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会计的涉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会计的涉税处理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的涉税处理也成为了重要的一环。
正确地处理涉税事宜,不仅可以避免税务风险,还能够为企业节省成本并提高经营效益。
本文将讨论房地产企业会计的涉税处理方法和技巧。
一、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登记房地产企业在开始经营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房地产企业合法经营和纳税的前提,也是税务部门监管和管理的基础。
在税务登记过程中,房地产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同时,房地产企业还需要申请税务登记号码,并根据登记要求选择适当的纳税人类型。
二、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房地产企业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经营活动以减少税负的一种手段。
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来降低税务风险、节约税金,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具体的税务筹划方法包括合理设置企业组织架构、优化利润分配方式、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评估房地产企业在购买或出售房地产资产时,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确保交易公正合理,同时也会影响到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评估机构,并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信。
只有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准确把握资产价值,房地产企业在后续纳税过程中才能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四、房地产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房地产企业在购买或采购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可以通过进项税额抵扣来减少税负。
进项税额抵扣是一种合法的减税手段,房地产企业应合理利用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尽量减少纳税金额。
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房地产企业需要保存好购买发票等相关凭证,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交申报。
五、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处理房地产企业在购买和出售土地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税负较重的税种,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处理土地增值税时需要谨慎操作。
房地产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正确计算土地增值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
同时,房地产企业还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减免或退还申请,降低土地增值税负。
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和涉税处理
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和涉税处理房地产行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也是税收大户之一。
在房地产行业中,涉及到多种税种和税收处理问题,其对行业的影响和作用都不容小觑。
本文将就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和涉税处理问题进行探讨。
一、主要税种1. 增值税增值税是当前房地产行业中最主要的税种之一。
按照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每年应当按照进项税额和货物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同时,对于房屋销售和税收征管管理也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比如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应当缴纳增值税并出具发票等。
2.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于房地产行业中独有的税种。
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土地面积和公示的税额计算,缴纳年度土地使用税。
在涉及到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或者转让时,还应当对于相应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增值税,这也是房地产行业中的重要税种之一。
3. 个人所得税对于购房者来说,个人所得税也是房地产行业中的一类常用税种。
在涉及到房屋的交易过程中,无论是婚姻状况还是房产销售中房屋产权归属,都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二、房地产涉税处理1. 合理规划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如何进行合理规划并实施税收筹划是重要的涉税问题。
在规划税收筹划时,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税收政策,尽可能的避免存在税收风险并最大化减轻税负。
2. 准确无误地申报税款房地产企业缴纳税款时,应当准确无误地申报税款,并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支付缴纳相应税款。
如果存在漏报、错报等问题,将面临税收风险甚至可能被纳入税务监管黑名单。
因此,准确无误地申报税款是房地产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
3. 合理管理涉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应当合理管理涉税风险,掌握好税收政策的涵义和运行规律,加强税务监管和规范管理,减少税收风险。
同时,也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并做好应对措施。
4. 积极开展涉税合规建设房地产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涉税合规建设,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审计工作,做好企业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等。
关于房地产项目清算和注销环节中的涉税处理及例解要点
关于房地产项目清算和注销环节中的涉税处理及例解要点房地产项目的清算和注销环节中涉税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涉及到税务机关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需要开发商和房地产项目方合理规划和处理。
涉税处理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增值税处理:在房地产项目清算和注销环节中,增值税是一个重要的税种。
涉及到增值税的处理包括成本税额的确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税额的计算、税款退还等。
开发商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合理计算和申报增值税。
2.印花税处理:房地产项目的清算和注销还涉及到印花税的处理。
印花税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合同、证书、证明等文件所征收的税款。
在清算和注销环节,开发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到税务机关缴纳印花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3.企业所得税处理:房地产项目清算和注销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法定比例缴纳的一种税种。
在清算和注销环节,开发商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计算并申报企业所得税。
4.资金余额处理:在房地产项目清算和注销中,开发商需要合理处理和处置资金余额。
开发商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申报并缴纳相关税款。
在注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金余额处理凭证和税务处理证明。
5.税务检查处理:房地产项目清算和注销涉及到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
在清算和注销环节,开发商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如有需要,还需要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优惠政策适用:在房地产项目的清算和注销中,开发商有可能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税款减免、税收优惠和税收补贴等。
