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100篇之31-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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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及其案例分析

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与案例分析第一篇概述所谓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的目的主要有:——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获取资金时间价值;——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偷税、避税与纳税筹划: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

偷税:其显著特征为行为的违法性。

避税:避税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灰色避税”,它是通过改变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常见手法如通过操纵关联交易价格将销售增值和营业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另一类是“中性避税”,它主要是利用现行税制中的漏洞和缺陷,将应税行为改为非税行为,将高税负活动变为低税负活动。

纳税筹划的类别和特征:类别:——按涉税行为所处的业务领域,可分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活动中的纳税筹划、融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

——按筹划活动涉及的范围,可分为战略性纳税筹划和战术性纳税筹划。

战略性纳税筹划又包括对长期计税政策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重大税制变动前的筹划和企业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按税种分,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的纳税筹划。

特征:事先策划性、非违法性、权利性、规范性等纳税筹划的基础:客观基础:——现行税收法规制度赋予纳税人适度的选择权;——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选择性;主观基础:在全面、深入、准确掌握税收、会计、法律、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筹划对象的具体特点,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例1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万元两年多时间了,现乙公司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线)偿还该项债务。

设备原价3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经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含税)290万元。

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

纳税筹划(部分)

纳税筹划(部分)

——计税依据金额上的可调整性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对一栋办公楼进行改建、装修,已知该栋办公楼的原值为5000万元,董事会决定这次的维修费用预算为2500万元左右。

税法上的大修理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延长2年以上如果把维修费用支出控制在2500万元以下,则其维修支出可以一次性计入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维修费用超过2500万元,则属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维修支出应按照该办公楼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一次性计入费用支出与分期摊销相比可实现递延纳税的节税利益。

两种不同方法对企业计税依据确定产生不同影响.【案例】某纺织厂拟用1000万元购进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年均盈利200万元,该纺织厂适用25%的所得税率。

对于1000万资金的筹集有两种方案:方案一,用企业自有资金支付,但企业需积累10年;方案二,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年利息15万。

从节税的角度看,应选择哪种方案?该厂盈利后每年应纳所得税额:200×25%=50万元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50万×10=500万元若该厂不用自我积累的资金,而是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融资。

假设企业从银行取得1000万元的贷款,年息支付15万元;企业年均盈利仍为200万元则企业每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200万一15万) ×25%=46.25万元则实际税负为:46.25万/200万=23.125%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46.25万×l0=462.5万元该厂盈利后每年应纳所得税额:200×25%=50万元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50万×10=500万元若该厂不用自我积累的资金,而是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融资。

假设企业从银行取得1000万元的贷款,年息支付15万元;企业年均盈利仍为200万元则企业每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200万一15万) ×25%=46.25万元则实际税负为:46.25万/200万=23.125%10年应纳所得税总额为:46.25万×l0=462.5万元营改增纳税筹划1.在现有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6%、11%两档税率,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税率为11%;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税率为6%;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简易征收方式征收率为3%。

税务筹划经典案例100篇

税务筹划经典案例100篇

税务筹划经典案例100篇很多人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都会考虑税务筹划的问题,以便最大限度地节省税费,提高经济效益。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分享100个税务筹划经典案例,供大家参考。

1、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将员工的工资转化为股权,本质上不算薪资收入,因而可以大幅度减少企业支付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可以适当提高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降低企业的纳税基数。

3、企业可以选择以出租形式开展经营活动,这样一来可以享受到房屋租金的税收优惠。

4、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开设子公司等手段,进行异地布局,提高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利用率。

5、企业在合理配置财务费用时,可以通过借款、债券等多种形式获得财务支持,从而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6、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投资、扩大经营范围等方式,来降低所得税的缴纳数额。

7、企业可以通过积极地管理已有的资产,实现投资回报率的提升,从而增加收益,减少所得税缴纳额。

8、企业可以通过减少租赁设备、提高资产折旧率等方式来降低所得税缴纳,提高经济效益。

9、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大规模的赠与活动,达到减少所得税负担的效果。

10、企业可以选择将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投资项目及资产进行剥离,从而减少缴纳所得税的费用。

