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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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主要涵盖了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管理活动中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计入资产账户。

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税金和其他直接与购买有关的支出。

对于自行研制、开发的固定资产,应将自行研制、开发成本计入资产账户。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计量方法和折旧方法。

计量方法分为取得成本法和重新计量法。

取得成本法是指以购买成本作为资产的计量基础,并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不重新计量。

重新计量法是指在取得成本的基础上,按照重新评估的结果重新计量资产。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直线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计算每年的折旧费用。

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按照不同年限进行分配。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年折旧费用是上一年折旧费用的两倍。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改良、维修等情况,企业应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处理。

对于资产增加的情况,应将增加金额计入资产账户,并在使用过程中计入折旧费用。

对于资产减少的情况,应将减少金额从资产账户中扣除,并计入收入或费用账户。

对于固定资产的改良和维修,应根据改良和维修的质量、费用等情况确定是否视为资产的增加,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强调了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报废处理。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将期末盘存情况与账面存量进行核对。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价值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将其计提坏账准备和减记资产账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有助于企业规范会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全面理解和运用这些准则,以提高会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做出有效的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固定性质的资产,其总金额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使得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规则的基础之一,其中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定义、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第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资产,并且可以用来产生收益。

固定资产不仅包括两种形式,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且也可以包括其他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是指可以被拆分或拆分使用,常见的固定资产有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无形资产则是指无形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其他资产是指资产的其他形式,如货币、存款、应收账款等。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在固定资产购买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格和购买费用都应该正确地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便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能够得到准确的结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逐年递减法和可变折旧法等多种方法,但计算结果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第三,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原则和内容,以便使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准确地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中,企业固定资产的账户项目应具备完整、准确和可比性,例如,在账户项目中应当包含购买价格、累计折旧额度、净值等重要账户项目。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计报表的客观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

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及报表编制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计量和确认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进行计量,即确定该固定资产在购买或建造时的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包括购买或建造该固定资产的直接成本(如购买价格、建设费用等)和与购买或建造该固定资产直接相关的可直接分配的间接成本(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确认过程中,还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应按照其与企业的关联程度和其使用寿命长短进行分类。

一般而言,固定资产可分为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类别。

同时,固定资产还应根据其对企业经营产生的效益进行分组,如生产性固定资产、研究开发用资产等。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也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重点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原则上应该进行资本化处理,即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分摊到使用寿命期间,并按照一定的折旧政策进行折旧。

折旧是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摊销的过程。

在折旧的计算中,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方法进行。

固定资产还可能面临增值和减值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时,应将其增值计入账面价值。

反之,当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进行减值计提。

这样可以保证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固定资产的审计和报告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最后一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审计,以确保其计量和确认过程的准确性。

审计结果将与企业其他财务信息一起,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中应包括固定资产的详细信息,如账面价值、折旧额、增值减值处理等。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准则。

它规范了固定资产的计量、确认、审计和报告等方面,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增值减值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遵循这一准则,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经营效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置或者自建并拥有并
投入使用的,预期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出租或者
经营管理的、物质形态的、不易于转换成现金或者其它货币的长期资产。

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家具家电等。

固定资产应当在购入或者自建时,以购置价或者自建成本计入账簿。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如有涉及大修、改良或维修等支出,
应当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计入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使
用寿命内按照一定的比例折旧。

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应当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

在固定
资产减值测试中,应当比较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并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明显超过预计的使用寿命或者发
生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时,应当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按照规定计提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或者损失应当进行清理,在清理时应当按
照规定处理该项资产在账面上所占的比例。

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或
者损失所得收益或者所发生的损失应当纳入当期的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摘要: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固定资产进行详细解读,包括定义、确认和计量、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摊销和折旧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准则解读,旨在帮助企业准确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一、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资产,一般拥有使用年限较长且价值较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定义,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持有且预期用于生产、提供服务、租赁或作为管理的资产。

固定资产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价值超过规定的资本化门槛、能够通过技术控制实体的经济利益。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在两个方面得到确认:一是能够可靠地计量其成本,二是能够可靠地估计未来的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以及资金占用成本。

四、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了规定。

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试运行费用等。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与建造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五、摊销和折旧固定资产的摊销和折旧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来确定的。

摊销是将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期间的成本按照合理的方法逐年分摊到相关期间的过程。

折旧则是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以适当的方法和比率计算出的。

六、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应按照资产组或单个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是为了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测量减值损失的大小。

减值测试应基于可靠的市场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方法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并将处置收益或损失分列财务报表中合适的项目中。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该准则的背景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投资和运营的规模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规模和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分为六大部分: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文化设施等。

