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分析研究4200字
建设环保税制存在问题对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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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环保税制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6-205-01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对此,税收理论界提出了环保税制,发挥税收对社会的调节功能。
环保税制的理论讨论比较丰富,但也有很多不足之处。
本文主要是总结现有的环保税理论框架,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环保税制税制要素税收原则对策分析一、中国所谓的环保税制现状现在实行的税制中没有环保税,但很多其他税种体现了环保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社会环境的功能。
例如,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环保因素,但效果并不显著。
我国环境保护主要靠行政手段,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对环境问题进行规范,通过对各种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收费和罚款。
排污收费制度是环境保护的主要经济手段,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它将排污者的切身经济利益与其应承担的防治污染的社会责任相挂钩,按其排污量收取费用。
这些措施都是促使企业在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了环保的社会责任,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税收没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功能。
二、讨论中的环保税制雏形针对以上介绍的我国的所谓的环保税制现状,很多学者纷纷提出了环保税制的框架和相关建议,建议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改革资源税1.扩大征税范围将非矿藏品,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森林、草原、水、河流、湖泊、地热、草场、滩涂等资源纳入征税范围。
2.提高税负水平,体现差别税率对于纳入资源税范围的应税税目,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点以及企业自身的开采成本、行业利润等因素来计算课税税额,同时依照资源本身的优劣和地理位置差异,向从事资源开发的企业征收高低有别的税额。
全面提高资源税单位计税税额提高税负水平,加大企业开采资源的成本。
3.改变课税依据,提高利用效率资源被开采出来后,分为自用、销售和未被利用三部分。
中国环保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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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税收政策一、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税费政策现状以下几个方面(一)鼓励节约资源,防止污染的相关税收政策1、资源税.我国现行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以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因自然资源和开采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具体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实行定额税率.即使2007年以来,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和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都实行了上调,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源税仅仅针对部分不可再生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收,一直都被作为一种调节级差收入的手段,在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其环境保护功能往往被忽略,过低的资源价格驱使企业不重视资源开采使用的效率.同时,又因为资源税收人绝大多数归地方,过度开发、资源浪费现象受到地方政府的默许,这反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2、消费税.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涉及五类消费品,其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有鞭炮、焰火、汽油、柴油以及摩托车、小汽车等.2006年4月,国家对消费税作出重大调整,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征消费税,扩大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将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纳入征税范围.不过我们生活中对生态环境有害的产品远不止这些,比如塑料袋及其它包装材料、化学溶剂、一次性餐饮用品、洗涤用品,都会不同水准带来环境污染.所以,从抑制对环境造成破坏的特定消费品消费角度讲,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有些窄了3、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近年来,国内各种交通车辆数目剧增,排放的尾气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燃料能源鉴于此,我国对在境内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农用运输车和挂车征收车辆购置税,税率10%.此外,还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征收车船使用税,分级实行定额税率4、其它税种.一是增值税.其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利用废弃物实行生产的企业和产品采取低税率、免税或即征即退的政策;二是企业所得税.按照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能够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能够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二)排污费除了上述税收政策,当前国内还以排污费形式专门实行制约和调控企业污染行为.排污费能够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排放等实行末端约束.但是,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收费标准低于污染防治费用,使得环境污染单位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花钱去防治污染. 另外,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的立法层次较低,致使其征收方式不规范,征收力度不够,面临着很大的阻力,而且收缴上来的排污费因为缺乏预算约束和有力的监督考评制度,致使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果也不太理想二、发达国家在环保税收方面的实践和成效为了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很多西方发达国家都陆续开征了环境保护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税种(一)能源税能源税是对能源的开采和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包括能源开采税、能源消费税和能源增值税.美国对自然资源的开采行为所征收的税就是能源开采税,美国现已有38个州开征了这种税.当前,发达国家几乎都对能源消费实行征税,如奥地利、挪威、瑞典、瑞士等国对工业用重油征收消费税,而荷兰自1996年开始向小型能源消费者(如居民、小型商业企业、办公建筑等)开征了一种〃能源规章税〃,使得该国环保税收人大为增加.能源增值税是对环境资源在生产、流转环节中的法定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瑞典从1990年开始征收此税,卢森堡、西班牙、挪威、奥地利等国对天然气征收增值税.能源税的征收变自然资源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在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同时也能够抑制对自然资源的滥采滥用(二)大气污染税为了控制废气排放,开征的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和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是对排放到空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征收的一种税.1972年美国率先开征此税,美国税法规定,二氧化硫浓度达到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地区,每排放一磅硫分别课税15美分和10美分,以促使生产者安装污染控制设备,同时转向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此外,瑞典、荷兰、挪威、日本、德国等国也开征了二氧化硫税.其中,瑞典于1991年1月开征二氧化硫税,该税是根据石油、煤炭的含硫量来征收的二氧化碳税是为了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环保税二氧化碳是造成地球温室效应的重要原因,征收此税的目的是减少各种燃料的使用,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芬兰率先开征二氧化碳税,随后瑞典、挪威和丹麦等国也相继开征.这些国家通常对石油、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和国内航空燃料等含碳矿物能源征收此税.二氧化碳税设计的税率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该能源的含碳量决定,所有固体和液体矿物能源包括煤、石油及其各种制品都要按照其碳含量缴纳该税的碳税部分;另一部分是为调整因为能源级差带来的采肥弃瘦现象而设置的能源税.欧洲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税是一种混合型税种。
