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存货(重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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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存货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存货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存货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主要的流动资产之一、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存货的定义为:“企业购买、生产和销售的可供销售的商品、完成的商品、以生产其他商品而持有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以及为销售或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料,以及与存货有关的受托经营物资。

”存货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在企业会计中对存货的核算和处理要特别注意。

首先,存货的计量原则是成本原则。

即存货应该按照成本加以计量。

成本包括购入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相关支出。

购入成本包括进货价、运输费、关税等。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其他相关支出包括与存货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例如包装费用、贮存费用等。

其次,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FIFO)、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LIFO)。

其中FIFO方法是指最早购入的存货最早销售,加权平均法是将本期购入的存货和期初存货加权平均计算成本,LIFO方法则是最后购入的存货最先销售。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推荐采用FIFO法或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不推荐LIFO法。

此外,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对存货需要进行折旧和减值测试。

折旧是指以适当的方法计算存货的减值损失,减值测试是评估存货是否存在跌价可能,如果存在跌价则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在核算存货成本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存在包装材料和辅助物料与实物存货的关系,需依据实物存货与辅助物料之间的比例关系来核算数量和成本。

对于包装材料,应单独计价和核算。

此外,如果存在存货质量不合格或报废的情况,则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最后,企业在计算存货净额时,除了计入存货成本外,还需要考虑存货实际价值的变动。

如果存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成本,那么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反之则需要计入存货减值准备。

总而言之,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确的存货管理和核算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准确的核算和处理,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存货的准则和应用指南(3篇)

存货的准则和应用指南(3篇)

第1篇摘要:存货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企业的成本、利润、资金周转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存货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本文将介绍存货的相关准则,并对其应用进行详细解析。

一、引言存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经营状况。

合理地管理存货,既能满足企业生产、销售的需要,又能降低库存成本,提高资金周转率。

本文旨在阐述存货的准则,并对存货的应用提供指导。

二、存货的准则1. 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为了销售、加工或生产而持有的物品。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 存货的分类根据存货的用途和性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原材料:指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2)在产品:指处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

(3)半成品:指经过一定加工,但尚未完全加工成成品的中间产品。

(4)成品:指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可供销售的产品。

(5)包装物:指用于包装产品的物品。

(6)低值易耗品:指单价较低、使用期限较短、易损坏的物品。

3. 存货的计量存货的计量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际成本法:按照存货的实际购进成本计量。

(2)加权平均法:按照存货的平均成本计量。

(3)先进先出法:按照存货的先进先出原则计量。

(4)后进先出法:按照存货的后进先出原则计量。

4. 存货的计价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先进先出法(FIFO):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后购进的存货后发出。

(2)后进先出法(LIFO):后购进的存货先发出,先购进的存货后发出。

(3)加权平均法:根据存货的平均成本计算存货的账面价值。

(4)个别计价法:根据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存货的账面价值。

三、存货的应用指南1. 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生产计划和库存状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考虑以下因素:(1)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预测,确定采购数量。

(2)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时间和采购数量。

(3)库存状况:根据库存状况,确定采购数量。

2024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2024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2024企业会计准则存货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解释并阐述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中涉及的存货会计处理方法。

存货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持有的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已完工但尚未销售的产品,它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正确的存货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分析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存货的分类、计量和确认、计价方法以及存货的减值、转换和报告等相关内容。

2. 存货的分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存货可以根据其性质进行不同方式的分类。

根据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产成品:已完成并准备出售的产品。

•材料:用于生产和加工产成品的原材料。

•半成品:已启动生产流程,但尚未完成的产品。

•嗅探样品:作为质量控制的一部分而保存的样品。

•包装物:用于包装和运输货物的材料。

•赠品和促销品:企业用来赠送或作为促销活动奖励的物品。

3. 存货的计量和确认企业在对存货进行计量和确认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

根据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以下是常用的存货计量和确认原则:•成本原则:存货的计量和确认应基于成本,包括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与将存货带到现场和条件适当的存储地点有关的成本。

•公允价值原则:如果存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应将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存货减值损失进行确认。

4. 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在进行存货计价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以满足其实际需求。

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FIFO):假设最早购入或生产的存货最先出售。

•后进先出法(LIFO):假设最近购入或生产的存货最先出售。

•平均成本法:将存货的成本平均分摊到每个单位上。

企业应根据其经营特点、行业规则和管理需要选择适合的存货计价方法,并始终保持一致性。

5. 存货的减值在特定情况下,存货的价值可能会下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和准备减值准备金。

根据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以下是可能导致存货减值的一些因素:•市场价格下跌:产品的市场价格显著下跌,导致存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2)——存货》PPT课件