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预期使用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不同类别。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包括购置价、自制价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成本。

其中购置价包括购买价款、关联费用和直接相关的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固定资产应根据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等因素进行折旧和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和使用价值的减少。

四、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

固定资产发生重大价值变动或经济失误时,应及时进行净值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在丧失使用价值、因法律规定或事实发生重大永久性的的变卖时,应报废或转为营业外支出。

六、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信息进行披露。

该准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准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其次,该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有利于企业科学合理地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耗损情况。

此外,该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合理处置固定资产,避免因固定资产的处置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然而,该准则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方法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选择性,导致不同企业之间的计量和披露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相对简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规范,容易导致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本准则)是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特点是使用时间长、价值较高、不可替代。

在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本准则适用于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认: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和后续支出的确认方法。

2、初始计量: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明确了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构成。

3、后续计量: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和变更,以及对固定资产减值的处理。

4、处置: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即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等不同方式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5、披露: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包括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率、原价、累计折旧额、累计减值准备金额、折旧费用、限制及担保情况、待售情况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企业长期使用、拥有的具有实物形态且预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固定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固定资产的计量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根据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以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并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在计量方面,企业需要将购置固定资产的现金支付、直接相关的费用以及预期未来的必要支出等全部计入成本。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固定资产的价值能够得到准确反映,并为企业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固定资产的摊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根据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摊销应当以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期限一般为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在进行摊销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合理的摊销比例或摊销额度,以确保摊销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除了计量和摊销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固定资产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规定。

例如,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对其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和确认。

此外,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或报损,企业也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计量、摊销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为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财务报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计量和合理摊销,以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经营效益。

固定资产的合理运用和管理是企业取得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中国财务会计准则体系中的重要准则之一,它对企业在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固定资产的定义,计量原则,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计提与摊销以及报告与披露等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且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及提供服务的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持有时间长、价值较高、不用于销售。

计量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固定资产按成本原则计量,即固定资产应以其取得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

具体而言,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或自行制造该资产的直接费用、与取得资产有关的间接费用以及资产使用前的调试费用等。

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固定资产的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

企业要按照准则的规定,核实固定资产的真实性、有形性和所有权。

同时,在取得成本的确定方面,必须将直接相关、可以合理分配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计提与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或摊销。

具体而言,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是通过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为基础,按一定的方法和速度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而固定资产的摊销则是通过将资产的成本按照合理的确定期间进行分录,逐年摊销到损益表中。

报告与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确的披露。

具体而言,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科目中列示出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并明确列示出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价值。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与固定资产有关的重大政策进行了规定,如固定资产的收益、变现能力、抵押和质押等。

并且,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企业在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的管理,并在财务报表中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 固定资产的确认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的确认时点通常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成本进行,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安装费等直接费用。

如果固定资产是自建的,则其成本包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3. 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提折旧。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当区分为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应当增加固定资产的成本,而费用化支出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通常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 固定资产的减值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在利润表中确认减值损失。

6. 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形式。

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的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固定资产的披露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固定资产信息时,应当包括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以及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寿命等信息。

此外,还应当披露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残值以及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等。

通过以上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旨在确保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ASBE4)是指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对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进行规范的准则。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有效寿命,而进行的较大规模的修理、翻新和更新等支出。

下面将从定义、会计处理、核算方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进行详细介绍。

一、定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为了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有效寿命,而进行的较大规模的修理、翻新和更新等支出。

大修理支出通常要经过一定的计划和审批程序,是一项较为重要的资本支出。

二、会计处理1.资本化处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可以选择资本化处理。

具体来说,将大修理支出加入到相关固定资产账户中,形成修理后的新账面原价,并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进行计提折旧。

这种处理方式可以确保修理支出的成本能够逐年摊销,并通过计提折旧反映在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

2.费用化处理:如果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不满足资本化的条件,或者其金额相对较小,企业可以选择费用化处理。

具体来说,将修理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中,不再进行资本化处理。

这种处理方式适用于修理支出金额较小且难以分清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情况,能够更好地反映当期的经济状况。

三、核算方法1.确定大修理支出:企业需要依据相关保养和修理计划,对资产的大修理支出进行合理评估和预估。

这涉及到对资产的技术状况、修理周期以及维护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修理的时间和费用。

2.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大修理支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资本化的金额。

一般来说,资本化金额应包括直接与修理有关的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并排除与已计提折旧无关的因素,如拆迁补偿、地下水位降低所致的费用等。