11、企业可以在销售合同上特别注明收款日期,以免超过规定期限需要缴纳相关的滞纳金。

12、企业可以选择在合适的时候加入成本费用或取消,以减少所得税负担。

13、企业可以在项目开展前将固定资产放入在建工程中,这样可以延缓缴纳所得税的税期。

14、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养老保险结算中心,以免参保员工在领取退休金时出现所得税问题。

15、企业可以通过加速资产折旧速度,来减少所得税的缴纳数额。

16、企业可以设立不同种类的支出账户,以充分利用不同类型的扣除方式,降低所得税的缴纳数额。

17、企业可以注重内部审计的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税务问题,减少相关的罚款和滞纳金。

18、企业可以通过将资产组合进行一定的调整,来获得更多的减免税措施及税收优惠。

税收政策与筹划(合集5篇)

税收政策与筹划(合集5篇)

税收政策与筹划(合集5篇)第一篇:税收政策与筹划1、国家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剩余产品的分配,以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活动。

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是对什么征税。

3、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4、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5、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6、税收收入弹性:是指在现行税制要素不变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变化的百分比与国内生产总值变化的百分比或国民收入变化的百分比之间的比例关系。

换言之,是指因经济增长变动而引起的税收收入变化的比率。

7、避税:是纳税人利用法律的漏洞、特例、缺陷及模糊之处,在直接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通过人为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目的的行为。

8、节税:是指纳税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开展的事先策划和安排,以达到迟缴、少缴或不缴税款目的的一系列行为。

9、政策寻租法:是指在政策还没有出台前,对制定政策施加影响,使出台的政策有利于自己。

这是税务筹划的最高境界。

10、价格筹划技术:是指纳税人利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自由定价权,以价格的上下浮动开展税务筹划的一种技术方法。

二、简答1、请写出我国现行全部税种的名称。

答:我国目前实际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

其中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其余16个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2、简述纳税人的权利。

纳税人的权利答:(1)税收信息知情权;(2)保密权:除税收违法信息外,均可要求保密且只能有于税务管理。

纳税筹划100篇之11-20篇 精品

纳税筹划100篇之11-20篇 精品

11、通过商企购进原材料划算许多企业为了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一般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预测原材料的最佳存量,通过控制原材料的占用资金,节约利息费用而多获利益。

但有些企业会从战略利益出发,多储存一些原材料;还有些企业因为产品的特性,购进的原材料需要存放一些时间后才会发挥最佳功效(如烟叶经过一定时间的存放后,色、香、味才会最佳),也会多储存一些原材料。

企业购进原材料时,在税收上有没有筹划空间呢?我们先从原材料的变现流程来分析。

原材料购进之后一般先在仓库存放,生产时再被领用用于构成产品成本实体。

但现行税法对不同性质企业的存货(包含原材料)的购进成本规定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购货费用的税前扣除方面。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纳税人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

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纳税人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如果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已将上述购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的,不得再以销售费用的名义重复申报扣除。

由此看来,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所发生的存货购货费用的税前扣除规定是有所不同的。

工业企业所发生的存货购货费用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应构成存货成本,随存货的流转按所选用的发出计价方法而在税前扣除。

现举例如下:甲卷烟厂近几年来产品的市场容量越来越大,企业效益越来越好,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决定增加原料烟叶的库存,即购进的烟叶一般要存放一年才投入使用。

经测算,企业因此将增加库存烟叶价格10亿元,随同发生的入库前的购货费用为烟叶价格的10%,需1亿元。

由于企业是负债经营,于是企业财务人员认为企业每年将为此而多占用资金11亿元(购货费用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

为该企业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的注册税务师获悉后,提供了一个筹划方案。

他认为:甲卷烟厂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安排企业富余人员,投资举办了一些多元化企业,所涉及的行业工业和商业都有。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

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

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

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

1.1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1.2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

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

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2.1 现状分析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

