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安质监[2010]88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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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07.05.14•【字号】沪建安质监[2007]第064号•【施行日期】2007.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关于公布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064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现场推进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能源资源节约,敦促建筑施工企业自觉履行节能降耗责任,推进创建节约型工地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124号),自2006年10月至2007年2月,经评审检查,共有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嘉里不夜城二期甲”项目工程等44个工地考核达标。

现将首批达标工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名单》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四附件: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首批达标工地名单1、嘉里不夜城二期甲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2、宝山祥腾国际广场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上海航天新区院部大楼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技术基础部工程4、安亭大酒店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仁恒.运杰河滨花园B区上海龙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综合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教练馆和应急联动中心7、北大青鸟广场上海鑫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鑫都城航天苑二期工程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9、新湖明珠城三期(一)2标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漕河泾通用厂房三期A标上海培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地铁威宁酒店(安置)工程上海金鹿建筑实业有限公司12、中建大厦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13、春之声大厦工程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14、同济汽车学院教师公寓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15、同济汽车学院学生公寓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16、上海浦江基地5#地块1标工程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17、复旦国权科技院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漕河泾通用厂房三期B标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9、三林城W5(B)地块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20、卢湾区49-6地块二期办公楼龙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上海820工程上海第一建筑有限公司22、上海地面交通工具风动实验中心上海第七建筑有限公司23、中山西路1350号地块扬州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商品住宅工程24、东银中心上海第二建筑有限公司25、上海轨道交通9号线R407B期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宝站26、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技术大楼上海第七建筑有限公司27、上海红斯电子首期生产及辅助用房江苏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28、漕河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首期工程(B)标29、浦原科研产业综合楼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30、成亿.玉兰苑商品住宅项目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上海好世鹿鸣一期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永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西上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研发大楼33、华漕158号地块二期工程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中航商用飞机客户支援中心上海第一建筑有限公司35、康悦国际广场上海第二建筑有限公司36、未来资产大厦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合生国际大厦)37、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上海培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大楼及辅助楼工程38、海富城市花园1期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9、万祥社区动迁二期(一工区)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40、万祥社区动迁二期(八工区)上海南汇建筑总公司41、上海圣和圣广场14#地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2、上海市精卫分部改扩建工程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43、工商奉贤分局服务大楼上海华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4、汇银金融商务中心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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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编制:审核:批准: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项目部年月日法律文件清单建设工程常用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技术规程A3-4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4)2、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3、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4、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9)5、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10)6、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1)7、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3)8、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6)9、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8)10、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0)11、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2)12、深层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3)13、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4)14、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5)15、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6)16、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7)17、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8)18、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9)19、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30)20、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1)21、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2)22、井架、平台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4)23、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5)24、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7)25、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9)26、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0)27、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1)28、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3)29、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5)30、电动吊篮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6)31、混凝土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47)32、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8)33、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0)34、混凝喷射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1)35、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2)36、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3)37、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54)38、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5)39、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6)40、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7)41、钢筋冷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8)42、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59)43、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0)4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61)45、射钉枪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3)46、冲击电钻、电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4)47、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65)48、装修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68)49、灰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69)50、喷浆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0)51、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1)52、瓷片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2)53、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3)54、铆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74)55、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6)56、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7)57、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8)58、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9)59、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0)60、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81)61、模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82)62、模板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84)63、室内满堂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6)6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87)6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89)66、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90)67、金属扣件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91)68、附着升降脚手架配件制作技术交底 (92)69、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和使用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93)70、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施工技术交底 (94)71、附着升降脚手架调试、验收技术交底 (95)72、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技术交底 (96)73、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97)74、附着升降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98)75、附着升降脚手架维修、养护及报废技术交底 (99)76、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技术交底 (100)77、电梯井道内架子、安全网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02)78、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自然地面以下钢筋绑扎) (103)79、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04)80、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05)81、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斜屋面) (106)82、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商品混凝土) (107)83、混凝土浇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斜屋面) (109)84、砌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10)85、薄钢板和波形薄钢板屋面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11)86、涂料防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12)87、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13)88、装饰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14)89、装饰工程现场登高平台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15)90、装饰工程现场自制登高用具安全技术交底 (116)91、装饰施工现场配电箱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17)92、装饰工程施工临时宿舍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18)93、装饰工程吊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19)94、管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20)95、管道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21)96、通风与空调工程设备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22)97、门窗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3)98、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24)99、钢结构吊装安全技术交底 (125)100、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6)101、模板支撑和拆卸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7)102、混凝土浇筑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8)103、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9)104、门窗安装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0)105、钢筋绑扎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1)106、钢柱、钢屋架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132)107、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3)108、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安全技术交底 (134)109、临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5)110、洞口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6)111、建筑施工洞口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137)112、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8)113、悬挑式钢平台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39)114、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40)115、线路架设安全技术交底 (141)116、电缆敷设安全技术交底 (143)117、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144)118、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45)119、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146)120、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47)121、电焊工安全技术交底 (148)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续表)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潜孔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柴油打桩机、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螺旋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深层搅拌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井点降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井架、平台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塔式起重机升降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附着式、内爬式塔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续表)。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DGJ08-XXX-2012(送审稿)2012.12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DGJ08-XXX-2012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X月X日2012.上海前言本规范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回顾了本市开展绿色施工活动的实践和取得的经验,对绿色施工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分为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环境保护、信息化与资料管理、考核与评价。

