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计日工和现场签证的区别
建标[2013]44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
![建标[2013]44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https://img.taocdn.com/s3/m/eb0d3a566c85ec3a87c2c59d.png)
附件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见附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各类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现行国家或行业计量规范。
(2)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6.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现场施工备忘及计日工签证单格式

关于现场签认表说明
1、“施工备忘录”:仅记录施工备忘事宜,如对事件发生的缘由,对承包人的影响进行简要记录,包括时间、施工内容等。
如有实物工程量(人工、材料、机械)需要计量签证,附“施工(工序)计量签认表”进行计量;如有停、窝工工程量需要计量签证,则附“施工现场签证报审表”进行计量。
2、“计日工签证单”:对不能按实物工程量或不宜以工程量计量的零星施工或作业,经监理批准或通知施工的,该发生的人工、施工机械和消耗材料方等采用计日工签证单。
3、“施工现场签认表”:包括“现场施工工序报审表”及“施工现场签证报审表”,对超出合同及业主、监理指示,以及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人员、材料、设备等窝工的计量。
附:施工备忘录
施工(工序)计量报审表
施工现场签证报审表
计日工签证单
施工备忘录
承包单位:中国水电四局大坪水电站项目部合同编号:WLH/DP-SG-006、007
说明:一式四份,监理、设计各一份,业主方一份,承包人一份。
__________施工(工序)计量报审表
大坪水电站工程施工现场签证报审表
合同编号:WLH/DP-SG-006、007NO:
计日工签证单
合同编号:WLH/DP-SG-006、007。
[最新]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分析精讲(图表丰富)
![[最新]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分析精讲(图表丰富)](https://img.taocdn.com/s3/m/244c5544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35.png)
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1.发包人为避免承包人高报计日工单价,可在
工程量清单中抬高计日工暂定工程量。但此
工程量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过高的估计量
造成计日工单价的轻微浮动导致承包人报价
注意事项
的明显变化时,会形成恶性竞争
2.现场签证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发
272
承包双方应核对定额与市场信息价格确定合
1.注意同一工作内容重复签证 2.合理规定计量单位(如门可用平方米。也可 用樘)
3.注意隐蔽工作的审查
9.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6) 常见的现场签证项目
常见的签证项目
完成合同以外
零星用工 的零星项目
二
零修 技 次
星复 改 装
某些技改用 工 项工程
项 目
饰 工
□不同意此项签证,具体意见见附件 □同意此项签证,签证金额的计算,由造价 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期
复核意见: □此项签证按承包人中标的计日工单价计算,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元) □此项签证因无计日工单价,金额为(大写)元,(小 写)。 造价工程师 日期
审核意见: □不同意此项签证 □同意此项签证,价款与本期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期
承包人收到指令后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
现场签证报告
48小时内 核实现场签证 否
报告
是
发包人予以确 认或提出修改
意见
图2-9-2 现场签证生效程序
视为发包人认可
发现 承 包 人
9.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
(5) 现场签证费用计算的解读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9.8.3规定: 现场签证的工作如已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则现场签证中应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区别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区别观点一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观点二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成本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
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担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1.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2.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3.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
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清单计价规范(十四)

9.12.1~9.12.3【解读】1.误期补偿费的法律性质:误期赔偿属于业主索赔的范畴,是指对业主实际损失费的计算,而不是罚款。
2.误期补偿费与罚款的区分:(1)误期赔偿是对承包人误期完工给予发包人损害的一种的补救措施;(2)罚款则是通过征收一笔罚金,纠正合同的履行,带有惩罚性质。
由于在工程合同中,误期赔偿标准是在合同签订时确定下来的,只是在合同签订时对误期损失的一种合理预见,因此,与实际的误期损失可能不一致。
但如果误期赔偿标准明显高于发包人的损失,或被认为带有惩罚性质,则有可能被法律认定此规定没有效力。
3.误期补偿费的额度:双方的约定,如无约定,可为合同价款的5%。
4.误期补偿费的支付:在结算款扣除;5.误期补偿费扣除后的责任: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6.建设项目中有单项工程并未延误的按造价比例扣减。
9.13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索赔是合同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其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
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9.13.1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
【新增】【解读】本条规定了索赔条件:1)正当的索赔理由;2)有效的索赔证据;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9.13.2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新增】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
工程现场签证定义

