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范
DL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Guideonsecurityandstabilityforpowersystem2001-04-28发布2001-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对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进行了修订。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指导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科学试验中有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
同时,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要鼓励采用新技术,例如,紧凑型线路、常规及可控串联补偿、静止补偿以及电力电子等方面的装备和技术以提高电力系统输电能力和稳定水平。
自本标准生效之日起,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即行废止。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修订单位: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员:赵遵廉、舒印彪、雷晓蒙、刘肇旭、朱天游、印永华、郭佳田、曲祖义。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目次1.范围2.保正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3.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标准4.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附录A(标准的附录)有关术语及定义l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总体要求2.1.1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电力系统稳定
22
重合闸时间 重合闸时间为从故障切除后到 断路器主断口重新合上的时间, 主要包括重合闸整定时间和断路 器固有合闸时间。应根据系统条 件、系统稳定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23
在系统运行和系统规划中特别需要时,对于 保护和开关动作时间较快的先进设备,允许 按设备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近端故障切除时 间,但不应超过下列允许值: 220kV线路 近故障点侧:0.1秒 330kV线路 近故障点侧:0.09秒 500kV线路 近故障点侧:0.08秒
12
暂态稳定计算分析
暂态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是在规定的运行方式 和故障形态下,对系统的暂态稳定性进行校验, 研究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的控制策略,并对继电 保护和自动装置以及各种安全稳定措施提出相 应的要求。
13
动态稳定计算分析
动态稳定可分小扰动动态稳定和大扰动动态稳定。小 扰动动态稳定是指扰动量足够小,系统可用线性化状 态方程描述的动态稳定过程。大扰动动态稳定是指扰 动量大到系统必须用非线性方程来描述的动态稳定过 程。 动态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是在规定的运行方式和故障 形态(包括小扰动和大扰动)下,对系统的动态稳定 性进行校验,确定系统中是否存在负阻尼或弱阻尼振 荡模式,并对系统中敏感断面的潮流控制、提高系统 阻尼特性的措施、并网机组励磁及其附加控制系统和 调速系统的配置和参数优化以及各种安全稳定措施提 出相应的要求。
大扰动动态稳定:主要指系统受到大扰动后,在系
统动态元件和控制装置的作用下,保持系统稳定性的 能力,其物理特性是指与阻尼力矩相关的大扰动动态 稳定性。主要用于分析系统暂态稳定后的动态稳定性。 在计算分析中,必须考虑详细的动态元件和控制装置 的模型,如:励磁系统及其附加控制(PSS)、原动 机调速器、电力电子装置等。
最新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导则
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导则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导则Guide on security and stability analysis for 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术语 (1)3安全稳定计算数据 (2)4安全稳定计算内容和标准 (5)5安全稳定分析和措施 (10)6安全稳定计算工作要求 (11)附录1(资料性附录)安全稳定计算分析报告 (13)前言为了规范南方电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工作,提高南方电网安全稳定水平,依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001),制定本标准。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是电网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一环,其的目的是通过对电力系统进行详细的仿真计算和分析研究,确定系统稳定问题的主要特征和稳定水平,提出提高系统稳定水平的安全稳定措施,指导电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行。
本标准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001)的基础上,对计算数据、计算标准以及计算管理等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本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苏寅生、李建设、余文奇、吴小辰、胡飞雄、周剑、梁宇、柳勇军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工作应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的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及其管理。
南方电网公司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公司以外有关单位在进行南方电网的规划、设计、运行、试验和科研时,也应遵守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电网,220kV以下电网可参照执行。
2术语2.1 N-1原则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中发生发电机、线路、主变、直流单极、大型负荷等单一元件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其他元件不过负荷,电压和频率均在允许范围内。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一条为了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指导电力系统的规划、计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笠研试验等部门有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特制定本导则、各部门应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第三条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笠研试验等部门,必须进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分析研究工作,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加强电网结构和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二章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基本要求如下:1.为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压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节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乍发振荡。
2.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规划设计中、应从全局着眼、统期待考虑,合理布局,搞好电网结构,加强主干网络,满足如下要求:(1)能够适应发展变化和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他元件超过事故过负荷的规定;(3)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各项有关要求;(4)实现分层和分区原则。
主力电源一般应直接接入高压主电网。
3.在正常运行方式(包括正常检修运行方式)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发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
