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宁波市车祸人伤赔偿标准
宁波市车祸人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全国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2、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3、如果是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宁波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指南
宁波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指南一、轻微的两车或多车(注:这里的车指的是机动车,且都有强制保险,两证都合格) 事故(各方损失均在2000以下,各方车主可24小时内共同就近前往理赔服务中心(1江东兴隆:江东区江东北路340号;2海曙博纳:海曙区南苑街348号;3江北俊达: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548号;4鄞州江宁一、轻微的两车或多车(注:这里的车指的是机动车,且都有强制保险,两证都合格)事故(各方损失均在2000以下,各方车主可24小时内共同就近前往理赔服务中心(1江东兴隆:江东区江东北路340号;2海曙博纳:海曙区南苑街348号;3江北俊达: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548号;4鄞州江宁服务中心:鄞州区下应北路628号)自行协商处理。
若仅一方有以下6种情形中1种或多种,为该方全责全赔,若各方均无或均有则为互碰自赔,自己找自己保险公司定损,找自己保险公司理赔。
六种情形:1.车辆追尾碰撞前车的;2.车辆碰刮正常停放或临时停车的车辆,或者机动车碰刮固定建筑物、设施的;3.车辆倒车或溜车碰刮其他车辆的;4.开关车门碰刮其他车辆的;5.违反交通信号灯的;6.一方未按规定让行且另一方无过错的二、轻微人伤案件车主全责,若对方为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可以协商损失在500以下的,可以让JCSS直接写入快速处理单(蓝蓝的,32K大小),保险公司承认此做法。
车主主责、同责、次责也可以这样做,但是记得按照责任比例,把自己的损失扣除。
三、重大人伤案件JCSS开具简易处理程序,等对方治疗完毕后,一起去JCSS那里或交通法庭进行调解,记得别私下给钱,不然保险公司没的赔,医疗费根据发票(保险公司按医保范围赔偿)、误工费若无工作,按照户口来(宁波2008年收入标准为农村27元/天,城镇61元/天),有工作的工资证明(2000以上还需纳税证明),具体误工天数看医院证明(保险公司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事故临床创伤诊疗指南核定)关于误工费这项在调解时候要长点心眼,如果医院有熟人,病假证明多开几天,甚至几个月不是难事,最好学习下保险公司的人伤核损岗是否合理。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目录前言一、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1.1路段事故1.1.1路段同向事故1.1.1.1同向有两条及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同向事故1.1.1.2同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或混合道路的同向事故1.1.2路段相向事故1.1.2.1施划中心线或者有中间隔离设施的路段相向事故1.1.2.2无中心线或者中间隔离设施的路段相向事故1.2路口事故1.2.1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事故1.2.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1.2.3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2.1路段事故2.1.1路段同向事故2.1.1.1设有非机动车道的同向事故2.1.1.2未设非机动车道的同向事故2.1.2路段相向事故2.1.2.1设有非机动车道的相向事故2.1.2.2未设非机动车道的相向事故2.1.3非机动车骑车横过道路事故2.1.3.1在有过街设施路段事故2.1.3.2在无过街设施路段事故2.1.4机动车横过道路的路段事故2.2路口事故2.2.1灯控路口事故2.2.1.1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信号的事故2.2.1.2非机动车未违反交通信号灯信号的事故2.2.2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2.2.2.1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2.2.2.2非机动车未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2.2.2.3非机动车同向或相向进入路口的事故2.2.3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事故2.2.3.1不同方向进入路口的事故2.2.3.2同向进入路口的事故2.2.3.3相向进入路口的事故三、机动车与行人事故3.1路段事故3.1.1路段同向事故3.1.1.1设有人行道的同向事故3.1.1.2未设人行道的同向事故3.1.2路段相向事故3.1.2.1设有人行道的相向事故3.1.2.2未设人行道的相向事故3.1.3行人横过道路事故3.1.3.1在有过街设施路段事故3.1.3.2在无过街设施路段事故3.2路口事故3.2.1灯控路口事故3.2.1.1行人未违反信号灯信号3.2.1.2行人违反信号灯信号3.2.2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3.2.2.1行人未违反交通标志控制信号3.2.2.2行人违反交通标志控制信号3.2.3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四、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4.1路段事故4.1.1设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事故4.1.2混合交通的路段事故4.2路口事故4.2.1灯控路口事故4.2.1.1违反信号灯事故4.2.1.2未违反信号灯事故4.2.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4.2.3无交通信号控制,也无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事故五、非机动车与行人事故5.1路段事故5.1.1路段同向事故5.1.1.1设有人行道的同向事故5.1.1.2未设人行道的同向事故5.1.2路段相向事故5.1.2.1设有人行道的相向事故5.1.2.2未设人行道的相向事故5.1.3行人横过道路事故5.1.3.1在有过街设施路段事故5.1.3.2在无过街设施路段事故5.2路口事故5.2.1灯控路口事故5.2.1.1行人未违反信号灯信号5.2.1.2行人违反信号灯信号5.2.2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5.2.2.1行人未违反交通标志控制信号5.2.2.2行人违反交通标志控制信号5.2.3非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5.2.3.1行人处于稳态或静态的事故5.2.3.2行人有突变行为的事故六、涉及乘车人事故6.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事故6.2车辆在停车上下客过程中事故七、特殊形态交通事故7.1车辆碰刮横跨道路管线、桥涵事故7.2违法占道(含处于静态的违法占道车辆或者道路缺陷)、违法施工事故7.3二次事故7.4车辆碰撞动物事故7.5擅自偷开他人车辆事故7.6机动车在公共停车场、场站内等特定地点有他人指挥的情况下停放或驶离时发生的事故:7.7当事双方未发生接触的事故7.8教练车事故7.9故障车事故7.10 行驶中车门、车厢自行打开的机动车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事故7.11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事故八、高速公路事故8.1后车碰撞静态的前车事故8.2前后车动态追尾事故8.3变更车道事故8.4掉头、逆行、倒车事故8.5车辆撞压行人、其他人员事故8.6涉及施工事故8.6.1经批准的施工交通事故8.6.2未经批准的施工交通事故8.7单车事故8.8其他情形事故8.8.1发生在高速公路收费广场、服务区、匝道的事故8.8.2乘车人因未系安全带造成自身伤亡的事故8.8.3发生多车连续追尾碰撞的交通事故前言本标准为我市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的指导性执行标准。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现实⽣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情,对于交通事故的发⽣会给双⽅造成⼀定的损失,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药费:按发票2、误⼯费:按实际减少收⼊计算3、护理费:按实际产⽣的费⽤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计算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5、交通费:按票据6、住宿费:合理发⽣实际费⽤7、住院伙⾷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物、⼿机等损9、鉴定费:凭票据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11、残疾赔偿⾦: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岁减少⼀年,居民:x元×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x元×5×系数,农村:x元×5×系数1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13、丧葬费:2815214、被扶养⼈⽣活费城镇:x元×年限(⼈均消费性⽀出),农村:x元×年限(⼈均消费性⽀出)15、死亡赔偿⾦: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877020,农村:384160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增加⼀岁减少⼀年,农村:x元×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219255,农村:9604016、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个⽉的误⼯费、交通费、住宿费⼆、交通事故赔偿法律依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最⾼⼈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问题的解释》等。