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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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企业因为客户原因而造成的企业应收账款过度赊销损失。
建立客户库,只对客户库里的客户赊销,是万达集团的管理制度,可见,客户的信用是多么重要!2.2.3完善合同制度,建立定期对账制度每个客户均应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回款额与回款时间,明确逾期回款的惩罚条款,合同要交信用管理部门与财务销售部门各一份。
每月,财务部门制作应收账款明细表,其内容包含账款金额及账龄、逾期应收账款金额、销售责任人等。
之后将表格送至销售部门主管,由其安排销售人员核对应收账款金额,催收应收账款。
每个销售人员应对其经手的各客户应收账款金额负责,每半年要与客户书面对账。
不再购买产品的客户要在停止发货后1个月内对账。
客户不确认应收账款的要保留合同,发货记录、对方收货记录、回款记录,以便将来作为诉讼的依据。
建立逾期应收账款报告制度,财务月末将逾期应收账款表报送总经理。
对超过收账期的客户移交法律部门负责清收。
2.2.4坏账核销的程序坏账的调查与审批程序不严格,也会造成销售人员将货款据为己有。
因此应建立坏账核销的制度与核销后又收回的制度。
销售部门对于形成的坏账进行取证、提出报告并阐明损失的原因和事实,由销售部门主管确认,报法律部门调查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做坏账处理。
已核销的坏账,要安排信用管理部门随时关注客户的情况,客户情况发生好转,要安排人员催收。
2.3明确应收账款的管理权责销售人员与销售部门经理是应收账款的主要责任人。
其收入与销售回款挂钩。
财务部门是应收账款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责任是保证应收账款金额准确,每月制作应收账款明细表并送达销售部门。
信用部门负责客户的信用调查。
法律部门负责接收财务与销售部门转交的逾期应收账款的清收。
2.4将应收账款催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销售人员与销售部门主管为应收账款的主要责任人员,将每个责任人员的收入和销售业绩与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和回收率相结合,让每个销售人员对每笔赊销业务负责到底。
法律系毕业论文5000字(2)
![法律系毕业论文5000字(2)](https://img.taocdn.com/s3/m/a24cff35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5a.png)
法律系毕业论文5000字(2)法律系毕业论文5000字篇3浅谈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收法律制度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现行个人所得税收法律制度与当前经济生活的不适应之处逐渐增多,与世界税制改革发展趋势间的差距也逐渐显现。
本文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收法律制度现状和存在问题的细致分析,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收法律制度完善的路径选择。
论文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问题;完善路径前言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如今在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
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但由于制度设计简单、粗陋、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整体的滞后,税收征管乏力和公民纳税意识弱,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同时,由于近两年对个税起征点的两次调整,引发了民众对个税改革的空前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刚刚成长起来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种种问题,构思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路径,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和功能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它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在1799年,英国将原来用于募集战争经费的“三步合成税”改为个人所得税),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这一税种,有近4o多个国家以其为主体税种。
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具有税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优点,因而正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发展。
不仅成为许多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有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
在国际社会享有“经济内在调节器”和“社会减压阀”的美誉。
”并且与每个公民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力。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1994年分税制改革,颁布施行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国际比较视角下我国绿色税制的完善与构建
![国际比较视角下我国绿色税制的完善与构建](https://img.taocdn.com/s3/m/6a88eeeb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ea.png)
当代经济•月刊2021年第2期国际比较视角下我国绿色税制的完善与构建任高飞,陈瑶瑶(九江学院会计学院,江西九江332005)摘要:绿色税收政策是调节生态环境的有力经济手段,合理的绿色税制有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绿色经济的发展。
为了学习、借鉴国外绿色税制的实践经验,梳理我国绿色税制存在的问题,本文综合运用文献法、比较法、归纳法等规范分析方法,在对绿色税制内涵和理论界定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国外绿色税制发现,西方发达国家基于国情选择改革模式、完善市场体系、税收与其他经济、行政手段相互配合等绿色税制的实践经验值得借鉴,并从完善环境保护税、提高能源税和环境税税负、建立合理的能源税和环境税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绿色税制的建议。
关键词:国际比较;环境保护;绿色税制基金项目:2019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赣江新区与长江经济带协同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编号:JC19127;2020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财税视角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耦合机理、收益分配与政策优化研究,编号:20YJ25o税收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共财政,国家依照政治权力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针对单位以及个人获得的应税收入而进行的一种再分配行为。
自20世纪中期开始在经济学领域就有相关学者对绿色经济问题进行了探讨,而税收也被赋予了新的职能,“绿色税制”由此应运而生。