其它元件允许按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运行。
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措施,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电力系统在运行中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如下要求:1.在正常运行方式和正常检修运行方式下按功角判据计算的静态稳定储备系数Kp%≥15~20%,按无功电压判据计算的静态稳定储备系数Kp%≥10~1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范标准[详]
•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8 电压稳定计算分析 • 电压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是在规定的运行方式和故障形态下,对系统 的电压稳定性进行校验,并对系统电压稳定控制策略、低电压减负荷 方案、无功补偿配置以及各种安全稳定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 频率稳定计算目的是,当系统的全部或解列后的局部出现较大的有功 功率扰动造成系统频率大范围波动时,对系统的频率稳定性进行计算 分析,并对系统的频率稳定控制对策、低频减负荷方案、机网协调策 略以及各种安全稳定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
路电流安全校核、静态稳定计算、暂态稳定
计算、动态稳定计算(大扰动、小扰动)、
电压稳定计算、频率稳定计算以及再同步计
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认真、详细的分析,
研究系统的基本稳定特性,检验规划电网的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2 无功电压分析
•
无功电压分析目的是分析无功平衡状况与
电压水平, 发现电压无功薄弱环节,制定
算分析中,应保证所采用模型和参数的准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3.2 系统接线和运行方式 3.2.1 选取系统接线和运行方式的原则
【2019年整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范
电力系统接线和运行方式
电力系统各元件及其控制系统的模型和参数 负荷模型和参数 故障类型和故障切除时间 重合闸动作时间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模型和动作时间等。
(2)事件类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3.1.2 应通过建模研究和实测工作,建立适用于电力系统安 全稳定计算的各种元件、控制装置及负荷的详细模型和 参数。计算分析中应使用合理的模型和参数,以保证仿
3.4 故障类型、地点、重合闸及故障切除时间 3.4.1 故障地点和故障类型 故障地点应选取对系统稳定不利的地点。线路故障一般 应选在线路两侧变电站出口,变压器故障一般应选在高 压侧或中压侧出口,因主变低压侧切除故障时间较长, 有时会成为制约故障,低压侧故障切除时间按实际情况 确定,发电机出口故障应选在升压变高压侧出口。 故障类型应根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要求,根 据计算的具体需要选取(三级安全稳定标准)。
第一级安全稳定标准 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受到下述单一元件故障扰动后, 保护、开关及重合闸正确动作,不采取稳定控制措施,必
须保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网的正常供电,其它元件不 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能力,不发生连锁跳闸。
任何线路单相瞬时接地故障重合成功;
同级电压的双回或多回线和环网,任一回线单相永久故障 重合不成功及无故障三相断开不重合;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规定: 电力系统承受大扰动能力的安全稳定标准分为三级:
第一级标准:保持稳定运行和电网的正常供电; 第二级标准:保持稳定运行,但允许损失部分负荷; 第三级标准:当系统不能保持稳定运行时,必须防止
系统崩溃并尽量减少负荷损失。
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要求与规范
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要求与规范引言电力系统是现代社会运转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稳定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以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探讨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的要求与规范,以保证电力系统能够健康、可靠地为社会服务。
一、电力系统运行安全要求1. 电力设备的安全性:电力系统的核心是各种电力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这些设备的安全性是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
电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经过合格的测试和检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2. 电力系统的可靠性:电力系统是一种复杂的工程系统,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联,因此确保电力系统可靠运行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合理布置电力设备、多余备用、设备联锁保护等。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时排除隐患,提高设备的可用率。
3. 电力系统的响应速度:电力系统必须具备快速响应的能力,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负荷波动。
当电力系统遇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能够及时检测、切除故障节点,并进行快速的恢复和调整,以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4. 电力系统的灵活性:随着电力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电力系统必须具备灵活性,以适应各种不同的运行方式和工况条件。
通过合理规划和灵活调度,电力系统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用户需求,保证电力系统始终处于一个平衡稳定的状态。
二、电力系统运行安全规范1. 设备运行与维护规范:电力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各类电力设备的运行与维护规范应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的不同来制定,包括设备的操作要求、维护周期、维护方法等。
此外,还需要建立设备的巡检与记录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范:电力系统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极端天气、设备故障等。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指导电力系统的规划、计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笠研试验等部门有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特制定本导则、各部门应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第三条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笠研试验等部门,必须进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分析研究工作,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加强电网结构和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二章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基本要求如下:1.为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压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节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乍发振荡。