企业纳税筹划范文

企业纳税筹划范文

企业纳税筹划范文企业纳税筹划都有什么内容?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

对于企业来讲税收筹划的体意义:一是减轻税收负担。

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达到绝*减少税额负担、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

从而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是规避shui务风险。

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进行,这样就有效地规避了税务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

三是有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纳税筹划过程,需要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内容进行事先科学安排,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企业所得税如何纳税筹划少交税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不违背法律的原则下搞好筹划。

我认为别的先不用考虑,首先做好财务核算,要让税务局认可就是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因为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否则,不予考虑。

再就是学习好利用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残疾人工资薪金加计扣除,新技术新工艺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安置下岗就业人员优惠,等等优惠筹划好利用好就不错。

如何做好企业的纳税筹划论文正确理解税收政策法规、把握税收筹划的尺度、加强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及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四个方面对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说明通过合理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费用。

一、加强税收筹划,首先要加强税收研究加强税收研究不仅要研究税收法律法规,还要研究具体涉税单位的税收内容等各个方面,包括对影响税收的环境、税收内容、税收征管、税收文件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既正确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又合理利用税收政策,提高企业的效益。

二、加强税收筹划,必须组建优质、高效的协税网络组建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税收策划队伍,建立相互联系的高效协税网络,对我们做好税收研究工作及税收筹划尤为重要。

第一,在协税网络人员结构方面,不仅要有财务人员,还要有律师等专业人员,财务人员直接面对税务部门,除有责任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工作外,仍需专业人士如法律人士对有关问题进行帮助,以利于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问题的解决,使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税收筹划论文范文精选3篇(全文)

税收筹划论文范文精选3篇(全文)

税收筹划论文范文精选3篇一、税权分析(一)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分析。

税权作为一个税法概念,应当将其置于税收法律关系中,按照法律权利的一般原理对其进行解释。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无论形式多么复杂,最基本的当事人是GJ和纳税人,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是GJ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权不是GJ单方面的权力;GJ和纳税人作为税收法律关系的两极,理应享有对等的权利义务,税权也应是GJ和纳税人同时享有的税收权利或税法权力。

从法律权利与义务的角度看,税权即税法权利,是指税法确认和保护的GJ和纳税人基于税法事实而享有的对税收的征纳和使用的支配权利。

由此可见,对于GJ而言,税权体现为对税金的取得和使用的权利;对于纳税人而言,税权体现为纳税人对税收要素的参与决定权和对税款使用的民主监督权等。

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和纳税人作为税收双主体之一的角度来认识税权,提升了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并将纳税人税权系统地划分为税收使用权、税收知情权、税收参与权、税收监督权、税收请求权等几类。

(二)从公共财政的角度分析。

对于税收本质的认识,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马克思主义的GJ分配论,认为税收是GJ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再分配的形式;另一类是以西方社会契约思想为基础的等价交换说、税收价格说和公共需要说,认为税收是公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的财产以形成GJ财政收入,从而使GJ得以具备满足公民对公共服务需要的能力的一种活动,是公民为猎取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

从公共财政角度出发分析税权,将税权不仅定位在GJ与纳税人之间权力与权利的追求,并将纳税人作为税收权利的主要地位,纳税人为了获得公共需要而纳税,政府则成为企业获得公共需要而必须提供公共服务的GJ权力。

(三)税收权力与税收权利。

马克斯·韦伯说:“权力是指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行动中,甚至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而权利是权利主体在权力保障下的必须且应该得到的利益和索取,是社会治理者、领导者所保护的必须且应该的索取和必须且应该得到的利益。

纳税筹划100篇之31-40篇

纳税筹划100篇之31-40篇

31、混合销售的营业税避税筹划在实际经济活动当中,纳税人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并不仅仅局限在工某单一应税项目上,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

例如,有些宾馆、饭店,既搞展厅、客房,从事服务业,又搞卡拉OK舞厅,从事娱乐业。

又如,建筑公司既搞建筑安装,从事应纳营业税的建筑业,又搞建筑材料销售,从事应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等等。

对不同的经营行为应有不同的税务处理,这是贯彻执行营业税条例,正确处理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的一个重点。