规范的编制为本市建设施工企业推进绿色施工活动提供了依据和要求。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与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材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黄忠辉潘延平高志海辛达帆高妙康蔡鹿邱震秦家麟曹建忠高永舟邱文奎惠锡平刘加峰周善荣易先平舒定康孙瑞良徐佳彦沈昱汤晓芸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目标管理3.2 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体系3.3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专项方案3.4 绿色施工技术创新4、节能与能源利用4.1 一般规定4.2 大型施工机械节能4.3 中小型施工机械与现场照明节能4.4 生活与办公节能5、节水与水资源利用5.1 一般规定5.2 提高用水效率5.3 其它水资源利用6、节材与材料利用6.1 一般规定6.2 降低材料损耗6.3 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6.4 施工余料及废旧材料利用7、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7.1 一般规定7.2 土地保护7.3 减少对土体的扰动8、环境保护8.1 一般规定8.2 光污染控制8.3 噪声控制8.4 扬尘控制8.5 污水排放8.6 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8.7 建筑垃圾再利用9、信息化与资料管理9.1绿色施工信息化9.2 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资料管理10、考核与评价10.1 一般规定10.2 考核评价要素及评价方法10.3 考核评价组织及程序附录: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基本表式规范用词用语说明附条文说明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1 总则1.0.1 为进一步推进绿色施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实现施工阶段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本规范。

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要求培训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要求培训资料

节油:
1、优化挖土方案、合理安排挖土及车辆 运输路线 ,减少挖机待机耗油。
2、在满足施工需求的基础上,选用低耗 油的挖土机械和吊装机械。
3、食堂节油主要是柴油灶的选择和食品 保温,制定用餐制度。
(2)节水措施
1、 分区供水、制定分区耗电定额,分区计量、 分别考核。
2、充分利用现场循环水系统、废水利用系统、雨 水收集系统、非传统水源利用系统等设施,加大 循环水的利用和非传统水源利用并有计量装置。
照明灯具 防护灯罩
(4)污水排放控制设施
现场设置化粪池、隔油池,对生活污水、废水进行自 然生化和沉淀,配置PH试纸,时刻测试污水的酸碱浓 度,PH值在6~9之间才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PH 试纸, 测试污水 的酸碱浓 度
(5)垃圾回收设施
在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垃圾回收箱,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6)废弃化学物品回收设施
施工现场配置电 子地磅,对进场 的砼、材料等进 行计量,防止供 应商弄虚作假
彩钢板搭设的临时生活、办公用 房,可循环使用,节约用材
定型化茶水棚 便于安装、运输,可多次循环使用
环境保护
(1)扬尘控制设施
项目部配置不透尘防 尘网,用于楼层围护, 防止楼层内扬尘散播
配置密目绿网,对裸 露土体及易产生扬尘 的材料进行覆盖,抑 制扬尘
办公室用电 办公区照明
■变电所由建设单位申请,电力部门安装,应抄表计费。 ■分区计量表由总包单位安装,逐月抄表统计各区用电数