绿色税制是将环保、生态以及环境安全等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税收政策相关理念相融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税收概念。
学术界对绿色税制的定义不尽相同,本文认为绿色税制是一个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体系,是以环境保护为基本目标,以税收杠杆引导资源开发和企业节能减排为目的,为环境保护筹集所需资金,激励经济与环境持续绿色发展而进行的税收制度安排。
一、国外绿色税制的比较(一)丹麦的绿色税制在实施绿色税制的国家中,丹麦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作为环境保护的典范,丹麦政府用其宝贵的实践经验让各国看到了实施绿色税制的必要性。
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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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法治时空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研究渐进主义概述美国学者林德布洛姆最先提出的渐进主义模型,并在其《决策过程》一书中对其进行了阐述,是基于对理性主义模型的批判。
渐进主义模型认为,在政策资源不足、难以预估政策结果、已有政策投入较大、各利益主体难以在目标和价值观上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广泛地参与主体了解彼此的价值偏好,在既有的合法政策的基础上,遵循按部就班原则、积小变为大变原则、稳中求变原则,渐进地对现有政策进行修改,经过连续性的小改变,保持社会稳定,逐渐实现决策目标,过程中应通过妥协和调适以及良性的互动来实现政策的动态均衡。
无论是从认识论还是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渐进主义模型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认识论上讲,它在于以历史和现实的态度将决定运行看成是一个前后衔接的不间断过程;从方法论上看,它注重事物变化的量的积累。
以量变导致质变,主张通过不间断的修正,达到最终改变政策之目的。
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漫长的环境税制改革,税制改革的历程中逐渐形成并逐渐完备环境税收的相关制度,不断地总结与创新改革,在税收制度的基础上有建构了较为完善的法律,用法律规制的手段保护环境和制约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保障了环境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区别于以往重经济轻环境的不当理念,将污染防治和事后治理的顺序作调整,将污染和防治共同进行,由于环境污染的渐进性与漫长性,我国对于环境问题的解决也不能急于一时之成建立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不仅可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也是对受环境影响的企业、自然人等的保护和规制,在各国践行环境税收法定的经验中,税收这种强制性的经济手段是十分行之有效的,还能体现“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念。
据此分析,我国应该立足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总结发达国家的先进成功经验,建立属于我国自身的环境税法体系,在《环境保护税法》的开征基础上,进一步完备环境税制体系。
我国环境保护税制度的现状我国并没实现全面的“费改税”,因此税与费并存的现象仍然大范围的存在,我国环境保护税、费的征收现状,相比原来没有出台《环境保护税法》而言已然大好,但是环境收费的项目还是比较朱俊杰(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8)摘 要:在经济飞速发展的现在,环境问题愈发严峻,得到全世界的重视。
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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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构建探析摘要:本文介绍了绿色税收的含义,分析了绿色税收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如何构建与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相信本文对实践是有指导意义的。
关键词:绿色税收;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也称环境税收,是以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为目的,建立开征以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的“绿色”税制,从而保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狭义的绿色税收即实现保护环境目的而专门征收的税收和对环境保护起作用的税收。
广义的绿色税则包括收费1.我国目前绿色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1.1对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的税收支持不足我国税制主要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来鼓励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发展,但税收优惠形式单一,仅限于减免税,加速折旧等在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式我国还不够重视,造成税收优惠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强,影响其导向作用。
如日本的其他相关法规还规定,废塑料制品类再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遍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除去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除实行特别退税外,还可获得3年的固定资产税退回;对各类不同的环保设施,在其原有的折旧率基础上,再增加14%一20%不等的特别折旧率,以调动企业对环保投资的积极性。
我国的税收优惠应从直接优惠转向更多的间接优惠。
1.2税收优惠形式单一,缺少灵活性、系统性目前我绿色税收方面的优惠在形式上过于单一,多以减税和免税为主,国际上通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很少使用,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不够,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效果;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措施过于零星、分散,缺乏系统性与前瞻性,有些税收优惠措施在扶持与保护一些产业或部门利益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却起到了负面作用,如增值税中为支持农业发展,规定对农膜、农药甚至是剧毒农药适用低税率,部分产品还享受免税待遇。
1.3未形成绿色税收制度现行税制没有就环境污染行为和导致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特定的污染税。
我国环境税费现状分析与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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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的环境税 收政策选择
( 一) 提 高 排 污 收 费 标 准 ,完 善 排污收费制度
从作用有效发挥和易于操作管 理的角度, 我国环境税体系应包括 税收体系和收费体系两部分, 应根 据污染物的排放源、 排放量及污染 排放行为的不同特点划分税费的征 收范围。“ 税费共存”应以税收调控 为主,收费调控为辅,在明确税费之 间、 税种之间以及各项收费之间的 调控重点和作用环节的基础上,针 对我国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结合有
一、我国环境保护税费制度与实 施的现实考察
目前, 在我国的税收制度中还 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主要是 通过相关税种进行调节,可以概括 为激励型和约束型两大类。 激励型 环境税收是指通过在增值税和所 得税等税种中规定对合理利用资 源、保护环境的产品和行为给予减 免税、退税等税收优惠的激励性环 境税收。 其中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立 足于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废旧 物资回收、鼓励清洁能源和环保产 品、鼓励污水处理;优惠手段包括 免税、即征即退、减半征税、允许抵 扣进项税额等。 如利用废旧沥青、