2.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规划设计中、应从全局着眼、统期待考虑,合理布局,搞好电网结构,加强主干网络,满足如下要求:(1)能够适应发展变化和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他元件超过事故过负荷的规定;(3)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各项有关要求;(4)实现分层和分区原则。
主力电源一般应直接接入高压主电网。
3.在正常运行方式(包括正常检修运行方式)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发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
其它元件允许按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运行。
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措施,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电力系统在运行中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如下要求:1.在正常运行方式和正常检修运行方式下按功角判据计算的静态稳定储备系数Kp%≥15~20%,按无功电压判据计算的静态稳定储备系数Kp%≥10~1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范
2.3 短路电流安全校核 短路电流安全校核的目的是在规定的运行方式或网络拓扑结构下,校验系统中各母线短路电流水平是否满足相关断路器开断能力的要求,研究限制短路电流水平的措施。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4 静态安全分析 电力系统静态安全分析指应用潮流计算的方法,根据 N-1原则,逐个无故障断开线路、变压器等单一元件,检查其他元件是否因此过负荷和电网电压水平是否符合要求,用以检验电网结构强度和运行方式是否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
遵循《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基本原则;
明确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本内容;
规定了进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本要求、计算方法和稳定性判据。
1.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定》:
1 总则
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220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工作。
01
220kV以下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计算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2.1.2 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总体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应根据系统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开展对系统静态安全分析、短路电流安全校核、静态稳定计算、暂态稳定计算、动态稳定计算(大扰动、小扰动)、电压稳定计算、频率稳定计算以及再同步计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认真、详细的分析,研究系统的基本稳定特性,检验规划电网的安全稳定水平,优化电网规划方案,提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控制策略和提高系统稳定水平的措施。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2001-04-28发布2001-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 本标准对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进行了修订。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指导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科学试验中有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
同时,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要鼓励采用新技术,例如,紧凑型线路、常规及可控串联补偿、静止补偿以及电力电子等方面的装备和技术以提高电力系统输电能力和稳定水平。
自本标准生效之日起,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即行废止。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修订单位: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员:赵遵廉、舒印彪、雷晓蒙、刘肇旭、朱天游、印永华、郭佳田、曲祖义。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l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总体要求2.1.1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1.2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
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电网结构的合理性。
合理的电网结构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a)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 b)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他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 c)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 d)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 e)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导则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导则Guide on security and stability analysis for 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术语 (1)3 安全稳定计算数据 (2)4 安全稳定计算内容和标准 (5)5 安全稳定分析和措施 (10)6 安全稳定计算工作要求 (11)附录1(资料性附录)安全稳定计算分析报告 (13)前言为了规范南方电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工作,提高南方电网安全稳定水平,依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001),制定本标准。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是电网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一环,其的目的是通过对电力系统进行详细的仿真计算和分析研究,确定系统稳定问题的主要特征和稳定水平,提出提高系统稳定水平的安全稳定措施,指导电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行。
本标准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001)的基础上,对计算数据、计算标准以及计算管理等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本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苏寅生、李建设、余文奇、吴小辰、胡飞雄、周剑、梁宇、柳勇军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工作应遵循的标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的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及其管理。
南方电网公司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公司以外有关单位在进行南方电网的规划、设计、运行、试验和科研时,也应遵守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电网,220kV以下电网可参照执行。
2术语2.1 N-1原则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中发生发电机、线路、主变、直流单极、大型负荷等单一元件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其他元件不过负荷,电压和频率均在允许范围内。
