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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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深圳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深圳大学现有后海、西丽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 2.72 平方公里。学校教学资源丰富, 科研设施齐备。校园总建筑面积 154.3 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 18.5 亿元。图书馆馆舍 51202㎡(含西丽校区图书馆一期),全校纸本资源 400.79 万余册;数据库 257 种,含全文 电子图书 232.55 万册,全文电子期刊 12.48 万种。现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1 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 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 2 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5 个,省级虚拟仿 真实验教学中心 1 个。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 3 个,国家工程中心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38 个。
3.2.5 2018 届本科毕业生月收入区间分布按性别分析 ............................25
3.3 2018 届本科毕业生专业相关度分析...........................................................26
3.3.1 2016-2018 届本科毕业生总体专业相关度.......................................26
2.5 2018 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流向分析...............................................................11
2.5.1 2018 届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流向....................................................11
3.1.3 2018 届本科毕业生继续深造院校按生源地分析 ............................19

广东省2014年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名单

广东省2014年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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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本科生首批派遣方案

2014届本科生首批派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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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马克思主义 学院本 学号 3101005001 3101005002 3101005003 3101005004 3101005006 3101005007 3101005008 3101005009 3101005010 3101005011 3101005012 3101005013 3101005014 3101005015 3101005016 3101005017 3101005018 3101005019 3101005020 3101005021 3101005022 3101005023 3101005024 3101005025 姓名 应青青 李婷 蒋文渊 卜春敏 陈阳红 王燕 董英 付婷婷 朱蕾 李颖 陆敏明 吴敏园 沈蓓蕾 乔丹莉 吴婷 万春燕 张琳焱 丁宁 李前利 罗坤 沈阿所 强佳伟 陈全 刘亦驰 专业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历史学 毕业去向 派遣 派遣 待分 待分 待分 升学 待分 派遣 待分 待分 待分 待分 派遣 待分 待分 待分 待分 待分 派遣 待分 待分 待分 升学 待分

《广东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项目合作协议书

《广东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项目合作协议书

《广东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的业务协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经友好协商后达成关于《广东省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的合作协议。

现就甲、乙双方方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杂志的主承办方,乙方为《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杂志的认刊合作方之一。

二、甲方义务:1、为乙方提供《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相应版面的精美彩色杂志宣传页面;2、为乙方发行《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5万册,并通过甲方的各种渠道赠送给2014届高校毕业生。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发行方式,包括:a.核心院校,校园直递;将通过各高校的学生就业服务团队按标准(研究生/本科生1:4,大专生1:6)直接投递到广州市核心的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宿舍;b.热门招聘会,现场派发;将于10月举行的文科类、理工类专场、研究生专场、外语类专场、高职高专综合场共6场大型应届生招聘会进行现场派发,每场派发2000本,合计派发1万本。

c.在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官网上(大学生就业在线),宣传企业、发布需求信息一个月(9月15日—10月15日);d.省就业指导中心政务服务大厅LED宣传一周;e、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最终宣传发行渠道和发行数量,由甲方进行确定;4、为乙方免费制作成网络电子版,并在甲方的官方网站(大学生就业在线)上免费提供下载;5、为乙方进行专业的设计、精美的印刷,并免费赠送乙方《2014届毕业生就业指南》5本;三、乙方义务:1、支付认刊《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所有必要费用,根据认刊不同的版面,备注:内页整版指定版面加收10%2、为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具体资料包括:a. 单位简介(600字以内);b. 相关图片2-3张,包括单位名称标准字体与企业Logo等;c. 招聘信息或宣传信息;d. 联系方式:包括用人单位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2012届深圳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指南