作为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总额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总额50%。

我国现行税制规定,在混合销售行为中,判定"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公司,当其主要客户是不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终消费者时,可以通过并购特定工商企业的方式,从事一定的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业务,而就全部收入按照较低的税率交纳营业税。

比如,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可以合并一家从事建材销售的企业,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提供劳务。

只要其建材的销售额不超过其建筑施工的营业额,就仍然可以按较低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税收筹划部分【文档】

税收筹划部分【文档】

税收筹划部分●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以及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之间做出选择。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企业究竟选择哪种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有利呢?下面以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为主简介选择“标尺”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税负高低主要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于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会较轻。

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

这一数值我们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其计算公式为:当两者销售额、税负均相等时,其增值率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增值率=1-(销货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货增值税税率 同理,推算出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例2-1] 光明化肥生产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农用化肥,年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00万,销货适用税率13%。

不含税可抵扣金额140万元,购货适用税率13%,年应纳税额7.8万。

问:该企业应选择哪种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于节税?总结:通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进行判定后:1、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联合方式使销售额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而转变成一般纳税人,以达到节税目的;2、一般纳税人则可通过分立方式,缩小各自的销售额,使其具备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而转变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取得节税利益。

注意:纳税人在进行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筹划时,要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2、财务利益最大化;3、企业产品性质及客户的类型。

2、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当两者销售额、税负均相等时,其增值率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增值率=1-[销货增值税税率-(1+销货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进货增值税税率[例2-2] 联合建筑装饰公司销售建筑材料,并代顾客装修。

纳税筹划100篇之1-10篇

纳税筹划100篇之1-10篇

纳税筹划100篇1、谈税务筹划中会计政策的运用税务筹划又称纳税筹划,一般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纳税节约。

税务筹划的显著特点是筹划性,即事先谋划、设计、安排。

而税务筹划与会计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

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非常明显。

可以说,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过程,也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

在税务筹划中运用会计政策,具体涉及到很多万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折旧、折耗和摊销的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及摊销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

会计上可用的折旧方法很多,加速折旧就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节税方法。

另外,企业财务制度虽然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期限作出了分类规定,但有一定的弹性,对没有明确规定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资产可尽量选择较短的年限,将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完毕。

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这样因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2.准备项目的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

对于那些由于经营情况变化如原材料上涨、投资的股票债券升值、子公司业绩提升等原因引起相应准备的冲回,仍将按有关会计准则处理,并将冲回的准备计入当年的利润。

但目前税法对各项准备允许如除的数额并无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地、灵活地计提各项准备从而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

3.存货计价方法的筹划。

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实际成本或按计划成本计价。

同为实际成本计价又有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和个别计价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

通常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计价,可以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才能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税收筹划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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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各自 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假设一分为二后的两 个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 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 %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分别缴纳增 值税1.8万元(60 ×3%)和1.2万元(40×3%)。 显然,企业分立为两个单位后,作为小规 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12.3万 元(15.3一1.8-1.2)。
28
假设该公司非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税负为25 万元,由于20.75万元<25万元,该公司的 施工收入应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混合销 售行为缴纳增值税。此时节税额为: 180×3%一[180/(1+17%)×17%一25]= 25一20.75=4.25(万元)
29
(2)应纳税额占非应劳务销售额比 例的税负平衡点法
3%税率缴纳营业税,税额为144元。 • (2)对赠送的手机要视同销售,也要缴纳3
%的营业税,假设同种手机的市场销售价 格为2 500元,那么该电讯公司应负担的营 业税为75元。(按有关税法规定,电信单位 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 供电信服务的,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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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将电话费和手机捆绑销售,即 卖“手机+两年的电话费=4 800元”,这 样该电讯公司就可以按4 800元来缴纳3% 的营业税144元。 每部手机节约营业税75元。假如一年销售 10万部手机,每年可节省营业税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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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 200元重复征税 • 电器商场开具了4 000元的发票要按17%税
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即: • 4 000/(1+17%)×17%=581.2(元) • 安装公司就200元的安装费按3%的税率计
算营业税,营业税为6元。
34
• 如果商场开具3 800元的发票,那么应计提 销项税552.14元;另外200元由安装公司直 接开具200元的发票给消费者。这样,商场 每台空调可省掉29元的增值税。因为该商 场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连锁店,假如每年 10万台空调,那么一年就可节省290万元的 增值税。