(2)现场变电所向多个施工项目(或多个标段)供电 ,各项目(或标段)应安装用电表
■变电所电表反映三个项目用电量,电力部门抄表计 费。
■项目用电计量表由总包按月抄记,作为 电费结算依 据反映项目用电总数。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施行日期】2010.12.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8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1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63件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司登记管理的若干规定〉等20件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

[上海]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创节约型工地培训讲义

[上海]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创节约型工地培训讲义

五、节地与土地资源利保护
2、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有成效。
使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粉煤灰加气砌块、 砂加气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有节土计算数据。 1M³ (非粘土类新型墙材)=680块(标准粘土砖) 66万块(标准粘土砖)=1亩土地(挖深2米计算) 970M³ (非粘土类新型墙材)=节约1亩土地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非传统水源利用 实行水资源分级利用,现场建立雨水、中水或再 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统和循环水的收集处理系统;制 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保障措施,加大非传统水源的利 用量。 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率(%)视施工现 场情况制定,有计量依据。 循环水再利用率(%)=循环水/(循环水+市政自来 水)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水资源控制指标
按公司下达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计划,针对项目 特点和地域情况,合理制定工程项目单位(立方米 自来水/万元)施工产值水资源消耗控制指标。 按预分配系数,施工现场分别设定施工区、 生活区、办公区三个区域的用水定额指标。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分路供水、分别计量与台帐 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分路供水、分区 域设置、分别计量。 建立台帐,有原始记录,数据真实;定期 核算,有对比分析。
工地用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 用率达到70%以上。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6、材料分类管理 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可按结构性 材料、功能性材料、围护材料、装饰装 修材料、周转材料等进行分类和管理。
材料堆放,规范有序,有产品标识, 并制定相应节约措施。
五、节地与土地资源利保护
1、执行粘土砖禁限规定 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制品,保护土地资 源。 按规定砖混结构使用多孔粘土砖有专项 资金办理手续;框架填充不用多孔粘土 砖。

(整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

(整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DGJ08-XXX-2012(送审稿)2012.12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DGJ08-XXX-2012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X月X日2012.上海前言本规范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回顾了本市开展绿色施工活动的实践和取得的经验,对绿色施工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分为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环境保护、信息化与资料管理、考核与评价。

规范的编制为本市建设施工企业推进绿色施工活动提供了依据和要求。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与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材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黄忠辉潘延平高志海辛达帆高妙康蔡鹿邱震秦家麟曹建忠高永舟邱文奎惠锡平刘加峰周善荣易先平舒定康孙瑞良徐佳彦沈昱汤晓芸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目标管理3.2 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体系3.3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专项方案3.4 绿色施工技术创新4、节能与能源利用4.1 一般规定4.2 大型施工机械节能4.3 中小型施工机械与现场照明节能4.4 生活与办公节能5、节水与水资源利用5.1 一般规定5.2 提高用水效率5.3 其它水资源利用6、节材与材料利用6.1 一般规定6.2 降低材料损耗6.3 提高周转材料利用率6.4 施工余料及废旧材料利用7、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7.1 一般规定7.2 土地保护7.3 减少对土体的扰动8、环境保护8.1 一般规定8.2 光污染控制8.3 噪声控制8.4 扬尘控制8.5 污水排放8.6 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8.7 建筑垃圾再利用9、信息化与资料管理9.1绿色施工信息化9.2 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资料管理10、考核与评价10.1 一般规定10.2 考核评价要素及评价方法10.3 考核评价组织及程序附录: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基本表式规范用词用语说明附条文说明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规范1 总则1.0.1 为进一步推进绿色施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实现施工阶段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本规范。

