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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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京津冀地区位于中国华北平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工业最集中的地区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空气污染成为京津冀地区的一大难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本文将就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对策。

1. PM2.5浓度居高不下根据中国环境保护部的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的PM2.5浓度一直居高不下。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们容易悬浮于空气中,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冬季,特别是取暖季节,PM2.5浓度往往更高,导致空气质量急剧恶化。

2. 工业和交通排放成主要原因京津冀地区作为中国的工业和交通枢纽,工业排放和交通排放是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工业生产产生的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以及机动车尾气排放,都对空气质量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3. 地理气候条件导致大气污染难以消散京津冀地区地处华北平原,地势低洼,加上季风的作用,导致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差。

当工业排放和交通排放增加时,大气污染物很难迅速消散,从而导致污染物在空气中积聚,影响空气质量。

4. 雾霾天气频发京津冀地区的雾霾天气频发,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

雾霾天气下,能见度低、空气质量差,对人体健康和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对策建议1. 加强环境监管和法律法规的落实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规排放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通过强化监管和法律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减少排放污染物。

2. 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鼓励和引导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京津冀地区以外转移,促进工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排放量,减少环境污染。

3. 加大对交通尾气的治理和控制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治理和监管,推广清洁能源车辆,提高车辆排放标准。

加大对交通拥堵的治理力度,减少交通导致的尾气排放。

4.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对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保护湿地、植被和水源地,防止环境恶化。

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保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施监督 , 完善 节 能监 察 、 对标 达标 、 阶梯 电价政 策 ; 加强
撑机 构 和评 价机 构 。” 根 据 目标确 定 重点 任务 和 i项 保
障措 施 , 确保 计 划顺 利开 展 。
基础 能 力建设 .组织 工 业节 能 管理 人 员 和节 能 监 察人
环保 部 印发 《 京津冀及周边地 区 2 0 1 7年 大气 污染 防治 工作 方案 的通 知》
近 H. 环 保部 印 发 了《 京津 冀 及 周边 地 区 2 0 1 7年 大气 污 染 防治] 作 疗案 的通知 》 , 《 方案》 明确 2 0 l 7年 在北 京 市 , 天津市 , 河 北 省石家 庄 、 唐山 、 廊坊 、 保定 、 沧州 、 衡水 、 邢台、 邯郸 , 山西 省 太原 、 泉、 长治 、 晋城 , 山东省 济 南 、 淄博 、 济宁 、 德州 、 聊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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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 、 菏泽 , 河 南 省郑 州 、 开封 、 安阳 、 鹤壁 、 新乡、 焦作 、 濮阳 2 8
城 市实施 冬季清 洁取 暖重 点 一 r 程
为确 保 完成 《 大气 污 染 防治 行动 计划 》 确定的 2 0 1 7年 各项 目标 任 务 . 切实 改 善 京 津 冀 及 周边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 进 一 步 加 火 京津 熊 大气 污染 传输 通 道 治理 力度 .制 定 2 0 1 7年 l 作 方 案 方案 f 1 月 确 了 以改 善 区 域环 境 空 气 质量 为 核心 . 以减 少 重 污
染天, _ c 为 亘点 . 多 措 并 举 强 化 冬 季大 气污 染 防 治 . 全 面 降 低 区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4—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各地要按照本地已出台 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 案要求,细化分解 2019 年度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9 年 12 月底前,天津市关停荣程钢铁 588 立方米高炉 1 台;河北 省压减钢铁产能 1400 万吨、焦炭产能 300 万吨、平板玻璃产能 660 万重量箱;山西省压减钢铁产能 175 万吨、焦炭产能 1000 万吨;山 东省压减焦化产能 1031 万吨。河北省加快 1000 立方米以下高炉和 100 吨以下转炉淘汰。河北、山西、山东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 差的炭化室高度 4.3 米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要按照 2020 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 0.4 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 淘汰力度。山东、河南积极推进 10 万吨以下铝用炭素生产线淘汰。 天津、山东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进安全、环保不达标以及位 于环境敏感区的化工企业关闭或搬迁。
4.加强排污许可管理。2019 年 12 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 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人造板、家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 核发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 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 号)要求,深入实施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通 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已完成排污 许可证核发的 24 个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 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 环境管理。加大依证监管和执法处罚力度,清理无证排污单位,依 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严厉查处无证排 污行为;对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督促企业按证排污。

