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道路、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前期准备:包括施工前的技术准备、材料准备、设备准备和人员准备等。
2. 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明确施工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专职人员和安全监督员等。
3. 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具体的桥梁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包括安全培训教育、施工现场布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等。
5. 施工期间安全监督: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督员,定期或随机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6. 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7. 安全统计和分析:对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8.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对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桥梁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桥梁工程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桥梁工程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桥梁工程部门的员工、设备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各类事故风险,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桥梁工程部门的所有员工和施工现场,具体执行事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三条桥梁工程部门应当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桥梁工程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桥梁工程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负责人应当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六条施工项目经理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经理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施工业主应当加强对桥梁工程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督促工程部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按照工艺要求和安全标准操作工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做好安全记录。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九条桥梁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明确各项工程的安全生产要求。
标准应当包括施工作业流程、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当穿戴适当的安全防护装备,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桥梁工程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依据为了有效保障桥梁施工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桥梁施工工地从事施工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桥梁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节主管部门责任桥梁施工项目的主管部门应确保项目的合规性,负责协调工地各方,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和技术支持。
第四节项目负责人桥梁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工作,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
第五节施工人员桥梁施工项目的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配合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要求和指示,实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节其他相关人员桥梁施工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如监理人员、设计人员等,应对施工安全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配合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节安全生产计划每个桥梁施工项目都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包括项目目标、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安全控制点、安全培训计划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八节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在桥梁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喷淋设备、警示标志、护栏等。
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第九节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知识等。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留存相关签到表和培训记录。
第十节应急预案每个桥梁施工项目均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现场设备的保护,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第四章安全考核第十一节安全检查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应定期对桥梁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设备的运行状况、安全标志标识的完整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和过往车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桥梁工程建设和运营中相关安全管理,包括桥梁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租赁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桥梁工程建设单位负有对桥梁工程建设安全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四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严密的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运营安全管理第十条桥梁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桥梁竣工后建立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桥梁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运营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桥梁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营。
第十二条运营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桥梁的运营管理工作,对桥梁运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运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运营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桥梁的运营管理规程,确保桥梁的安全运营。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桥梁的运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桥梁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桥梁工程的施工和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桥梁工程的安全施工,推动桥梁工程的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承担桥梁工程施工任务的各类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着力于全面提高桥梁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制度,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化管理办法。
第五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通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第七条本制度由桥梁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章安全责任及组织机构第八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等职责的明确。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桥梁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桥梁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安全员应当在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班组长应当带领班组成员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十五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六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制度,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七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相应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通过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道路、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交建道路、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建道路、桥梁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掌握现场情况,结合现场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五)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六)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七)爆破工程;(八)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九)脚手架工程;(十)预应力工程;(十一)工挖扩孔桩工程;(十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五条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典型施工,及时总结,修改完善方案。
第六条应按有关要求组织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
第七条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分级责任, 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严格考核。
第八条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会议,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路桥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公路桥梁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立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3.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1.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公路桥梁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公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
4.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公路桥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公路桥梁及时进行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桥梁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路桥梁及时进行处理。
五、监督检查1.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
3.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公路桥梁质量安全。
六、奖惩1. 对在公路桥梁质量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公路桥梁质量安全规定,造成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路桥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路桥梁施工规章制度
公路桥梁施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桥梁施工活动,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保护环境,维护交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路桥梁施工的组织、管理,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路桥梁施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活动。