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11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管理,在《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前期试行的基础上,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创建节约型工地的管理机制、实施措施、指标分解等考核内容方面进行调整。

自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起申报的建设工程创建节约型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本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考核检查的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进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一)凡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或年耗能500吨标准煤以上的列入本市重点监控的施工企业,节约型工地年度创建率应符合下列要求:1、特级资质施工企业≧40%;2、一级资质施工企业≧30%;3、二级资质施工企业≧20%;4、三级资质施工企业≧10%。

(二)年产值5000万元以下或年耗能500吨标准煤以下的施工企业,节约型工地的年度创建率按照上述比例对应折减5%。

(三)达不到考核指标的企业纳入不良记录档案,作为重点督查对象,不得参加先进企业等相关评选。

二、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责任(一)建设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建设工程项目创建节约型工地的活动,对施工组织设计及编制节约型工地专项方案中的节能降耗措施,要积极支持、扶助,推动付诸实施,并取得成效。

(二)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优先考虑体现技术进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通过优化设计、技术交底等措施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和沟通。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创建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降耗重点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根据节约型工地考核标准,切实落实现场节能降耗措施。

(四)监理单位应对施工企业落实执行节约型工地建设目标和节能降耗具体措施实施过程检查和控制,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建筑节能监理评估报告。

三、创建节约型工地的申报条件(一)规模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其它专业类建设工程的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

关于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建安质监[2008]第093号]关于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精神,在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执行新的节约型工地考核标准的同时,结合绿色施工原则、绿色施工要点等内容,认真落实《绿色施工导则》要求。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以节约型工地为抓手,实施绿色施工。

根据《绿色施工导则》对建筑业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施工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在创建节约型工地的过程中,围绕“四节一环保”主线,加以贯彻执行,积极推广和实施绿色施工。

二、以节约型工地样板工程为基础,开展绿色施工工程建设。

本市开展的节约型工地创建活动,与《绿色施工导则》明确的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等六个方面组成的总体框架指标基本相符;凡本市通过考核评审的节约型工地样板工程为上海市绿色施工工程。

三、以节约型工地考核标准和《绿色施工导则》为依据,创建绿色施工工程。

施工企业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样板工程的创建,在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考核标准和样板工程推荐条件的基础上,应同时达到《绿色施工导则》如下相关要求:(一)绿色施工管理1、施工企业(公司)已制定的节能降耗工作管理制度和目标,建立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等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管理体系,应成为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并应明确绿色施工监管人员。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节能降耗和绿色施工专题篇章,在编制节约型工地专项施工方案时,应按照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要求,增加环境保护、建筑垃圾减量化、施工用地保护等有关内容。

3、对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分阶段实施自评和预评,加强各阶段的监管;定期进行绿色施工和节能降耗的宣传和培训,营造创建节约型工地和绿色施工的氛围。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公布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公布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公布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7.09.27•【字号】沪建安质监〔2007〕第116号•【施行日期】2007.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公布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116号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市建工、城建集团,各管理大口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本市建筑业施工能耗下降20%任务,根据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万元产值能耗(耗电、耗水)调查数据汇总,经统计、分析、计算和专家评审,现将“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试行)给予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万元产值施工能耗控制指标构成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由万元产值用电量和万元产值用水量组成,分别为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基本值(B)与各调整系数(K)之积:万元产值用电量控制指标=Bd*Kd(Kd= Kd1 Kd2 Kd3 Kd4)万元产值用水量控制指标=Bs*Ks(Ks= Ks1 Ks2 Ks3 Ks4 )(Bd、Bs分别为万元产值耗电、耗水控制指标基本值)二、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基本值1、万元产值用电量控制指标基本值为108千瓦时。