(整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1 范围 (2)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2)2.1 总体要求 (2)2.2 电网结构 (3)2.2.3电网分层分区 (4)2.2.4电力系统间的互联 (4)2.3无功平衡及补偿 (5)2.4 对机网协调及厂网协调的要求 (5)2.5 防止电力系统崩溃 (5)2.6 电力系统全停后的恢复 (6)3 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标准 (6)3.1电力系统的静态稳定储备标准 (6)3.2 电力系统承受大扰动能力的安全稳定标准 (7)3.3 对几种特殊情况的要求 (8)4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 (9)4.1 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任务与要求 (9)4.2 电力系统静态安全分析 (10)4.3 电力系统静态稳定的计算分析 (10)4.4 电力系统暂态稳定的计算分析 (11)4.5 电力系统动态稳定的计算分析 (11)4.6 电力系统电压稳定的计算分析 (12)4.7 电力系统再同步的计算分析 (13)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 (13)有关术语及定义 (15)A1 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15)A2电力系统稳定性 (15)A3 N-1原则 (16)A4 枢纽变电站 (17)A5 重要负荷(用户) (17)A6 系统间联络线 (17)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 总体要求2.1.1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DLT723-2000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DLT723-2000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F23备案号:7783—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23—2000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 for electric powersystem security and stability control2000-11-03 发布2001-0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根据原电力工业部综科教[1998]28号文《关于下达1997年修订电力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中所列项目任务《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而编制。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
这类措施虽然已在电力系统中有较普遍的应用,但尚缺乏较全面、系统的技术规定来指导有关的科研、设计、制造和运行工作。
本标准即为了适应这一要求而制定。
原电力工业部曾制定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1981年),并且正在进行修订。
该导则提出了对电力系统在扰动时的安全稳定原则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这些原则提出对安全稳定控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编写格式和规则遵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单元:标准起草与表达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及DL /T600—1996《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和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继电保护专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分专委会和电力自动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季修、孙光辉、李发棣。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目次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定义4 安全稳定控制总则5 预防控制6 紧急控制7 恢复控制8 控制系统远方信息传送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电力系统大扰动情况分类附录B (提示的附录) 可用性、可靠性及可维修性附录C (提示的附录) 紧急控制装置的动作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23—2000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 for electric powersystem security and stability control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的功能、应用条件、基本性能要求及主要技术指标等。
电力系统安全系统稳定导则
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的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 总体要求2.1.1 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1.2 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
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电网结构的合理性。
合理的电网结构应满足基本要求:A)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B)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他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符合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C)应有较大的抗干扰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D)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E)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2.1.3 在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2.1.4 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单一元件故障后的静态稳定和其他元件不超过规定事故过符合能力的要求。
2.1.5 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规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1.6 低一级电压电网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各种类型的单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高一级电压电网的稳定运行。
2.2 电网结构2.2.1 受端系统的建设:2.2.1.1 受端系统是指以负荷集中地区为中心,包括区内和邻近电厂在内,用较密集的电力网络将负荷和这些电源连接在一起的电力系统。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oc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001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 总体要求2.1.1 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1.2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
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电网结构的合理性。
合理的电网结构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a) 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b) 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它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c) 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d) 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e) 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2.1.3在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2.1.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单一元件故障后的暂态稳定和其它元件不超过规定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要求。