第二章施工安全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了解施工安全事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演练,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任务、工作内容、施工过程、施工工期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项目档案,记录施工过程、工作量、工程质量等情况,并进行台账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置施工人员、物资、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保持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施工质量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质量问题。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施工合格,交付使用。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废弃物的分类处理,确保废弃物不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消耗。
第六章交通秩序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需要,制定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交通秩序。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引导过往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交通疏导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2023年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
2023年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桥梁工程在城市建设和交通运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量大、施工环境复杂,安全风险也相对较高。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顺利进行,我们有必要建立起相关的安全基本规定。
以下将对2023年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桥梁工程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前期安全管理第二条拟开展桥梁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
第三条施工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和评估,完善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
第四条桥梁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人员的作业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包括施工区域的禁止、注意事项,以及应急通道等。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滑鞋等,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和配备。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交通组织,确保施工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定期清理和维护,确保施工环境整洁,防止垃圾和杂物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第九条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问题和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相关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配合调查机关进行调查。
第五章教育培训与安全知识宣传第十二条施工前,应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熟悉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桥梁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目标责任(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如变更须按变更程序审批,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损失。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高处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四)高处作业施工中应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推行现代先进管理方法,编制科学的安全施工程序,标明安全技术关键点,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人员(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四)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篇)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效率,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工作流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
第四条所有参与桥梁工程施工的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五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和宣传,使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项目安全管理第六条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桥梁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记录桥梁工程施工期间的重要工序和关键节点,包括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安全检查等内容,以备审查和验收。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安全用具使用、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器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状况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听力、视力、肺功能等,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适合从事施工工作。
第三章设计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在进行桥梁工程设计时,应当考虑施工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合理设计相关的施工工艺和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在施工图纸上标注相应的安全警示、安全装置和安全须知,以提醒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特殊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针对桥梁工程的不同阶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第1篇某大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大型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一般安全规定:l、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本规定与第一节路基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第二条相同。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l、坑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空地,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z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过板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上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应设置挡板供出碴时掩蔽,出人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红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需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m氧化碳含量达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渡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
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
1. 桥梁工程施工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书。
2. 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和批准。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4.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护栏、防护网、安全网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5.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工作服裸露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行为。
6. 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和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7. 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8.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配备专人进行监护。
9.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控制各种施工机械的负荷和运行状态,确保其安全可靠。
10. 施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以上是桥梁工程施工中的一些基本安全规定,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必须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还应根据具体的施工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
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三篇)
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1. 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 工人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合理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提示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注意安全;4. 现场应设立防护栏杆、网、板等,防止坠落事故;5. 监督施工现场严禁乱堆材料、乱搭设脚手架、乱挖掘坑道等,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6. 建立专门的消防设备和消防队伍,确保施工现场的火灾安全;7.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8. 严禁酗酒、吸烟或吸毒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9. 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10. 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疏散通道,供施工人员紧急撤离使用;11. 严禁无资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只有经过培训和合格的人员操作和管理。
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二)桥梁工程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和危险的工程,因此必须遵守一定的安全基本规定以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以下是桥梁工程施工中的一些基本安全规定:一、组织管理方面:1. 完善的管理制度:施工方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等,确保施工管理有序进行。
2. 严格的安全培训:施工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紧急处理等方面,确保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方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确保责任到人。
4. 配备合格的安全员:施工方应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5. 完善的现场安全措施:施工方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合理安排现场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防护、安全标识、安全设备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桥梁工程的安全,在工程运行、施工和维护等过程中,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桥梁工程,包括设计、施工、维护和运营等各个阶段。
二、安全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方案、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等。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监督实施施工安全方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施工场地的安全状况等。
