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司考真题答案

合集下载

司考真题

司考真题
C.法官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D.法官不得擅自过问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参考答案:A
5.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
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
10.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应当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A.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的律师沈某是其过去的同事,没有主动回避
B.律师裘某约请主办法官童某吃饭,了解所代理案件的案情
C.某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所刊发表法官 Nhomakorabea某的文章
D.某律师事务所举办法律实务研讨会,邀请法官周某出席演讲
B.律师潘某向多个法院的院长、庭长写信,承诺介绍案件将提供中介费
C.律师刘某明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编造的,仍向法院提交
D.律师韩某的名片上印有“某法院经济庭前庭长”
参考答案:BCD
9.检察官徐某因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而被追诉。下列关于徐某纪律责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参考答案:C
6.下列关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适时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向委托人作出承诺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及答案j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二及答案j

71.⼈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哪些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A.犯罪嫌疑⼈甲,为犯罪准备⼯具、制造条件,犯罪情节轻微
B.犯罪嫌疑⼈⼄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够的证据予以证明
C.犯罪嫌疑⼈丙⼜聋⼜哑,且犯罪情节轻微
D.犯罪嫌疑⼈丁已死亡
75.刘某因⽣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部,致刘⿐⾻等部位受伤。

刘某向⼈民法院提起⾃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调解
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诉,根据法定情形,⼈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民法院应终⽌审理邓某的反诉
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76.甲与⼄婚后六年,⼄⼜与另⼀男⼦相爱,并通过熟⼈办理了结婚登记⼿续。

甲得知后将⼄起诉⾄法院,⼄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年。

对本案第⼀审判决,哪些⼈享有独⽴上诉权?
A.甲
B.⼄
C.甲、⼄的⽗母
D.⼄的辩护⼈
77.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吴某加重刑罚
B.某杀⼈案,⼈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某强*案,原审被告⼈范某已经死亡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审程序审理。

2005年司法考试宪法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解析_公务员_

2005年司法考试宪法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解析_公务员_

2005年司法考试宪法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法官行为的论述中,体现了“保障司法公正”的要求的一项是( ) B.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C.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不受任何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D.法官所做出的裁判文书应当“以理服人”,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参考答案:C解析:2、检察官有下列哪种情形的,予以辞退:()A.王检察官为了得到证明整个案件事实的关键口供,便给犯罪嫌疑人上了老虎凳;B.张检察官在闹市区开了一间酒吧,有时在上班时也去照顾生意;C.于检察官婚假明天就到期了,但他觉得出来旅游一次不容易,于是又到西双版纳玩了十九天才回单位;D.张检察官在担任检察官的第一年,就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

参考答案:C解析:《检察官法》第四十三条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三)因检察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五)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赵律师因酒后驾车,撞死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这种情况下( )A.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应因此吊销B.赵的律师执业证书不能因此吊销C.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以后也不能再申请颁发D.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五年后可以再申请颁发参考答案:B解析:《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三)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四)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五)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六)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七)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八)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九)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十)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十一)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2005年司考卷三答案

2005年司考卷三答案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债权人乙在“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l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的情况下,享有债权人撤销权。又据《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可知,撤销权需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本题中,“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从2003年5月到2004年7月已超过了撤销权一年的除斥期间,债权人乙依法已无权行使为性质只能依据乙的主观意图去判断,而不能依据甲的主观意图判断。
2.[答案] B
[考点]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与被帮工人责任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蜜蜂虽是甲饲养的,但是由于“猪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才致丁被蜜蜂蜇伤的,而猪是乙饲养的。由此,是由于第三人乙的原因导致的蜜蜂蜇人,而且乙有过错,因为自家的猪冲入别人院子并撞翻别人的蜂箱,显然乙作为猪的饲养人有看管不力的过错,第三人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蜜蜂的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本题中的债“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是由约定产生的,是意定之债不是法定之债。约定“演唱自创歌曲2—3首”,但没有指出是哪2—3首,是种类之债不是特定之债。债的履行标的只有演唱自创歌曲一种,没有其他选择,是简单之债不是选择之债。债权人是演出公司,债务人是演唱组合,债权人与债务人虽内部包含多人,但均是以一个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是单一之债不是多数人之债。ACD项不符合题意,B项是正确选项。