《企业会计准则(2)——存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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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期末计量 (1)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
IAS2:允许使用重置成本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 量基础;
新准则:无此规定。 (2)成本费用的确认 新准则:规定了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计入费用的 方法
IAS2:无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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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披露
新准则:要求披露存货的期初帐面价值和 总额、存货的取得方式以及包装物和低值易耗 品的摊销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确 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跌价准备应有余额>已提数——应予补提,即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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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处理
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因素已经消失—— 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是以前减记存 货价值的因素已经消失,而不是在当期造成存货可 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其他影响因素。
2.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 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 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 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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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表明存货发生减值, 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 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 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 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 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发出存货的成本;(2)存货的可变现净值;(3)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一、发出存货的成本根据本准则第十五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成本计量,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按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范围内转回。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对于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多次使用的、但未列入固定资产目录周转材料等存货,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一)可变现净值是指未来净现金流入,而不是指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企业销售存货预计取得的现金流入,并不完全构成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进一步的加工成本,这些相关税费、销售费用和成本支出,均构成存货销售产生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只有在扣除这些现金流出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三)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1.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购买的、以货币计价的物品,以及为生产出售产品而耗费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直接生产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准则”)对存货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企业准则,企业在购买存货时应将其成本计入存货账户,包括购买价格、运输费用、关税和其他直接与购入货物有关的费用。

在存货准备及处理过程中,企业应当按照成本计价原则,将存货价值计算为购入成本或可实现价值中较低的一个。

如果存货的实际可变现价值低于其购入成本,企业应当将存货价值调减到可变现价值水平。

在存货的持有期间内,企业需要定期评估存货的净实izable值
和所需的持有成本,如果出现存货价值下降的迹象,企业应当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必要时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应当计入当期费用,以反映存货价值下降所造成的损失。

当存货出售或用于生产完成产品时,企业应当从存货账户中转出相应的成本金额,并将之计入销售成本或生产成本中。

企业还需要记录存货的销售收入或生产产出的计量,并根据相关准则对销售收入或生产成本进行确认。

总之,企业准则对存货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详细规定,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准确记录和处理存货事项,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是指对企业会计中存货的核算和报告进行规范的准则。

存货是企业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购买、生产或加工的商品、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等,旨在销售、加工、生产或消耗。

存货是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之一,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规定,以下是对存货的解释:1、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拥有、持有和用于经营目的的物质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包装材料以及待售商品等。

存货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属于企业所有;(2)预期用于生产或销售;(3)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相关。

2、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以购买或生产成本作为初始计量基础。

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和与购买相关的直接支出,如运输费用、关税等。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3、存货的后续计量:存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以购买或生产成本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预计的实现价值下降;(2)以最低值法,即以购买或生产成本和实现价值中的较低者计量;(3)以标准成本法,即以预先确定的标准成本计量;(4)以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

4、存货的减值准备:若存货的实现价值低于其购买或生产成本,应当进行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的计提应基于存货的单项计量,即对每一存货项目单独进行评估,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存货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与存货相关的信息,包括存货的计量方法、减值准备、存货的组成、存货周转率等。

这样可以使用户充分了解企业的存货情况,进一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对存货的规定旨在确保存货的合理核算和报告,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计量和披露要求,使管理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存货的价值和变动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

存货是企业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产,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的实施使存货的计量和披露更加规范和一致,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该会计准则的第一章是引言,主要是介绍了存货的概念、作用以及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

存货是指一个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购买、生产或加工的,用于销售、交付、生产其他货物或向他人提供劳务的商品、材料、辅助材料以及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益和财务状况。

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规定了存货的确认、计量、计价和分析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准则要求企业确认存货时,应确保符合实质经济实际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

存货的计量和计价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可以采用购买成本或生产成本两种方法。

存货的计算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来确定,但要保证计量方法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此外,准则还指出了存货的资产负债表分类和会计准备需要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计算。

第六章至第九章是关于存货披露的要求。

准则要求企业要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存货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存货的分类、计量基础和计量方法等。

此外,准则还要求企业披露存货的计量差异、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滞销准备和存货超期准备等重要信息,以提高报告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第十章到第十二章分别是关于存货价值变动处理的规定。

存货的价值变动包括存货的减值和存货跌价的问题。

准则要求企业按照成本与市价比较法,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

此外,在存货滞销或过期时,准则还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滞销准备和超期准备。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企业存货的确认、计量、计价、分析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过遵循该准则,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存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以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重点讲解)(总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概念1.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2.注意的问题:(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能作为企业存货(2)代制品和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3)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4)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二、存货的确认: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2)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注意运输费,可以按7%扣除进项税额,但必须是运费费,如果是运杂费,则不可以。