3.资本化所需时间的确定:对于资本化处理的大修理支出,需要根据修理的实际情况确定资本化所需时间。

一般来说,大修理支出所需时间应与资产的修理周期相一致,即修理后享受到的正常使用寿命。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价值稳定或增加,并在日常经营中不进行交易的物质资产。

该会计准则的实施,旨在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下面将从固定资产的定义、会计处理、评估、披露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固定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经营活动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或超过一般生产周期,以及价值不易快速变现或易于变现但企业内部使用的物质资产。

其次,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购置、确认、计量、摊销与处置等。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照实际交易金额核算,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安装费等。

固定资产应在取得时确认,并同时确认相关项目的累积折旧。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核算原则,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还需要计提折旧,折旧费用应在企业会计年度内摊销到相关费用项目中。

固定资产的处置则分为出售、报废及捐赠等方式,会计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固定资产净收益或损失。

第三,固定资产的评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评估提出了一些要求。

首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根据成本原则计量。

后续会计期间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应根据成本模式或重置模式进行。

重置模式适用于固定资产价值存在明显下降的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计量。

对于受损的固定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在企业合并或购并时,涉及固定资产评估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固定资产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披露内容。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数量、固定资产的目录表以及重要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计量政策等。

此外,还需要披露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折旧期限及折旧方法,以及固定资产可能存在的限制、质押和担保等情况。

总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于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助于保障固定资产的准确反映及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4号》)发布於2013年4月1日,主要针对企业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进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准则4号》的宗旨是建立企业严格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方式,同时确保企业核算符合国家有关财务核算法规要求。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久持有的非商品,可以为企业提供服务或获取收入的资产,包括可固定使用的设备、电子设备、车辆、工程、设施、房屋及其他可供长期使用的资产,或任何其他以总账(未考虑折旧)金额大于人民币十万元(含税)登记为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企业对固定资产使用和核算,以及企业必须且能够在报表中确认价值的其他资产,如合同所有权和许可证获取权。

但本准则不适用于不具有划分价值并不能够确认价值的其他资产,如无形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申购、投资、使用和核算第四条企业对不同固定资产进行类别划分,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并申报正确完整的条目,以及对本年度新增的固定资产及二次折旧等进行报告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当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立一套完整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核算准则和企业内部规定,实行绩效评估、监控和管理过程。

第六条企业应处理固定资产的申购和使用,同时保护固定资产正确合法高效地运用。

固定资产的申请、装置和使用,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核算清楚,执行完整而有效的记账处理方法,有效地跟踪所有固定资产的采购、折新和使用记录。

第七条企业对于新增固定资产,必须按照核算法定手续,交付价款后,应将购入资产入账,实施监控并进行管理。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存固定资产的收支凭证薄,明确记载固定资产使用的贷方和借方,清楚地列明发生的时间、金额,以及支出的项目及用途。

第三章折旧方法第九条企业采用国家规定的用途分类核算法,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拆分为原值和累计折旧,并据此计算折旧率;计提折旧时分两层累进,即原值当期计提全部折旧,累计折旧计提折旧从新增折旧累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解读鲁阳《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要求,属于准则体系中的具体准则。

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一、内容《固定资产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1、制定目的——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适用范围——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

但下列存货除外:①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注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建筑物的后续计量,仍适用《固定资产准则》。

投资性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不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二是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虽然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但企业仍决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②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另外,下列固定资产的计量也不适用该准则: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②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③企业合并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④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⑤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⑥固定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第二章确认:3、固定资产定义——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4、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概念——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5、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并同时满足,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㈠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㈡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㈢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以下简称《准则》)是指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取代了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第非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办法》。

《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计量方法以及披露要求,帮助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准确核算和分析。

《准则》首先明确了什么是固定资产。

《准则》定义固定资产为企业预期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并在企业预期持有一年以上的物质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并在采集期间的原值中包括购置成本、运输成本、直接安装成本等。

《准则》要求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确立合理的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和分类登记,并制定固定资产的年度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期使用量进行折旧计算,以合理反映资产的消耗程度。

折旧计算应当考虑到固定资产的预计剩余价值,这意味着企业在计提折旧时需要预估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后可能的市场价值。

根据《准则》,企业除了计提折旧外,还应当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是指当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回收金额时,企业需要将固定资产减记至可回收金额。

《准则》要求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净额应记录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

《准则》还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

当固定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时,如增值、重置、报废时,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提折旧的方法。

除了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企业还应当按照《准则》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固定资产的名称、账面价值、计提折旧的方法、期末减值准备、重大修理和维护费用以及在建工程等信息。

