准。

•废气排放口不得朝向公共区域或住宅区。

•餐饮场所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负面影响。

3.2 油烟净化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所有餐饮场所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安装、使用和维护油烟净化设备。

具体要求如下:•设备须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及其修订版本中的有关规定。

•燃烧式净化设备,每3个月需对油烟管道和燃烧室进行一次清洗,并定期更换滤网;湿式净化设备,需每7天清理一次沉淀池内沉淀物,并每7天注入1次药剂。

•净化设备的运行状态应随时监控。

设备故障要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废气排放浓度和噪声级应按照国家标准,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3.3 废弃油脂的处理和利用餐饮场所需对废弃油脂进行妥善管理和利用。

具体要求如下:•废弃油脂应分类贮存,不得乱倒乱泼。

•废弃油脂必须交由具有环境保护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专门处理,并保留相关处理记录。

3.4 监管和执法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相关部门将对餐饮场所的油烟排放情况、设备使用及维护情况、废弃油脂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不合规的餐饮场所,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4. 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餐饮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街面餐饮排烟管理制度范本

街面餐饮排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面餐饮业排烟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街面餐饮业户,包括各类餐馆、快餐店、小吃店等。

第三条街面餐饮排烟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企业负责,政府监管;3. 科学合理,安全环保。

第二章排烟设施要求第四条街面餐饮业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排烟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排烟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排烟管道材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耐腐蚀、耐高温、防火性能良好;2. 排烟风机应当选用高效、低噪音、低能耗的设备;3. 排烟系统应当具备自动调节、自动清洗、自动报警等功能;4. 排烟口应当设置在室外,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并设置防护栏。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六条街面餐饮业户应当定期对排烟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排烟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排烟风机应当全天候运行,不得擅自停机;2. 排烟管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有积灰、堵塞现象;3. 排烟系统应当定期清洗,确保排放气体符合国家排放标准;4. 发现排烟设施故障,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街面餐饮业户排烟设施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对街面餐饮业户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本制度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使用和维护排烟设施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沂餐饮油烟管理制度

临沂餐饮油烟管理制度

临沂餐饮油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餐饮油烟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临沂市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二、油烟排放标准
1.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制定的油烟排放标准。

2. 排放油烟的浓度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三、油烟净化设施
1.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

2. 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净化效率。

四、油烟排放管理
1. 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油烟排放管理档案,记录油烟排放量、净化设施运行状况等。

2. 定期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自检,确保排放达标。

五、油烟监测
1. 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合环保部门进行油烟排放监测。

2. 对监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六、油烟处理与排放
1. 餐饮服务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油烟产生。

2. 油烟排放应通过专用管道,并在排放前进行净化处理。

七、违规处罚
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宣传教育
1. 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环保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

2. 定期组织环保知识培训,提升餐饮服务单位的环保管理水平。

九、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临沂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法规,对以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餐饮油烟排放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排放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排放管理制度前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餐饮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餐饮店虽然提供美食,但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油烟污染。

如果不加以控制,油烟将对人们的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建立餐饮油烟排放管理制度,对餐饮行业的油烟排放进行监管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餐饮行业内油烟排放的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商户。

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是衡量油烟排放情况的重要指标,是制定油烟排放管理措施的基础。

根据国家标准和地方法规,制定以下油烟排放标准:•餐厅–油烟浓度不得超过2mg/m3。

–噪音不得超过45 dB(A)。

•快餐店–油烟浓度不得超过3mg/m3。

–噪音不得超过50 dB(A)。

要求商家在经营场所内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以保证排放的油烟浓度符合标准。

治理措施油烟净化设备为了控制油烟排放,商家应该配备油烟净化设备。

油烟净化设备的选型应该符合当地环保部门颁布的标准,保障净化效果。

定期检查商家应该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净化设备的有效性。

每周至少检查两次,每月至少进行1次大型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除油烟污染。

治污费用作为油烟排放产生者,商家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交纳治污费用。

对于油烟排放超标的企业,应当加大治理力度,并且交纳相应的罚款。

食品烹饪措施商家应该采用低碳环保的食品烹饪技术,减少油烟排放。

如使用电磁炉烹饪、控制油温等方式减少油烟能量,同时也十分环保。

后续监督为了确保油烟排放标准的保持和落实,相关部门应对商家开展定期监督检查。

对于发现的油烟排放超标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

结语餐饮油烟排放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更好地改善餐饮环境,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也有助于提高餐饮行业的整体服务品质。

