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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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煤矿、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煤矿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煤矿集团公司一家,即恩施红太阳矿业集团公司,下属煤矿9 家,即平锦煤矿、大树林煤矿、谭家湾煤矿、漂水岩煤矿、前龙煤矿、长漕湾煤矿、偏南煤矿、六号井煤矿、道路湾煤矿,均为6万吨矿井。2017年4家煤矿申请复工验收,投入正常生产,分别为大树林煤矿、长漕湾煤矿、平锦煤矿、谭家湾煤矿,截止目前共生产原煤 2.2 万吨,现有煤矿从业人员400 余人,销售收入1100 万元。

电站基本情况我市水电项目基本能按照质量、安全、进度整体协调推进的目标,继续保持“零事故”局面,已建成的水电站依靠科学调度,发挥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建项目仅青龙电站一处,因2016 年7 月19 日青龙水电站遭遇特大暴雨,电站大坝下游道路及桥梁在泄洪过程中遭到严重冲毁,目前桥梁基础建设和道路开挖已完成,基本满足通车条件,正在进行两岸边坡整治及加固。

二、主要工作情况

1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复工现场检查指导,严格复工验收关口

按照州安监局、州经信局春节后煤矿复工生产要求,制

定我市煤矿复工验收条件标准,严格监督煤矿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市经信局、市安监局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市煤矿复工整改情况对照验收标准,逐条检查验收,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2017 年全市只有4 家煤矿复工生产(均在5 月底复工生产),其余煤矿处于停产状态。

二是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经信局、市安监局严格行业主管、安全监管的要求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办,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每个月到各矿巡查一次,监管工作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责令停产或给予处罚,积极推动煤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突出重点,把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验收管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的抓手,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整治,确保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建立明确的检查记录和台账,同时落实隐患整改的措施和时间,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从公司到各矿,建立起日常隐患排查治理验收制度,做到隐患不过夜。对于一处隐患多次出现的现象从严处罚。截止目前,下达整改通知书16 份,发现73处安全隐患,并进行了复查,确保矿井按时完成隐患整改。

三是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活动,齐抓共管,抓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我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度,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全市煤矿交换检查活动,由市经信局、安监局带队,煤矿企业之间进行交换检查,通过交换检查,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操作,同时结合自身企业的优势给行业内其他企业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共同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进步。

四是加强领导,强化组织,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

根据省、州有关文件文件精神,为认真抓好恩施市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市经信局、安监局联合成立了煤炭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周密部署,通过检查,未发现非法违章操作现象,通过“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端正了企业老板及员工的工作态度,进一步确保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强化煤矿从业人员三级培训,认真抓好员工春节复工培训。召开全市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安排布置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与三个产煤乡签订了煤炭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市经信局、安监局与

复工煤矿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全市复工煤矿对从业

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安全技能培训,培训面达100%针对

全市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紧缺现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习,保证各矿各种特种作业人员全部配齐,实现100%

持证上岗。

六是强制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为保障煤矿从业人员工伤保障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矿山企业工伤要求,把工伤保险作为煤矿复工否决条件,监督已复工的煤矿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七是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为切实抓好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综合管理能力,预防和减少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设,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我市一直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开工煤矿均已申报省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我市正在组织预验收,合格后报省、州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定级。

八是严格执行煤矿“三个一”包矿制度落实,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制度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6〕21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办〔2016〕67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6〕122号)精神,市政府已组建

“三个一”包矿工作专班,各专班定期对所包煤矿进行巡查,负

责所包煤矿的安全生产、报告、督促整改等工作。各煤矿企业已建立日报台账,对“三个一”包矿领导及专班巡查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每月按时上报至州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办公室。

九是组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抓全

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组建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第一主任,市经信局局长任主任,市经信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有效推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落实各电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

(1 )今年年初,各建设单位业主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廉政责任状,并制定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奖惩细则》,层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各项目工程均建立了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参建(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单位

组成,并自上而下的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网络,各项目部均设立了质量安全部,配备了安全部长和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设置了现场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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