环大气 [2017] 110号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环大气 [2017] 110号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繁发生,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和难点。

为切实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

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

受2017年1、2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是2013年以来首次2.5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30%以上。

这充分说明,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7—在重污染天气应对。

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当前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还不明显。

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

2017年10月至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京津冀地区位于中国北部,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中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空气污染问题成为了该地区面临的一大挑战。

空气污染对人们的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采取有效的对策来改善空气质量,是当前京津冀地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空气污染现状京津冀地区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之一,工业、交通等活动频繁,大量的排放物质对空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的大部分城市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问题,其中PM2.5浓度高居不下,成为了该地区环境质量的一大隐患。

尤其在冬季,受到地理和气候因素的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导致污染物难以有效散去,造成雾霾天气频发。

严重的雾霾天气不仅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和生活,更严重威胁了人们的健康。

除了大气污染,水、土壤等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京津冀地区的环境质量问题亟待解决。

造成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工业排放是主要原因之一。

大量的工业企业排放出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交通排放也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汽车数量大幅增加,排放废气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汽车尾气中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成为了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能源消耗也是导致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

目前京津冀地区对能源的需求量极大,大量的化石能源的燃烧释放出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成为了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工业、交通和生活中的能源消耗成为了造成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的三大主要原因。

三、应对策略针对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解决。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1. 调整工业结构,减少污染排放。

政府可以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推进工业结构升级,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2. 促进绿色交通,减少尾气排放。

政府可以加大公共交通的建设力度,推广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减少传统燃油车的数量,同时加强对尾气排放的监管和治理。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京津冀地区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面临着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

长期以来,该地区的大气污染严重,使得居民的健康受到了严重威胁,也成为了制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本文将分析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1.1 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现状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之一,也是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

随着工业和交通的快速发展,该地区的空气质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PM2.5浓度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远远超出国家标准,甚至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成为了全球范围内空气质量最糟糕的地区之一。

1.2 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非常大,长期暴露在高污染的环境中会导致各种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甚至癌症等严重疾病。

特别是老人、儿童和孕妇等易受到损害。

京津冀地区居民的健康受到了很大的威胁。

空气污染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也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旅游业和外来投资,还使得居民的生活质量大大降低,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的原因2.1 工业排放作为中国的工业基地,京津冀地区的工业排放是导致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

工业企业的燃煤、化工和生产排放等都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严重影响了大气质量。

2.2 交通尾气排放京津冀地区是我国交通枢纽,汽车尾气排放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机动车辆的增长导致了交通尾气排放量的增加,这成为了导致地区空气质量恶化的重要原因。

居民生活中的煤炭燃烧、生活垃圾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等都是导致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

这些源头的排放对地区的大气环境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3.1 加强环保政策和法规建设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大气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推动相关产业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减少大气污染排放。

3.2 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发展风能、太阳能和水能等替代能源,减少对传统煤炭的依赖,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降低大气污染的废气排放。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的通知

玻璃 玻 璃
玻璃
脱硫 改造 脱硫脱硝 除尘 改造
脱 硝除尘改造
天津 滨海新 区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 司
5 6 7 8 9 1 0 1 1 1 2 1 3
玻璃 玻璃 玻璃 玻璃 玻璃 玻璃 玻璃 玻璃 玻璃
4座燃煤窑 炉 2座窑炉 2座窑炉 1 座窑炉 2座窑炉 2座窑炉 2座窑炉 2座窑炉 1 座窑炉
是 玻 璃 行业 严 峻 的发 展形 势 和 突 出 的 矛盾 挑 战应
引起 联合会、 玻璃协会 的高度重视。联合会各有关 部 门要在 “ 六个 突破 ”中主动 寻找 与 自己工 作 的结合
点, 在 帮助 玻 璃协 会 实 现 “ 六 个 突 破 ”中有 各 自的作 为; 二 是玻 璃协 会六 个重 点 突破 的工作 内容 要深 人 细
2 3

