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行驶记录仪(V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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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速度门限以及报警的时间可通过计算机或者外接键盘操作预先设定。预先设定的速度可以是设置人员自行设置的精确的速度,也可以通过键盘选择高、低速度两个档次,高、低速度也可根据道路限速等规定进行确定。报警时间可以由设置人员自行设置精确的时间,也可以是记录仪内部固化的30秒、1分钟和5分钟三个档次。
报警信号分为声音提示和闪光提示,声音提示可以设置为蜂鸣器鸣叫声,也可以设置为语音发声提示。闪光提示是发光灯进行频率可调的闪烁提示。声音提示和闪光提示同时进行,完成报警功能。
3.3驾驶员酒精检测功能
在汽车方向盘附件设置酒精传感器,通过检测驾驶员呼出的空气进行酒精浓度测试,以确定驾驶员是否存在酒后驾车,并将检测时间、地点、酒精浓度、驾驶员个人信息存储下来。如果驾驶员呼出的空气的酒精浓度超过预定值,则通过记录仪的显示屏和蜂鸣器进行提示。如果需要,也可以给汽车发动机控制电路发出控制信号,以确保安全。
根据德国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商用汽车安装行驶记录仪后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从1970年欧盟开始全面强制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至今,德国商用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人身死亡事故发生率一直呈改善趋势。如1970年,货车为平均行驶约每40万公里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到2004年后,下降为每180万公里发生一起事故,事故发生率降低了4.5倍。国外专家在欧盟范围内选取了一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运营公司和运输车辆,对其几年内的营运情况做了专门的跟踪调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在运输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等设备,对驾驶员发挥监督和警示作用,道路交通的事故发生量明显比未安装该设备的要低,降低事故发生率20%左右。
——汽车轮胎气压(TPMS)和汽车液压、气压检测功能(扩展功能);
——汽车载重检测功能(超载);
——汽车行驶轨迹图形采集及三维显示功能;
——同时具备IC卡输出功能和USB接口功能;
——具有U盘“海量”存储功能;
——汽车行驶记录仪带有电子密码保护功能,以防止信息被篡改;
——具有智能防盗功能(扩展功能):与手机联网;
2本产品独特功能概述
除了按照《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GB/T19056—2003所的要求的以外,本记录仪还具备如下的独特功能。
——车辆超速报警提示功能;
——驾驶员酒精检测功能;
——车辆厢内烟雾检测功能和CO气体检测功能;
——疲劳驾驶检测功能(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录音功能(事故前30S);
——汽车行驶前后环境检测功能(超声波、多普勒、热释远红外等);
在检测时,由各个轮胎内部的检测模块将检测到的气压值通过无线发射器发送到接收模块处,记录仪通过CAN总线挂载气压接收模块,并且对气压不正常的轮胎状态值进行记录。通过记录仪的外接键盘,可以根据不同型号车辆和轮胎分别设置轮胎高、低气压的门限值。
3.9汽车载重检测功能
针对一些载重汽车,可以在车上加装力传感器,实现对汽车载重的检测,并将载重检测数据通过CAN总线发送给记录仪进行记录。
更换驾驶员后,可通过刷卡更新驾驶员信息。
3.6录音功能
记录仪通过录音模块录制当前时刻前驾驶室内30秒时间的声音,并进行存储。超过30秒后前面的记录会被后面继续记录的录音覆盖。
3.8汽车轮胎气压测功能
记录仪在汽车行驶时实时的对轮胎气压进行自动实时监测,随时了解轮胎气压状况,快速判别轮胎气压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对轮胎漏气、气压过低、气压过高进行报警,保证轮胎的正常使胎缺气状态下行驶,降低不必要的燃油消耗,预防由于轮胎气压过高或过低所引发的行车事故。
3.2国内的应用情况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标准和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应用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一些地方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实施方案,有力地推动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应用工作。一些地方和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在推广应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2.2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项目背景
2001年10月,公安部、交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公通字[2001]83号)中提出:“从事长途客运班线的客车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
2003年1月,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制定并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的《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中又明确提出:要按照《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逐步稳妥地开展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同年4月15日《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GB/T19056—2003颁布实施。