(3)其他:如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

分配方法通常按采购存货的数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

(4)短缺:从供货单位或外部运输机构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注意:自然损耗)(二)加工成本加工成本有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

1.直接人工:指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新酬。

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

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

存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资产,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合理管理和控制存货是保证经营顺利进行的关键之一。

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存货的定义、计量、分类以及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下面将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详细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目的而持有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的物资等。

存货的计量是根据成本原则进行的,即以取得或生产存货时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计量依据。

成本包括购入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直接与存货相关的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应按照其预计实现的方式和期限进行分类。

常见的存货分类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委托加工的物资。

原材料是企业用于生产加工的物资,一般以购入成本计量;在产品是指已经进入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的物资,一般以加工成本计量;产成品是指已经完成生产并可以销售的物资,一般以最终生产成本计量;委托加工的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部单位加工的物资,一般以委托单位提供的计价依据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存货的处理方法有几种不同的方式。

首先是采用先进先出法(FIFO法),即假设最早购入的存货最先出售或使用;其次是采用加权平均法,即将所有存货的成本加权平均后计算单位成本;还有一种常见的方法是特定成本法,即按照每个具体批次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对存货的计量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还对于存货的实际价值进行了规定。

如果存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就需要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如果存货的实际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可以进行存货增值的确认。

存货跌价准备和存货增值的计提都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应注意存货的管理和控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存货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领用、入库、出库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其次,要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存货账面余额与实际存货的情况一致;再次,要合理安排存货的库存水平,避免库存过高或过低导致的风险;最后,要加强对存货质量的控制,确保存货的质量符合要求,避免因质量问题对企业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新会计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被广泛应用于企业财务会计中,它对存货的确认、计量以及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资产,合理的存货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益。

本文将从存货的概念、存货的分类、存货的计量以及存货的报告等方面进行论述。

概念存货是指企业为了销售或者进行加工转化,而持有的物质资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委托加工、代理销售的存货。

存货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当前资产,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原材料:用于生产过程,还未进行生产加工的物料。

2. 在产品:已经进入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加工的产品。

3. 产成品:已经完成加工,准备销售的产品。

4. 委托加工物资:由他人委托加工的物品。

5. 代销商品:代理单位委托销售的商品。

计量存货的计量主要包括购入成本以及与存货衍生的直接费用。

1.购入成本:包括购买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进货价、进口关税、运输费用等,必要时还包括与将存货带到目的地和为使存货达到预定状态所发生的其他共同费用。

2.与存货衍生的直接费用:这些费用是指为生产将直接发生在存货上的费用。

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详细披露存货的信息,主要包括存货的种类、计量方法以及存货的价值等。

1.存货的种类:需要明确各类存货的名称和数量,以便投资者、债权人等能够清晰了解企业的存货状况。

2.计量方法:企业应当根据相关准则来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3.存货的价值:企业需要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确认存货的实际价值,并按照相关准则进行计量和披露。

结语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具有重要意义。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资产,正确的存货管理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

合理的存货分类、计量和报告是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基础,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2页PPT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2页PPT

企业会 计准则 第28号
——会 计政策、 会计估 计变更 和差错
更正
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的定义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条件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 理方法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条件
(五)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 理方法
(六)前期差错及其更正 (七)相关披露
企业
会计
准 则— —所 得税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2号
一、成本法的核算 1.取得投资时的核算 2.持有期间的核算 3.处置时的核算
——
长期 股权 投资
二、 权益 法的 核算
1.投资时的核算 2.持有期间的核算 3.处置时的核算
三、 总结: 长期 股权 投资 的主 要变 化及 其对 财务 状况 的影

1.会计准则名称和规范内容发 生了变化
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

3、
。24.7.1221:40:3821:40Jul-2412-Jul-24
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

4、
。21:40:3821:40:3821:40Friday, July 12, 2024
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

5、
。24.7.1224.7.1221:40:3821:40:38July 12, 2024

·三、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 和计量
·四、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五、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披露 ·六、新老准则的对比和衔接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4 号— —固 定资

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四)固定资产的处置 (五)固定资产的披露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 法核算的范围发生了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以下简称“准则1号”)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会计报告中如何进行存货的识别、计量和记录。

准则1号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将对准则1号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准则1号明确规定了存货的定义和范围。

存货是指企业拥有的为了销售、加工、生产或交付目的而持有的物品。

准则1号指出,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

企业应当根据存货的特点和用途,对其进行分类和计量。

准则1号进一步明确了存货的计量原则。

存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这包括直接相关的购置成本以及与购置成本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如果存货的实际取得成本与其带有的利润或风险有关,那么存货的计量应当基于市场定价或可实现价值。