2005年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试卷四及答案2

2005年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试卷四及答案2

四、(本题15分)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楼于1998年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员(共4⼈),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

该改制计划于同年1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原管理层⼈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各认购1万元。

公司成⽴后,分别向各认购⼈签发了出资证明书。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

200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同意。

会后,董事会下发⽂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

同年4⽉,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

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了⼯商登记。

同年10⽉,王某与其妻蓝某协议离婚,蓝某要求王某补偿25万元。

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的50%根据协议抵偿给蓝某,董事会批准了该协议。

2003年5⽉,川南公司因涉嫌偷税被⽴案侦查。

侦查发现:除王某外,宋某、周某、李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获得的股权均是挪⽤原川南商业⼤楼的资⾦购买,且2001年公司增资时,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四⼈均未实际出资,⽽是以公司新建办公楼评估后资产作为增资资本,并分别记于个⼈名下。

同时查明,偷税事项未经过股东会讨论,⽽是董事会为了公司利益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决定实施的。

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偷税罪成⽴,判处公司罚⾦140万元,宋某等亦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问题:1.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2.川南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及⼈事安排是否合法?为什么?3.川南公司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和公司的增资⾏为是否有效?为什么?4.蓝某可否根据补偿协议获得王某所持股权的50%?为什么?5.川南公司因被判处罚⾦所造成的140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五、(本题17分)案情: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与家住⼄区的舒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处500m2的⼆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P37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P37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

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D)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C)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

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

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

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D)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

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

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A)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合同法部分)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合同法部分)

2005司考试卷三(合同法部分)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4.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

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C.双方债务性质不同,不得抵销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5.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

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

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

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

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构成缔约过失B.构成欺诈行为C.构成不当得利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6.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

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C.是自助行为D.是侵权行为7.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

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8.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及参考答案9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及参考答案9

87.若甲对⼄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年,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若对甲进⾏清偿,则事后⽆权要求甲返还 B.丙若对甲进⾏清偿,则⽆权对⼄进⾏追偿 C.甲不能对戊的房屋⾏使抵押权 D.倘甲催告⼄还款,⼄在催款通知上签字,诉讼时效将因中断⽽重新起算 88.若⼄的朋友⼰与⼄达成协议,由其代替⼄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效⼒ 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同意该协议,戊⽆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受影响 (三)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张⼄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

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请回答以下89-92题。

89.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 A.以被保险⼈甲为受益⼈ B.以被保险⼈甲指定的张⼄为受益⼈ C.以投保⼈张某为受益⼈,但须经甲同意 D.以投保⼈张某和被保险⼈甲共同指定的第三⼈为受益⼈ 90.在张某为其⼥⼉张⼄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如何产⽣? A.因张⼄为⽆民事⾏为能⼒的⼈,故张某可以监护⼈⾝份指定受益⼈ B.张⼄虽⽆民事⾏为能⼒,但因她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故她可以指定受益⼈ C.因张⼄⽆民事⾏为能⼒,她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 D.张某作为投保⼈可以指定受益⼈,但必须征得被保险⼈张⼄的同意 91.张某为甲和张⼄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付保费。

张某⽀付了⾸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期超过60⽇未⽀付当期保费,这有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A.合同效⼒中⽌ B.合同终⽌ C.保险⼈有权⽴即解除合同 D.保险⼈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额 92.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困境,⽆⼒继续⽀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

对于张某的这⼀请求,应当如何认定? A.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但⽆权要求退还任何费⽤ B.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已交的保费 C.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价值 D.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按规定退还保费,但保险公司有权收取违约⾦ (四) 海云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份装饰⼯程合同。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刑法仅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广义的刑法则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或者是规定刑法上某一事项的法律。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一个单行刑法,即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这个单行刑法单独对外汇这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作出了规定,所以是一个单行刑法。

刑法修正案是指对刑法中多个条文、多个罪名进行修改的法律文件。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五个刑法修正案,即1999年《刑法修正案》、2001年《刑法修正案(二)》及《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