——具有IC卡识别功能。
3本产品独特功能的描述
3.1事故疑点数据的采集、存储
记录仪以0.2 s的时间间隔持续测量,记录并存储停车前20 s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车况信号,记录次数为10次。所测量的数据国家标准GB/T19056—2003所的要求的以外,本产品还能采集如下的数据:
a)方向信号;
b)鸣笛信号;
六:售后服务没有保障;
七:因驾驶人员持抵触情绪,使汽车行驶记录仪应有的效果得不到发挥;
八:因政府宏观协调指导作用还不到位;
九:监管力量薄弱;
十:运营企业缺乏配套管理制度;
十一:路面执法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原则,又由于各型号的产品的三种输出方式所承担的载体完全不同,对路面执法的可能性造成了极大冲击(因数据格式和通讯协议未统一)。
3 产品的应用情况
3.1国外的应用情况
从国外道路交通安全预防的成功经验来看,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应用,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很大作用。欧盟是世界上最早强制推行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地区,也是目前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数量最多和成效最显著的地区之一。截至2005年,欧盟已有500多万辆汽车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自20世纪70年代强制推行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以来,欧盟各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大幅度降低。
3.4车辆厢内烟雾检测功能和CO气体检测功能
记录仪通过CAN总线挂载多套烟雾检测模块,分别分布在车辆的不同地点。烟雾检测模块可对车体内部产生的烟雾进行识别,烟雾检测模块向记录仪发送检测数据,记录仪可以记录烟雾产生的时间,浓度,产生烟雾的地点,产生烟雾的车体内部位置等信息,同时通过语音、灯光等提示手段进行报警。
2项目背景
2.1我国汽车电子行业整体背景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汽车电子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汽车电子市场的巨大商机正逐渐浮出水面。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汽车电子产品市场规模可达约到2500亿元至3000亿元,汽车电子的发展速度将从目前10%的增长率上升到20%。据预测,未来汽车电子产品所占汽车的成本比例将达到20%到40%。不过我国目前汽车电子产业发展落后,包含合资企业在内的我国汽车电子产品占30%不到的市场份额,国外电子企业在我国汽车电子市场占据的主导地位,尤其是高端汽车电子产品。因此,我国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电子产品,市场前景将极为广阔。
第2章 产品的性能优势
1概述
我们研制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基于高性能微处理器、新型存储器、新型传感器研制的新一代汽车安全行驶综合管理系统。本系统以国标GB/T19056-2003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功能的扩充。使其更有能有效可靠的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它具有功能强大,稳定可靠,操作简便等优点。另外,本项目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印发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部、安全监管局研究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选择部分车型,在部分省市开展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试点工作”。
2004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实施条例》从三个层面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应用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一是确立了在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车辆上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的法规要求;二是规定了使用的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即《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2003);三是明确了交通警察利用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进行监督执法的权利。
智能汽车行驶记录仪(VDR)
可行性报告
二00七年十一月
第1章总论
第2章产品的性能优势
第3章市场宏观背景
第4章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第5章 项目的企业经济效益分析
第1章总论
1 项目名称
本项目是汽车行驶记录仪,俗称汽车“黑匣子”。
汽车行驶记录仪在欧盟、日本的简称VDR,也称为:汽车数据记录仪。其实现方法主要是通过将汽车传动轴的转动量转变为汽车的瞬间行程,结合时间等信息,经换算得出汽车速度及驾驶时间。因为对记录仪的结构和功能的理解,强制执行的记录仪也称之为:EDR,即事件数据记录仪。前者直接采集车轮转动量来推算车辆的行驶距离,进而计算出行车速度,这种采样通常称作脉冲式检测方式;后者直接测量汽车的运行加速度,再进一步推算出行车速度。
