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相关问答(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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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相关问答(doc 7页)
本科目应当由单位出纳人员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帐”,进行日记帐登记核算(类似银行存款日记帐),月末余额应当与代理银行提供的“预算单位财政支付额度对账单(表)”进行核对。
2、“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预算单位在资产类(资金占用类)(事业单位编号125,行政单位编号115,建设单位编号235)。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分月用款计划核定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终结余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
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数,即:次年财政应还返预算单位使用的用款计划额度。
本科目应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
3、“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基建拨款”等科目,建议每个科目分别增设“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拨付”两个二级科目,并按财政拨款性质,分设明细帐目,以便明细核算财政拨款。(文件没规定,但有实际意义,以便与财政对帐)
三、基层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资金支付管理未改变的,预算单位仍执行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只是根据需要在以上会计制度的资产类增设“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以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授权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而“银行存款”科目用以核算预算单位自筹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
1. 财政直接支付的帐务处理
财政直接支付,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额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此支付方式对预算单位而言没有实际的资金流动,即没有现金流。
预算单位申请支付某笔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款项后,根据财政国库支付局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和相关原始凭证作入帐依据,以《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的日期为入帐日期,做如下帐务处理。
发生经济业务支付款项时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器材采购(待摊投资)等
贷:(预算内)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
(预算外)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
如果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支出构成预算单位新增的固定资产,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帐务: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需要强调的事项:
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账务处理与财政授权支付不同,预算单位在收到批复的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时,均不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而是依据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
2. 财政授权支付的帐务处理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按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与用款额度,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中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的下达日期为入帐日期,凭额度通知单做入帐依据,进行收入帐务处理。
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时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贷:(预算内)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
(预算外)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
发生经济业务支付款项时,以预算单位开具的授权支付令日期为入帐日期,凭授权支付令回单和相关原始凭证作入帐依据,进行支出帐务处理。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器材采购(待摊投资)等/
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如果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支出构成预算单位新增的固定资产,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帐务: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 预算单位用自筹资金垫付建设项目用款
⑴垫付时:
借:其他应收款——**基建项目借垫付用款
贷:银行存款
⑵财政资金到位时,经预算单位说明情况,并经财政有关部门审核后,采用直接支付由财政直接支付到预算单位垫付资金的帐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基建项目垫付用款
同时:
借:器材采购(待摊投资等)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拨款等
在零余额用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单位用基本账户垫付特殊款项处理:事后甲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特殊转款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由“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还款。预算单位未经财政批准,不得将零余额账户的资金转入单位基本户或其他户。
4. 预算单位提取现金和暂付款(其他应收款)的帐务处理
预算单位支用现金或借支差旅费、住院费等形成的往来在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内处理。
⑴预算单位从零余额帐户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⑵预算单位用现金预支差旅费和住院费等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⑶报销差旅费和住院费时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
现金(实际支出数与借款金额之间的差)
贷:其他应收款
⑷预算单位用现金支付基建工人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等
贷:现金
5、银行存款核算: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资产类的“银行存款”科目,只核算预算单位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的银行存款结余和往来款项等
四、月末对账处理
1、月末应当与代理银行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
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就单位“零余额账户”与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额度结余数,经双方签证后的对账单由事业单位随同月份会计报表逐级上报。每日终了,事业单位应编制现金日报表。
2、月末应当与财政国库股(中心)对账,对账内容为财政国库股提供的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数、用款计划余额数等。
需注意:
(1)预算单位出纳账上的“零余额账户”借方余额应该与银行的预算单位财政支付额度对账表的期末结余额度一致;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借方反映的是单位从财政收到的零余额用款额度,与单位财务账上的拨人经费、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一致: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贷方反映预算单位零余额的支付、退款及缴存现金的数额,与单位财务账上的授权支付数额一致。
五. 预算单位年终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的帐务处理
年终,财政厅和预算单位设置10天的整理期,用于处理未达账项等事宜。整理期结束后,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预算单位之间及上、下级预算单位之间的各有关账户必须完全一致,不应再有未达账项。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的数额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额加上年预算结余数额减当年财政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