2、万元产值用水量控制指标基本值为12立方米。

三、系数调整1、各建筑类型的万元产值用电量、用水量调整系数kd1、ks1:2、各施工阶段的万元产值用电量、用水量调整系数kd2、Ks2:4、万元产值用电量、用水量建筑层高调整系数kd4、Ks4:二、对下列建筑工程项目试点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万元产值能耗控制指标管理:(一)申报节约型工地的建筑工程项目;(二)列入本市施工能耗重点监控企业(725家)中的特级资质和一级资质施工企业的在建项目。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0•【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施行日期】1995.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994年12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发布根据2010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义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达到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程度和状况。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但本市个人建造的自住房屋除外。

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凡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均应当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照本办法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第五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其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监机构及其职责分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监总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定本市各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并协调本市质监机构与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划分。

上海市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考核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考核标准

沪建安质监[2006]第12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开展和提升节能降耗效能,根据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企业节能降耗目标管理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108号)文件精神,现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开展和提升节能降耗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

第三条,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是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的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相关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条,施工企业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应建立健全节约型工地的管理责任制度和开展节约型工地活动的长效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定期检查,评估效能和持续改进。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项目现场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的内容和考核标准(一)创建节约型工地的主要内容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印发的《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指导意见(试行)》(沪建安质监[2006]第93号)。

(二)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的考核按《上海市创建节约型工地考核标准》(见附件)执行。

第六条,创建节约型工地活动的管理(一)本市的建筑施工项目均应开展节约型工地创建活动。

(二)市、区(县)、专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将建设工程创建节约型工地的活动列为监督内容。

(三)创建节约型工地申报程序:工地经项目自查,企业审核推荐,填写《申报表》;申请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应在相应检查前10天向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申报。

5 川沙新镇C-04(局部)住宅、宾馆3标(A地块)工程创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专项方案

5  川沙新镇C-04(局部)住宅、宾馆3标(A地块)工程创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专项方案

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编制依据 (1)三、工程概况 (2)1.工程基本情况 (2)2.工程参建单位 (2)3.地理位置 (3)4.工程开竣工日期 (3)5.施工进度 (3)6.施工重点和难点 (4)四、项目创建目标 (8)1.目标、指标 (8)2.项目目标 (9)五、绿色施工主要实施措施 (10)1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 (10)2.综合管理措施 (12)3.管理职责分解 (13)4.管理措施 (17)5.环境保护措施 (18)6.节材措施 (21)7.节水措施 (24)8.节能措施 (24)9.节地措施 (25)六、结束语 (25)一.编制说明本工程依据国家新颁发的《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施工导则》、中国建筑业协会印发的《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为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项目制定本方案,本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工程投标报价以及场地条件等实际情况,重点围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通过对各项施工策划实施措施的优化,积极寻求技术和管理节约措施,同时在本工程施工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达到降本增效促进环保的目的。

二.编制依据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工程设计图纸;3)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有关标准;4)政府行政部门、集团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建筑节能工程的文件、通知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部建质2007 223号《绿色施工导则》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家建设部第143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GB/T50640-2010建质[2005]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上海市第50号人民政府令《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GJ08-113-200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9沪建安质监[2010]88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8]第093号关于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建安质监[2007]第11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12]390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沪建管[2012]11号关于加强本市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七建施策[2006]3号《关于做好创建节约型工地施工策划的通知》公司质量手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手册及相应的程序文件汇编(2011年C 版)5)施工大纲编制讨论会议纪要及《施工大纲》6)《目标成本计划大纲》三、工程概况1.工程基本情况2.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上海浦东山佳实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3.地理位置川沙新镇C-04地块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紧邻S1迎宾大道,与上海迪士尼项目仅3公里。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推进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推进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推进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公布日期】2006.06.10•【字号】沪建安质监[2006]第074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本市创建节约型工地推进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6]第074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部署,经研究决定,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应逐步推广创建节约型工地,通知如下:一、创建节约型工地基本要求节约型工地,是指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主、围绕施工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的符合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建筑施工方案优化,建筑施工过程管理,建筑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开发以及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等内容要求的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二、创建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创建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是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是建筑施工工地。

三、创建节约型工地的重点工作1、建筑业在用电、用煤、用油、用气等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能耗指标每年按比例递减,达到分解指标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鼓励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建材,禁止使用落后、淘汰的建筑材料。