工程现场签证定义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工程进行过程中,由相关责任方对工程进行变更或调整时所进行的书面文档记录和审批程序。
它为施工工程提供了合理的变更和调整机制,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并满足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1. 工程现场签证的目的工程现场签证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进行变更的情况。
它能够确保施工方与相关责任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工程现场签证的主要特点和要求•书面文档记录:工程现场签证需要以书面形式记录下变更和调整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原因、变更范围、变更方法等。
这种记录方式能够提供便于查验和审批的依据,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审批程序:工程现场签证需要经过相关责任方的审批。
这些责任方可能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审批程序的目的是评估变更对工程的影响,确保变更能够真正满足需要并不会对工程造成风险。
•变更控制:工程现场签证需要建立健全的变更控制机制,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和合理性。
在变更控制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变更对工期、成本等方面的影响,并加以评估和管理。
•合规性:工程现场签证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在进行变更和调整时,需要确保新的方案和方法能够满足安全性、可靠性和环保性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责任方在审批过程中应对这些要求进行评估和审核。
3. 工程现场签证的流程工程现场签证一般包括以下流程:1.变更需求提出:施工方在发现问题或需要进行变更时,向相关责任方提出变更需求。
这一步骤通常需要书面形式,并包含变更的原因和具体需求。
2.变更需求评估:相关责任方对变更需求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变更以及变更的范围和方法。
这一步骤可能需要召开会议或进行现场勘察。
3.变更方案制定:在确定变更需求后,相关责任方会制定变更方案,包括变更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和影响评估等。
4.变更方案审批:制定好的变更方案需要经过相关责任方的审批。
审批的目的是保证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变更符合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如何区分工程签证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

如何区分工程签证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观点一: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根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观点二:因为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这三个词,由于三者产生后共同效果就是工程本钱的增减,并无明显区别。
但从提出者、产生原因及费用的责任归属三者是有明显区别的。
清晰三者的定义对于判断费用承当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设计变更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工程洽商属于由非设计单位(包括发包方或承包人或工程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
现场签证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确实认。
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局部。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也是承、发包双方承包合同以外的工程质量变化的实际情况记录的签证。
工程签证的五种表现形式

关于工程签证一、工程签证的概念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单位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合同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
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二、工程签证的类型工程签证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工程经济(费用)方面的签证1.土方工程的签证: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如地下古墓、电缆、管线、防空洞等),标高、基线、位置的改变,地下水位过高需排水,软弱地基处理,杂土不能回填以及验槽记录等。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的签证:指工程开工后,设计变更、图纸错误给施工单位造成的人材机损失。
3.施工期间因甲方原因(包括业主要求、违约、合同缺陷、工程师指令错误及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时间范围)所造成的停工损失4.甲供材料不及时不合格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5.议价(或暂定价)材料价格确认单6.后续建设的加工修理:前、后施工单位续建需要对前面工程加工修理7.现场环境变化导致超过定额规定运距的场外运输和特殊情况下的场内二次搬运8.合同范围外增加的临时工作(计日工)、零星工程签证。
(二)工期方面的签证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可以取得工期顺延的签证。
三、签证的依据:所有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隐蔽资料、工程更改证书、材料代用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发包人指令、通知,清单中没有规定的项目,以及具备有技术文件、通知单证明书、各建设方参加的会议协调纪要等等都可以作为签证的依据(疑点)。
四、工程签证的五种表现形式签证通常分为五种表现形式:一是以金额的情况出现,二是以点工情况出现,三是以工程量的情况出现,四是以简图加叙述的情况出现,五是以联系单的形式出现。
五、签证程序审批流程1、工程签证由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根据相关事项向监理单位(或甲方现场负责人)提出,提交“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费用确认单”2、监理单位收到“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费用确认单”后应对该单的依据、实物工作量、完成质量及价格是否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查,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建设单位工程部复核,监理单位如不同意该项签证应说明理由并退还承包单位3、建设单位工程部对经监理单位核查认可的“工程签证单”、“工程签证费用确认单”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相关人员签字后提交造价咨询单位。
1、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和联系

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的区别一、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1)设计变更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设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签证、工程量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设计变更(一)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
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
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
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第一篇: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它是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由此发生的价款也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现场签证的方式及注意点:现场签证的方式包括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工期及工程隐蔽等几种,无论哪一种其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发生现场签证价款,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现分述如下:(1)工程技术签证它是业主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
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应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论证,使之尽可能地安全适用和经济。
(2)工程经济签证它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现举例如下:a.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
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的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数量、变更日期、是否运到施工现场、有无回收或代用价值等。
b.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间接费规定的范围。
如停工造成的工人、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停滞的损失;临时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时间;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长时间中断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而造成的损失。
现场实际停工工人的数量、现场停滞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已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工程现场签证的定义和范围