另外,准则1号也对存货的废品和存货损耗进行了规定,指出企业应当及时计提相应的损失准备。

准则1号还明确了存货的评估和处理原则。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和评估,目的是确定存货的实际数量和价值。

对于超过一年不动用的存货,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或可实现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并调整其账面价值。

当存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以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

当存货出现损耗、丢失或变得无法使用时,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存货的数量和价值,并计提相应的损失。

准则1号还规定了存货货物流转方式的处理方法。

准则1号指出,如果存货的货物流转方式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从而导致存货的实际价值发生变动,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企业将存货进行加工或组装,从而增加了存货的价值,应当将这部分增值计入存货的成本中。

准则1号对企业存货的披露和报告也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存货的金额、计量规则、评估方法以及相关的风险和后果。

准则1号还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存货变动的原因和情况,并对存货的影响进行评估和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指南和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以下简称《准则1号》)是中国会计准则制定与应用的基本依据,对企业在存货方面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和讲解。

存货作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之一,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准确、恰当地进行存货会计处理对于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准则1号》规定了存货的定义、计量、制度记录和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存货是指企业持有和准备出售的商品,以及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未完成的产品和包装物等。

准确界定存货的范围是进行正确会计处理的前提。

其次,在存货计量方面,《准则1号》强调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

实际成本包括购买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直接与存货有关的成本。

购买成本是指购买存货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生产成本是指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直接劳动力成本以及制造费用和制造业务税金;其他与存货直接有关的成本包括运输、保险等费用。

企业应根据成本发生时间和相关的实际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存货的计量,确保计算出的存货成本准确、公允。

在制度记录方面,《准则1号》提出了正确记录和会计处理存货的要求。

企业应建立与实际操作相符的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存货的购买、使用和销售等流程,确保存货的安全、完整和准确计量。

同时,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对存货进行记账和核对,确保存货账面和实存相符,避免存货损耗或遗漏的情况出现。

最后,在存货披露方面,《准则1号》要求企业应当充分明示存货的种类、计量方法、计量基准、重要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存货成本、存货的计提和转销售成本等相关信息。

通过披露这些信息,能够使外部用户了解企业存货的性质、用途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的影响,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增加外部用户对企业的信任和决策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准则1号》为企业存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和讲解,对于企业正确计量和处理存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准则1号》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存货第一节 存货的概述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

存货的内容: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第二节 取得存货的计量企业取得存货应当按成本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短缺的会计处理合理的路途损耗应当作为存货采购费用计入采购成本。

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的途中损耗,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2、采购过程中发生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先行归集,期末,按照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对于已销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未存货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的销售费用。

二、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企业在加工存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如果能够直接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则应直接计入。

加工过程中因加工多种存货而发生的共同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成本。

如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三、其他方式取得存货的成本企业取得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主要包括:投资者投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合并盘盈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会计第2章存货知识点归纳总结

会计第2章存货知识点归纳总结

会计第2章存货知识点归纳总结存货是指企业为生产和销售目的而购买或制造、储存的商品、材料或在生产过程中尚未完工的产品。

在会计中,存货是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第2章主要介绍了存货的定义、分类、计量和分类资产负债表的揭示等知识点。

本文将对第2章的内容进行归纳总结。

一、存货的定义和分类存货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四类。

原材料是指用于生产的物质,如钢铁、石油等;在产品是指已进入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的产品;产成品是指已完成生产并可以直接销售的产品;周转材料是指在企业日常运营中使用的材料,如办公用品、燃料等。

二、存货的计量存货的计量主要包括购买成本和生产成本两种计量方法。

购买成本主要是指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的存货成本,计量方法包括购置成本、加权平均成本和规定成本法等。

购置成本是指购买存货时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加权平均成本是指按照存货进入的先后顺序计算的平均价格;规定成本法是指按照管理层的规定确定存货的成本。

生产成本主要是指通过自身生产方式获取的存货成本,计量方法包括作业成本法和过程成本法等。

作业成本法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将生产过程分解为多个作业,然后按照作业的成本计量存货;过程成本法是将生产过程分为多个阶段,然后按照阶段的成本计算存货的成本。

三、存货的分类资产负债表的揭示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中通常按照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分类揭示。

原材料通常揭示在流动资产中,而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通常揭示在非流动资产中。

四、存货的减值测试存货的减值测试是企业根据存货的实际价值是否低于账面价值进行的测试。

如果存货的实际价值低于账面价值,那么企业需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以减少存货账面价值的过高估计。