2012届深圳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指南
6、暂缓就业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者学生本人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省 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回生源地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并将档案转回生源地。《就 业报到证》(红色联)由学校下发给学生,学生凭《就业报到证》(红色联) 将户口转回生源地。
(五)国内升学 1、取得升学单位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 2、5 月 15 日至 30 日,在线填写《深圳大学 2012 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 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复印件一并交至办 公楼 431 室。 3、6 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研究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 业指导中心。 4、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并备案(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 和党团关系由学生本人自行按要求转至升学单位。 (六)出国(境)留学 1、取得留学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 2、5 月 15 日至 30 日,在线填写《深圳大学 2012 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 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签证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办公楼 431 室。 3、6 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研究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 业指导中心。 4、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并备案(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 由学生本人自行按要求转回生源地。 (七)返回生源地就业(已在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拟回生源地就业以 及不按要求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 1、研究生院主页就业专区下载填写《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 2、5 月 15 日至 30 日,在线填写《深圳大学 2012 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 登记表》,打印签字后,同《回生源地就业申请表》一并交至办公楼 431 室。 3、6 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研究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 业指导中心。 4、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签发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 5、毕业研究生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的政府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 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转迁回生源地的手续。

2014年深圳市接受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2014年深圳市接受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

2014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一、报到时间全年度工作日。

二、报到地点(一)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毕业生须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市人才大市场七楼毕业生报到处。

咨询电话:82122307。

(二)毕业生接收单位(个人申办的为代理机构)立户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的毕业生,在接收单位人事立户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报到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014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址和电话》。

详细地址在《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下方备注3有标注。

三、报到材料(验原件)(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二)毕业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三)学位证(在深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需另备复印件);(四)户籍材料:1.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2.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情况不同,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3.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页);(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出具的无分配证明(肄业、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生不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报到地址”备注为“广东广州市或广东深圳市或广东”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深圳市或广州市”的给予办理。

(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复印件,核验原件)或原户口底册(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复印件)。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第一篇: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的有关说明由于档案、户籍是国家人社系统、公安系统进行社会化管理的重要载体。

大学生在毕业时,档案和户口必须有接收单位,即毕业生的派遣单位。

就业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是毕业生在办理落户、报到、档案管理的原始凭证(类似介绍信),请妥善保管或交至派遣单位。

档案的重要性:其中记载了个人的社会履历和学习经历。

户口的重要性:个人办理社保、结婚、购房、乘火车、购机票、外出住宿、补办身份证所必须的,是个人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最重要身份依据。

派遣的一般原则与办法:1、如果学生在毕业派遣前,签约是: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含改制国企)等,这些单位有户口、档案保管权,就直接派遣至签约单位。

2、如果学生在毕业派遣前,签约是: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等,这些单位没有权限保管档案和户口,必须派遣到生源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

毕业生先到人社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档案事宜后,至用人单位工作。

这类情况,要看协议书上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栏目,加盖的是:那里的人才市场公章,就向那里派;如果没有公章,就向生源地的人社部门派遣。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没有派遣证,只有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至考取学校报到。

4、如果企业为毕业生在企业所在地人才市场办理了“入户通知书”或在协议书上加盖了“当地人才市场”公章,派遣单位就是那里的人才市场。

5、派遣单位就是就业派遣证的抬头单位,档案和户口将发往该单位。

而签约单位的名称则体现在就业派遣证的备注栏。

如果单位是国企等有档案户口接收权,档案和户口就直接发往单位了,就业派遣证的抬头单位就是用人单位。

特例:签约至北京、上海等地的毕业生,受户籍政策影响,一律派遣回生源地的人社部门。

6、未落实单位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均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就是生源地人社部门。

2014届毕业生就业程序(完整版)

2014届毕业生就业程序(完整版)

2014届毕业生就业程序一、签订协议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两份,按规定填写完毕相关信息后,甲方在协议书上盖单位公章有效,个别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章亦可;甲方还需要在就业协议书下方的“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上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章,委托当地人才市场接受档案的,还需要当地人才市场在“接收函”上盖章。