天津 天津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武清 区 信义光伏产业( 安徽) 控股 有限 公司天津分公司 武清 区 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 司 石家庄 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 秦皇 岛 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 任公 司 秦皇 岛 秦皇 岛北方玻璃集 团有 限公司 秦皇 岛 秦皇 岛瑞华玻璃有 限公司 秦皇岛 秦 皇岛奥格玻璃有 限公 司 唐 山 唐 山市蓝欣玻璃有 限公 司 唐 山 河北润安建材有 限公 司 廊坊 河 北南玻玻璃有 限公 司 廊坊 廊 坊金彪玻 璃有 限公 司
煤改气或脱硫 、 脱 硝除尘改造 煤改气或脱硫

脱 硝除尘改造
煤改气或脱硫 、 脱 硝除尘改造 煤改气或脱硫 、 脱 硝除尘改造 煤改气 或脱硫 、 脱硝除尘改造 煤 改气 或脱硫 、 脱硝除尘改造 煤 改气 或脱硫 、 脱硝除尘改造 煤改气 或脱 硫 、 脱硝除尘改造 煤 改气 或脱 硫 、 脱硝 除尘改造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完成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主要任务(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各地加快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2018 年12 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

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

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禁止省外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

为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主要目标经过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

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山西省、山东省下降20%,内蒙古自治区下降10%。

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1.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

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供暖和工业燃煤小锅炉。

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3—北京市建成区取消所有燃煤锅炉,改由清洁能源替代。

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其他远郊区县的城镇地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东省所有工业园区以及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的地区,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集中供热。

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东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2.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电力、钢铁、水泥、有色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要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确保按期达标排放。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定州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

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7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但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存在薄弱环节,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地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和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实施措施。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环境保护部会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及有关单位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制定本地2017年达到空气质量目标细化方案,切实落实党委政府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社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公司要与各省(市)人民政府对接,统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力度。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集团要梳理《工作方案》规定的治理任务和所涉及的企业名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有关地方政府落实《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与管理。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各地细化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措施,着力降低污染排放。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

环境保护部建立月调度、季考核机制,每月调度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量化各项任务进度和完成比例,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定期上报国务院。

四、请各省(市)明确一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并从2017年3月起,每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京津冀联合整治实施方案

京津冀联合整治实施方案

京津冀联合整治实施方案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然而随之而来的
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改善京津冀地区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
生活水平,京津冀联合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

首先,针对大气污染问题,京津冀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清洁取
暖工程,加快推进京津冀地区重点污染源治理,全面提升空气质量。

其次,针对水污染问题,京津冀将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流域
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此外,京津冀还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开
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全
面提升土壤环境质量。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京津冀将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生态
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全
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另外,京津冀还将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执法体系,推动环境监测技术创新,加强环境执法力量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和执法水平。

为了落实整治实施方案,京津冀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策法规创新,加强督察考核,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总的来说,京津冀联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提升京津冀地区的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1. 引言1.1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日益严重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空气污染日益严重,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困扰。

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的PM2.5等污染物浓度高居全国前列,严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范围。

雾霾频繁,能见度低,空气质量长期处于重度污染状态,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据统计,空气污染每年给京津冀地区带来数以百亿计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严重危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人们纷纷呼吁政府加大环保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净化空气,改善环境质量。

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区域,京津冀地区迫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治理空气污染问题,为人民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字数:279】2. 正文2.1 现状分析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高浓度污染物:在京津冀地区,PM2.5、PM10、SO2、NO2等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持续偏高,多个监测点均出现严重超标情况,严重影响居民健康。