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当前,汽车增长速度加快,道路交通事故也在相应增加。
许多驾驶员朋友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苦于对法律常识的不等,一筹莫展,心急如焚,甚至乱找关系、花冤枉钱。
希望,这篇文章能为您答疑释惑。
赔偿项目1、医药费,2、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伙食补贴费),3、护理费(陪护费),4、交通费,5、住宿费,6、营养费,7、误工费,8、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抚慰金,14、财产损失赔偿金。
计算公式一、医药费计算公式:医药费赔偿金额=治疗费(门诊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法医鉴定的后段医疗费用等)。
医药费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药费具体包括有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磁卡工本费、门诊观察治疗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材料费、医院护理费、床位费、生活附加费、救护车费、救护出诊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等。
对于伤者原发疾病的治疗用药,不计算在赔偿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创伤导致原疾病加重,不经治疗难以治愈或有生命危险的,应结合病情,作出法医鉴定。
按照法医鉴定的参考度予以赔偿。
康复费、整容费一般按就诊医院出具的正式报告、原主治医师和治疗机构的请或意见、法医部门的鉴定报告,结合前期治疗情况予以赔偿。
请采用一次性结案的原则。
二、住院伙食费补助费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三、陪护费计算公式:①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②无固定收入的: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X护理期限。
护理费是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赔偿的前提是,受害人受到损害,损害后暂时或一段时间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2019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2018-2019年度最新浙江省不包括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数据如下: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61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56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924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093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50元/天×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126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495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126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495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51261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495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1924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09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1924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09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1924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09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1924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09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康复费12.护理费13.后续治疗费14.精神损害抚慰金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8.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标准为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丧葬费赔偿金额=61099元÷12个月×6个月=30549.5元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51261元×20年=102522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4956元×20年=49912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5126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495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51261元×5年=256305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4956元×5年=124780元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1924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09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1924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09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1924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09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1924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809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11.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12.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13.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14.精神损害抚慰金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第15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根据我省审判实践;一般以5万元为限..如果侵权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被侵权人的损害程度特别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大;可适当提高赔偿金额;但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行)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试⾏)第⼀条为了维护当事⼈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为,促进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当事⼈的⾏为对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本规则确定当事⼈的责任。