乙方凭本人签字有效。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完毕后协议书生效,签订完毕。

二、户档投递高校根据协议书上的档案接受单位与地址、“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上的盖章寄送户口档案(简称“户档”)、报省就业中心颁发“报到证“,即完成“排遣”手续,原则要求户口档案要一致,尤其报到证是跟着档案走的,注意有以下几种情形:1、单位有户档接收权限(一般是国企、事业单位),则在“接收函”上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章即可。

2、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⑴若单位所在地与学生生源所在地(上大学前最后一所高中所在地)一致,则可以将户档派到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接收函”上还要加盖当地人才市场的章,且“协议书”上的户档接收单位和地址要与当地人才市场一致。

⑵单位本身没有接收档案的权限,但单位委托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代管档案的,则在“接收函”上加盖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的章,并且协议书上的户档接收单位和地址要与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一致。

⑶若单位没有接收档案权限且单位与生源地也不一致,同时单位亦未能委托单位所在地本身人才市场代管档案,则只能回原籍。

户档回原籍的学生需要递交回原籍申请,见附件。

注:户档回原籍是指毕业后户口和档案回到生源所在地县(或县级市、地级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需持报到证于规定时间到生源地人才市场报到,以便后期如有工作更换能及时调档。

户口是生源地县或县级市的集体户口,故不一定与学生上大学前的户口一致,即户口回不了“老家”。

特殊情况(户档分离):在京沪穗等大城市就业的同学,若当地不能接受户口,但单位能接受档案、或单位委托了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接受档案的,则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后,凭借毕业证将户口迁到生源所在地(县人才市场,集体户),然后凭借乙方协议书和“接收函”将档案、报到证派送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人才市场;若学生上大学前并未将户口迁至高校,单位又有档案接收权限或单位委托了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接受档案的,也会造成“户档分离”,除非学生自行到老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为调动在校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毕业生和谐就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开展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1.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2.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3.0,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3. 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公益活动,有获奖记录2次以上,荣誉称号2次以上。

二、推荐人数各院系按照本学院在籍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10%比例推荐。

三、推荐程序1、个人申请: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撰写先进事迹,于6月20日交到各院系就业专干。

以第三人称书写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第一段,姓名,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及所在班级,学习成绩绩点,英语四六级分数;第二段,主要先进事迹,获得奖励及荣誉情况,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情况;第三段,个人人生信条或自己信奉的名言名句、座右铭、人生哲理等;第四段,个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2、评选及上报:院系评审小组于6月25日审核评议推荐(评议小组由院系领导和学生工作全体辅导员组成),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30日之前发送就业中心邮箱8060548@。

同时发送以下电子资料:1)入选学生个人电子免冠照片(2寸,大于300k,蓝底免冠,JPEG格式),每个照片一个文件,文件名格式为:专业名+姓名;2)本院系毕业生涉及专业的基本情况介绍(200字以内)3、制作宣传册:就业中心与8月20日之前统一制作《长江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介资料》宣传册。

4、宣传与推荐:通过“长江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优秀毕业生进行宣传,并向来校招聘单位发放《长江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介资料》宣传册,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5、跟踪培养:对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将实行跟踪培养,尽最大力量为优秀毕业生后续成长提供支持与服务。

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二〇一五年四月编印目录为帮助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港澳台及留学生除外)顺利完成就业派遣手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务安排编成指南,请毕业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就业派遣手续的办理。

一、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办法 (1)(一)派遣方式 (1)(二)不纳入派遣方案的情况 (1)(三)延期毕业的派遣办法 (1)二、名词解释 (2)三、2015届本科毕业生派遣手续详解 (3)(一)核对确认“毕业生资源信息库”的个人基本信息 (3)(二)就业派遣登记 (4)(三)签订暂缓派遣协议 (5)(四)领取就业派遣报到证 (5)(五)报到 (5)四、其他就业手续的说明 (6)(一)改派 (6)(二)延期毕业 (7)(三)国内升学 (7)(四)档案迁转 (7)(五)户籍迁转 (7)(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7)附录一:派遣案例分析 (8)附录二:常用联系方式 (10)附录三:深圳市接收2015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 (12)一、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办法(一)派遣方式毕业生根据本人就业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以选择申请“按接收函签发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以及“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四种派遣方式。