所以B项是正确选项。

另外,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对刑法的修改多采用修正案的形式而不是采用单行法的形式。

而在1979年刑法通过后,对刑法的修改、补充多采用单行刑法的形式,1979年刑法通过后立法机关就曾经先后颁布了20多个单行刑法,原因在于79年刑法的规定很不完善,所以需要单行刑法来大量补充。

97刑法则相对完善,所以多采用修正案的形式。

从中也可以体会单行刑法和修正案的差异。

2.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_法定原则,_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_和承担的_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及解析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及解析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四答案及解析第一部分:简析题一、【答案】1.孟某的行为构成介绍行贿罪。

孟某受行贿人齐某之托,为其疏通行贿渠道,引荐受贿人,转达行贿的信息,向受贿人传达行贿人的要求,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沟通、撮合,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且所介绍的贿赂为重大贿赂,情节严重。

据此,孟某构成介绍行贿罪,应以介绍行贿罪定罪量刑。

2.金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金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故意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另一国家工作人员招生办主任高某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使某重点中学违反规定接受齐某的儿子入学,并收受齐某赠送的现金2万元,其行为符合《刑法》第388条规定的受贿罪,属于斡旋受贿,应当以受贿罪定罪量刑。

3.齐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某以财物的行为,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行贿罪定罪量刑。

4.高某不构成犯罪。

高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屈从金某的不法要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对明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招收,但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因此,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纪行为。

二、1.李某扭伤脚的医疗费如何承担?为什么?【答案】李某承担(1分)。

因为酒店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没有过错,也没有违约,不应承担责任(1分)。

【考点】经营机构安全保障责任的归责原则【解析】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之规定,经营机构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因此,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2.李某可否要求“大富豪”酒店赔偿其受重伤的医疗费等全部30万元?为什么?【答案】不可以(1分)。

因为李某的损害是甲造成的,甲有5000元可供赔偿,酒店只需要对余下的部分(295000元)根据过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1分);同时,李某也有过错,应当分担部分责任(1分)。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及解析_司法_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及解析_司法_

2005年司法考试试卷三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民法(1---19题)1.【答案】C【考点】民事权利的性质和分类【解析】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任何权利都存在相应的义务。

人格权虽然属于绝对权,但也具有权利不得滥用以及对社会的义务。

因此A错误;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在对方行使请求权时,依法对抗、拒绝履行的权利。

抗辩权的行使目的在于拒绝履行义务,它必须以承认请求权人的请求权为前提,典型的有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乙否认甲的请求权,属于一种否认权。

B错误;债权请求权属于相对权,通说认为不具有排他性,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C正确;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合同的撤销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单纯的通知不会产生消灭合同的效力,因此不属于形成权。

D错误。

2.【答案】D【考点】精神病人的监护【解析】《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6大类。

《民通意见》第16条规定:“ 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

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度不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除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外,其他近亲属充当监护人的顺序相同。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及参考答案6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及参考答案6

61.下列哪些⾏为应认定为抢劫罪⼀罪? A.甲将仇⼈杀死后,取⾛其⾝上的5000元现⾦ B.甲持⼑拦路⾏抢,故意将受害⼈杀死后取⾛其财物 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的反抗,故意将被害⼈杀死,取⾛其财物 D.甲实⾏抢劫罪后,为防⽌受害⼈报案,将其杀死 62.甲系某市国有博物馆的馆长。

某⽇,市政府领导带某国博物馆代表团来参观。

甲当即决定将本馆收藏的⼀件战国时期的青铜奔马赠送给市政府,作为新落成的市政府办公⼤楼的装饰;同时,将⼀件国家禁⽌出⼝的珍贵⽂物赠送给该外国博物馆代表团。

另外,甲还偷偷将本馆的⼀件珍贵⽂物据为⼰有。

甲的⾏为构成: A.贪污罪 B.私赠⽂物藏品罪 C.⾮法向外国⼈赠送珍贵⽂物罪 D.盗窃珍贵⽂物罪 63.下列哪些情形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 A.甲采⽤密码破解⼿段,⾮法进⼊国家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国家机密 B.⼄因与单位领导存在⽭盾,即擅⾃对单位在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程序进⾏修改操作,给单位的⽣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的混乱 C.丙通过破解密码的⼿段,进⼊某银⾏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其朋友的银⾏卡增加存款额10万元 D.丁为了显⽰⾃⼰在计算机技术⽅⾯的本事,设计出⼀种计算机病毒,并通过互联进⾏传播,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造成严重后果 64.2000年8⽉21⽇,甲因犯诈骗罪被⼈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5年6⽉20⽇,甲⼜犯盗窃罪。