3.10U盘“海量”存储功能
记录仪带有USB主机模块,可挂载U盘来实现数据的海量存储。U盘的容量可从64M-1GByte,兼容80%以上的U盘品牌,可以很方便的对记录仪的存储容量进行扩充。
为了防止频繁读写记录仪U盘而造成U盘寿命下降,记录仪带有256K字节存储缓冲区,当缓冲区存储满了之后,记录仪将存储的全部数据传送到U盘中,并根据驾驶员信息代码生成符合Windows文件系统的FAT32文本文件。
记录仪通过CAN总线挂载CO气体检测模块,气体检测模块将车体内部的CO浓度发送至记录仪。记录仪记录CO产生的时间、浓度、产生CO的地点,同时通过语音、灯光等提示手段进行报警。
当浓度达到预设的可能引起危险的程度时,可以根据需要,产生必要的动作,如打开车窗等。
3.5疲劳驾驶检测功能
记录仪可不间断的记录同一驾驶员从开始驾驶以来连续(休息不到20分钟)驾驶时间,如果该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可预先设定),则记录仪判定该驾驶员已经处于疲劳驾驶状态,记录仪记录该驾驶员的驾驶时间,驾驶里程,驾驶起始终止地点,疲劳驾驶时间,疲劳驾驶里程,疲劳驾驶起始终止点等驾驶信息,并在该驾驶员疲劳驾驶时间内,每隔10分钟进行语音灯光报警提示,直到该驾驶员停止驾驶。
我国汽车工业尤其是轿车工业高速发展,汽车已进入了普通家庭。同时,近二十多年我国道路建设的发展很快,全国公路网已初具规模,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5万公里,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和加拿大,名列第三。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密度的加大、行车速度的提高,交通事故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因此有必要提高国产汽车的安全性,建立和完善保护乘员的安全保护系统。
c)大灯信号;
d)车门开关信号;
e)刹车信号;
f)车辆前后环境数据;
g)驾驶员酒精状况;
h)车胎压力监测系统(TPMS)的预留接口;
i)汽车油耗和油温检测。
3.2车辆超速报警提示功能
记录仪可在车辆速度超过预先设定的行驶速度时,通过声、光等信号发出警报提示,并同时记录相应的速度、时间、地点和超速行驶距离以及驾驶员个人信息。
2004年7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其中第8.5.5条规定: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半挂牵引车、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应安装具备记录、存储、显示、打印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等车辆行驶状态信息的行驶记录装置。由此可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应用推广工作,从法规、标准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工作。
汽车行驶纪录仪是属于政策性和科学性较强的产业。2002年、2003年、2004年我国相继出台有关道路安全和安装汽车行驶纪录仪的法律法规。但近几年来,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科研单位,研制生产的相应的产品:
一:产品功能定位不清;
二:型号各类混乱;
三:实际产能远低于设计能力;
四:市场竞争无序;
五:存在产品质量、可靠性差;
报警信号分为声音提示和闪光提示,声音提示可以设置为蜂鸣器鸣叫声,也可以设置为语音发声提示。闪光提示是发光灯进行频率可调的闪烁提示。声音提示和闪光提示同时进行,完成报警功能。
3.3驾驶员酒精检测功能
在汽车方向盘附件设置酒精传感器,通过检测驾驶员呼出的空气进行酒精浓度测试,以确定驾驶员是否存在酒后驾车,并将检测时间、地点、酒精浓度、驾驶员个人信息存储下来。如果驾驶员呼出的空气的酒精浓度超过预定值,则通过记录仪的显示屏和蜂鸣器进行提示。如果需要,也可以给汽车发动机控制电路发出控制信号,以确保安全。
根据德国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商用汽车安装行驶记录仪后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从1970年欧盟开始全面强制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至今,德国商用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人身死亡事故发生率一直呈改善趋势。如1970年,货车为平均行驶约每40万公里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到2004年后,下降为每180万公里发生一起事故,事故发生率降低了4.5倍。国外专家在欧盟范围内选取了一定的具有代表性的运营公司和运输车辆,对其几年内的营运情况做了专门的跟踪调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通过在运输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等设备,对驾驶员发挥监督和警示作用,道路交通的事故发生量明显比未安装该设备的要低,降低事故发生率20%左右。
——汽车轮胎气压(TPMS)和汽车液压、气压检测功能(扩展功能);
——汽车载重检测功能(超载);
——汽车行驶轨迹图形采集及三维显示功能;
——同时具备IC卡输出功能和USB接口功能;
——具有U盘“海量”存储功能;
——汽车行驶记录仪带有电子密码保护功能,以防止信息被篡改;
——具有智能防盗功能(扩展功能):与手机联网;
2本产品独特功能概述
除了按照《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GB/T19056—2003所的要求的以外,本记录仪还具备如下的独特功能。
——车辆超速报警提示功能;
——驾驶员酒精检测功能;
——车辆厢内烟雾检测功能和CO气体检测功能;
——疲劳驾驶检测功能(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录音功能(事故前30S);
——汽车行驶前后环境检测功能(超声波、多普勒、热释远红外等);