所有商家务必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为人民健康和环境保护做出应有的贡献。

餐饮油烟环保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环保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环保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为减少餐饮业油烟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餐饮油烟环保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油烟排放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油烟排放标准1. 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油烟排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

四、油烟净化设施1. 餐饮单位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 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净化效率。

五、油烟排放管理1. 餐饮单位应建立油烟排放管理档案,记录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排放情况。

2. 对于油烟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应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油烟排放。

六、监督检查1.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油烟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餐饮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油烟管理规定的培训。

2. 加强对油烟环保管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环保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

九、附件1. 油烟排放标准详细规定。

2. 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和维护指南。

3. 油烟排放管理档案样本。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上述内容,以确保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饭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饭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饭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保证宾客的用餐环境卫生和避免您的饭店造成环境污染,制定本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饭店及其餐饮服务场所的排烟管理。

3. 相关责任人及其职责3.1 餐饮经理1.督促厨房使用清洁燃料,如天然气等;2.监督厨房油烟污染源控制;3.督促良好的厨房通风。

4.把控餐饮用的油品种类和油健康度。

3.2 厨师1.安装好油烟净化器;2.在烹饪时不得使用烧汁或爆炒的方法;3.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检查和清洗;4.定期查看风机及风管是否清洁畅通。

3.3 管理员1.每周定期检查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状况,并记录下来;2.每月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检查风机、风管是否畅通;3.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避免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4. 主要管理要求4.1 油烟治理措施1.餐饮场所里的所有明火灶台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2.确保油烟净化器每日正常运行,设备应靠近明火灶台侧面,并设有防倾倒装置,油烟净化效率应符合国家标准;3.最大限度地减少明火灶台使用,避免油汁滴入燃烧器内;4.平时需要对厨房的墙壁,地面等进行清洗,避免油污滋生。

4.2 进出通风管理1.厨房应设定好进、出风口,开启厨房门窗进行通风换气;2.人员进出换气时需要注意厨房门的关闭;3.厨房通风互通状况应检查每天至少一次(除非天气极度恶劣)。

4.3 废气治理措施1.合理使用明火(如烧烤、火锅等);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排放有害气体;3.厨房内不得燃烧塑料等有害垃圾及煮蛋、熏肉等食物,谨慎使用燃料等。

5. 处理方法如果排烟不及时或不达标,应该及时引起注意,并对于排放过多不达标的餐饮店进行处罚,并不断强化对于。

油烟排放及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油烟排放及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油烟排放及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为维护园区环境清洁,保障业户生活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商业物业餐饮营业油烟及污水排放的管理
1、设置油烟排放处理设施,保障排放及空气中的油烟在排放前经过清洗及除尘。

排放噪音经过消音处理。

2、污水排放需设置隔油池,进行隔油处理。

3、排出的油烟、污水及噪音处理是否达标,以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出示的检测合格报告为依据。

4、油烟及污水排放点营业单位(人)应建立日常清洁清理制度,并经常清洗,保持干净,不得对左邻有舍及他人造成伤害。

二、住宅物业住户油烟及污水排放
1、住宅区住户油烟,按原建筑规划设计预留位进行排放,不得擅自更改。

2、油烟排放点不得影响左邻右舍正常生活及健康,并定期进行清洗。

3、生活污水及粪水管按规划设计预留管使用,不得混合使用。

排放污(粪)水管,不得改变排放方式及用途。

4、生活污水及粪水禁止排放到人工水池,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三、以上若未按规定执行,餐饮营业单位将禁止营业,并按租赁合同及商业网点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业户将按业主公约及国家法规规定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赔偿。

四、保护环境,爱护自然就是珍惜我们自己,小区全体业户须共同维护和遵守。

保利滕州分公司
人和天地物业服务中心
二O一六年八月十八日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