1、申请按接收函签发就业报到证(按接收函派遣)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有人事权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须由有人事权的单位盖章方为有效);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的(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自雇职业、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可在就业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其代办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接收函。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2、签发回生源地报到的报到证(回生源地)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档案和户籍须同时转至生源地同一城市),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就业派遣

就业派遣
毕业生派遣登记流程示意图
派遣登记流程
集中挂靠
直接派遣
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
国内升学
出国(境)留学
5月14日~24日
学校就业中心网站
所有毕业生须登录网站并按要求完成有关内容的填报
个人信息: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和补充个人信息。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应按页面的提示向就业指导中心登记修改。
⑩已婚及有婚史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婚育证明材料(详细要求另行
5月27日、28日
09:00~12:00
13:30~17:00
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中心大厅
毕业生提交派遣登记材料
有关毕业生应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并现场提交
/
提交《深圳大学2012届本科毕业生派遣登记表》和以下相应材料
接收函复印件(验原件)
/
/
《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
5月25日、26日
09:00~12:00
13:30~17:00
演会中心
毕业生提交派遣登记材料和集中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需要办理的毕业生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并现场提交
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必须为深圳的企业。如毕业生在办理时暂未能提供的可酌情缓交)②《深圳大学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
就业信息:毕业生应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填报就业信息。已有工作的(包括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应提供完整的单位信息或工作信息,如果从事家教和经营网店的还须以本人学生账号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进行申请认定;已经确定继续攻读学位的(包括国内院校和国外境外院校)应提供录取院校、专业等信息。
③《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本人留原件)
⑤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

毕业生各类去向材料上交要求

毕业生各类去向材料上交要求

毕业生各类去向材料上交要求(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内部交流)一、毕业生就业。

1.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定三方协议或合同。

需递交就业协议第三联(即学校留存联)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协议上档案接收单位及地址一栏需填写完整(合同上无档案接收单位一栏,需自行注明)。

若档案直接寄至用人单位,需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

若不具备,则请学生和用人单位确认后,提供档案接收单位名称,一般档案接收单位为用人单位所从属的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或人事局。

* 基本材料:协议或合同。

根据其派遣需求,分为以下四种派遣去向,需要上交不同的附加材料,档案也有不同的去向,并有不同的系统填写方式:(a).已签协议或合同,并且报到证开往单位的。

* 附加材料:分为以下种类:根据新规定,本省的公司一般不需要附加材料(即接收函)了;本省的事业单位仍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加盖审批公章或另外出具接收函;部属单位、垂直单位一般需要填写《审核备案表》(学工处领取)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回学工处;外省的单位,需要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人事局在协议上加盖章或开具接收函;北京、上海的单位需要特别的接收函(详见相关文件或咨询学工处),否则无法往此两地派遣。

* 档案去向: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从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 系统填写:详见列表。

(b).已签协议或合同,但报到证不开往单位,而开至户档托管单位(一般为省招就中心)的。

* 附加材料:上交省招就中心接收函(学生在网上申请、缴费、打印),并在协议合同醒目位置标注“托管省招就”。

* 档案去向:省招就中心。

* 系统填写:详见列表。

(c).已签协议或合同,但报到证不开往单位,而开至生源地的。

* 附加材料:上交《回原籍申请表》,并在协议合同醒目位置标注“回原籍”。

* 档案去向:生源地的人事局或者人才服务中心。

* 系统填写:详见列表。

(d).已签协议或合同,但因特殊情况暂时申请不派遣的。

注意:一般无合理原因,已签协议合同的学校不予同意暂缓派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3.12.27【实施日期】2013.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市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定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启动。

为做好本年度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业务类别我市人才引进工作主要指: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12号)办理市外人才引进(包括调入市外干部、招调工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立户登记和权属划分、申办模式和办理流程见《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办理指南》。