工程现场签证的定义和范围1、工程现场签证(以下简称“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不包括设计变更的内容)。
2、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
通常情况下,对以下内容进行现场签证:(1)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新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如:特殊工程中采取的,依施工承包商经验无法预见的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2)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3)由于设计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
(4)施工图(预算)中不包括或不能确切定量(指图纸中只定性说明而需根据现场实际进行核定工程量的部分)但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的工程量。
通常情况下,对以下内容不进行现场签证:(1)能够在施工图纸反映出来的工程量以及能够通过设计变更进行明确的工程内容不予签证。
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不完善或图纸错误,对需要变更的工作内容按设计变更程序办理,不进行现场签证。
(2)如图纸设计错误属施工承包商根据正常施工经验或相关专业图纸对比能够发现的,施工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及时提出,如未发现提出而引起返工修改,不予签证。
(3)施工过程中按照操作程序、施工规范、安全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发生的施工措施费,以及施工承包商依据施工经验可以预见的有关措施费不予签证。
(4)特殊施工措施费按投标总价的一定比率包干,并在招标时予以确认的,不进行现场签证。
(5)对未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改变造成的额外费用不予签证。
(6)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措施不合理以及施工承包商不按图施工等施工承包商自身原因而造成额外费用不得进行签证。
(7)施工承包商原因引起的违规处罚不予签证。
(8)对承包范围以外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另行委托,单独支付,不得以现场签证的形式在工程中进行处理。
现场签证的原则1 原则上工程不允许出现现场签证太多,对必须出现的现场签证一般实行“限额签证”原则。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过程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它是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由此发生的价款也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现场签证的方式及注意点:现场签证的方式包括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工期及工程隐蔽等几种,无论哪一种其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发生现场签证价款,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现分述如下:(1)工程技术签证它是业主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
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应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论证,使之尽可能地安全适用和经济。
(2)工程经济签证它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
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现举例如下:a.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
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的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数量、变更日期、是否运到施工现场、有无回收或代用价值等。
b.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间接费规定的范围。
如停工造成的工人、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停滞的损失;临时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时间;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长时间中断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而造成的损失。
现场实际停工工人的数量、现场停滞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已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对于定额没有规定的,如停工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停滞损失如何界定和补偿,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来作出补偿。
名词解释现场签证

名词解释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建筑施工中重要而繁琐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证对于工程结算、索赔及成本控制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做好现场签证可以有意想不到的效果NO.01什么是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指供应商或承包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修改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不包含在原合同价款中,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会导致结算费用的增减。
NO.02现场签证分类现场签证依据合同范围划分为两类进行管理:(1)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起的经济签证:①返工签证:因图纸修改,甲供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等“业主原因”所致已完工程返工。
非业主原因所致返工,不在本签证范围内;②临时工程签证:应业主要求或经业主同意施作的合同外临时工程项目;③施工措施签证:应业主要求或经业主同意施作的合同外施工措施项目;④零星签证:少量合同外项目用工、台班、零星工程等。
费用大于10万元时应办理零星工程委托或合同等;⑤工期质量签证:会产生结算费用增减的合同工期、创优目标的调整、变更;⑥合同调整签证:会产生结算费用增减的合同工作内容局部调整。
如合同界面进一步详细划分出现的新工作;合同界面划分的局部调整;合同项目增减、变化、调整等等。
(2)合同范围内项目引起的见证签证(计时计量):①工程量与时间的见证计量:合同范围内,必须现场确认工程量和(或)持续时间的工作内容。
具体包括土方开挖前的场地标高测量;降水过程的开泵数量和抽水时间计量等;②材料计价形象进度见证计量:总包费率合同中其人工费调整时间点的形象进度;所有合同中混凝土、钢材等材料价格计算平均价的时间点,主体阶段每栋楼每个月的形象进度等等。
(3)签证原因分类及详细原因列举:注:签证审批流转时应按以上签证原因分类描述详细原因。
NO.03现场签证的重要意义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
简而言之,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事情的第一手资料。
什么是现场签证

什么是现场签证1、什么是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现场签证的重要意义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要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
总之,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这里所说的签证,不仅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就工期顺延、增减工程款、支付费用、赔偿损失等达成的合议,如签证单、补充协议、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还包括工程师对项目经理提交的请求报告、通知等的签收。
3、总的原则: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4、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约定的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5、各种合同类型的签证内容。
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成本加酬金合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费用)、费。
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
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6、同时注意以下填写内容的优先次序:1)能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金额特别大的除外)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3)能够直接签结果的(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4)能够签文字说明的最好不要附图;7、其它需要填列的内容。
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
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
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和原始数据,不能笼统的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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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日工和现场签证的区别
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迚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亊人确定计日工的单价。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仸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一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迚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迚度付款。
现场签证:
是指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人)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仸亊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一)现场签证的范围
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
(1)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的确认;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
(3)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6)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
(事)现场签证的程序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仸亊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
当合
同对现场签证未作具体约定时,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1)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
若没有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签证中还应包括用
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品种及数量和
单价等。
若发包人未签证同意,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
仸由承包人自负。
(2)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告48小时内给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经认可。
(3)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迚度款同期支付。
(三)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
现场签证费用的计价方式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时,按照计日工单价计算。
此时提交现场签证费用申请时,应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第事种是完成其他非承包人责仸引起的亊件,应按合同中的约定计算。
现场签证种类繁多,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来往信函就责仸亊件的证明均可称为现场签证,但并不是所有的签证均可马上算出价款,有的需要经过索赔程序,这时的签证仅是索赔的依据,有的签证可能根本不涉及价款。
考虑到招标时投标人对计日工项目的预估难免会有遗漏,造成实际施工发生后,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只能包括单价一并处理。
因此,在汇总时,有计日工单价的,可归并与计日工,如无计日工单价的,归并与现场签证,以示区别。
当然,现场签证全部汇总与计日工也是可行的处理方式。
现场签证时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时效性问题
(2)重复计量问题
(3)要掌握标书中对计日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