饭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饭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

饭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概述餐饮行业作为烟气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饭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环境保护、健康促进、文明秩序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将介绍饭店餐饮排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适用范围本餐饮排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包括宾馆餐厅、食堂等),以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分工饭店管理层1.指定餐饮排烟管理人员。

2.落实环保部门提出的环保要求。

餐饮排烟管理人员1.负责餐饮排烟设施的巡视、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

2.负责制订、完善和执行餐饮排烟管理制度,落实环保要求。

3.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餐饮排烟制度及管理知识的培训和检查,确保员工遵循相关制度和要求。

4.积极协助环保部门进行餐饮排烟检测和治理,改善餐饮的环保状况。

餐饮排烟设施的运行与管理设施建设规范1.建设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将餐饮排烟设施的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好,提交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并取得审批文件。

2.设施建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运行规范1.按照环保要求及当地管理部门要求运行和维护餐饮排烟设施,保证其正常、高效、稳定运行。

2.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情况,若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3.定期清洗餐饮排烟设施的各个部位,确保设施的干净清洁。

检测与治理1.严格执行餐饮排烟检测和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治理餐饮排放的污染物。

2.遵守市、县环保部门有关排污的规定和标准,确保餐饮排放符合要求,超标情况需要上报环保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整改。

员工培训和管理1.餐饮排烟管理人员需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餐饮排烟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应该掌握的知识,合格员工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

2.员工需要在卫生和环保方面定期接受培训,了解环保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

3.规定不得在餐饮排烟管道上快速安装管道疏通器和其他类似设施,防止管道疏通工具等杂物进入餐饮排烟设施堵塞和破坏排烟系统。

餐饮油烟污染工作制度

餐饮油烟污染工作制度

餐饮油烟污染工作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减少餐饮油烟污染对环境的影响,维护良好餐饮经营环境,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本餐饮油烟污染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经营的单位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三、工作职责1. 餐饮经营单位(1)安装净化设施餐饮经营单位应安装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净化设施应随着排风系统改变,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定期维护设施餐饮经营单位应定期清洗和维护净化设施,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应当定期测定排烟口排放浓度,确保符合国家要求标准,并保持测定记录。

(3)建立油烟管理制度餐饮经营单位应建立油烟管理制度。

明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设置相关监测指标,监测油烟排放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4)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同时,能够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现场记录等证据材料。

2. 监管部门(1)制定监管计划监管部门应定期制定和实施油烟治理的监管计划,采取监督检查和巡查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油烟治理工作。

(2)加强宣传与培训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群体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公众对餐饮油烟治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严格执法标准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理原则,积极惩处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保障法律权益地得到有效维护。

四、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将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于违反法规相关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如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监管部门有权采取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五、制度修改本制度随着市场需求和法规的不断变化,对其需进行适时的修改和完善。

六、结语制订并执行本餐饮油烟污染工作制度,是完善餐饮经营管理、维护公众健康、保护环境的必要措施。

希望餐饮经营单位和监管部门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治理措施,共同为保障公众利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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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餐饮广场排烟、排污管理规定:
(一)建设油烟收集和处理装置设施,将油烟收集处理后全部排入专用烟道,且排放的油烟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禁止油烟无规则排放和利用城镇公共雨水或者污水管道排放;
(二)采用先进的燃烧设备及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消烟除尘、除油设备;禁止建设使用燃煤锅炉;
(三)采用燃油、燃气或型煤等清洁燃料燃烧;禁止原煤散烧;
(四)建设配套的污水收集管道设施,污水管道设施必须封闭严密。

废水经隔油、残渣过滤等措施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禁止将餐饮污水直排城市道路、空地和排入雨水管网;
(五)履行好“门前三包”职责,搞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护好“门前三包”范围内的绿化苗木。

餐饮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置应按县城管部门的要求倾倒至指定的场地、设施或直接按时送入垃圾收集车,严禁将餐饮垃圾倾倒入居民楼垃圾箱(池)和公共垃圾筒;禁止在绿化带内倾倒污水、乱丢乱放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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