对于甲的量刑,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B.甲不构成累犯 C.对甲的盗窃罪不能适⽤缓刑 D.对甲应当数罪并罚 65.下列⾏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 A.甲向某国有公司负责⼈⽶某送2万元,希望能承包该公司正在发包的⼀项建筑⼯程 B.⼄向某⾼校招⽣⼈员刘某送2万元,希望刘某在招⽣时对其已经进⼊该⾼校投档线的⼥⼉优先录取 C.丙向某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某送2万元,希望⾼某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的赔偿申请 D.丁向某医院药剂科长程某送2万元,希望程某在质量、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丁所在单位⽣产的药品 66.甲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量进货销售,销售⾦额总计达到180万元。

2005年全国司法考试试卷(三)及答案d

2005年全国司法考试试卷(三)及答案d

66.甲、⼄签订⼀份购销合同。

甲以由银⾏承兑的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若⼄不按期履⾏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

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该票据的背书⾏为为附条件背书,效⼒待定B.⼄在未履⾏交货义务时,不得主张票据权利C.⽆论⼄是否履⾏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D.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汇票上效⼒,⼄⽆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67.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该公司的破产财产?A.该公司依合同将于三个⽉后获得的⼀笔投资收益B.该公司提交某银⾏质押的⼀辆轿车C.该公司对某⼤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D.该公司⼀栋在建的办公楼68."⼤鱼"号货轮在航⾏中遇雷暴天⽓,船上部分货物失⽕燃烧,⼤⽕蔓延到机舱。

船长为灭⽕,命令船员向舱中灌⽔。

因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船长求助拖轮将"⼤鱼"号拖到避难港。

下列哪些损失应列⼊共同海损?A.为灭⽕⽽湿损的货物B.为将"⼤鱼"号拖⾄避难港⽽发⽣的拖航费⽤C.失⽕烧毁的货物来源:考试⼤D.在避难港发⽣的港⼝费69.甲公司持有⼄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

甲公司发出的下列收购要约,哪些内容是合法的?A.甲公司收购⼄公司的股份⾄51%时即不再收购B.甲公司将在45⽇内完成对⼄公司股份的收购C.本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于⼄公司的所有股东D.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甲公司视具体情况可以撤回收购要约70.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张诉⼩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张对⽼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承认,⽼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需举证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经当事⼈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的承认,但因此⽽导致承认对⽅诉讼请求的除外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承认即⽆效7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使⽽与其他车辆发⽣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的之诉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扶养费的诉讼D.货轮甲和客轮⼄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两船⼈员进⾏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付救助费72.下列哪些⽂书可以作为民事执⾏根据?A.法院按督促程序发出的⽀付令B.⾏政判决书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D.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效⼒的关于追偿债款的债权⽂书73.甲在上发表⽂章指责某⼤学教授⼄编造虚假的学术经历,⼄为此起诉。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考真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考真题
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甲市政府发文“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就是限制了其他白酒经营者的正当经营活动,所以A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本题中酒厂的行为并未构成商业贿赂,所以B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C项是正确的,不应当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的规定,“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而本题中,酒厂并没有借此销售质次价高的上平,也没有滥收费用,所以不存在监督检查部门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情形,因此D是错误的,应当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乙公司可以证明其08版反病毒软件与甲公司的07版反病毒软件不构成实质相似,那么可以说明乙公司的技术与甲公司的技术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也就不构成对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因此,B项说法正确。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含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含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2.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法定原则,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和承担的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这段话的空格中: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 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 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3.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直接驱逐出境4.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但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B.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处罚作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5.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卷一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