除了在税制当中设置调节环 境 保 护 的 措 施 , 我 国 还 于 20 世 纪 70 年 代 开 始 实 施 了排 污 收 费 制 度 , 这也是我国最早制定并实施的环 境 保 护 政 策 之 一 。 1982 年 2 月 5 日 , 国 务 院 发 布《 征 收 排 污 费 暂 行 办 法》( 以 下 简 称 《 办 法》) , 同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办 法》 规 定 了 收 费 的对象、 收费程序和收费标准,主 要 是 对 向 环 境 排 放“ 废 水 、废 气 、废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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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我国实施了环境税收制度。
然而,目前的环境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探讨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环境税收的意义和目标环境税收是一种通过对污染者征收税款的方式,来促使其减少污染排放并改善环境质量的制度。
环境税收的意义在于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和激励企业和个人加强环境保护,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其目标主要包括:1.降低污染排放:通过征收环境税,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2.调节资源利用:环境税可以通过提高能源资源价格的方式,促使企业和个人减少对资源的过度消耗,更加合理和有效地利用资源。
3.减少环境外部性:环境税收可以内部化环境外部性,通过价格信号的作用,使企业和个人在决策中考虑环境成本,减少环境破坏行为。
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征收标准不合理:当前的环境税收征收标准主要以排放量为基准,而忽视了污染物种类的差异和环境敏感度的不同。
应当更加细化和差别化地对不同污染物和不同行业征收相应的环境税。
2.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的环境税收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明确、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的规定。
政府应当加强环境税收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环境税收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征收机制不合理:当前的环境税收征收主要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征收不公等问题。
应当建立统一的环境税收征收机制,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建议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我国环境税收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以下是一些建议:1.细化税收征收标准:应当根据不同污染物的环境敏感度和污染物排放的影响程度,差别化地制定环境税收征收标准。
同时,要对不同行业、企业和个人设定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建立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和合理地征收环境税。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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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前言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也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为解决环境问题,我国已经开始进行环境税收制度的改革。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更多的思考和探讨,以完善我国的环境税收制度。
环境税收的意义环境税是一种通过税收手段来实现环境保护的政策。
它可以通过对有害环境行为征税,以达到减少环境损害的目的。
环境税的实施可以促进公司和个人采取环境友好型的行为,或是减少环境破坏性行为。
同时,在改革和完善环境税收制度的过程中,也可以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可持续发展。
环境税收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
需要完善的问题1.征税对象的灵活性。
对于环境税收制度,征税对象是重要的一环。
当前,中国的环境税收制度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污染源的排放行为和污染物的消耗。
但是,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复杂,征税对象也在不断变化。
所以我们需要完善征税对象的机制,以适应环境税收的实际情况。
2.环境税收标准的制定。
环境税收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征税标准的制定。
目前,对于不同行业和地域,环境税收标准是不同的。
但是,由于环境问题的严重性,环境税收标准仍然需要更加细化,以实现环境税收的目标。
3.税收收入的使用。
环境税收旨在减少环境污染,征收到的环境税收收入应该用于环境保护和再生资源的开发。
完善环境税收制度,需要更加明确环境税收收入的使用方向,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解决方法1.完善环境税收标准。
在完善环境税收标准的过程中,需要细化征税对象的分类标准。
例如,对于工业排放污染源,应根据其排放量、污染物种类,划定不同的污染等级,针对不同污染等级,制定对应的环境税费用标准,以实现公平、合理地征收。
2.加强环境税收收入的管理。
环境税收收入管理应该着重于公开、透明和监管。
政府应当定期公开环境税收收入的具体用途和建设项目,做好环境税收收入的监管和管理工作,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和透明的环境税收收入使用情况报告。
两税法论文2400字_两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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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法论文2400字_两税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两税法论文2400字(一):浅谈唐代两税法对当今中国的借鉴意义【摘要】唐代的两税法一直被视为中国赋税史上的里程碑,其所体现出来的有关税制设计相关方面的原则成为中国乃至世界部分学者研究的重点。
文章借鉴两税法所体现出的相关原则并结合我国的财政税收现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一定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两税法;税制设计原则;借鉴意义一、两税法概述唐朝实行的两税法,被看做中国赋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两税法由唐德宗时期的宰相杨炎提出,并于建中元年正式实施。
有关两税法的记载,见《旧唐书?杨炎传》:“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人。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
居人之税,夏秋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
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
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
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如下:将原来征收的费用合并为一税,每年量出制入;纳税人部分本地还是外来,以居住地为标准征税,缴纳税额的多少亿居户所占有的土地和财产为依据;税率以大历十四年的税率相同;无固定居住地的商人要缴纳1/30的税款;每年分两次征税,夏季最迟六月底之前,秋季最迟十一月底之前。
两税法之所以在我国整个赋税史上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与它所反映出的税制设计的思想和原则有着重要关系,如量出为入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对于今天的税制设计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二、两税法产生原因及背景概述对于两税法产生的背景很多专家学者以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而且大部分专家学者大都倾向于均田制的崩溃从而导致租庸调制的失去存在的根基,已不适应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而被新的税制所代替。
而均田制崩溃的原因则在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王朝的兴衰导致土地兼并严重,大量农民失去耕地,均田制也不复存在。
