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报(交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五个“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眉山市委、市局党委关于开展“主动作为创一流,为民服务当先锋”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有关文件及市委、市局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交警支队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满意度,交警支队五个“进一步”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执法规范化的关键是要靠民警思想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和自觉行为来实现。目前,支队部分民警“以管理者自居”的潜意识仍然存在,在群众面前权力观念强,为群众服务和维权的观念弱。为此,支队需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通过教育,端正执法思想,真正把“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执法为民理念植入到每一名民警队员的头脑中,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变成民警队员的自觉行动,达到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目的。
二、进一步改善执法形象。要改善执法形象就必须教育和约束每一位执勤执法民警,自觉维护集体和自身的形象。为此,支队需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等规定和考核办法,对民警队员进行周、月、年度考评、考核,促使全体民警队员在平时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庄,手势标准,态度和蔼,语言艺术,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对
待交通违法行为人要先敬礼、再说理、后处理。坚持用“平和”语气向交通违法行为人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尽可能避免对立情绪,做到法到情理到,分寸把握好,让其心服口服。对拒不接受处罚,态度蛮横的行为人,更要做到态度超脱,体察感受,换位思考,谅解宽容,留有余地,不说过激的话,不做过激的事,不卑不亢,努力化解僵局。
三、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目前,洪雅等各县局交警大队已出台了法制、事故、处罚、车管、勤务、队伍建设等一系列的工作规章制度及目标考核办法,还要进一步深化各项工作《民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实施和完善,才能确保大队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有效杜绝执法随意性的行为发生。同时,支队分管各线的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带头抓落实,将各项工作认真做到“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做、事前有布置、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评”,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保障,彻底消除执法不当,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四、进一步推行人性化执法方式。坚持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来指导各项交管工作的开展。全体民警队员要在日常执法活动中牢记人文关怀,尊重人民群众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时刻为群众着想,考虑他们的情
绪和处境,关心他们的疾苦,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综合考量具体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具体情节和可承受度等多种因素,选择“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执法手段和处理方式来执法,充分体现交警“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执法理念,以及对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依法办事。全大队只有通过推行法律允许、群众理解、情理相通、注重社会效果的人性化执法方式,才能有效提升交警交管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改善民警的执法形象。
五、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当前,部分民警还存在法律知识不扎实、执法技能不高、缺乏执法艺术等问题,部分中层领导还存在着不善于释法析理、不懂得用法律手段处理复杂局面、不能够巧妙应对媒体等诸多问题。因此,支队加强民警队员、特别是中层领导的执法能力建设。让每一位民警都精通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条款能够熟练应用,有计划有步骤地让民警掌握一些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充分运用到执法活动过程中,使之在执法中能够准确把握群众的心理和情绪,善于与他们主动沟通,并采取灵活的执法方式方法进行矛盾化解,从而达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创平安、文明、和谐交通环境的目的,为在执法实践中贯彻落实“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执法理念,打下坚定的基础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