评判交通事故当事⼈的⾏为对发⽣交通事故所起作⽤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应当根据事故类型以交通过错⾏为的危险性和避险的可能性以及车让⼈的原则为评判依据。
第三条除单⽅交通事故外,常见的交通事故有以下⼏种类型:(⼀)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三)机动车与⾏⼈之间的交通事故;(四)⾮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五)⾮机动车与⾏⼈之间的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事故当事⼈的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责任。
第五条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以交通过错⾏为的危险性和避险的可能性为标准确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与⾏⼈之间、⾮机动车与⾏⼈之间的交通事故应以车让⼈、车辆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事故责任。
第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当事⼈的⾏为,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态特征和所起作⽤的不同,可分为主动型违法⾏为、被动型违法⾏为、隐蔽型过错⾏为三类。
(⼀)在交通事故中具有紧迫性、突然性、主动性等特征的违法⾏为属于主动型违法⾏为;这种⾏为往往违反让⾏通⾏规定并且在对⽅临近时有突变⾏为造成对⽅措⼿不及或者主动接近对⽅造成对⽅难以防及的⾏为,在交通事故中起较⼤以上作⽤。
(⼆)在交通事故中具有持续性、稳定性、被动性等特征的违法⾏为属于被动型违法⾏为;这种⾏为往往其交通违法⾏为已经存在但短时难以消除且呈稳态或静态,当该⾏为能够被对⽅及时发觉的,在交通事故中起较⼩作⽤或者不起作⽤;当该被动型违法⾏为在对⽅难以及时发觉的,则在交通事故中起较⼤以上作⽤。
宁波市车祸人伤赔偿标准
宁波市车祸人伤赔偿标准宁波市是中国浙江省下辖的地级市,作为一个商业和交通枢纽,汽车事故在宁波市发生的频率相对较高。
当发生车祸并造成人身伤害时,赔偿标准是单方面要求索赔的重要参考依据。
下面将介绍宁波市车祸人伤赔偿的相关参考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在车祸发生时,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当事人需要及时报警并就事态展开调查。
在确定责任时,参与车祸的各方需要共同协商,或者通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方。
在确定了责任后,就可以对人身伤害进行赔偿。
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宁波市综合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赔偿标准。
具体的标准如下:1. 治疗费用: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和康复所需的费用,参与车祸的责任方应当承担被害人的治疗费用。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
2. 误工费:如果被害人因伤势无法正常工作,造成经济损失,责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被害人的工资和工作年限来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金额。
3. 护理费:如果伤势严重需要长期护理,责任方应当支付被害人的护理费用。
根据被害人的护理需求和护理时间来计算赔偿金额。
4. 残疾赔偿金:如果车祸造成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造成残疾,责任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根据被害人的残疾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来确定赔偿金额。
除了上述基本的赔偿标准外,宁波市法院还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考虑其他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比如,精神痛苦赔偿金、丧葬费用、抢救费用等。
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考虑被害人的实际情况和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祸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超出了责任方承担能力或者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被害人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金申请补偿。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金是由国家设立的,用于赔偿无责任方或者赔偿金额超出责任方承担能力的被害人。
总之,宁波市的车祸人伤赔偿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相撞、车辆与行人相撞、车辆自身发生碰撞或者其他交通工具相撞等意外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造成财产上的损失。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相关的明细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人身伤害赔偿明细标准。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
2. 误工费用,根据被害人的工作情况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3. 营养费用,如果被害人需要特殊营养,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4. 残疾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残疾程度进行赔偿。
5. 丧葬费用,对于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被害人,可以进行相应的丧葬费用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明细标准。
1. 车辆维修费用,根据车辆损坏程度进行维修费用的赔偿。
2. 财产损失费用,包括车辆内的财物损失、车辆外的财物损失等。
3. 交通工具租赁费用,如果车辆需要维修,被害人可以租用交通工具进行赔偿。
4. 损失利息,对于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进行相应的利息赔偿。
5. 修理期间的丧失利润,如果因事故导致被害人无法正常工作,可以进行相应的丧失利润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明细标准。
1. 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于因事故导致精神受到损害的被害人,可以进行相应的抚慰金赔偿。
2. 精神损害治疗费用,如果被害人需要接受心理治疗,可以进行相应的治疗费用赔偿。
3. 精神损害的误工费用,如果因精神损害无法正常工作,可以进行相应的误工费用赔偿。
四、其他赔偿明细标准。
1. 鉴定费用,对于交通事故的鉴定费用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2. 律师费用,对于因交通事故需要律师代理的费用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3. 交通费用,对于因交通事故需要往返医院、法院等地的交通费用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当事人了解在交通事故中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同时也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因他人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获得的赔偿标准。
宁波市作为浙江省的重要城市之一,其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是受到法律法规保护的重要内容。
下面将就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了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意外伤害等各种人身损害情形。
对于受害人在这些情形下所遭受的身体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都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其中,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因治疗所需的各项费用,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需要他人进行护理而产生的费用,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需获得的补偿,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势需要特殊营养而产生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所需获得的赔偿。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都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的,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申请和处理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般来说,受害人需要在受到损害后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申请。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在这一过程中,受害人可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赔偿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社会各界也需要加强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监督,确保其公正、合理的执行。