在检测时,由各个轮胎内部的检测模块将检测到的气压值通过无线发射器发送到接收模块处,记录仪通过CAN总线挂载气压接收模块,并且对气压不正常的轮胎状态值进行记录。通过记录仪的外接键盘,可以根据不同型号车辆和轮胎分别设置轮胎高、低气压的门限值。
3.9汽车载重检测功能
针对一些载重汽车,可以在车上加装力传感器,实现对汽车载重的检测,并将载重检测数据通过CAN总线发送给记录仪进行记录。
更换驾驶员后,可通过刷卡更新驾驶员信息。
3.6录音功能
记录仪通过录音模块录制当前时刻前驾驶室内30秒时间的声音,并进行存储。超过30秒后前面的记录会被后面继续记录的录音覆盖。
3.8汽车轮胎气压测功能
记录仪在汽车行驶时实时的对轮胎气压进行自动实时监测,随时了解轮胎气压状况,快速判别轮胎气压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对轮胎漏气、气压过低、气压过高进行报警,保证轮胎的正常使胎缺气状态下行驶,降低不必要的燃油消耗,预防由于轮胎气压过高或过低所引发的行车事故。
3.2国内的应用情况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标准和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应用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一些地方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实施方案,有力地推动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应用工作。一些地方和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在推广应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2.2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项目背景
2001年10月,公安部、交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公通字[2001]83号)中提出:“从事长途客运班线的客车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
2003年1月,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制定并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的《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中又明确提出:要按照《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逐步稳妥地开展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同年4月15日《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GB/T19056—2003颁布实施。
——具有IC卡识别功能。
3本产品独特功能的描述
3.1事故疑点数据的采集、存储
记录仪以0.2 s的时间间隔持续测量,记录并存储停车前20 s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车况信号,记录次数为10次。所测量的数据国家标准GB/T19056—2003所的要求的以外,本产品还能采集如下的数据:
a)方向信号;
b)鸣笛信号;
六:售后服务没有保障;
七:因驾驶人员持抵触情绪,使汽车行驶记录仪应有的效果得不到发挥;
八:因政府宏观协调指导作用还不到位;
九:监管力量薄弱;
十:运营企业缺乏配套管理制度;
十一:路面执法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原则,又由于各型号的产品的三种输出方式所承担的载体完全不同,对路面执法的可能性造成了极大冲击(因数据格式和通讯协议未统一)。
3 产品的应用情况
3.1国外的应用情况
从国外道路交通安全预防的成功经验来看,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应用,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很大作用。欧盟是世界上最早强制推行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地区,也是目前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数量最多和成效最显著的地区之一。截至2005年,欧盟已有500多万辆汽车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自20世纪70年代强制推行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以来,欧盟各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大幅度降低。
3.4车辆厢内烟雾检测功能和CO气体检测功能
记录仪通过CAN总线挂载多套烟雾检测模块,分别分布在车辆的不同地点。烟雾检测模块可对车体内部产生的烟雾进行识别,烟雾检测模块向记录仪发送检测数据,记录仪可以记录烟雾产生的时间,浓度,产生烟雾的地点,产生烟雾的车体内部位置等信息,同时通过语音、灯光等提示手段进行报警。
2项目背景
2.1我国汽车电子行业整体背景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汽车电子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汽车电子市场的巨大商机正逐渐浮出水面。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汽车电子产品市场规模可达约到2500亿元至3000亿元,汽车电子的发展速度将从目前10%的增长率上升到20%。据预测,未来汽车电子产品所占汽车的成本比例将达到20%到40%。不过我国目前汽车电子产业发展落后,包含合资企业在内的我国汽车电子产品占30%不到的市场份额,国外电子企业在我国汽车电子市场占据的主导地位,尤其是高端汽车电子产品。因此,我国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电子产品,市场前景将极为广阔。
第2章 产品的性能优势
1概述