二、雾霾频发:京津冀地区经常出现持续严重的雾霾天气,能见度降低,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给人们的出行和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三、跨区域污染传输:由于京津冀地区三地邻近且产业结构相似,空气污染物可在区域间长距离传输,使得空气质量改善较为困难。

四、工业和交通排放:京津冀地区拥有众多工业企业和交通设施,尤其是大型钢铁、煤炭等行业产生大量污染物排放,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气象条件不利:京津冀地区常年多风少雨,容易形成逆温层,造成排放物无法扩散,导致污染物在地面积聚。

六、粗颗粒物排放:京津冀地区的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粗颗粒物排放也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

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具有持续恶化、跨区域传输、排放源广泛等特点,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情况及对策京津冀地区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区域,也是全球人口密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由于大量的工业活动和车辆尾气排放等因素,京津冀地区的空气质量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严重的污染问题,给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和能源消耗。

大量的工厂和电厂排放出的废气和污染物,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严重污染了空气。

京津冀地区的交通状况也是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

大量的汽车和摩托车排放出的尾气中含有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

为了应对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采取对策。

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治理。

对于存在严重污染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政策,对其进行整改或关闭。

要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工业生产向清洁生产转型,推广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减少废气和废水的排放。

要加强对汽车尾气治理的力度。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如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减少传统燃油车的使用。

也要提高燃油车排放标准,加强车辆尾气治理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监管,确保尾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要加强京津冀地区的区域协同治理。

由于京津冀地区的跨城市、跨省份特点,空气污染不仅是一个单一城市的问题,而是一个整体的区域性问题。

需要加强区域间的合作和协调,共同制定和实施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制定统一的标准和政策。

要加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加强环境教育,增强公众对环境和空气污染的认识,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鼓励公众采取主动的行动,如减少车辆使用、垃圾分类等,为改善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京津冀地区空气污染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加强监管和治理,企业要积极履行环境责任,公众要增强环境意识,共同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大气污染联控联防制度完善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大气污染联控联防制度完善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大气污染联控联防制度完善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实力日益增强,但与此大气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据统计,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多年来一直面临着严重的雾霾问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

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是对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调整,更是对区域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举措。

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可以有效调动各方面资源,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大气污染联控联防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间的协调机制不断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合作日益密切,形成了一体化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

这将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2. 正文2.1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性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区域汇聚着首都北京、经济发达的天津以及工业基础雄厚的河北省,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还能够有效缓解北京地区的人口和资源压力,为全国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京津冀协同发展可以优化资源配置。

这一区域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市场资源,通过协同合作,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各地区在协同发展中可以根据各自的产业特点,实现产业协同发展、产业链衔接,形成产业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升级。

京津冀协同发展还可以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协同发展,可以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区域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好的支撑。

2.2 大气污染防治的现状大气污染是京津冀地区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主要来源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多个方面。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

主要事件:
4 部委、2 市和4 省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核心是加强京津冀大气污染通道治理力度。

其中26+2 个城市采暖季需错峰生产,电解铝限产30%以上(以停产电解槽计)、氧化铝限产30%(以生产线计)、炭素不达标全部停产、炭素达标企业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26+2 城市包括: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

点评:
影响电解铝产量90 万吨、氧化铝产能190 万吨、炭素产能130 万吨。

根据安泰科统计,26+2 城市电解铝运行产能约1240 万吨/年,占全国总运行产能的33%;氧化铝运行产能约2510 万吨/年,占全国总运行产能的36%;铝用炭素运行产能约830 万吨/年,占全国总运行产能的43%。

