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作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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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作业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仓库进料作业程序,确保进料得到合理、及时的处理,控制进料的数量,以满足生产需要。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外采购的所有原材料、辅助材料、发外加工的半成品。
3.0职责
3.1仓库:负责物料的接收,清点与入库工作;
A.收料员:物料接收、清点;
B.仓管员:物料清点与入库工作;
3.2品管部:负责物料的品质检验工作;
3.3PMC部(物控):负责急料的协调工作。
4.0作业程序
4.1供应商送货
4.1.1供应商送货至厂区后,应及时将《送货单》交仓库收料员,收料员核对《送货单》与
《物料采购单》是否有误。如果有误,即通知相应采购员确认何种原因出错,直至清楚后方可收货;
4.1.2收料员通知供应商或公司搬运人员,将需检验的物料卸在指定的收料待验区,将不需
检验的物料直接卸在物料暂存区。若是生产急料,收料员可将料先收到生产备料区。
4.2进料数量验收
4.2.1货卸至指定区域后,收料员将大件箱数与《送货单》核对后,再按5%-15%的比例抽查
单位包装,单位包装内若出现包装不足现象,应与供应商送货员一起确认,再加大比例抽样,或通知采购员前来确认;
4.2.2加大比例抽样后,计算出包装不足的平均数量,然后计算出总的包装不足数量,由供
应商送货员更改《送货单》并签名,或通知采购员确认并处理,之后,收料员才能盖“收货章”,并在《送货单》上注明实收数量;
4.2.3在核对、点收实物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物料不符合本厂产品防护及有关采购要求(如
包装破烂,来料凌乱,无物料标识或标识不清等),即通知采购员,由采购员与供应商进行沟通改善;
4.2.4对于来料量无法清点或难以清点的物料,仓管员应在《送货单》上注明“细数未点”
字样,表示具体数量要待检验或计量后确认;
4.2.5收料员将《送货单》(若无《送货单》,则开具《内部联络单》)给品管部进料检验人员,
以对进料进行品质检验,若是成品,则通知FQC进行检验。免检物料不需进料检验人员签收,直接办理入库手续即可。另非生产物料由仓管员通知用料部门进行品质验收。
合格,则直接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则直接办理退货手续;
4.2.6收料员根据《送货单》及实收数量制作《每日收货汇总表》,并将《每日收货汇总表》
报送给采购员;
4.2.7数量验收处理时间
4.2.7.1收料员处理一般物料的时间为30分钟内,处理急料的时间是为10分钟内;
4.2.7.2仓管员处理数量验收的时间为2小时内,急料为1小时内,特急物料为30分钟内。4.3进料品质验收
4.3.1品管部IQC收到《送货单》后,按《进料检验作业流程》及相关检验标准对物料进行检
验,必要时,须对物料进行相关的功能测试与检验。检验完毕后贴上相应标签,标签上需注明物料名称、检验员、检验日期等内容;
4.3.2经检验合格者,IQC须在物料外包装明显位置贴上“合格”标签,并做好检验记录,将
检验报告及时转交仓库收料员,由收料员及时通知相应仓管员将物料搬运到各指定物料仓;
4.3.3经检验不合格者,IQC需及时报告其上级主管,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具体按《进
料不合格品处理作业流》进行处理;
4.3.3.1对经物料管理小组会议判定为“特采”、“拣用”、“返工”的物料,IQC需贴上相应
标签,并及时将检验报告转交仓库收料员,由收料员及时通知仓管员将物料搬运到各指定物料仓;
4.3.3.2对经物料管理小组会议判定为“退货”的不合格物料,IQC需贴上“退货”标签,并
及时将《进/退料检验报告》转交仓库收料员,由收料员及时通知仓管员将物料搬运
到不良品仓或不良品区。
4.4入库与进帐
4.4.1仓库收料员在收到IQC的《进/退料检验报告》、《送货单》后,应及时转交给相应仓管
员,并协助仓管员将物料搬运到指定物料存放区;
4.4.2仓管员根据《送货单》、《进/退料检验报告》再一次核查来料数量,若发现数量不符,
立即通知收料员和采购员前来确认,并及时将数量短少情况传真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来人确认并补货;
4.4.3数量相符,仓管员详细填写《仓库接受签》(1-3月份贴蓝色、4-6月份贴紫色、7-9月
份贴灰色、10-12月份贴白色),尾数贴上《数量明示签》;
4.4.4仓管员详细填写《物料销存卡》;
4.4.5仓管员按实际收入数量开具《材料进仓单》;
4.4.6仓管员按《材料进仓单》入好帐目。
4.5表单的保存与分发
4.5.1仓管员视情况紧急与否,将当天产生的单据于第二天8:30前送到相关部门。
5.0处罚规定
5.1采购员未及时反馈供应商送货信息给仓库收料员,影响生产的罚款5元/次;
5.2收料员未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并在《采购订单》上签署收货记录的,罚款5
元/次;
5.3未经总经理批准仓管员超量收货的,视情节罚款5—50元/次;5.4仓管员将需检验而未经有效检验的物料入仓的,罚款5元/次;5.5品管部进料检验员未在检验完成后2小时内出具《进/退料检验
报告》并分送到相关部门的,罚款5元/单;
5.6收料进仓时,仓管员乱摆乱放物料的,罚款5元/次;
5.7物料进仓归位后,仓管员未即时登记卡帐或当天未登录台帐的,罚款5元/次;
5.8仓管员收料进仓不作计量,在抽查时发现物料不足量的,对仓管员处罚10元/次,并视
情况赔偿缺少量损失。
6.0相关表单
6.1《送货单》
6.2《采购订单》
6.3《每日收货汇总表》
6.4《进/退料检验报告》
6.5《QC标签》
6.6《仓库接受签》
6.7《数量明示签》
6.8《物料销存卡》
6.9《材料进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