开发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并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房地产项目清算和注销环节中的涉税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开发商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合理计算和申报各种税款。
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与税务机关的合作和沟通,确保税务处理的顺利进行。
只有做好涉税处理,才能确保房地产项目的清算和注销工作的正常进行。
房地产涉税会计核算制度
房地产涉税会计核算制度
房地产行业具有非常复杂的性质,其涉及的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繁琐。
在涉及
到涉税问题时,房地产企业需要遵守一系列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等。
会计制度
房地产企业所遵从的会计核算制度,应该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
制度制定的。
这些制度以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作为核心目标,着力于确保企业的财务数据精确、及时、规范地记录和处理。
税收政策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屋契税等税种。
除了以上几种税种,还有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对于不同种类的房地产企业,在纳税问题上会有不同的政策规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房地产企业必须遵守税收政策,确保纳税行为的合规性。
财务会计准则
财务会计准则在房地产企业中是非常重要的。
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
现金流量表等三个基本会计报表。
这些报表不仅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还能为企业领导层判断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提供决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制定了企业应该缴纳多少税的规定。
房地产企业需要遵循企业所
得税法规定,确保符合国家税务局制定的要求,避免被视为违规行为。
总结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产业,同时也是一项具有高度风险的行业。
准确
地记录会计信息以遵守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能为企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保障。
房地产企业在涉及到会计核算问题时,应回应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保持高度透明度,经过有机构的审计,才能获得投资者和借款方的信任。
房地产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一)
房地产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一)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主讲钟英秋目录一、房地产概述二、房地产企业开发流程三、房地产企业开发各阶段会计核算流程及基本涉税处理四、销售(预售)阶段的会计处理及基本涉税业务知识五、利润分配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基本涉税知识六、总结元);2016年筹建期发生额加2017年发生额;32+45=77(万元);2017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纳税调整增加2万元(77-75)。
(3)同时2017年应纳税调减在2016年已做纳税调整的54万元,即筹建期产生的亏损在生产经营开始年度予以税前扣除,因此20 17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71.5万元。
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房产税、城镇上地使用税在什么科目核算?《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发布)第二条第(二)项第3点第二款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案例10】企业分期开发土地成本的分摊计算A房地产开发公司2017年4月拍得一块土地,面积40 000平方米,支付土地价款及税费40 000万元,分四期开发商品房。
土地整体预算开发成本50 000万元,其中第一期15 000万元、第二期16 00 0万元、第三期1 2000万元、第四期7 000万元。
土地成本在各期之间的初步分摊计算如下:第一期分摊土地成本:40 000×(15 000÷50 000)=12 000(万元)第二期分摊土地成本:40 000×(16 000÷50 000)=12 800(万元)第三期分摊土地成本:40 000×(12 000÷50 000)=9 600(万元)第四期分摊土地成本:40 000×(7 000÷50 000)=5 600(万元)。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税率5%。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A)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
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四)印花税: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 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六)所得税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处理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处理(一)主讲老师王越一、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活动涉税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业务概述:企业设立阶段:资金账簿印花税、不动产权属受让印花税等。
获取土地阶段:受让土地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受让不动产权属契税、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等。
开发建设阶段: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借款合同、购销合同、财产租赁等印花税、占有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转让及销售阶段: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预征及清算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等。
房产持有阶段:租赁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持物业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二、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增值税预缴与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可以预售,但应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一)《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关于预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是否申报纳税的问题:根据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因此,对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比例预缴,待办理决算后,多退少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预缴土地增值税的,也应该在取得收入时先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
房地产企业涉税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涉税账务处理在我国,房地产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业从无到有,经历了起步、快速发展和调整整顿三个阶段。
房地产开发已形成一个独立的产业,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快速增长,房屋竣工面积逐年扩大,房屋销售价格逐年提高,房地产开发业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传统意义上的产业有所区别,其税收政策既有一般性,也含有其行业的特殊性。
笔者曾从事多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工作,又对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过审计,笔者现将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会计的处理整理一下,以供大家商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下面就各税种分别予以阐述:一、企业所得税现行主要法律依据:国务院令[1993]第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财法令[1994]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的计征依据为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征税。
企业在年底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003年7月9日国税发[2003]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