2.1.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1.6低一级电网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各种类型的单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高一级电压电网的稳定运行。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解读
2.2.4.5系统间的交流联络线不宜构成弱联系的大 环网,并要考虑其中一回断开时,其余联络线 应保持稳定运行并可转送规定的最大电力。
2.2.4.6对交流弱联网方案,应详细研究对电网安 全稳定的影响,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后,方可 采用。
2.2.3.2随着高一级电压电网的建设,下级电压电 网应逐步实现分区运行,相邻分区之间保持互 为备用。应避免和消除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 的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磁环网,发电厂不宜装设 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2.2.3.3 分区电网应尽可能简化,以有效限制短路 电流和简化继电保护的配置。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b) 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 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它元件超过 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 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c) 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 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
d) 实现分层和分区原则; e) 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2.1.4 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 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 单一元件故障后的暂态稳定和其它元件不超过 规定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内蒙古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 2020年10月23日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 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 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及其电网调度机 构、电力生产企业、供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 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 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 系统。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01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总体要求2.1.1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1.2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
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电网结构的合理性。
合理的电网结构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a)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b)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它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c)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d)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e)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2.1.3在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2.1.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单一元件故障后的暂态稳定和其它元件不超过规定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要求。
2.1.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1.6低一级电网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各种类型的单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高一级电压电网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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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总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安全稳定计算的方法和判据
稳定计算分析和提高稳定性的措施 稳定计算分析的管理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3.1 计算条件和基础数据 3.1.1 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前应首先确定的基础 条件包括:
(1)元件类 电力系统接线和运行方式 电力系统各元件及其控制系统的模型和参数 负荷模型和参数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规定: 电力系统承受大扰动能力的安全稳定标
准分为三级:
• 第一级标准:保持稳定运行和电网的正
常供电;
• 第二级标准:保持稳定运行,但允许损
失部分负荷;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 第一级安全稳定标准
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受到下述单一 元件故障扰动后,保护、开关及重合闸正 确动作,不采取稳定控制措施,必须保持 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网的正常供电,其 它元件不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能力,不 发生连锁跳闸。 • 任何线路单相瞬时接地故障重合成功;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3)被简化的低压网络中的小
电源,原则上可与本地负 荷抵消,对系统特性影响
V S
P+jQ 110kV 220kV
较大的小电源可根据需要
予以保留。
RD jX D
配电网络
Z 配网无功补偿
I
P 等值电动机 小机组
等值静态负荷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3.3 电力系统的简化和等值 3.3.1 根据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必要时可
以对外部电网等值简化或对所研究电网的低
压网络进行合理简化。 3.3.2 网络接线的简化原则
(1)研究网络简化前后各主要线路和输电断面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2)研究网络一般可以只保留两级电压的网络接线,
能力的要求,研究限制短路电流水平的措
施。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4 静态安全分析
•
电力系统静态安全分析指应用潮流计算的 方法,根据 N-1原则,逐个无故障断开线 路、变压器等单一元件,检查其他元件是
否因此过负荷和电网电压水平是否符合要
求,用以检验电网结构强度和运行方式是
否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
主要内容
总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安全稳定计算的方法和判据
稳定计算分析和提高稳定性的措施 稳定计算分析的管理
1 总则
1.1为了准确有效地贯彻执行《电力系统安全
稳定导则》,指导并规范各有关部门、企业 和单位对运行的或规划的电力系统的安全稳
定性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高仿真计算的准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5 静态稳定计算分析