假设冬季采暖季自10 月份开
始,2017 年内该工作方案的实施将使电解铝和氧化铝产量减少约90 万吨和190 万吨。

弱平衡下的减产,铝价或将继续上行。

行业处于弱平衡,安泰科预计中国2016 年电解铝产量在3230 万吨,净进口量3 万吨,消费量预计3250 万吨左右,即预计短缺17 万吨。

全球铝显性库存约232 万吨,不到历史高位的一半,正在经历去库存过程。

这种背景下预期产量减少90 万吨将带来供需结构改变。

全球经济。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06•【字号】菏政字〔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字〔201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市政府同意《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6日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7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2.3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2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99%,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浓度持续改善。

各县区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目标为:牡丹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71微克/立方米、121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浓度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49.9%。

曹县: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102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浓度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49.9%。

定陶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107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浓度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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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03-2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环境保护部会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及有关单位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制定本地2017年达到空气质量目标细化方案,切实落实党委政府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社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公司要与各省(市)人民政府对接,统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力度。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集团要梳理《工作方案》规定的治理任务和所涉及的企业名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有关地方政府落实《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与管理。

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各地细化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措施,着力降低污染排放。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

环境保护部建立月调度、季考核机制,每月调度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量化各项任务进度和完成比例,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定期上报国务院。

四、请各省(市)明确一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并从2017年3月起,每月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2月17日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治理力度,制定2017年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主要任务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

(一)产业结构调整要取得实质性进展。

1. 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力度。

“2+26”城市要提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其中,廊坊和保定市是重中之重。

2. 10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

各地于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

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郑州、安阳、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

相关地方各级政府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

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环境保护部信息平台和执法监管平台。

“小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二)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3.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

将“2+26”城市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首批实施范围。

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并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实现冬季清洁取暖。

传输通道其他城市于10月底前,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每个城市完成5万-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

加大工业低品位余热、地热能等利用。

4. 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工作。

10月底前,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济南、郑州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

其他城市建成区及县城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燃煤窑炉加快电炉、气炉改造进度。

5.“2+26”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

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

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三)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6. 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7.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

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

8.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

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特征,因地制宜开展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

全面推进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VOCs治理,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排放,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浮顶罐,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载、液下装载等方式,并实施高效油气回收措施(不含柴油),配备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

(四)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

各地要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

9. 水泥、铸造等行业继续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外,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

承担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9月底前报地市级政府备案。

10月底前,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

10. 重点城市加大钢铁企业限产力度。

各地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

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11. 实施电解铝、化工类企业生产调控。

各地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的电解槽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左右,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

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级政府批准。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

12. 天津港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

大幅提升区域内铁路货运比例,加快推进港铁联运煤炭。

充分利用张唐等铁路运力,大幅降低柴油车辆长途运输煤炭造成的大气污染。

7月底前,天津港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港煤炭。

9月底前,天津、河北及环渤海所有集疏港煤炭主要由铁路运输,禁止环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集疏港煤炭。

13. 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

12月底前,“2+26”城市均要安装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

北京市进京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

加快推进京津冀地区电子标识试点,加快遥感监测设备国家、省、市三级联网,12月底前完成。

及时汇总分析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开超标严重的车型信息。

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环境执法监管专业队伍,提高现场执法能力水平。

环境保护部建立机动车污染控制实验室,提高管理政策制定的技术支撑能力。

14. 协同加强柴油车管控。

实施重型柴油车在北京市六环路(含)管控措施,引导外埠过境重型柴油车绕行北京。

强化对营运车辆的环保监管,积极推进柴油车辆加装颗粒物捕集器(DPF)和具备实时诊断功能的车载远程通讯终端,并作为对在用营运柴油车排放检验的重要内容。

环境保护部建立机动车环保违法信息平台,与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保监等部门共享。

9月底前,将机动车环保违法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支持保险公司提高超标排放车辆保险费率,实现超标排放车辆异地处罚。

查处一批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限扭要求、不添加车用尿素的典型违法案件,严厉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并向社会曝光。

15. 加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督管理。

“2+26”城市率先完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轨,9月底前,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

各地借鉴河南做法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取缔黑加油站点,追究违法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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