我们研制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基于高性能微处理器、新型存储器、新型传感器研制的新一代汽车安全行驶综合管理系统。本系统以国标GB/T19056-2003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功能的扩充。使其更有能有效可靠的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它具有功能强大,稳定可靠,操作简便等优点。另外,本项目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印发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部、安全监管局研究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选择部分车型,在部分省市开展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试点工作”。
2004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实施条例》从三个层面对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应用进行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一是确立了在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等车辆上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的法规要求;二是规定了使用的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即《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2003);三是明确了交通警察利用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进行监督执法的权利。
智能汽车行驶记录仪(VDR)
可行性报告
二00七年十一月
第1章总论
第2章产品的性能优势
第3章市场宏观背景
第4章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第5章 项目的企业经济效益分析
第1章总论
1 项目名称
本项目是汽车行驶记录仪,俗称汽车“黑匣子”。
汽车行驶记录仪在欧盟、日本的简称VDR,也称为:汽车数据记录仪。其实现方法主要是通过将汽车传动轴的转动量转变为汽车的瞬间行程,结合时间等信息,经换算得出汽车速度及驾驶时间。因为对记录仪的结构和功能的理解,强制执行的记录仪也称之为:EDR,即事件数据记录仪。前者直接采集车轮转动量来推算车辆的行驶距离,进而计算出行车速度,这种采样通常称作脉冲式检测方式;后者直接测量汽车的运行加速度,再进一步推算出行车速度。
3.10U盘“海量”存储功能
记录仪带有USB主机模块,可挂载U盘来实现数据的海量存储。U盘的容量可从64M-1GByte,兼容80%以上的U盘品牌,可以很方便的对记录仪的存储容量进行扩充。
为了防止频繁读写记录仪U盘而造成U盘寿命下降,记录仪带有256K字节存储缓冲区,当缓冲区存储满了之后,记录仪将存储的全部数据传送到U盘中,并根据驾驶员信息代码生成符合Windows文件系统的FAT32文本文件。
记录仪通过CAN总线挂载CO气体检测模块,气体检测模块将车体内部的CO浓度发送至记录仪。记录仪记录CO产生的时间、浓度、产生CO的地点,同时通过语音、灯光等提示手段进行报警。
当浓度达到预设的可能引起危险的程度时,可以根据需要,产生必要的动作,如打开车窗等。
3.5疲劳驾驶检测功能
记录仪可不间断的记录同一驾驶员从开始驾驶以来连续(休息不到20分钟)驾驶时间,如果该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可预先设定),则记录仪判定该驾驶员已经处于疲劳驾驶状态,记录仪记录该驾驶员的驾驶时间,驾驶里程,驾驶起始终止地点,疲劳驾驶时间,疲劳驾驶里程,疲劳驾驶起始终止点等驾驶信息,并在该驾驶员疲劳驾驶时间内,每隔10分钟进行语音灯光报警提示,直到该驾驶员停止驾驶。
我国汽车工业尤其是轿车工业高速发展,汽车已进入了普通家庭。同时,近二十多年我国道路建设的发展很快,全国公路网已初具规模,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5万公里,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和加拿大,名列第三。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密度的加大、行车速度的提高,交通事故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因此有必要提高国产汽车的安全性,建立和完善保护乘员的安全保护系统。
c)大灯信号;
d)车门开关信号;
e)刹车信号;
f)车辆前后环境数据;
g)驾驶员酒精状况;
h)车胎压力监测系统(TPMS)的预留接口;
i)汽车油耗和油温检测。
3.2车辆超速报警提示功能
记录仪可在车辆速度超过预先设定的行驶速度时,通过声、光等信号发出警报提示,并同时记录相应的速度、时间、地点和超速行驶距离以及驾驶员个人信息。
2004年7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其中第8.5.5条规定: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半挂牵引车、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应安装具备记录、存储、显示、打印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等车辆行驶状态信息的行驶记录装置。由此可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应用推广工作,从法规、标准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工作。
汽车行驶纪录仪是属于政策性和科学性较强的产业。2002年、2003年、2004年我国相继出台有关道路安全和安装汽车行驶纪录仪的法律法规。但近几年来,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科研单位,研制生产的相应的产品:
一:产品功能定位不清;
二:型号各类混乱;
三:实际产能远低于设计能力;
四:市场竞争无序;
五:存在产品质量、可靠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