纳税筹划100篇之91-100篇

纳税筹划100篇之91-100篇

91、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利用办事处灵活性的筹划据有关规定,企业所设立的办事处有三种情况:一是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

销售地税务机关对其运抵的货物应对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载明的起运货进行查验、核对。

纳税人在批准有效期结束后,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进行报告。

销售地税务机关查明销售情况后,填明销售经营情况的有关栏次,并将报验联留存。

办事处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并按月向销售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最后由办事处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是办事处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向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在经营地申请领购发票,在经营地申报纳税,销售收入全额计缴总机构。

三是办事处作为独立核算机构,在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处理全部涉税及有关经济事宜。

某经营原油及油品的销售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8年1月~6月该公司在某省菜市设置了临时性办事处。

该办事处在1998年1月~1998年6月接到总公司拨来货物500吨,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拨入价为160万元,在经营地就地采购原油1万吨,购进价为900万元,取得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月~6月盈利100万元(注:总公司1997年度会计核算亏损200万元;上述进价及销售收入均为不含税价格)。

该办事处1998年1月~6月收入按上述3种涉税处理方法,纳税额度分别如下:1.作为办事机构缴税公司拨来货物有合法经营手续,应回总机构所在地纳税;办事处在经营地所采购的货物超出《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的范围,应在经营地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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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100篇之31-40篇(总1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31、混合销售的营业税避税筹划在实际经济活动当中,纳税人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并不仅仅局限在工某单一应税项目上,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

例如,有些宾馆、饭店,既搞展厅、客房,从事服务业,又搞卡拉OK舞厅,从事娱乐业。

又如,建筑公司既搞建筑安装,从事应纳营业税的建筑业,又搞建筑材料销售,从事应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等等。

对不同的经营行为应有不同的税务处理,这是贯彻执行营业税条例,正确处理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的一个重点。

作为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所谓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总额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总额50%。

我国现行税制规定,在混合销售行为中,判定"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

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公司,当其主要客户是不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终消费者时,可以通过并购特定工商企业的方式,从事一定的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业务,而就全部收入按照较低的税率交纳营业税。

比如,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可以合并一家从事建材销售的企业,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提供劳务。

只要其建材的销售额不超过其建筑施工的营业额,就仍然可以按较低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主要是对比一下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的高低,然后选择低税负的税种。

一般情况下,大家认为增值税税负肯定高于营业税税负,但实际上未必如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是,应纳税额等于企业经营的增值额乘以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和经营收入的比率称为增值率,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也等于经营收入总额乘以增值率再乘以增值税税率;营业税应纳税额等于经营收入总额乘以营业税税率。

为比较二者税负高低,设经营收入总额为X,增值率为P,增值税税率为re,营业税税率为rt,则有:应纳增值税税额=X×P×re应纳营业税税额=X×rt当二者税负相等时有:X×P×re=Y×t2,则P=rt÷re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P时,纳税人筹划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当实际增值率等于P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完全一样;当实际的增值率小于P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

实际增值率计算公式如下:纳税人实际增值率=增值额÷经营收入总额=(经营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经营收入总额上面分析了兼营和混合销售税收筹划的原理,纳税人在实际运用时,还受到税法对这两种经营行为征税规定的限制,下面结合有关征税规定,说明其原理的具体运用。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作出的,二者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

混合销售是面向同一购买人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和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合并定价,二者不可能分开核算。

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缴纳低税负税种的目的。

因为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纳税人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纳税人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能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则缴纳增值税;反之,若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则缴纳营业税。

[案例1]新建伟建筑材料商店,在主营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的同时,还兼营对外承接安装、装饰工程工程作业。

该商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本月对外发生一笔混合销售业务,销售建筑材料并代客户安装,这批建筑材料的购入价是100万元。