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

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

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

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

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煲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

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2005年 (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2005年 (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2005年(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50,分数:50.00)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

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分数:1.00)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解析:[考点] 法律与利益 [解析] 利益是社会主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的具体转化形式,它表现了社会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主动关系,构成了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

利益是个客观范畴。

马克思主义认为利益的认识和实现过程要通过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利益是主客观的统一体。

追求利益离不开人们有意识的参与,但利益仍然是客观存在的。

法律和利益存在如下关系: 1、法律对于利益有积极的作用。

(1)法律通过权利义务的机制来确认、界定、分配各种利益,从而实现其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

法律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的。

因此,A项正确。

(2)并非所有的利益都是通过法律的调整来实现的,道德、政策等也能分配、表达、调整利益。

但是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对利益进行选择。

因此,B项是正确的。

2、利益对法律的决定作用。

(1)在法律的起源时期,法律的产生是利益分化所致。

(2)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律的根本内容是由统治阶级利益决定的。

(3)法律的发展受利益发展的影响。

利益的发展影响和制约法律的发展方向和法律内容的发展变化。

因此,利益是独立于法律的,法律只是表达和调整利益,而不是决定利益的产生。

所以D项错误。

民法的诚信原则要求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信用,不欺不诈,重信用,自觉履约。

该原则是对意思自治的反思和限制,强调当事人不仅通过意思自治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还要遵守社会公德,讲诚实信用,不得侵害体现这些社会公德的社会利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D2. C3. D4. A5. A6. B7. C8. C9. D10. D11. B12. A13. C14. D15. A16. B17. B19. D20. C21. A22. D23. C24. D25. B26. C27. A28. B29. B30. D31. D32. A33. C34. A35. C36. D37. B38. C39. D41. B42. D43. C44. A45. A46. B47. A48. C49. D50. 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51. CD52. BD53. ABC54. BC55. CD56. ABC57. BCD58. CD59. ABD60. ABCD62. ACD63. ABC64. ACD65. ABCD66. ACD67. AB68. BC69. AD70. AC71. ABC72. BCD73. BD74. CD75. ABCD76. ACD77. AB78. AB79. ACD80. BD81. BD82. CD84. ABCD85. ABCD86. AC87. CD88. ABCD89. ABCD90. AB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1. ACD92. D93. AB94. AD95. AD96. BC97. C98. ABCD99. BC100. AC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试卷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2. D3. A4. D5. B6. A7. B8. D9. C10. D11. B12. C13. B14. C15. D16. B17. D18. C19. A20. C21. D23. A24. D25. D26. C27. A28. D29. B30. B31. A32. D33. C34. C35. D36. C37. A38. B39. B40. C41. D42. D43. C45. B46. B47. C48. D49. D50. 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51. BCD52. ABCD53. BCD54. CD55. ABD56. AC57. ABCD58. BC59. ACD60. AD61. BC62. AC63. BD64. BD66. BCD67. ABCD68. AC69、AD70. ABC71. AC72. ABCD73. AB74. ACD75. ABD76. AB77. ABD78. CD79. ABD80. AB81. ABC82. BC83. BCD84. BD85. ABCD86. AB88. AC89. BD90. AB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1. ABCD92. BC93. B94. D95. AB96. C97. BD98. BCD99. ABC100. CD试卷二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2. D3. A4. D6. A7. B8. D9. C10. D11. B12. C13. B14. C15. D16. B17. D18. C19. A20. C21. D22. C23. A24. D25. D26. C28. D29. B30. B31. A32. D33. C34. C35. D36. C37. A38. B39. B40. C41. D42. D43. C44. A45. B46. B47. C48. D50. 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51. BCD52. ABCD53. BCD54. CD55. ABD56. AC57. ABCD58. BC59. ACD60. AD61. BC62. AC63. BD64. BD65. ABD66. BCD67. ABCD68. AC69、AD71. AC72. ABCD73. AB74. ACD75. ABD76. AB77. ABD78. CD79. ABD80. AB81. ABC82. BC83. BCD84. BD85. ABCD86. AB87. BCD88. AC89. BD90. AB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2. BC93. B94. D95. AB96. C97. BD98. BCD99. ABC100. CD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试卷三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D2. B3. A4. A5. D6. C7. B9. A10. D11. D12. C13. A14. B15. B16. C17. D18. C19. A20. B21. C22. D23. A24. A25. D26. B27. C28. B29. C31. D32. C33. B34. D35. A36. B37. A38. C39. D40. A41. D42. A43. D44.A45. D46. B47. C48. C49. B50. 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60分。

