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执业药师中药专一《中药材的采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执业药师中药专一《中药材的采收》知识点一、采收对药材质量的影响
中药材质量的好坏,与其所含有效成分的多少密切相关。
有效物质含量的高低除取决于药用植物品种、药用部位、产地、生产技术外,药材的采收年限、季节、时间、方法等直接影响药材的质量、产量和收获率。
如槐花在花蕾期芦丁的含量最高可达28%,如己开花,则芦丁含量急剧下降;甘草在生长初期甘草甜素的含量为6.5%,开花前期为10.5%,开花盛期为4.5%,生长末期为3.5%。
中药材的适时采收是生产优质药材的重要环节。
历代本草早有记载:如《本草经集注》载:“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者,谓春初津润始萌,未充枝叶,势力淳浓也。至秋枝叶干枯,津润归流于下也。大抵春宁宜早,秋宁宜晚,花、实、茎、叶,各随其成熟尔。”
李杲谓:“凡诸草、木、昆虫,产之有地;根、叶、花、实,采之有时。失其地,则性味少异;失其时,则气味不全。”
所以中药材的合理采收,对保证药材优质高产,保护和扩大药源,以及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点二、适宜采收期的确定
确定中药的适宜采收期,必须把有效成分的积累动态与药用部分的产量变化等因素结合起来考虑。一般以药材质量的最优化和产量的最大化为原则,而这两个指标有时是不一致的,所以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中药材适宜采收期确定的一般原则:
1.双峰期,即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高峰期基本一致时,共同的高峰期即为适宜采收期。许多根及根茎类中药,在秋冬季节地上部分枯萎后和春初植物发芽前或刚露苗时,既是有效成分高峰期,又是产量高峰期,这个时期就是它们最适宜采收期。如莪术、郁金、姜黄、天花粉、山药等。
2.当有效成分的含量有一显著的高峰期,而药用部分的产量变化不大时,此含量高峰期,即为适宜采收期。如三颗针的根在营养期与开花期小檗碱含量差异不大,但在落果期小檗碱含量增加一倍以上,故三颗针根的适宜采收期应是落果期。
3.有效成分含量无显著变化,药材产量的高峰期应为最适宜采收期。如牡丹皮5年生者含丹皮酚最高为3.71%,3年生者为3.20%,两者的含量差异并不显著,且3年生者少两年生长期,故以3年生者为最佳采收年限。
4.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与产量不一致时,有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时期即为适宜采收期。如人参,对吉林抚松栽培的不同年龄人参的皂苷含量测定结果表明,皂苷的积累是随人参栽培年限的增加而逐渐增加,至4年生含量达到最高(4.8%),以后两年增加较慢或略有下降,6年生者在秋季药材产量和人参皂苷总含量均较高,故栽培人参应以6年生者秋季为适宜采收期。
对多年生药用植物适宜采收期生长年限的选择,应根据有效成分含量高峰期,兼顾产量高峰期,经综合分析来确定。
某些全草类药材,有效成分存在于各种器官中,而各器官中物质的积累在不同的发育阶段又各不相同。所以,单凭一种器官中有效成分的积累动态确定合理的采收期是不可行的。
5.有些药材,除含有效成分外,尚含有毒成分,在确定适宜采收期时应以药效成分总含量最高、毒性成分含量最低时采集为宜。
知识点三、各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
(一)根及根茎类
一般在秋、冬两季植物地上部分将枯萎时及春初发芽前或刚露苗时采收,此时根或根茎中贮藏的营养物质最为丰富,通常所含有效成分也比较高,如牛膝、党参、黄连、大黄、防风等。
有些中药由于植株枯萎时间较早,则在夏季采收,如浙贝母、延胡索、半夏、太子参等。但也有例外,如明党参在春天采集较好。
(二)茎木类
一般在秋、冬两季采收,此时有效物质积累丰富,如大血藤、鸡血藤、首乌藤、忍冬藤等。有些木类药材全年均可采收,如苏木、降香、沉香等。
(三)皮类