这样就产生纳税的时间性差异,应计入递延税款科目。
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举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本年发生的预收账款中有2000万元未转收入,假定利润率为15%,则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0×33%+2000×15%×33%=429万元。
房地产企业会计实务及涉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会计实务及涉税处理第一篇房地产会计实务第一章开发产品成本为了加强开发产品成本的管理,降低开发过程耗费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必须正确核算开发产品的成本,在各个开发环节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要核算开发产品的成本,必须明确开发产品成本的种类和内容。
开发产品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开发产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为如下四类:一、土地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房屋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三、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四、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以上四类开发产品成本,在核算上将其费用分为如下六个成本项目: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二、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三、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五、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六、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以上可以看出: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的开发成本,相当于工业产品的制造成本和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的完全成本,还要计算开发企业(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为销售、出租、转让开发产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也叫期间费用。
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和涉税处理
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和涉税处理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行业之一,对国家的税收贡献也是极为重要的。
在房地产行业中,各种税种涉及到的资金数额巨大,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了解和掌握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及其涉税处理方法。
一、主要税种(一)营业税营业税是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所得税则是企业所得额上征收的税种。
在房地产行业中,营业税主要是对房地产销售、房屋租赁及其它不动产销售提供的税款。
房地产行业营业税的税率是5%,计税方法为企业的销售额扣除应纳税额,即每一户的营业税为销售额减去进项税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及劳务的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增加的价值,缴纳的税款。
在房地产税中,增值税是税收中心之一,房地产企业从事的土地转让、房屋销售和物业管理等业务都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
其中,房地产按照销售商品的相应含量缴纳增值税,即只缴纳房地产企业为商品增加的相应增值。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征收。
房地产行业个人所得税主要包括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所得,其所得应该和购买或出租房屋的年限和所得额有关,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房屋买卖的个人所得税:房屋买卖中的所得,按照所得额的不同,和清算时间之间的年限有关。
房屋出售后不满两年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45%缴税,满两年不满五年按照20%的税率缴税,满五年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2)房屋出租的个人所得税:关于房屋出租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在申报上暂未有具体的规定,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缴税程序进行计算。
(四)房产税房产税是国家针对房地产领域的一种税种,是国家为了更好的积极处理房地产问题而出台的一项税种。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指的是各类房产、土地房产和公益性建筑等,不包括房屋租赁和经济适用房等可以免征房产税。
二、涉税处理方法(一)优化财务结构在房地产行业中,企业可以通过诸如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提高房地产行业的附加值、提供增值性服务,改变经营方式等途径,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以降低财务方面的税收负担。
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和涉税处理
房地产行业主要税种和涉税处理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各种税收问题也不断涌现。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房地产行业中的主要税种和涉税处理。
一、房产税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税收之一,房产税是指由所有者对其不动产所缴纳的税费。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房价在2,000元以下的住房,不含周转房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免征房产税。
而房产税的税率和征收范围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具体规定。
涉税处理:房产税的征收主体及方法可能因地区不同而异,房地产企业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开具并提供相关纳税申报表和财务记账凭证等相关材料,确保做到合规纳税。
二、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房地产行业中,根据企业使用、转让或者拆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发生的增值所缴纳的税种。
我国税收政策中规定,涉及到土地的出让、转让、租赁和赠与等交易行为,均需要纳税。
具体纳税比例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制定。
涉税处理:土地增值税的核算和税务申报都需要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
在土地开发和转让过程中,企业应制定科学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规划,尽可能地降低税负,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
三、所得税所得税作为房地产企业常见的税种之一,是指企业在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所产生的纯收益的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如果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屋出租、销售等,一般情况下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涉税处理:房地产企业应当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和优化,合理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法法规,保证申报情况真实准确。
四、契税契税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费,是购房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税收。
契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的房价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购房者需要在购房时一次性支付契税。
涉税处理:房地产企业应注意契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了解当地政策规定,确保契税的及时缴纳。
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及纳税检查