总之,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它的完善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执行,能够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2021年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工程计算方法一、2021年度宁波市交通事故赔偿工程主要计算依据宁波市统计局公布了2021年度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数据,从2021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将根据最新的数字进行判决。
为此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侯二朋律师更新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58元,可用于计算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779元,可用于计算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518元,可用于计算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1253元,可用于计算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3696元(此数字为2021年度,尚未发布,可用于计算无固定收入人员的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
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B、60岁-74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C、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最新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as long as you try very hard, you can achieve anything.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最新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3、受害人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因交通事故、工伤造成的人身损害怎么赔偿?各地区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本文整理了最新宁波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供大家参考,欢迎浏览!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年2月13日公布的年相关统计信息,2013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如下:一、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宁波:41729)二、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宁波:24685)三、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宁波:20534)四、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760元。
(宁波:13915)五、2013年浙江省宁波市全社会职工年平均工资:48927 (4077/月)以上为最新统计数据,适用于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顺便分享一个案例:年标准计算的一个重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1、当事人情况:机动车司机:车先生,驾驶车辆: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当于一人开两车),交强险、商业险均已投保。
事故主要责任。
非机动车车主:C先生,某村村民,1965年7月(其户口信息和出生时间是核心信息,是计算伤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中以城镇或农村表村以及死亡赔偿金年限的计算依据,) 次要责任2、事故经过:2012年8月某日,车先生驾驶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骑电动车的C先生发生碰撞,C先生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进行规定。
以下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补助金、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1. 医疗费:根据受伤程度和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的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2. 护理费:根据受伤程度以及护理的时间和难度,给予相应的费用赔偿。
3. 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工资收入和伤残程度,计算因伤不能从事原来工作所造成的工资损失。
4. 营养费:根据受伤程度和治疗期限,给予相应的营养费补偿。
5. 交通费:受害人因治疗需要而发生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6. 误工补助金:因受伤不能工作而给予的一定比例的工资补偿。
7.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赔偿金。
8. 丧葬费: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丧葬费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主要包括车辆修理费用、车辆残值损失和财产损失。
1. 车辆修理费用: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和修理费用,按照修复车辆的实际费用给予赔偿。
2. 车辆残值损失:根据车辆残值、损伤和修复程度计算,给予车辆残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赔偿。
3.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上的物品损失、因事故导致的财产价值损失等,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指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悲伤以及因此引起的心理和情感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于轻微精神损害,可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赔偿。
四、补偿标准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可能会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由相关部门发布通知。
以上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一般规定,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侧翻、坠车、失火等意外事件。
在宁波地区,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了解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每个驾驶人和行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根据宁波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者死亡的人员,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而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财产损失费等。
其次,根据宁波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赔偿的数额。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
根据不同的责任认定,赔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再者,宁波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还规定了赔偿的申请和处理流程。