3. 监理单位应对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施工安全规定1. 施工单位应根据桥梁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并报批相关部门。
2.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警示牌、警戒线和安全带等,有效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3.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工器具和设备。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维护和运营安全规定1. 桥梁维护和运营单位应制定桥梁维护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职责。
2. 维护和运营单位应建立桥梁巡查制度,定期对桥梁进行巡查和检测,发现异常及时进行修复。
3. 维护和运营单位应组织桥梁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 维护和运营单位应建立保养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及时记录桥梁的日常维护情况和发生的安全事故。
5. 维护和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五、安全奖惩措施1.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2. 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业务推荐中优先考虑。
桥梁安全施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桥梁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桥梁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桥梁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桥梁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公路、铁路、城市桥梁等。
第三条桥梁安全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桥梁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桥梁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桥梁工程安全施工。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单位在桥梁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审查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四)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制定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清单,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一)施工场地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区域、安全通道等。
(二)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高处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安全网等。
(四)施工机械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其有效。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管理:(一)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有效。
(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操作。
第九条桥梁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车辆和行人安全。
道路桥梁安全规章制度
道路桥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桥梁的安全运行,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道路桥梁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道路桥梁的设计、建设、维护、监测等各个环节,适用于负责道路桥梁管理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桥梁的建设和运行实施全程监管,保证道路桥梁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道路桥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加强对道路桥梁的监测和维护,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道路桥梁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道路桥梁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道路桥梁建设第六条道路桥梁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具有稳定性、安全性和舒适性,满足交通运输的需求。
第七条道路桥梁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违反规定进行变更、降级或者私自施工。
第八条道路桥梁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道路桥梁的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道路桥梁建成后,应当及时进行竣工验收,提交相关资料和档案,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道路桥梁维护第十一条道路桥梁的维护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包括桥面、护栏、支座等各个部分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十二条道路桥梁的维护单位应当制定维护计划和方案,定期进行维护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和档案。
第十三条道路桥梁的维护工作应当由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维护人员进行,保证操作规范,确保维护质量。
第十四条道路桥梁的维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确保道路桥梁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道路桥梁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维护记录和档案,及时更新和保存,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道路桥梁监测第十六条道路桥梁的监测工作应当定期进行,包括桥梁结构、荷载、挠度等各项数据的监测和分析。
桥梁保护安全条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桥梁保护,保障桥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桥梁的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桥梁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措施有效;(三)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共同维护。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桥梁保护和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桥梁保护和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桥梁保护第五条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依法对桥梁进行保护和维护,确保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桥梁保护制度,明确桥梁保护责任人,落实桥梁保护措施。
第七条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定期对桥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桥梁结构完好、功能正常。
第八条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对桥梁周边环境的监控,防止破坏、损坏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九条禁止下列危害桥梁安全的行为:(一)在桥梁上堆放物品、搭建临时设施;(二)在桥梁上刻划、涂写、张贴广告;(三)在桥梁上设置障碍物、挖洞、挖沟;(四)在桥梁上擅自进行爆破、挖掘、钻探等活动;(五)其他危害桥梁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桥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破坏、损坏桥梁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报告。
第三章桥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桥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对桥梁运行状态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定期对桥梁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桥梁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应当对桥梁进行下列安全管理:(一)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二)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三)加强交通疏导,确保桥梁安全畅通;(四)加强对桥梁使用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桥梁安全意识;(五)其他安全管理措施。
2024年桥梁施工安全强制性规定
2024年桥梁施工安全强制性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桥梁施工安全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桥梁施工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和施工单位、施工方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方。
第三条桥梁施工安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桥梁施工安全应当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第五条桥梁施工安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项目前期安全管理第六条桥梁项目建设前,施工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并报送监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桥梁项目建设前,施工方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能力。
第八条施工方应当在项目前期进行适当的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地质灾害和测量误差风险可控。
第九条施工方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工艺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符合要求。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划审批文件进行设置,施工方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标识清晰,安全设施齐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和周边环境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桥梁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四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桥梁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施工相关的资格证书,且每年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施工方应当做好职业危害防护,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培训教育,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方应当制定施工人员行为规范,禁止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的出勤和工作时间。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七条施工方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必要的施工过程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
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桥梁是连接两岸或两地的重要交通设施,其施工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保证桥梁施工的安全性,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背景和意义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的,其目的是确保桥梁施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桥梁施工涉及到大量的人员、机械、材料等资源,如果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将会给工作人员和周围环境带来巨大的风险。
通过制定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可以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和要求,提高施工安全水平,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1.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包括施工方案编制、工程布置图、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等方面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是桥梁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划和安排,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保证施工的安全有序进行。