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及纳税检查1. 引言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复杂性,涉税会计及纳税检查对于该行业来说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的相关知识以及在纳税检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2. 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2.1 会计政策选择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
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在核算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可以选择采用收入确认分期和完工百分比两种会计政策。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确认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包括合同达成、费用可估计、收入能够可靠计量等。
2.2 暂时税差异的处理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可能会出现暂时税差异,即税务上认可的成本和费用与会计上确认的成本和费用不一致。
在涉税会计中,需要对这些暂时税差异进行准确的核算和报告。
常见的暂时税差异包括可抵扣的损失、税前调整、预提税金等。
2.3 房地产合同规定房地产行业的核心业务是房地产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在涉税会计中,房地产企业需要将合同规定的收入、成本等金额正确地进行会计处理。
这包括确认收入的时点、计量收入和成本的方法、抵扣的退税金额等内容。
3. 纳税检查中的注意事项3.1 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说明纳税检查中的注意事项,以下以一个房地产企业A的案例进行分析。
房地产企业A在纳税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税款、未如实申报房地产销售收入、虚报成本等。
这些问题使得企业处于不利的税务风险中。
3.2 税务合规程序为避免涉税风险,房地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合规程序。
这包括明确纳税义务、及时申报纳税、准确计算纳税金额、保存税务相关文件等。
此外,企业应进行内部审计以及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税务问题。
3.3 纳税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在纳税检查前,房地产企业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企业应整理并准备好相关的会计凭证、报表和税务申报表等文件。
关于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买方,通常表明其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也已转移,企业应确认销售收入。但也可能出现法定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施重大行动,例如工程尚未完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所实施的重大行动完成时确认收入。
关于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销售是指房地产经营商自行开发房地产,并在市场上进行的销售。房地产销售与一般的销售商品类似,所以应按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原则确认其销售收入的实现。当然,如果房地产经营商事先与买方签订合同(该合同是不可撤消的),按合同要求开发房地产的,应作为建造合同,按建造合同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另一种方法是“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的合计,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即通过“递延税款”科目。对按营业税政策规定当期计提应缴的营业税等超过当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部分相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的贷方;反之,对按营业税政策规定当期计提应缴的营业税等低于当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部分相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借方。
对会计核算上不确认收入,而在税收上作为应税收入的实现,其应当缴纳营业税等通过上述的核算方法后,可以达到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但按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对纳税人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可以在当期进行税前扣除的,如此一来,又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对由于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费用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上的差异,房地产企业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方法,并且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PPT)
贷:银行存款 25000000
②支付拆迁补偿费550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本钱—土地—碧水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5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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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页,共七十九页。
③支付(zhīfù)勘察设计费21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本钱——土地——碧水园(前期工程费) 210000
贷:银行存款 210000
1、营业税
租金的5%
2、城建税
7%、5%、1%
3、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的3%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上
5、 房产税
自用:计税余值 *1.2%
出租:租金的12%
第八页,共七十九页。
厚积薄发(hòu jī bó f),成会计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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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有哪些影响? ①适用税率和计税基数; ②效劳(xiào láo)业定价机制; ③财务核算;
6、企业所得税
〔1〕查账征收:1.销售未完工产品取得收入(shōurù):按预计 计税毛利率,计算毛利额, 工程完工后计算实际毛利调整 以前毛利计算纳税
2.销售完工:税率25%
〔2〕核定征收
7、 印花税
同上
第七页,共七十九页。
厚积薄发,成会计(kuài jì)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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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租、用于营业(yíngyè)等
土石方根底工程(假定税率11%〕: 5,000,000/〔1+11%〕×11%=495,495.50
其他〔假定税率17%〕: 10,710,000/〔1+17%〕×17%=1,556,153.85
29
第二十九页,共七十九页。
对应分录:
借:开发本钱-前期工程费-勘察设计费 471,698.11
房地产企业所涉税种及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所涉税种及会计处理耕地占用税1、纳税环节: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
2、会计处理: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贷:应交税金——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1、纳税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项目土地,从闲置、施建到完工销售全过程,每年须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屋完成销售,产权转移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缴纳。
2、会计处理:①施工前的土地使用税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贷: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②施工开发过程的土地使用税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贷: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③完工销售过程的土地使用税借:管理费用——税金贷: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建设期间的土地使用税属于开发成本中的土地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并且可以加计20%扣除。
契税1、纳税环节: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时缴纳契税,税率一般为3%-5%。