本文以下所述事项均指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入市外干部和招调工人等。

二、关于时间安排我市人才引进系统(包括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不含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于2014年1月1日至1月20日进行升级改造。

2013年12月31日前申报并由呈报单位成功提交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的信息(仅进行测评未提交的信息不予纳入),按2013年政策办理。

2014年1月1日之后申报的信息(含2013年12月31日前已测评但未正式申报及申报后需要撤回修改信息的),按2014年政策办理。

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于1月20日上午10点开始正式申报。

全年度工作日办理。

三、关于立户登记和权属划分事项(一)关于立户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业务须先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批准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和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以申办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上年度已完成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只需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刷新本单位信息,办理年度业务初始化。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1、生源信息审核上报2、毕业生开户注册3、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4、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确认5、省人事厅打印派遣证,毕业生毕业派遣6、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7、就业报到和实名登记8、毕业生档案发送上面是我们毕业之前需要做的工作,前两条已经完成了,目前要做的就是第3条;因为就业信息录入不上,省厅就打印不了派遣证因为省里面没有你的信息,派遣证是用来移档案的,档案就不用我说了;二、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形式以及需要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1、签约签约是国家为了保护毕业生就业利益采取的一种就业措施,毕业生只有与工作单位签约,档案才能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学生的干部身份才能得到利用,工作单位才能与学生的档案产生直接的联系并利用学生的干部档案为毕业生交纳各种保险,并且从档案转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工龄,同时毕业生也将享受单位所在地政府的各种地方福利政策;因省外签约情况特殊,必须有专业人员指导,所以要求学生必须亲自打到学校就业办,由就业办老师指导签约;三方协议到就业办领取;2、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3、应征入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4、出国工作、学习——出国学习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学校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出具证明5、升学6、自主创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经找到理想工作的同学可以询问单位能否进行网上签约,能够网上签约的现在就可以和单位进行网上签约了;三、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指毕业生离校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签约,学生的档案将打回生源地,档案没有工作单位挂靠,无法计算学生的工龄,干部身份无法转正定级,两年以后干部身份自动取消,这部分同学可以申请在学校办理人事代理,费用是每年300元,另外人事代理的学生要交2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号码;人事代理没有地域限制,包括烟台市六区以内的都可以;除了能够与工作单位签约和升学的学生其他的都可以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既保障了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又方便毕业生将来档案调动;档案托管指的是烟台市六区以外的想长期留在烟台工作的毕业前暂时没有合适的工作单位签约的学生,由托管公司和学生签约档案暂时代管,费用是120元,这种形式的好处就是学生档案流动方便;但是不能计算工龄和干部身份的转正定级;托管的期限是一年,学生一年以内档案一定要转走;一年之内能够找到单位签约的学生可以做档案托管,否则不允许。

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3、港、澳、台籍学生(含国内学生在校期间持单程证赴港澳定居);
4、外国籍学生;
5、已经确定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
延期毕业(指未能在8月31日前按期毕业)的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在毕业证书签发日起三个月内,凭毕业证书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派遣,有接收函的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没有接收函的派往生源地毕业生接收机构。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蓝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用于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后存入档案,副联(白色)连同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存档(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暂缓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为乙方,协议书中有关乙方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本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及完整。
2、暂缓就业时间必须统一填写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签署完毕后,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其余两份交回所在学院。
申请“暂缓派遣”的毕业生,如在8月31日前落实就业单位并取得接收函的,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在“就业信息上报”页面填报(或更新)就业信息后,持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撤回“暂缓派遣”申请,申办报到证。
2015届新疆定向招生生源毕业生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
(注:深圳市人社局的规定,回生源地就业的深圳生源毕业生也必须先行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取得接收函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因此,建议深圳生源毕业生取得接收函后再领取报到证。
3、申请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暂缓派遣)