3、提倡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各种原材料和资源的节约。

4、坚持科技创新,围绕节约环保,不断促进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

四、创建节约型工地的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支持施工单位创建节约型工地,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优化方案、合理措施不得以工期或其它理由加以拒绝。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鼓励施工单位通过深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以达到节约的效果。

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创建节约型工地的具体方案,并根据方案敦促施工单位将制定的所有措施落到位。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创建节约型工地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强化施工组织、优化施工方案促进资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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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安质监[2010]88号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建筑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施工导则>的通知》(建质[2007]223号)精神,市安质监总站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113号)、《关于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深化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补充意见(试行)》(沪建安质监[2009]第053号)等有关文件,并组织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围绕“四节一环保”这一主线,开展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活动,在节约能源、水资源和主要材料等方面取得实效。

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全面、持续和健康发展,在总结近几年开展节约型工地创建情况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新一轮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通知如下:一、设立组织机构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成立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沪建交[2009]1518号)精神,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应会同相关协会组建相应的区(县)级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评审机构。

二、实行分级管理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仍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

市级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工作由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

区(县)级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工作,依据工程项目受监所属区(县),由各区(县)级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

市、区(县)两级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工作组,按统一考评要求,执行同一检查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三、落实创建责任建筑施工企业是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总负责,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其相应施工部分的创建工作;上级管理部门应将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创建情况作为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建立创建机制市、区(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建筑节能降耗的总体目标,开展组织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标准、制度、计划等工作。

各区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根据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要求,做好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宣传、培训、行业自律和制定相关激励措施等工作。

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过程节能降耗与工程项目竣工最终节降效能相结合,并作为对施行评选节约型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考评主要条件之一。

五、相关要求(一)自2010年9月1日起,本市及进沪建筑施工企业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将按本通知颁布的新考评要求规定,进行考核评审。

(二)各区(县)质监站、各管理大口、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各区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工作,把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的管理纳入主要议事日程。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二○一○年七月二十日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要求》一、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1、必备条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禁止与限制使用的落后淘汰技术、工艺、产品等规定。

无发生较大生产安全及重大质量事故,无因施工扰民、“四节一环保”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被曝光和处罚等情况。

符合条件或基本符合条件的,为推荐绿色施工工程或通过达标工地评审的主要依据。

如因违规或受行政处罚的,不予通过评审。

2、策划与目标建筑施工企业是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总负责,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其相应施工部分的创建工作。

以施工节能、绿色施工为主线,建立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体系,明确责任。

确立节能降耗和资源节约、材料节约等目标;指标分解科学、合理,并组织实施。

3、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独立成章,以此为依据编制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符合绿色施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等要求,能体现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内容详实、措施得当。

4、预评估与过程管理按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要求对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按项目实际,合理划分阶段,加强各阶段监控。

有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分阶段自评和预评,有考核评估意见,有整改,体现过程管理的成效。

5、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公示牌现场入口处设有公示牌,按“四节一环保”要求,有目标、分解指标、主要措施等,内容符合要求。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1、施工能耗控制指标按公司下达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计划,制定工程项目单位(吨标准煤/万元)施工产值能耗控制指标(电、油、汽分别计算,汇总按统一计量单位)。

按预分配系数,施工现场分别设定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三个区域的用能定额指标。

2、分路供电、分别计量与台帐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分路供电、分区域设置、分别计量。

建立台帐,有原始记录,数据真实;定期核算,有对比分析。

3、优选高效节能设备,禁限淘汰落后设备依据建设部第659号《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禁止耗能超标机械进入施工现场。

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具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4、大型机械设置与工地照明合理设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能效比高的用能用电设备,工序安排得当,体现降耗;合理配置各类用能设备,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采用节能照明灯具,配置率大于90%。

施工照明有控制措施,宿舍生活照明应配置限流装置。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水资源控制指标按公司下达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计划,针对项目特点和地域情况,合理制定工程项目单位(立方米自来水/万元)施工产值水资源消耗控制指标。