2、会计处理: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贷:应交税金——应交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并且可以加计20%扣除。
印花税1、纳税环节:①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税率为万分之5。
②房地产企业签订房产销售合同时缴纳,税率为万分之5。
2、会计处理:①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贷:应交税金——应交印花税②借:管理费用——印花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印花税营业税1、纳税环节:房地产企业完成销售时,就全部营业收入缴纳,税率为5%。
2、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纳税环节: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计征,与营业税纳税环节相同。
税率有7%、5%、3%,按当地政策。
2、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1、纳税环节:在完成销售环节,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按超率累进税率30% - 60%缴纳。
2、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1、纳税环节:①房地产企业对于自有房产,要(按财务账本所登记的房产原值+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实际价值)*1.2%计算应缴房产税;②房地产企业对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要用出租房产收入*12%计算来计缴;③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鉴于其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
Edoueia-a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与涉与税目
Edoueia-a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与涉税目介绍Edoueia-a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与涉税目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进行多项财务处理和涉税工作,包括开具发票、会计核算、报税申报等,而这些都需要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操作。
本文将讨论如何进行房地产企业全套账务处理与涉税目的工作。
安排会计核算流程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处理需要遵循严谨的流程,包括:凭证登记、工作票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统计报表输出等。
具体流程如下:1.凭证登记凭证登记是会计处理中最基本的一环。
每个财务业务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包括入库、出库、销售等。
凭证是会计处理的基本单位,用于存储账务信息。
2.工作票管理工作票管理是指对房地产企业中的每个业务流程进行记录和监管。
比如建筑过程记录、装修过程记录、销售过程记录等。
这些记录可以成为后期调查和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
3.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报表是指如下几种表格:•当月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编制这些报表时,需要根据准确的数据进行处理。
4.统计报表输出统计报表输出是指对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形成更详细的报表,可以为管理层提供更进一步的参考依据。
以上四个流程是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及涉税工作的核心环节。
了解税目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类型的税目,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等。
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来说,了解税目是极为重要的。
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的利润状况而计算的税费。
房地产企业应该通过合理的财务手段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2.增值税增值税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服务所得到的利润所应缴纳的税费。
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屋和土地的时候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中,土地地价增值所需要缴纳的税费。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了解这些税目并合理安排涉税事务是非常重要的。
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了解税目和流程对于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来说非常重要。
房地产企业会计的涉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会计的涉税处理房地产企业会计的涉税处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营业税的处理:销售不动产时,将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同样需要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在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计税依据;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计税依据中扣除。
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条例规定的免税优惠。
4.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新建的开发产品在尚未完工或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产权证之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预约协议的,自开发产品交付承租人使用之日起,出租方取得的预租价款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
印花税的处理:企业销售商品房时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5.契税的处理:企业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经营、生产等,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的税率为3%~5%。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
6.房产税的处理:企业拥有并使用的房产每年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
如果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引言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于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和涉税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会计核算和涉税事务,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流程、相关涉税政策和案例分析等方面,对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及涉税处理进行探讨。
会计核算流程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涉及多个环节,包括凭证的录入、账务的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流程:1.凭证的录入–房地产企业的凭证主要包括原始凭证和业务凭证。
原始凭证是房地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原始记录,如收据、发票等;业务凭证是基于原始凭证进行汇总和处理,包括采购凭证、销售凭证等。
–凭证的录入应采用凭证字、凭证号、凭证日期、科目名称、借贷方向和金额等要素,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账务的处理–凭证录入后,需要进行账务的处理,包括账户的借贷记账和科目的分析归类。
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账户包括现金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
–科目的分析归类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确保账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财务报表的编制–房地产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后,需要编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主要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财务报表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相关涉税政策房地产企业的涉税处理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
