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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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实施细则(试行) 1 基本要求 1.1 定义。本细则所称改善经营管理建议是指集团公司在岗职工对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等各项工作所提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改进完善意见。1.2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主要范围包括:1.2.1 围绕勘探开发、石油工程和公用工程,改进优化部署、方案、工艺、技术和设计,促进集团公司重大发现,提高勘探开发效益、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的建议。1.2.2 改进完善矿区服务质量、提高矿区服务水平、促进矿区和谐稳定的建议。1.2.3 完善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一体化建设的建议。1.2.4 改进基础工作,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促进标准化、信息化的建议。1.2.5 改进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模式的建议。1.2.6 加快推进外部市场开拓,提高外拓市场总量和质量的建议。1.2.7 优化生产运行,提高生产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建议。1.1.8 优化投资管理、规划计划管理、财务成本管理、税收筹划、人力资源管理、物资采购管理、设备管理的建议。1.2.9 改进完善节能降耗、降本减费、挖潜增效管理措施的建议。1.2.10 创新安全环保管理模式,改进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的建议。1.2.11 改进完善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2—1.2.12 其他经营管理改进完善建议。1.3 下列情况不纳入改善经营管理建议范围:1.3.1 属于履行本职日常工作范围内所提的一般性建议。1.3.2 公认的事实或正在进行实施的建议。

1.3.3 已被采用、推广或以前已有的重复建议。1.3.4 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建议。

1.3.5 已列入当年投资和费用支出计划,或已纳入企业年度节能降耗、降本减费、工艺优化等措施计划的建议。1.3.6 涉及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性、规划性建议。1.3.7 要求提高福利待遇的建议。1.4 工作机制1.4.1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方式有两种:以职工个人名义提出;多个职工联合提出。1.4.2 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建议的立项、采纳、评审、奖励情况等主要环节进行公示, 接受职工监督。1.4.3 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坚持“职工的每一项建议都有价值”的理念,调动全体职工主动参与改善企

业经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长效机制。1.4.4 建立主要领导负责、主管领导主抓、以抓团队带队伍为目标的领导责任机制;建立企管部门归口管理,专业部门协作配合的责任共担及协调运行机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参与机制。1.4.5 建立建议项目立项审核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经专家评审后,主管领导组织复核,建立建议项目常态化立项审核机制。1.4.6 建立建议项目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已立项的建议项目,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完善方法、措施,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实—3—施部门和实施责任人。1.4.7 建立建议后评估机制。建议项目实施完成后,分类分级进行实施效果和实施后净效益的评价认定。1.4.8 建立建议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于能够量化评价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建议给予物质奖励,对于不能量化评价的建议或没有采纳的建议以精神奖励为主,同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1.4.9 建立建议总结推广机制。做好建议项目分类分级的总结推广工作,定期筛选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建议项目,分层面做好推广工作。1.5 分级管理1.5.1 集团公司级符合以下条件的建议,纳入集团公司级管理。1.5.2 集团公司在职处级干部提出的建议。1.5.3 集团公司机关人员提出的建议。1.5.4 实施后前三个月净效益较为显著的建议,分板块标准为:勘探开发板块50 万元(含50 万元)以上,石油工程和公用工程板块30 万元(含30 万元)以上,基地服务板块20 万元以上(含20 万元)。

1.5.5 经济效益难以计算但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的建议。1.5.6 可以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推广、成为某一板块或某一专业管理模式、或对经营管理及生产工艺技术有重大改善提升的建议。

1.5.7 集团公司级改善经营管理建议由二级单位和机关部门,按照本细则规定履行上报立项,实施后纳入集团公司级评审奖励。实施后前三个月净效益达到100 万元以上(含100 万元)等符合申报集团公司级建议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按程序上报集团公司,纳入集团公司级立项评审。1.5.8 二级单位级:未达到集团公司级建议标准的,为二级单位级建议。由二级单位按照本细则规定,本着“简便操作、公平公正、确保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明确组—4—织体系、工作流程、评审机制、奖励范围和标准、公示要求等内容。1.5.9 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管理幅度、管理深度等实际情况,在单位内部实行一级或两级管理。2 管理机构与职责2.1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是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经营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2.2 集团公司成立改善经营管理建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经营管理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勘探开发、石油工程、公用工程、基地服务等业务板块管理部门,经营管理、计划、生产、财务、审计、科技、劳资、工会、安全环保、机关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组成,主要承担以下职责:2.2.1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2.2.2 审定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实施细则。2.2.3 审定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奖励方案。2.2.4 审定上报集团公司级建议项目。2.2.5 负责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信息化建设工作。2.2.6 组织宣传推广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和典型经验。2.3 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经营管理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经营管理、劳资、财务资产、科技、规划计划、审计、工会、安全环保、生产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组成,主要承担以下职责:2.3.1 负责组织落实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有关制度和—5—要求,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实施细则。2.3.2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级改善经营管理建议项目立项、实施结果审核、净效益认定、评审和评估,提出奖励意见。2.3.3 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各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协调、监督、跟催建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定审计项目并组织实施审计。2.3.4 核增二级单位工资总额,用于二级专项奖励2.3.5 负责集团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2.3.6 负责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改善经营管理建议、典型经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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