【推荐下载】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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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广大朋友们,关于“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是由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一、环境税收的内容及真意义(一)环境税收的基本内容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国际社会日益广泛的认同,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各国政府的重视。
税收作为政府用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饱受环境问题的困扰,率先尝试将税收用之于环境保护,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鉴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已经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世界银行的有关专家建议发展中国家“针对环境的破坏征收环境税”。
实际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开始将保护环境作为其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政策目标。
一个以纠正市场失效、护环境为政策目标的新的税收类别----境税收正在悄然兴起。
由于国情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各国环境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通常都由两个部分所构成:一是以保护环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特定行为课征专门性税种,一般称之为环境保护,它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
如荷兰的燃料使用税、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污染;德国的矿物油税和汽车税;奥地利的标油消费税;部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课征的二氧化碳税以及噪音税等等。
二是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种税收调节措施?包括为激励纳税人治理污染飞保护环境所采取的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和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所采取的某些加其税收负担的措施。
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后者通常是作为辅助性内容而存在,配合种专门性环境保护税发挥作用的。
(二)环境税收的社会经济意义环境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和效原则,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续发展。
自从“可持续发展, 的概念在本世纪80代被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比较整的理论体系,并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
完善我国环保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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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环保税收政策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在保护环境问题上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应对环境问题,我国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环保措施,其中之一就是环保税收政策。
然而,当前的环保税收政策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我国环保税收政策的完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现状分析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中国是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多的国家之一,空气、水质污染等环境问题也日益加剧。
环境质量的下降对人们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环保税收政策的引入和作用为了应对环境问题,我国于2018年实施了环境保护税法,对污染物排放征收环境保护税。
环保税收政策的引入,一方面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企业减少排放,另一方面可以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支持。
环保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然而,当前的环保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征收范围狭窄目前,环保税收政策主要针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等几个方面。
然而,除了这些方面,还存在其他诸如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纳入到环保税收政策的征收范围内。
税收额度过低当前环保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征收的税收额度相对较低,无法有效地约束企业对环境的污染行为。
税收额度过低也不能为环境保护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环保税收主要依靠企业自我申报和政府抽查的方式进行征收。
这种方式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弊端,容易导致企业偷漏税。
应建立更加科学和精确的税收征收方式。
完善环保税收政策的建议扩大征收范围应将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外的其他环境问题纳入到环保税收政策的征收范围内。
例如,加大对土壤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税收征收力度,以激励企业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
提高税收额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环保税收的征收额度。
可以通过制定差别化税率,根据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不同的税收标准。
对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应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同时加大处罚力度,以达到更好的环境保护效果。
低碳经济下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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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山东交通 学院科 研基金 项 目为依托 , 目编号 : 02 4 课题名称 : 国低碳 经济环境 下绿 色税收体 系研究 。 项 R2 1 1 ,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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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届满后继续长期持有本公 司股份获得的股息收益 ,可以 同时 , 降 为鼓 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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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 政 策 有 利 于 促 进 低 碳 技 四 税 税 收 对 低 碳 技 术 发 展 会 产 生 积 极 的促 进作 用 , 在研 究 阶段 、 主要 开发 阶段 和 交 易阶段 发挥 作 用 。在鼓 励 扶持 高科 技研 究 开发 方面 ,我 国税 收 政策 从 各个 角度都 有所 涉及 。如 我 国企 业所 得税 对 研 究开 发费 有这 样规 定 :企 业 为开发 新 技 术 、 产 品 、 工艺 发 生 的研究 开 发费 新 新
稀缺资源 由社会净效 点 ,低碳 经济 成 为应 对全 球 变 暖 的最 佳 碳 项 目和 低 碳 产 业 ,从 而 促 进 低 碳 经 分企业就会退 出,
率 高 的企 业来 开 采 使 用 , 样 能 促使 其 这
合 理 地 开 发利 用 自然 资 源 , 以促 进 经济
第 一 次 对 全 世 界 公 开 承 诺 量 化 减 排 指 标 , 定到 2 2 决 0 0年单 位 国内生 产 总值 温 室气体 排 放 比 2 0 下 降 4 %~ 5 , 0 5年 0 4% 要实 现这 一 目标就 要 充分 发 挥税 收 的 宏 观 调 控功 能 , 进 资源 的优 化 配 置 , 促 引导 低 碳 生产 与 消 费 , 实现 经济 的可 持 续 发