该商店以115万元的价格销售并代为安装,营业税税率为3%。

[要求筹划]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筹划分析]企业实际增值率=(115-100)÷115×100%=13.04%,而P=3%÷17%×100%=17.6%。

企业实际增值率小于P,选择缴纳增值税合算,可以节税为:115×3%-(115×17%-100×17%)=0.9万元也就是企业应当设法使货物的销售额占到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

[案例2]金鲁班建筑公司主营建筑工程施工业务,同时也兼营建筑材料的批发。

当年承接某单位的办公大楼建造工程,双方议定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合并定价,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

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在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按市场价折算为1000万元,但该公司实际进价为800万元,工程建筑施工费为2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3%。

[要求筹划]该公司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筹划分析]建筑材料销售的实际增值率=(1000-800)/1000×100%=20%。

P=3%÷17%×100%=17.6%。

企业实际增值率大于P,应当筹划缴纳营业税。

即要使该公司当年总的营业额中应税劳务占50%以上,这样可以节税为:(1200×17%-800×17%)-1200×3%=32万元。

32、营业税的税收筹划——建筑工程承包的营业税避税筹划对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营业税划分成两个不同的税目。

建筑业适用的税率是3%,服务业适用的税率是5%。

这就为工程承包公司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契机。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例:A施工企业承建一栋厂房,总价款为200万元,该企业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B施工企业,支付转包费为100万元,则A施工企业应纳营业税为:(200-100)×3%=3(万元)A负责代扣代缴B企业营业税为:100×3%=3(万元)33、营业税的税收筹划——利用应税项目定价的营业税避税筹划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从事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月,与从事增值强、消费税规定的应税项目,在价格的确定上是有所不同的。

前者多是经营双方面议价格,后者多是明码标价。

这样,就为营业税纳税人以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税、少缴营业税提供了可能。

营业税约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纳税人的营业额即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确定营业额是利用应税项目定价的营业税避税筹划的关键。

例1.某歌舞厅二月份取得门票收入为50000元,出售饮料、烟、酒收入为100000元,收取献花费为10000元,收取点歌费为150000元,则该月应纳营业税为:(50000+100000+10000+150000)×10%=31000(元)假设该歌厅将门票取消,改为全面提高内部服务收费,这样就使50000元门票消失在营业额之中,由此一项避税5000元。

例2.A企业向B企业出售一台设备,同时进行技术转让,合同总价款为1000万元,其中设备款600万,专有技术费350万元,专有技术辅导费为50万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350+50)×5%=20(万元)如果该企业从避税出发,可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款中,多收设备费,少收技术转让费,可节省此项营业税。

34、营业税的税收筹划——利用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的营业税避税筹划兼营是指纳税人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

对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营业额。

因为不同税目营业额确定的标准不同,有些税目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对未按不同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这就是说,哪个税目的税率高,混合在一起的营业额就按哪个高税率计税。

例如,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而娱乐业的税率最高可达20%,对未分别核算的营业额,就应按娱乐业适用的税率征税。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混和销售概念及相关税法规定在此不再赘述。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经济活动当中,纳税人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并不仅仅局限在某单一应税项目上,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

对不同的经营行为应有不同的税务处理。

这是贯彻执行营业税条例,正确处理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的一个重点。

作为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例:某百货商店销售一台热水器,价格为3000元,并上门为顾客安装,需另加安装费100元。

按税法规定,销售热水器属于增值税的范围,取得的安装费属于营业税中建筑业税目的纳税范围,即该项销售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两个税种。

但该项销售行为所销售的热水器和收取的安装费又是因同一销售业务而发生的。

因此,该百货商店的这种销售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混合销售行为。

由于该商店是从事货物的批发、零售企业,该店取得的100元安装费收人应并入热水器的价款一并缴纳增值税,不再缴营业税。

35、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节税策略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节税重点在于确定营业额。

一、确定营业额时,纳税人一个方面应注意建筑,修缮、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物资和动力应包括在营业额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一物多用,降低价款计算等合法的手段减少营业额的计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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