一般来说,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提交赔偿申请。
处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在申请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便于处理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实。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和材料。
这些证据和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发票、车辆维修费用发票等。
只有保留了这些证据和材料,受害人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总的来说,了解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了解了相关的规定和流程,才能够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合理的赔偿。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驾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公路赔补偿标准
公路赔补偿标准公路赔补偿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对于受害者或受损方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和补偿方式的规定。
公路赔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下面将就公路赔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人身损害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根据伤情的轻重,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一般来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其中,医疗费是指受伤人员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护理费是指受伤人员因交通事故而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是指受伤人员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获得的赔偿。
伤残补偿金是指受伤人员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身体残疾而获得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指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员的家属所获得的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财产,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一般来说,包括车辆损失费、财产损失费等。
其中,车辆损失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的修理费用或者残值赔偿。
财产损失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损的其他财产所获得的赔偿。
三、赔偿标准的确定。
公路赔补偿标准的确定,一般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的。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考虑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需要考虑赔偿方的经济能力,避免赔偿金额过高导致赔偿方无法承担。
因此,在确定赔偿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
四、赔偿标准的执行。
公路赔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各方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赔偿,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
同时,也需要对赔偿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出现违规操作,保障赔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公路赔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赔偿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_2021交通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_2021交通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希望大家喜欢。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宁波车祸伤残十级赔付标准
宁波车祸伤残十级赔付标准宁波车祸伤残十级赔付标准,是指根据宁波地区对于车祸伤残的严重程度进行评定,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车祸伤残十级赔付标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一、10级赔付标准定义在宁波地区,车祸伤残分为十级,分别为轻微伤、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三级、轻伤四级、轻伤五级、中等伤残、重度伤残、极重度伤残以及死亡。
每一级别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金额。
具体赔付标准如下:1.轻微伤: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倍。
2.轻伤一级: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3.轻伤二级: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倍。
4.轻伤三级: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倍。
5.轻伤四级: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倍。
6.轻伤五级: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7.中等伤残: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倍。
8.重度伤残: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倍。
9.极重度伤残: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倍。
10.死亡:赔偿金额为车祸发生日当日所在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倍。
二、赔付标准适用条件1.受伤者必须是车祸中的受害者,并且受伤因车祸而产生。
2.受伤者必须在保险期限内对车祸伤害提出赔偿申请,否则将无法享受相应赔付。
3.受伤者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据,包括车祸发生时的记录、医疗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
三、赔付程序1.事故发生后,受伤者应及时报警并进行伤情鉴定,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2.保险公司将根据受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并结合宁波地区的赔付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3.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医务人员对受伤者进行鉴定,以确认其伤残等级。
4.受伤者在确认伤残等级后,保险公司将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赔付。
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在宁波市,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事件,不幸的是,许多人在这些事故中受伤或财产受损。
因此,了解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宁波市交通管理局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涉及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个方面。
首先,对于人身伤害赔偿,宁波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实行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制度。
根据受伤程度和影响程度的不同,受害人可以获得不同数额的赔偿金。
一般来说,轻伤的赔偿标准要低于重伤或残疾的赔偿标准。