• 电力系统静态稳定(包括静态功角稳定和静
态电压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是应用相应的
判据确定电力系统逐个被加载运行点的静态 稳定性,求取在给定方式下的静态输送功率 极限和静稳定储备,检验给定运行方式的静 稳定储备是否满足要求。 • 计算范围:对于大电源送出线、联系薄弱的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 第三级安全稳定标准 电力系统因下列情况导致稳定破坏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崩溃, 避免造成长时间大面积停电和对最重要用户(包括厂用电)的灾害性停 电,使负荷损失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电力系统应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故障时开关拒动 故障时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误动或拒动; 自动调节装置失灵; 多重故障; 失去大容量发电厂; 其他偶然因素。
国家电网安全稳定计算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安全稳定计算技术规范 Q/GDW404-2010》是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安 全稳定计算的指导性文件。
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220kV及以上电 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工作。电网经营企 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 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 科研等单位在开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 时,均应遵守和执行本标准。
电压无功控制策略,实现无功
的分层分区就地平衡, 确保在正常、 检
修及特殊方式下各电压等级母线电压均能
控制在合理水平, 并具有灵活的电压调节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3 短路电流安全校核
•
短路电流安全校核的目的是在规定的运行
方式或网络拓扑结构下,校验系统中各母
线短路电流水平是否满足相关断路器开断
算分析中,应保证所采用模型和参数的准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3.2 系统接线和运行方式 3.2.1 选取系统接线和运行方式的原则
应根据计算分析的目的,针对系统运行 中实际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设定系统接 线和运行方式。应从下列三种运行方式 (正常方式、事故后方式、特殊方式)中 分别选择可能出现的对系统安全稳定不利 的情况,进行计算分析。 3.2.2 正常方式
路电流安全校核、静态稳定计算、暂态稳定定计算、频率稳定计算以及再同步计
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认真、详细的分析,
研究系统的基本稳定特性,检验规划电网的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2 无功电压分析
•
无功电压分析目的是分析无功平衡状况与
电压水平, 发现电压无功薄弱环节,制定
主要内容
总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安全稳定计算的方法和判据
稳定计算分析和提高稳定性的措施 稳定计算分析的管理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1 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总体要求
2.1.1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
通过对电力系统进行详细的仿真计算和分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第二级安全稳定标准
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受到下述较严重的故障扰动后,保护、开 关及重合闸正确动作,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必要时允许采取切机和切 负荷等稳定控制措施。
•
• • •
单回线单相永久性故障重合不成功及无故障三相断开不重合;
任一段母线故障; 同杆并架双回线的异名两相同时发生单相接地故障重合不成功,双回 线三相同时跳开; 直流输电线路双极故障。
• 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220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工 作。
•
•
220kV以下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计算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 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在开展电力系统安全稳
定计算分析时,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2)事件类
故障类型和故障切除时间 重合闸动作时间
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基础条件
3.1.2 应通过建模研究和实测工作,建立适用
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的各种元件、控 制装置及负荷的详细模型和参数。计算分 析中应使用合理的模型和参数,以保证仿 真计算的准确度。 3.1.3 在系统设计、生产运行和试验研究的计
例如在500kV系统,保留500kV和220kV网络; 但负荷宜挂在变压器的中压侧或低压侧(如
220kV/110kV变压器的110kV侧)。在
1000/750kV电网中应至少保留三级电压的网络 接线,远期规划可适当简化。西北电网的
330kV和220kV系统可根据需要保留110kV网络。
低压电磁环网线路原则上应保留。
3.4 故障类型、地点、重合闸及故障切除时间
3.4.1 故障地点和故障类型
• 故障地点应选取对系统稳定不利的地点。 线路故障一般应选在线路两侧变电站出口, 变压器故障一般应选在高压侧或中压侧出 口,因主变低压侧切除故障时间较长,有 时会成为制约故障,低压侧故障切除时间 按实际情况确定,发电机出口故障应选在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6 暂态稳定计算分析
• 暂态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是在规定的运行 方式和故障形态下,对系统的暂态稳定性 进行校验,研究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的控制 策略,并对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以及各种 安全稳定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
•
2.7 动态稳定计算分析
•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8 电压稳定计算分析 • 电压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是在规定的运行方式和故障形态下,对系统 的电压稳定性进行校验,并对系统电压稳定控制策略、低电压减负荷 方案、无功补偿配置以及各种安全稳定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 频率稳定计算目的是,当系统的全部或解列后的局部出现较大的有功 功率扰动造成系统频率大范围波动时,对系统的频率稳定性进行计算 分析,并对系统的频率稳定控制对策、低频减负荷方案、机网协调策 略以及各种安全稳定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
动态稳定可分小扰动动态稳定和大扰动动态稳定。小扰动动态稳定是 指扰动量足够小,系统可用线性化状态方程描述的动态稳定过程。大 扰动动态稳定是指扰动量大到系统必须用非线性方程来描述的动态稳 定过程。 动态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是在规定的运行方式和故障形态(包括小扰 动和大扰动)下,对系统的动态稳定性进行校验,确定系统中是否存 在负阻尼或弱阻尼振荡模式,并对系统中敏感断面的潮流控制、提高 系统阻尼特性的措施、并网机组励磁及其附加控制系统和调速系统的 配置和参数优化以及各种安全稳定措施提出相应的要求。
析研究,确定系统稳定问题的主要特征和 稳定水平,提出提高系统稳定水平的措施 和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控制策略,用 以指导电网规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行
2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目的和要求
2.1.2 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总体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应根据系统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