完善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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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的思考发表时间:2020-11-10T08:05:19.688Z 来源:《当代教育家》2020年23期作者:王一诺[导读] 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在调节自然资源如何利用方面和防止环境污染方面有天生的优势。
烟台一中山东省烟台市 264003摘要: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在调节自然资源如何利用方面和防止环境污染方面有天生的优势。
这是因为税收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名词,有调节市场机制的优势,而作为法学中一个概念,也有其追求公平和正义的本质。
环境税收法律制度作为生态财政法律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它的产生和生态经济公平原则有着紧密的联系,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将其体现出来,更有利于其公平和正义目标的实现。
文章针对生态税收法律制度的概念以及在中国实践的问题及改善建议进行了评述。
关键词:环境税;法律制度;思考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问题与社会工业发展的矛盾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英国现代经济学家庇古在其著作《福利经济学》中,首次提到环境与社会税收之间的关系,提出的理论实质使负外部的效应内部化。
这是环境伦理学的重大发展。
正是基于环境税对生态保护的积极作用,使得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从广义上而言,环境税是政府利用行政职能对任何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进行征收的税收。
环境税的征收,被西方发达国家视为协调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通过对环境税的再分配可以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优化资源配置,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将环境损害降至最低。
1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概念在现代国家,人们对于“税收”的概念已经并不陌生,它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管理国家的公共职能,通过依靠它的政治权利,依法强制地、无偿地获得财政收入的政治活动方式,其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现代国家也被习惯性地称之为税收国家。
在研究税收的过程中,不能从单一的方面去研究、去评述税收制度或者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必须将其放于整个社会发展的体系之中,用发展的、联系的眼光,去认识它、充分了解它,要将其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下完整地分析。
论税收法定原则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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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收法定原则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摘要】税收法定原则下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税收立法有待完善、“营改增”税制改革配套措施不完善以及税种结构相对滞后,直接税比重过低的问题。
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完善方面,具有深化税收体制的改革、在技术上为税收法律化铺平道路以及促进立法计划出台的作用。
税收法定原则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完善建议包括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建设、完善“增值税”税收政策以及改善税种结构,优化税收环境。
【关键词】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律制度;税制改革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与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税收法定原则的功能和作用决定了其在税法中的基础性地位。
通过各学者对税收法定原则的理解和阐释,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有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法律对于课税要素的明确规定,可以直接为纳税人提供行为的合理预测,防止了课税要素界定的模糊性。
再者,立法和执法的征税程序的明确,在程序方面排除了征税机关在利用行政权力时随意的解释和滥用,保障了纳税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
最后,纳税人纳税时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救济渠道亦需由法律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设计课税要素的法定和明确,征税程序和救济渠道的法定。
(二)税收法定原则下我国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1.税收立法有待完善随着税收法定原则的不断深化,税收制度也经历过计划经济时代,改革开放时期和市场经济时代。
市场经济的确立,使得以市场运行为基础的,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开始确立。
税收立法工作也在随着经济形式的变化而不断发展。
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2年通过《税收征管法》。
国务院为也相继在1993年颁布了消费税法等文件。
但总体来说,当前国内的税收立法以全国人大授权立法为主,尚有税种未通过法律形式进行规制,总体而言税收立法本身滞后于税制改革。
2.“营改增”税制改革配套措施不完善“营改增”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减少重复征税和促进社会良性循环,是曾经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
论对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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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1)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关注的重大议题。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挑战。
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我国已经开始探索并实施环境税收制度。
本文旨在对我国环境税收制度进行思考和探讨,以期为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环境税收制度的意义环境税收制度是指通过征收一定的税费,对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以达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目的。
它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意义: - 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税收可以通过增加资源利用成本,引导企业和个人更加谨慎地使用资源,从而达到资源节约的效果。
- 促进环境治理:通过征收环境税收,可以有效地约束企业和个人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激励其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治理进程。
- 改善生态环境:环境税收的征收可以为环境治理提供资金来源,支持环境建设和修复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品质。
-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环境税收可以引导企业和个人采用更加环保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现状我国环境税收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重点征收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污染等排放行为。
然而,目前我国环境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征收对象有限目前我国环境税收的征收对象主要集中在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和噪声污染等方面,其他一些重要的环境问题,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处理和排放等,并未纳入环境税收的范围。