下面将介绍房地产企业常见的涉税政策:1.增值税政策–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地产时,需要按照国家的增值税政策进行缴税。
根据政策规定,房地产企业的销售额应纳入增值税,但可以扣除相应的进项税额。
2.印花税政策–房地产企业在购买或者转让房地产时,需按照国家的印花税政策进行纳税。
根据政策规定,购买房地产需要缴纳印花税,并按照房屋的价值进行计算。
3.企业所得税政策–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所得需要按照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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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涉税会计处理(一)主讲老师王越一、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活动涉税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业务概述:企业设立阶段:资金账簿印花税、不动产权属受让印花税等。
获取土地阶段:受让土地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受让不动产权属契税、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等。
开发建设阶段: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借款合同、购销合同、财产租赁等印花税、占有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转让及销售阶段: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预征及清算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等。
房产持有阶段:租赁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持物业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二、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增值税预缴与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可以预售,但应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一)《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关于预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是否申报纳税的问题:根据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因此,对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比例预缴,待办理决算后,多退少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预缴土地增值税的,也应该在取得收入时先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根据本地区房地产业增值水平和市场发展情况,区别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用房等不同类型,科学合理地确定预征率,并适时调整。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应及时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对未按预征规定期限预缴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从限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科学合理制定预征率,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为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各地须对目前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尚未预征或暂缓预征的地区,应切实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开展预征,确保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及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案例1】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栋商住楼,住宅(普通住宅)和商业部分分别核算。
2008年3月:(1)住房部分:实现收入50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400万元,本月收取房款700万元,结转收入500万元,期末余额600万元;用开发产品以市价抵工程款100万元。
(2)商业房部分实现收入60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800万元,退房款100万元,结转收入600万元,期末余额100万元;老板以分配股利形式将一套价值50万元的门市房转到个人名下。
计算应预缴土地增值税。
(假定普通住宅预征率2%;非普通住宅预征率3%)【解析】(1)正规做法本月预缴土地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视同销售+与项目有关的经济收益)×预征率住房部分本月预缴土地增值税=(500+600-400+100)×2%=16(万元)商业部分本月预缴土地增值税=(600+100-800+50)×3%=-50×3%=-1.5(万元)本月共应预缴土地增值税=16-1.5=14.5(万元)(出负数说明上月缴多了,在当月或以后月份预缴时冲减。
)(2)通常做法应预缴土地增值税=(预收账款实收金额+视同销售+与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预征率住房部分本月预缴土地增值税=(700+100)×2%=16(万元)商业部分本月预缴土地增值税=(50-100)×3%=-1.5(万元)本月共应预缴土地增值税=16-1.5=14.5(万元)(六)《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5号)1.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股份制试点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2)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专项工程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3)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再按本规定第二条第1、2款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补交的土地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4)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包括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即在商品房预售的情况下,商品房交付使用前采取一次性收款或分次收款的,收到购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开出发票结算账单交给买主时,作为收入实现,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将“预收账款”转入“应收账款”,并计算由实现的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按照税法的规定,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决算后进行清算,企业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
补缴土地增值税时,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2】房地产公司20XX年度进行商品房开发,在未竣工前该企业已取得收入1 800万元,土地增值税按2%的征收率实行预缴。
年末,该项工程全部竣工且销售收入已实现,企业当年应缴纳土地增值税32万元。
按照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对该项竣工的工程进行了清算,经清算应补缴土地增值税6万元。
试对该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账务处理。
【解析】(1)预缴土地增值税时预缴土地增值税=1 800×2%=36(万元)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360 000贷:银行存款360 000(2)工程竣工后,计提土地增值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2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320 000(3)企业多缴税款时企业多缴土地增值税=36-32=4(万元)借:银行存款4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40 000(4)经税务机关清算补缴税款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60 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60 000贷:银行存款60 000(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且销售面积达到可售面积85%以上,或虽未达到85%,但剩余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