总之,《准则》通过明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确保了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准确核算和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了企业在会计报表中如何计量和处理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长期使用的具有形体的资产,通常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预期在多个会计期间内发挥作用。

该准则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和初始成本的确定。

固定资产的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

成本模式是指以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基础进行计量。

公允价值模式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例如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的确定,企业应当包括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成本的正常损耗。

同时,企业还应当在初始成本中考虑到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可回收价值和预计的费用。

初始成本的确定还需考虑到所涉及的优惠政策、补贴和折旧。

准则还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确定。

折旧是指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使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固定资产的价值递减。

折旧方法可以选择直线法、加速法或其他方法。

而折旧年限的确定则应当基于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在准则中还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和处置。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报废、变卖或处置固定资产。

同时,在报废、变卖或处置固定资产时,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相应的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准则还对租赁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规定。

企业在租赁固定资产时,需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和条款,确定租赁固定资产是作为租赁方的固定资产还是作为承租方的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出台,有助于规范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确保会计报表的准确和可比性。

准则的执行将使企业在经营决策中更加明智,并提高其财务透明度和稳定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六条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初始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引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以下简称“第4号准则”)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标准之一。

固定资产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且拥有长期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文将详细介绍第4号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计量、确认、计提折旧和摊销、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根据第4号准则,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拥有、用于生产、提供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或经营管理,并具有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物资产。

固定资产分为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两种类型。

1.有形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可以直接观察和量化的实物资产。

2.无形固定资产:包括专利权、商誉、软件等无形形态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第4号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成本包括固定资产购置价款以及与购置该资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费用包括安装费、运输费、试车费、保险费等。

对于自建固定资产,在计量时应加计直接生产费用、间接生产费用以及资本化利息。

如果固定资产是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形成的,则按照权益法核算规定的金额计量。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固定资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确认:1.资产所有权归属企业。

2.预期能够获得经济利益。

3.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确认相关的负债,负债金额应当等于固定资产的成本。

四、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和摊销根据第4号准则,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价值递减,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程度。

折旧的计提应当根据资产的产量、使用期限、使用强度以及残值等因素确定。

对于无形固定资产,应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并在摊销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应进行减值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报告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如实披露固定资产的情况。

财务报表中应当包括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和净值等相关信息。

此外,企业还应当在注释部分披露固定资产的相关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化对资产计量和报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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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一)主讲老师佟志强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

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

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贷:银行存款等(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案例1】2013年2月1日,甲公司(一般纳税人)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 000元,支付的运杂费为2 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价值30 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 100元;支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4 9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为587 500元借:在建工程 502 500(500 000+2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000贷:银行存款 587 500(2)领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等费用合计为34 900元借:在建工程 34 900贷:原材料 30 000应付职工薪酬 4 900(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 537 400贷:在建工程 537 400固定资产成本=502 500+34 900=537 400(元)【提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

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中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提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企业如有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在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之后,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

五、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存在弃置费用时需要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弃置费用最终发生的金额(终值)与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现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销金额作为每年的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提示】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处理。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现值)借:财务费用(每期期初预计负债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贷:预计负债借:预计负债贷:银行存款等(发生弃置费用支出时)《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二)【案例2】乙公司经国家批准20×7年1月1日建造完成核电站核反应堆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为2 500 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40年。

根据法律规定,该核反应堆将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应在该项设施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预计发生弃置费用250 000万元。

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

核反应堆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

账务处理为:(1)20×7年1月1日,弃置费用的现值=250 000×(P/F,10%,40)=250 000×0.0221=5 525(万元)固定资产的成本=2 500 000+5 525=2 505 525(万元)借:固定资产 25 055 250 000贷:在建工程 25 000 000 000预计负债 55 250 000以后年度,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每年财务费用,账务处理略。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一、固定资产折旧概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1.固定资产原价2.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案例3】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 000 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

甲公司厂房年折旧率=(1-2%)÷20=4.9%甲公司厂房年折旧额=5 000 000×4.9%=245 000(元)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案例4】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800 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4 000 000个,预计净残值率为5%,本月生产产品40 000个。

假设甲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该设备单个产品折旧额=800 000×(1-5%)÷4 000 000=0.19(元/个)甲公司该设备本月折旧额=40 000×0.19=7 600(元)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案例5】甲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1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

假设甲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年折旧率=2/5×100%=40%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0%=48(万元)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40%=28.8(万元)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28.8)×40%=17.28(万元)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28.8-17.28-120×4%)÷2=10.56(万元)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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