2. 安全管理的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包括总监、工程师、班组长等职责和权限的划分。
责任制的建立是施工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明确责任,责任到人,才能形成一种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教育培训要以实际工作为基础,以案例为依据,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教育,使施工人员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清楚的认识,并掌握相应的防范措施。
4. 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措施,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等。
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施工人员的重要手段,只有科学有效的安全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
5. 安全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要求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形成一种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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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道路、桥梁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交建道路、桥梁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掌握现场情况,结合现场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五)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六)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七)爆破工程;(八)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九)脚手架工程;(十)预应力工程;(十一)工挖扩孔桩工程;(十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第五条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典型施工,及时总结,修改完善方案。
第六条应按有关要求组织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
第七条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分级责任, 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严格考核。
第八条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会议,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第九条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作业前,项目技术人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留档。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项目部应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船舶、特种设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证件必须齐全、有效,技术性能应良好,安全防护设施应可靠。
第十二条施工用的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经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分离设置,并按照施工方案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的物资材料、停放的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现场道路应平整、通畅,应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要求时,现场应设置围挡进行封闭。
第十四条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核,安装人员应具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使用的线路、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六条应制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易燃易爆品库应按照要求设置围栏和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看守。
第十七条爆破作业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许可,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爆破时必须派员(船)警戒。
第十八条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并实行监控。
第十九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
第二十条施工便道应根据运输荷载、使用功能、环境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阻塞原有泄洪通道。
车道宽度、坡度、连续坡长、转弯半径应符合有关要求,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分包工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分包。
第三章施工设施及用电第二十二条现场施工设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高处作业的挂篮、支架、托架以及操作平台等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单项设计,其设计计算书、图纸、操作规定、技术交底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施工设施应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前期试验。
第二十三条高处预应力作业前,必须搭置可靠的工作平台,雨天作业,还应架设防雨棚,钢筋张拉两端应设置安全挡板,张拉工作平台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张拉作业时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平台。
第二十四条高处作业所需的工作平台设置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应进行设计、审核,并按设计方案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四周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按相应标准进行设置,强度、刚度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三)栏杆外必须牢挂安全立网,多张立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立网底部全部封严。
平台底部架设平网,网内不得有落物堆积,保证安全网受力均匀。
(四)必须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通道应搭设牢固并符合安全规定。
(五)架体应保持稳固,严禁超载或负荷集中。
第二十五条应按国家有关要求严格对外用电梯设置的管理,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电梯架体与建筑物附着要符合规范要求。
(二)电梯司机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三)载人电梯轿厢内、外必须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所经过的操作平台必须设置有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四)人员出入口要有防护棚。
第二十六条临时用电搭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敷)设整齐,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
(二)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要求使用标准化配电箱,用电设备与移动式配电箱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七条防雷电、防撞设施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桥梁主塔(墩)及施工现场内处于相邻建筑物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应采取防雷措施,设置可靠防雷电装置。
雷雨天气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人体不得接触防雷装置。
(二)构筑物主体或起重机塔身高于30 m时,应在其顶端装设防撞信号灯。
第四章土方、石方工程第二十八条应按设计坡度自上而下顺序开挖,作业过程中应随时刷坡。
第二十九条挖土应及时清运至弃土场,按要求堆放,不得在边坡附近堆放弃土。
第三十条边坡临边应设置警示带,边坡附近严禁停放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材料,无关人员禁止靠近。
第三十一条填方区应事先整平,地面坡度陡于设计要求时,应修成台阶型。
第三十二条应做好临时排水总体规划和建设,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水沟、截水沟。
第五章下部结构第三十三条深基坑施工应按设计要求降水,开挖坡度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基坑顶部四周应设置围栏、严禁堆载、停放车辆和设备。
第三十四条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设置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
施工中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
第三十五条施工中,应按要求进行变形观测,发现异常或超出设计警戒值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
第三十六条钻机成孔,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钻机停钻,钻头必须将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
泥浆池四周应设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第三十七条沉入桩施工,震动打桩机开动后,作业人员应暂离基桩。
震打中发现桩回跳、打桩机有异声及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震,并经检查处理后再继续作业。
震动打桩机在停止作业后,应立即切断动力源。
第三十八条人工挖孔作业前应对护壁和空气质量等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开挖。
孔深超过10m或孔内存在有害气体时,桩孔内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确保孔内空气质量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过程应派员值守。
挖孔作业停止,应加设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孔内照明应符合有关规定,禁止孔内吸烟和带火种进入孔内,禁止孔内使用明火。
雨天不得在孔内施工。
第六章上部结构第三十九条临边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高处临边作业,必须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二)临边外侧下方是交通通道时,敞口立面必须全封闭满挂安全立网,并设置限宽、限高、限速安全标示和防撞设施,通道上部应架设安全棚。
(三)临边施工区域,应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四十条交叉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作业现场尽量避免安排交叉作业,确因技术与工艺要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现场监督。
(二)上下交叉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同一垂直面上,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
不能满足要求时,上下之间应设置隔离防护层。
(三)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点下方及周围火星所及范围内,必须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同时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扔焊条头。
(四)应按设计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模板安装与拆除作业,作业面及工作平台下方不得有人员走动、逗留。
(五)通航水域作业前,应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不得影响船舶通航安全。
第四十一条架设、拆除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架设、拆除作业应充分考虑作业人员的安全,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和相互间保护措施。
(二)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施工时,应保持至少2人以上作业,并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和监护,工作时间应合理,做到劳逸结合,不得疲劳作业。
(三)施工过程必须遵循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新工艺及特殊架设、拆除要经计算审核,必要时应试验,验证可行后方可实施,同时现场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指导。
(四)拆除前,应先拆除或迁移各类线路、管道等辅助设施。
(五)拆除作业应根据结构的特点自上而下进行,先拆除非承重部分,后拆除承重部分,必要部位要采取加固措施确保未拆除部分稳定,严禁立体交叉或多层上下同时拆除。
(六)龙门架、托架、钢支架等重物应配合吊机拆除,并设专人指挥,指挥信号明确,拆除吊物应稳吊轻放,杜绝斜吊歪拉,不得采用强行拆除。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交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制定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交股安监字〔2007〕33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