这就导致了环境税收制度在征收对象上的不完善。
税率设置不合理在目前的环境税收制度中,税率设置相对较低,难以达到对污染和资源消耗行为的有效约束。
同时,税率设置不合理也容易导致企业和个人通过一些手段规避缴纳环境税,降低税收的征收效果。
缺乏监管和执法的力度在环境税收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对较弱。
一些企业和个人往往能够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环境税的征收,从而降低税收的征收效果。
完善我国环境税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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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环境税的对策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资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瓶颈。
环境税收制度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税收原则,有效地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完善现有的环境税制已经迫在眉睫。
标签:环境税制环境税是指以环境保护为目标,以开发、利用、污染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对其开发利用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征税的一系列税种和税收措施。
目前,环境税费制度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环境收费制度,即征收排污费、土地使用费、污染处理费、矿区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另一类是环境税收制度,包括环境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和与环保相关的税收措施。
1 现行环境税存在的主要问题1.1 税收制度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从相关的税收法规中可以看出,现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措施比较杂乱,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以一事一议的感觉。
例如,利用煤烟石、煤泥、油母页岩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而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增值税,而水泥则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同是鼓励利用废弃物,适用政策却有很大的差异。
另外,多种产业目录并存而且相互交叉,也是政策不规范的一种体现。
1.2 税收优惠措施存在多种缺陷首先,现有的税收政策多以经济目标为中心,存在不少经济与环保相冲突的优惠措施。
譬如对农药、化肥、塑料、煤炭业等污染产品和污染行业出于发展农业和能源等经济原因的考虑而实行了不少优惠政策。
普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环保目标缺失容易导致污染产业的内移,对外商投资的普遍优惠易导致污染项目从国外转向国内;对西部地区投资的普遍优惠政策则易造成污染企业从沿海转向内地。
其次,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律层次偏低,以临时性为主,缺乏长期性,大多数税收优惠政策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而不是在税法或条例中明确规定的,有的本应长期鼓励的却以临时性措施出台而后再不断地延期,如森工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1995年就开始实施,并延期到1997年底,到期后又从1998年延长到2000年底,而后又延期到200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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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分析研究4200字摘要:目前世界各国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环境税也是全世界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在我国今年召开的“两会”上,环境税收制度已是热点话题,同时也是“十二五”期间要重点进行调整和完善的税收制度。
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套完全以环境保护为主的专项税收政策,使这方面的工作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很难保障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本门通过分析目前我国相关环境税收制度的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积极措施,以期望对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能够有所帮助。
关键词: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环境税收在我国目前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能源消耗等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因此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污染、扩大绿化面积已经是我国要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而税收制度在保护环境方面已经具有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经济手段,所以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必须快速建立起一套以我国经济为背景、适合我国国情的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
然而在经济学界,对于环境税制的制定存在很多不同的看法,所以就必须要在已有的环境税制上进行优化和完善,调整相关的优惠政策,形成一套既符合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国民生活的专项环境税制。
新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总是会带来很多争议,但各类观点都是希望环境税制能够真正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因为只有专项规定才能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供无形的保障。
比如荷兰实行的环境税收制度,荷兰政府在制度中专门制定了一些基础措施,以保证生态环境和税收之间的联系。
而且因为荷兰的饮用水大部分是来源于地下水,所以荷兰政府为了保护土壤和水源不被破坏,专门成了地下水保护区,同时对于在保护区内进行生产经营的个人和企业征收土壤保护税,并将这些税收收入应用到那些因保护环境而受到经济损失的个人和企业当中。
一、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现状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经济发展以及税收制度的差异,每个国家的环境税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也是有所差别,但整体结构通常只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保护环境为宗旨,指对环境的污染、消耗和破坏等相关行为进行征税的税种,统称环境保护税,也是环境税收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比如荷兰的地表水污染税、燃料使用税等;德国实行的汽车税、矿物油税;奥地利实行的标油消费税;还有一些共同合作发展的成员国征收的二氧化碳税等一系列小税种。
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环境而采取的协调措施,包括鼓励纳税人进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各项优惠政策,还有对于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提高税收负担的措施,像荷兰的土壤保护税就是既惩罚了污染环境的人,又奖励了保护环境的人。
从实际作用的角度来看,后者一般是作为辅助性工作进行开展,配合专门的环境税收制度而实行。
环境税收制度适应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能够提供改善环境污染的资金、能够抑制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所以我国要实行环境税收制度;因为我国有坚实的政策基础、能够借鉴大量外国优秀的税收经验、有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有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和理论基础、有优质的税收征管制度,所以我国要实行环境税收制度。