52. AD53. ABC54. AB55. ABCD56. ACD57. BD58. BD59. ACD60. ABC61. BD62. BD63. ACD64. AD65. BD66. CD67. ACD68. ABD69. ABC70. AD71. AB72. ABCD74. AB75. ABC76. BC77. ABCD78. CD79. BC80. BC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81. CD82. B83. BC84. ABD85. AD86. ACD87. AB88. BD89. ABCD90. A91. AD92. C93. D94. A95. AC96. ACD97. C98. ABC99. C100. ACD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试卷四参考答案一、(本题10分)1. 属于受案范围。

本案中《会议纪要》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2. 具有原告资格。

甲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直接影响到了三人的公平竞争权。

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平竞争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 不属于。

该请求涉及到甲市人民政府对建设局和交通局的职能调整,属于政府对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分配,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二、(本题15分)1. 丁某:伪造企业印章罪,伪造金融凭证罪,金融凭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行贿罪。

其中:(1)伪造企业印章罪和伪造金融凭证罪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定伪造金融凭证罪;(2)伪造金融凭证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之间又存在牵连关系,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3)金融凭证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之间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论处。

综上,丁某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和行贿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2. 朱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共犯和受贿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3. 张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三、(本题18分)1. 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2. 有效。

专利申请公布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

3. 因唐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不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甲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唐某承受。

4. 如果该灯具技术是高新技术,唐某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该技术不是高新技术,唐某的出资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除高新技术成果外,以工业产权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5. 不应被宣告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该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

6. 在该专利申请公布之前,丁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在专利申请公布前,该技术属于商业秘密;在该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丁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因为丁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和销售专利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四、(本题15分)1. 有效。

理由:股东出资即取得股权,其出资的资金来源不影响股权的取得。

或者答:(1)股东取得股权仅以出资为条件;(2)根据公司法的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出资不得退回(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果出资取得的股权因资金来源违法而无效,必然导致出资返还,影响公司资本充实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3)在股东以非法挪用的资金出资的情况下,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可以收缴其股权用于偿还被挪用资金,但此时只涉及股权转让问题,而不是股权无效。

均可得分。

2. 公司管理机构设置合法;公司管理人员安排不合法。

公司财务负责人不能担任监事,也不能担任监事会主席。

3. 无效。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该决议应在股东会上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川南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主席虽代表公司2/3以上的表决权,但不能就增资事项作决议,故该决议无效。

基于无效决议而实施的增资行为也应归于无效。

4. 不能。

离婚协议约定的是由王某补偿其25万元现金,王某将股权抵偿给蓝某的实质是股权的对外转让;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对外出让股权应经过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董事会无权批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5. 应由宋某、李某、王某、周某等4人承担。

公司的损失源于公司犯罪被判处的罚金,宋某等人担任执行董事、监事、经理职务时违法是导致这一损失的直接原因,故该损失应由宋某等4人承担。

五、(本题17分)1. 法院用通知书驳回管辖权异议错误,应当使用裁定书;2. 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潘某负有订约义务,承担预约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3. 不能。

仲裁程序中没有第三人,潘某进入仲裁程序没有仲裁协议作为根据。

4. 不能申请再审,因为它不是诉讼当事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5. 可申请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条件是潘某应当提供担保。

法院准许必须在48个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6. 不构成执行和解,因为判决没有执行内容,该合同不导致停止执行、恢复执行等程序问题;法院不干预,该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与判决履行和执行无关的新的民事行为。

六、(本题25分)1. 文书种类选择符合选定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事项齐全;2. 请求或答辩事项清楚,事实、依据论证充分,或者作出的处理合法有据,定性准确;3. 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