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含校外二级学院):根据广东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请各二级学院通过就业系统中“二级用户上报就业方案”模块(具体如下图所示),提交2014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在其他选项提交的数据无效。

具体上报数据要求如下:一、以下情况,在“具体派遣单位”填写具体情况(如:结业),在派遣性质处选择:“不纳入就业方案”,其他信息不要改动。

①港澳台学生、外籍学生;②留级生、结业生、休学、退学、延长学制、延迟毕业等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即未能取得毕业证的学生)③参军入伍(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注:延长学制、延迟毕业的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三个月内可以纳入当年就业方案派遣,签发当年的报到证。

超过三个月后不再受理。

二、以下情况,在派遣性质处选择:“出国”,其他信息不要改动。

①需出国(出境)读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②移民到国(境)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③其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学生须于5月30日前上网填写“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申请,出国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不签发报到证。

三、以下情况,在派遣性质处选择:“升学深造”,其他信息不要改动。

①攻读硕士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全日制专插本的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注:学生须于5月30日前上网填写“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申请,升学学生不签发报到证。

如果因个人原因不升学,须在8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以及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四、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派遣性质处选择:“申请暂缓就业”,其它的不要去更改;注:关于暂缓就业的简单说明(暂缓就业协议书有详细说明):1、2014届暂缓就业期限: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生的党员档案及户口按省和学校相关文件处理);3、暂缓就业的学生不签发报到证。

4、学生须于5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表由各学院留底备查;5、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不能正常毕业(结业、退学、休学)的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6、6月18日各二级学院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签订后统一收齐后,在整理毕业生档案时送交就业指导中心(两份交就业指导中心,一份交由毕业生保留)。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各位同学:大家好上周五在长清校区找来了毕业生就业方案编制培训会议,现将会议中与同学密切相关的内容传达如下:1、派遣工作毕业生应该提交的材料(1)毕业生与省内用人单位签约网上签约后把协议书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单位个人各执一份,交到学院一份。

(2)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先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申请省外就业,到办公室领取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然后与用人单位签约,再把协议书拿给我两份,你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最后把协议书的内容录入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如果档案转寄地址一栏未填写请务必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接收档案。

如果用人单位接收档案,在网上录入的时候按照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来录入;如果用人单位确实不接收档案则按照录入灵活就业里面的非派遣省外签约来录入(非派遣省外签约的情况不是很多)。

(3)毕业生升学毕业生升学需提交录取单位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到2406办公室录入升学信息统计表,由学院老师将个人的升学信息录入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

(4)出国留学或是就业出国留学的需要提供被录取学校的邀请函或是录取通知书或是出国签证;出国就业的需提供派遣合同或是出国签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即可。

(5)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学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上的公章应该为单位公章或是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灵活就业的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需签订灵活就业协议证明,灵活就业证明需个人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应为单位公章或是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公章一概无效;就业时间为2014年7月以后。

灵活就业证明需要同学们自己按照录入灵活就业将其录入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并将纸质版的灵活就业证明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办公室。

(7)人事代理如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同学,要到正规的人事代理公司,如省人才、各地市的人才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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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就业指导中心2014-4-25 17:35:00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及规定,为方便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生熟悉就业政策和事务办理流程,顺利步入社会,特编制本指南。

一、派遣办法(一)派遣方式毕业生根据本人就业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可在以下三类共4项派遣方式中提出申请:1、申请签发就业报到证①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有人事权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须由有人事权的单位盖章方为有效);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的,可在就业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其代办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接收函。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此外,符合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不提出其他申请的,省就业中心默认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2014届新疆生源毕业生属定向招生的,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

2、申请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❼暂未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暂不派遣)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办理暂缓派遣手续,省就业中心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暂缓派遣期间(毕业当年7月1日起两年内)档案托管在省就业中心。

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取得接收函后(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向省就业中心申请办理取消暂缓派遣,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或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未办理取消暂缓派遣手续的,省就业中心在暂缓派遣期满后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3、申请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考取境内院校研究生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的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省就业中心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档案户口按要求转至研究生招生单位。