所以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及税务部门要将建设环境税制和税制改革进行有机结合,同时与相关的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进行相互配合,既要完善当前税制中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又要建立起新的环境税收制度,从而为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二、当前环境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缺少专项环境税种与国际上环境税制已经相对完善的国家相比,我国缺少专门针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等行为而进行征税的专项税种,即环境保护税。
单从名称来看,就可以知道它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应该是处于主体地位的,而现在缺少了主体制度,就使税收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作用降低了,就使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收入减少,而其他资金对于环境的影响也不大,就使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二)排污费用制度存在缺陷我国现在实行的排污费用制度是一种超出指标的制度形式,而且征收范围较小。
虽然目前我国征收排污费用的范围包括噪音、废气、废水、固体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五大?,收费项目也是十个有余,但是还是存在像生活垃圾、各种辐射、恶臭污染物、工业企业生产的废料等等都未进行征收排污费用。
同时,环境税制的不完善使这方面的税收收入较少,再加上政府给予的环保资金受预算机制的约束,经常会出现资金的挪用现象,使环保资金更加紧张,排污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三)资源税和消费税的课征范围较小我国目前实行的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盐、金属矿原矿等七个种类,而对于那些能够对环境保护产生大量积极影响的土壤、水、森林等资源都没有进行征税,这样的征税范围较为狭窄,不利于资源税的发展,而且我国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资源的销售量和自产自用的数量,这就使得这些企业对于未销售或者是未使用的产品不需要承担任何与税收相关的代价,使企业对于过度开采的积极性相应的提高,导致了自然资源的大量减少,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同样我国的消费税课征范围也较窄,仅包括燃油、汽车轮胎和机动车,缺少对污染产品的征税,这样看来,没有根据污染程度设置税率,无法体现税收对保护环境、降低污染所带来的积极影响。
(四)税收优化政策并不完善从整体的税收政策来看,我国现在实行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手段较为单一,仅有减税和免税两种方式,能够享受这种优惠的企业较少,缺乏灵活性,而且没有单独针对环境保护工作,所以不能完全适应环保的发展。
而且因为这些优惠政策较为分散,并没有进行统一的整合,所以相互之间很难进行配合甚至还会相互影响,难以发挥政策的优惠作用。
三、解决当前环境税收制度存在问题的措施针对目前我国已有的环境税收制度情况和其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在完善该制度方面,我国政府应该将重点放在扩大消费税和资源税范围、完善排污费用制度以及优惠政策方面。
(一)调整和完善消费税首先,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把一些容易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例如电池、塑料袋等一次性污染物纳入征收范围;其次,提高消费税税率,比如对于能够危害人身体健康、又能污染环境的香烟,适当提高税率;最后,在对于小汽车进行征收消费税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排气量的差别,还要对排气量相同而车内是否安装净化装置进行区分,因为我们需要通过消费税来影响环境税制,所以还可以对使用“绿色燃料”的小汽车进行消费税的免征,从而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大量使用“绿色燃料”,既能够方便生活又能够降低污染、保护环境。
(二)调整现行资源税政策首先要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扩大资源税的范围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减少污染。
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对于全部的自然资源进行课税是不现实的,但还是应该对于森林资源、土壤资源以及水资源等不可再生资源进行征收资源税,使企业减少对于这些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从而做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要调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式。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资源的销售量和自产自用的数量,而实际上,一方面我们无法确定自用的具体数量,所以很难保证税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现在征收资源税无法与保护环境相联系,不能体现我国调整资源税的意义,所以这次改革应该将计税依据改为按照实际数量进行征收。
最后适当提高资源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已实施十年有余,而当初规定税率较低,无法和现在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所以现在我国需要根据当前的市场价格和居民的收入情况进行考量,适当提高部分资源的税率,使不可再生资源的数率高于不同资源的税率,从而减少各类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消耗。
(三)对排污费用进行调整和优化首先要明确排污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个人、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等,同时根据污染因素的不同,可以将排污费用分为排污收费和超标收费两个种类;其次,加强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下级各类企业、个人排污费用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执行、征收排污费用;再次要将应交的排污费用全部计入到财政预算当中,设有专门的资金管理方式,比如重点污染区域的防治、轻度污染区域的防治、治理污染的新兴技术以及国家给予的其他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补贴和贴息;最后也要扩大排污费用的征收范围,将生活垃圾、企业的废料都纳入进去。
(四)完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首先,在对我国环境税进行优化和完善的售后,除了对与“三废”相关的投资继续实施税收优惠之外,还可以将优惠的范围覆盖到机械制造、环保工程的实施、安装以及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方面,同时对于在环保产业当中新兴的科学技术也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其次对于在开采资源的过程中能够合理利用并且尽量减少废物污染的企业或者个人给予税收优惠,形成一定的奖励手段;最后在税收优惠的方式上进行扩展,不局限于减税和免税,可以实行加速折旧、税收抵免或者加计扣除等方式,从而能?蜃畲笙薅鹊姆⒒铀笆沼呕莸幕?极作用。
四、结束语综上所述,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从而能够促进经济稳定运行,实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而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在构建一项专门的环境税收制度的同时,不仅要对已有的环境制度进行调整,还要对其他相关的税种进行合理的调整,才能使整体的税收制度变的科学有效。
而这项改革不仅需要国家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相互配合,还需要我们每个人树立起保护环境的意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环境税收制度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带动整个国家经济的运行。
参考文献:[1]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税学院课题组.对我国环境税制及其配套政策设计的思考[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47-50.[2]梁丽.我国开征环境税:源起、机理与模式[J].财经问题研究,2010(9):83-87.[3]乐小芳.我国环境税收政策现状及改革目标[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51-55.[4]邹爱勇,王春霞.关于环境税的几个问题[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