五、存货的管理与控制有效的存货管理与控制对于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存货的清单、设立合理的库存阈值、优化供应链管理等方式来提高存货的管理和控制效率,降低存货风险和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简介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简介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简介财政部会计司存货准则共4章22条,分别为总则、确认、计量和披露,系统规范了企业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是企业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不由存货准则规范,分别由《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

一、什么是存货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从存货的定义可以看出,存货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用于直接出售,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对外出售。

存货的这一特征就使存货明显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自用而不是出售。

比如,某机床厂生产的机床,主要是为了对外出售,应作为企业的存货,但是,如果该企业将其中的某一台机床留作自用,则该台机床应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而不是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周转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周转材料,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比如企业可使用的期限可能超过一年,但考虑到我国多年实务处理的习惯以及重要性的要求,存货准则仍然将这类资产作为存货核算。

二、存货的成本(一)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 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在实务中,企业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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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概念1.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2.注意的问题:(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能作为企业存货(2)代制品和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3)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4)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二、存货的确认: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一)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2)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注意运输费,可以按7%扣除进项税额,但必须是运费费,如果是运杂费,则不可以。

(3)其他:如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

分配方法通常按采购存货的数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

(4)短缺:从供货单位或外部运输机构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注意:自然损耗)(二)加工成本加工成本有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

1.直接人工:指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新酬。

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的划分依据通常是生产工人是否与所生产的产品直接相关,即是否直接确定其服务的产品对象。

2.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3.分配方法直接人工的分配:按计时工资或按计件工资分配制造费用的分配:一般按生产车间或部门进行,通常有按生产工人工资、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新酬之合)及按产成品数量等。

4.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1)“三项”一定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存货成本: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②加工费③运杂费用。

(2)“两项”不一定计入收回存货的成本:①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②增值税(三)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如:可以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特定产品的设计费用;非特定产品的设计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四)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费用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如:超定额的废品损失以及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超定额的损失:管理费用;自然灾害:营业外支出。

)2.仓储费用指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五)其他方式取得存货成本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其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的规定确定。

但是,该项存货的后续计量和披露应当执行存货准则的规定。

3.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四、发出存货的计量(一)发出存货成本的核算方法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

(二)已售存货成本的结转1.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

(1)已售存货的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计入营业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2)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2.周转材料的成本结转企业的周转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

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可以采用上述或者分次摊销法摊销。

一次转销法:适用价值低或极易损坏的3.包装物的核算生产领用的包装物,应将其计入制造费用;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计入当期销售费用;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出租或出借的包装物因不能使用而报废回收的残料,应作为当月包装物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存货的期末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清算过程中,不能按照存货准则的规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2)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3)构成不同: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售价-销售费用-税金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对应产成品的预计售价-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税金2.确定可变现净值应考虑的因素(1)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生产成本资料等。

(2)持有存货的目的(3)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不仅限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发生的相关价格与成本波动,还应考虑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事项。

3.具体应用(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以市场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专门用于某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该产品的合同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持有存货的数量≤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如果该合同为亏损合同,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2)没有销售合同约定产品或用于出售的材料通常以市场销售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即:签订合同的用合同价格,没有签订合同的用市场价格(3)对于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应按照成本计量。

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1)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可变现净值为零的情形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①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②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③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④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六、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与结转1.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都应当重新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2.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3.会计分录(1)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2)恢复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存货跌价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3)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按相应金额借:存货跌价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等七、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1.存货盘盈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存货盘亏或毁损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增值税进项税额要转出)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转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八、披露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存货有关的下列信息:1、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

2、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当期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计提和转回的有关情况。

4、用于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

九、相关税务处理1.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因此,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做调增处理,转回时做调减处理。

2.税前扣除条件及附报资料83.注意事项(1)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主要项目:①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销售、转让、变卖存货的;②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如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2)在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3)税务机关受理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2月14日)存货报废的税务处理一、存货报废涉及的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必须转出,不得从当前销项税额中抵扣。

1、实务中如何区别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增值税暂行条例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所谓的“非正常损失”,一般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管理不善一般是指主观因素造成的,而非客观因素。

例如自然灾害、市场变化或客户突然取消订单造成企业存货报废的,因是客观因素造成的,非企业所能控制的,其所含进项税额均无需转出。

2、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计算材料报废:材料成本×增值税税率成品报废:不是直接根据产成品成本×增值税税率来计算进项转出,而是先确定原材料占产成品的比重,以此来换算该项产成品所耗用的原材料成本,然后再根据原材料成本×增值税税率来计算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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