按预分配系数,施工现场分别设定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三个区域的用水定额指标。

2、分路供水、分别计量与台帐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分路供水、分区域设置、分别计量。

建立台帐,有原始记录,数据真实;定期核算,有对比分析。

3、非传统水源利用实行水资源分级利用,现场建立雨水、中水或再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统和循环水的收集处理系统;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保障措施,加大非传统水源的利用量。

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率(%)视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有计量依据。

4、节水措施与设施配置提高用水效率,现场供水管网布置合理,施工中采用节水施工工艺,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使用自来水;采用节水型产品,配置率大于90%。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材料节约要点1.1材料管理按预算有清单,综合台帐齐全、数据真实、正确。

1.2是方案优化和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高性能砼、清水砼、新型模板、爬升、悬挑脚手架等,效果明显。

1.3是加强过程管理,材料节约有实效。

2、钢材节约措施钢材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下降30%。

方案优化有措施,余料利用有效果。

优选使用高等级钢筋,采用直螺纹、电渣压力焊等钢筋连接技术等,节约效果明显。

3、木材节约措施木材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下降30%。

以节约木材为原则,鼓励使用钢模板和定型钢模,使用以竹代木、以塑代木、钢框模、竹夹模等新型模板体系。

提高木模周转使用次数有依据。

短木方接长再利用有成效,有量化数据。

4、混凝土节约措施混凝土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下降30%。

方案优化有措施,鼓励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合理利用粉煤灰、矿渣、外加剂等新材料;按规定有使用计划、使用量及台帐。

余料利用有效果、有记录。

5、围挡材料重复利用现场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尽可能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可重复利用围挡封闭。

工地用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以上。

6、材料分类管理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可按结构性材料、功能性材料、围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周转材料等进行分类和管理。

材料堆放,规范有序,有产品标识,并制定相应节约措施。

五、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1、执行粘土砖禁限规定禁止和限制使用粘土制品,保护土地资源。

按规定砖混结构使用多孔粘土砖有专项资金办理手续;框架填充不用多孔粘土砖。

2、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有成效。

使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粉煤灰加气砌块、砂加气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有节土计算数据。

3、施工用地保护施工总平面布置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道路、场地等。

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布置为原则;临时用地保护有措施,做好施工用地保护。

六、环境保护1、“声、光、尘”控制按绿色施工环境保护技术要点,做好工地现场的噪声与振动、光污染、扬尘的控制。

在施工各阶段,有对声、光、尘等方面控制措施和相关监测记录与有关报告。

2、污水、有毒有害物质处理及地下水土保护利用对水污染的控制和处理有措施,污水排放达标;对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有防漏防渗措施。

对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有措施,基坑支护考虑隔水,采用搅拌桩、钻孔灌注桩或连续墙等支护形式,基坑降水视情利用和回灌。

3、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与再利用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预测计划,做好现场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和回收再利用的过程控制和对生活垃圾的管理。

减量化计划,按一般、既有建筑物拆除、支撑拆除等分类,回收再利用有措施, 回收再利用率(%)视实际情况分类制定,有量化数据;现场设置封闭式生活垃圾容器,实行袋装化。

4、土壤及地下资源保护保护地表环境和对周边各类地下管道、管线保护。

施工现场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得当。

施工裸土及时覆盖或种植。

无破坏地下管道、管线行为;油漆、涂料、电池、墨盒等回收处理有专项措施。

七、科术进步与综合利用1、“十项新技术”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有效果显著。

2、“四新技术”,成果转化与技改积极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实际应用。

鼓励自创技术革新,小改小革有成效。

3、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对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风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

4、综合利用推广使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设施及装置,配置率大于70%,有统计台帐。

废旧料、余料回收再利用,有措施有记录、有实效。

附件2:《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表》注:1、本考核标准分满分为100分,违反本考核标准第一条1条款的,不予通过评审;2、实得分与标准得分之比,得分率≧60%,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达标工地;3、实得分与标准得分之比,得分率≧85%,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工程推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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