此外,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受害人,其家属也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其次,对于财产损失赔偿,宁波市采用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有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都必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如果责任方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保险公司无法支付赔偿金,受害人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除了以上提到的赔偿标准外,宁波市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赔偿标准。
例如,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误工费赔偿、住院伙食补助等都有具体的规定。
另外,对于涉及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事故,宁波市也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总的来说,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面对交通事故时,每个人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赔偿。
同时,也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希望大家都能够在宁波这座美丽的城市里平安出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2年宁波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
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居民:x元×年限×系数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44727/年
教育职工平均工资水平74700/年
卫生和社会工作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6220/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73090/年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0118/年
12、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2022年宁波交通事故赔偿数据的依据: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0182元/年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37508元/年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876元/年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21352元/年
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车祸是指交通事故中涉及到汽车或其他车辆的碰撞、撞击、碾压等情况。
对于车祸中受伤或财产受损的人来说,他们有权获得赔偿。
而在宁波地区,官方制定了一套车祸赔偿标准以及相应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以保证受害者能够公平地获得赔偿。
本文将重点介绍宁波车祸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宁波车祸赔偿标准确定了多个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包括受伤人员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2.丧葬费用:如果车祸导致人员死亡,那么宁波车祸赔偿标准中将会包含一定的丧葬费用,用以支付丧葬所需的费用。
3. 误工费:对于因车祸受伤无法工作的人员,根据宁波车祸赔偿标准,可以获得一定的误工费来弥补其失去的工资收入。
4. 护理费用:对于因车祸导致受伤后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员,宁波车祸赔偿标准也提供了一定的护理费用。
5. 伤残赔偿金:对于车祸导致永久性伤残的人员,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宁波车祸赔偿标准将会提供相应的赔偿金。
6. 精神损失赔偿金: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还包括了精神损失赔偿金,用以补偿因车祸导致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
计算方式根据宁波车祸赔偿标准,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也有所区别。
下面将分别介绍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1.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应治疗记录,结合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比例,在事故发生后提起赔偿申请时,可以按照实际费用的一定比例获得赔偿。
2. 丧葬费用:根据丧葬费用的实际支出,结合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上限,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
3. 误工费:根据受伤人员的工资收入及伤残程度,结合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规定的误工费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
4. 护理费用:根据护理费用的实际支出和护理时长,结合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规定的护理费用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
5. 伤残赔偿金:根据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年龄和职业等因素,结合宁波车祸赔偿标准规定的伤残赔偿金比例,计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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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计算
方法
(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人身损害纠纷,有可能与其他法律规定发生竞合,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请大家在适用之时选择优项法条)
一、2013年度宁波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计算依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02元,可用于计算城镇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288元,可用于计算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475元,可用于计算农村居民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699元,可用于计算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5、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43309元,可用于计算无固定收入人员的护理费、误工费、丧葬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PS:伤残系数:按照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Ih)为基数,属二级至五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4%;属六级至十级的,每增加一处,增加附加指数2%。
附加指数合计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不超过100%。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
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B、60岁-74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C、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平均工资一般参照省统计局公布数字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
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
6、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日平均工资=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
8、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
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
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B、60岁-74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6、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