(二)不纳入派遣方案的情况1、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旁听生;2、成人教育、函授教育、业余、夜大、自考、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学生;3、港、澳、台籍学生(含国内学生在校期间持单程证赴港澳定居);4、外国籍学生;5、已经确定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

(三)延期毕业的派遣办法延期毕业(指未能在8月1日前按期毕业)的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在毕业证书签发日起三个月内,凭毕业证书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派遣,有接收函的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没有接收函的派往生源地毕业生接收机构。

延期毕业学生也可申请纳入下一届毕业生派遣方案,相应按下一届毕业生派遣办法进行派遣。

(四)其他未在本办法列明的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本办法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政策解释(一)接收函接收函是有人事权的单位发给学校证明接收该毕业生的函件,是制订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重要证明。

到非生源地就业的必须要有接收函,接收函可以是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证明,也可以是中央直属、省直属单位或企业的录用函,或者是在就业协议书上盖有具有人事权单位的公章。

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垂询《接收函》事宜。

毕业生拿到《接收函》后应及时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派遣依据。

(二)人事代理政策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如三资企业、民营、私营、个体等无人事权的单位)就业,或者自行创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自雇职业(如自由撰稿人、画家、家教、网店等),必须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代理(又称“人才挂靠”)手续,才能办理派遣、计算工龄、参加社保、转正定级、确认和保留干部身份等事务。

(三)报到证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报到证的作用包括: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蓝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用于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后存入档案,副联(白色)连同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存档(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四)暂缓就业政策离校时暂未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暂不派遣)的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暂缓派遣手续,暂缓派遣期限为两年。

暂缓派遣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取得《接收函》(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

逾期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五)调整改派规定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毕业生派遣后(即省就业指导中心已签发《报到证》),原则上不允许跨省市、跨地区改派调整就业单位,如属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须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用人单位辞退公函、新单位的接收公函及原《报到证》),由学校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去新单位的派遣手续。

跨省市、跨地区改派时间在毕业一年内。

三、事务办理流程(一)已经取得接收函的,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1、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学院签章,各方留存一联。

2、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直接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应与当地合法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可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也可由毕业生自行办理),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接收函》。

3、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接收函》复印件(验原件)一并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4、6月上旬,就业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派遣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5、6月下旬以后,《报到证》可发至本人。

6、毕业生持《接收函》和《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迁手续,并到档案接收部门(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报到。

(二)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签发派往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1、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填写并在线打印《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后,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2、6月上旬,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3、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签发派往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

4、毕业生根据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接收报到手续相关政策,持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接收机构报到,并按要求办理档案、户口和党团关系转迁回生源地的手续。

(三)申请暂缓派遣的,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1、落实就业单位的,应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学院签章,各方留存一联。

2、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3、6月下旬,在学院通知的时间期限内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4、7月31日前,已经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取得《接收函》后,应将原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接收函》交学校就业中心,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报到证》。

5、8月1日至暂缓派遣期限到期日(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派往生源地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当天可取)或网上申请办理(除邮寄材料时间外大约需要3~4个工作日)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

6、毕业生持《接收函》和《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迁及报到手续。

7、暂缓派遣期满仍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省就业指导中心于暂缓派遣期满当年7月1日开具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并将档案转回生源地。

《报到证》(蓝色联)由学校下发给学生,学生凭《报到证》将户口转回生源地。

(四)国内升学1、取得升学单位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

2、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按要求填写《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学院登录系统集中打印(一式四份)并发还学生,学生和家长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3、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4、6月上旬,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5、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和党团关系由学生自行按要求转至升学单位。

四、毕业生党员须知党员组织关系是证明党员身份的重要依据,党员离开原所在党组织时,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组织关系到转入地报到。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生党员在毕业后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凡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预备党员一定要及时与当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和指引,对于不符合转往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街道党工委的毕业生党员,可转往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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