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此时树皮养分及液汁增多,形成层细胞分裂较快,皮部和木部容易剥离,伤口较易愈合,如黄柏、厚朴、秦皮等。
少数皮类药材于秋、冬两季采收,此时有效成分含量较高,如川楝皮、肉桂等。根皮通常在挖根后剥取,或趁鲜抽去木心,如牡丹皮、五加皮等。
采皮时可用环状、半环状、条状剥取或砍树剥皮等方法。如杜仲、黄柏采用的“环剥技术”。
(四)叶类
多在植物光合作用旺盛期,开花前或果实未成熟前采收,如艾叶、臭梧桐叶等。少数药材宜在秋、冬时节采收,如桑叶等。
(五)花类
一般不宜在花完全盛开后采收,开放过久几近衰败的花朵,不仅药材的颜色和气昧不佳,而且有效成分的含量也会显著减少。
花类中药在含苞待放时采收的如金银花、辛夷、丁香、槐米等;
在花初开时采收的如洋金花等;
在花盛开时采收的如菊花、西红花等;红花则要求花冠由黄变红时采摘。对花期较长,花朵陆续开放的植物,应分批采摘,以保证质量。
有些中药如蒲黄、松花粉等不宜迟收,过期则花粉自然脱落,影响产量。
(六)果实种子类
一般果实多在自然成熟时采收,如瓜萎、栀子、山楂等;
有的在成熟经霜后采摘为佳,如山茱萸经霜变红,川楝子经霜变黄;
有的采收未成熟的幼果,如枳实、青皮等。
若果实成熟期不一致,要随熟随采,过早肉薄产量低,过迟肉松泡,影响质量,如木瓜等。
种子类药材须在果实成熟时采收,如牵牛子、决明子、芥子等。
(七)全草类
多在植物充分生长,茎叶茂盛时采割,
有的在开花时采收,如益母草、荆芥、
全草类中药采收时大多割取地上部分,
如青蒿、穿心莲、淡竹叶等;
香薷等。
少数连根挖取全株药用,如金钱草、蒲公英等。
茵陈有两个采收时间,春季幼苗高6~10cm时或秋季花蕾长成时。春季采的习称“绵茵陈”,秋季采的习称“花茵陈”。
(八)藻、菌、地衣类
不同的药用部位,采收情况也不一样。
如茯苓在立秋后采收质量较好;
马勃宜在子实体刚成熟时采收,过迟则孢子散落;
冬虫夏草在夏初子座出土孢子未发散时采挖;
海藻在夏、秋两季采捞。
动物药因不同的种类和不同的药用部位,采收时间也不同。
大多数均可全年采收,如龟甲、鳖甲、五灵脂、穿山甲、海龙、海马。
昆虫类药材,必须掌握其孵化发育活动季节。以卵鞘入药的,如桑螵蛸,应在3月中旬前收集,过时虫卵孵化成虫影响药效。以成虫入药的,均应在活动期捕捉,如土鳖虫等。有翅昆虫,可在清晨露水未干时捕捉,以防逃飞,如红娘子、青娘子、斑蝥等。
两栖动物类、爬行动物类宜在春秋两季捕捉采收,如蟾酥、各种蛇类药材;亦有霜降期捕捉采收的,如哈蟆油。
脊椎动物类全年均可采收,如龟甲、牛黄等;但鹿茸需在清明后45~60天(5月中旬至7月下旬)锯取,过时则骨化为角。
没有季节限制,全年可挖。
矿物药大多结合开矿采掘,如石膏、滑石、雄黄、自然铜等;
有的在开山掘地或水利工程中获得动物化石类中药,如龙骨、龙齿等。
有些矿物药系经人工冶炼或升华方法制得,如轻粉、红粉等。
知识点四、采收的注意事项
(一)采收的机具
采收机械、器具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存放在无虫鼠害和禽畜的干燥场所。同时,应根据药材的性质,选择适宜的机具进行采收。
(二)综合利用
不少中药材除传统的药用部位外,其他部位也含有相同的成分,有的含量还比较高,为充分利用资源,应开展综合利用。
(三)保护野生药材资源
物种一旦灭绝,就不能再生;一个物种的消失,将导致15~30个物种的危机。为了保证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坚持
1.按需采药:防止过量采挖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的破坏,不少中药材,久贮易失效,应防止因积压造成的浪费。采收时采大留小,采密留稀,分期采集,合理轮采,只用地上部分的要注意留根,以利资源的再生。
2.轮采、野生抚育和封育:为保护中药的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在中药材资源的天然生长地,因地制宜地实行野生抚育、轮采、采育结合,封山育苗,以利生物的繁衍,保持物种种源与资源更新,中药材野生抚育将野生药材采集与家种药材栽培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