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协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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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北煤矿导师带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矿新工人和技术工人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使我矿“导师带徒”活动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矿“导师带徒”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矿团委在矿党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矿“导师带徒”的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实践指导、活动开展、检查考核、任务落实、成果总结、经验推广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导师带徒”培训工作原则

1、坚持工种对口原则;

2、坚持分层次培训原则;

3、坚持培养与考核评价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各团支部应将“导师带徒”全面纳入“争先创优”活动之中,广泛开展“评选树模”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第二章条件、义务和权利

第四条师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掌握本工种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知识,技能水平高、技术全面;

2、岗位业绩突出,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突发问题;

3、一般应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资格;

4、一般在本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具备指导培训对象的条件和能力。

第五条徒弟应与师傅签订培训协议(见附表1)。

1、协议内容:职业道德、安全操作技能和相应的煤矿安全知识。

2、协议目标:系统掌握本工种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达到较高水平,能够创造性地工作,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关键难题。

3、协议期限:一般工种不得少于6个月,特殊工种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六条师傅职责:

(1)承担对徒弟的全面培养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目标和学习书目,监督检查徒弟对计划的执行情况。

(2)耐心、细致地指导徒弟学习,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及时帮助徒弟解决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真正把技术本领和自身所长传授给徒弟。

(3)在传授技艺的同时,要把优良作风和安全生产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知识等传授给徒弟,培养徒弟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思想作风和刻苦钻研、知难而进的学习态度。

(4)定期检查徒弟的工作、学习情况,协助做好对徒弟的考核评价。

(5)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实现培训目标。

(6)及时总结徒弟的进步和不足,每月对徒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单汇报,协议期满后提交一份培训总结。

第七条徒弟职责:

(1)按照制定的培训目标努力学习,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圆满完成培训计划。

(2)尊敬师傅,虚心请教,服从指导,勤问、勤记、勤练。

经常向师傅汇报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协议期满,提交培训总结。

(3)在学习技艺的同时,要学习师傅的优良作风,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知识。

(4)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实现培训目标。

第八条导师的权利

1、导师对学徒有具体考核的权利。

2、导师对学徒工资的分配有建议的权利。

3、导师对学徒的安全操作技能及职业道德有提出批评和管理的权利。

第九条学徒的权利

1、学徒对导师的违章指挥有权制止。

2、学徒对导师传授的安全操作技能季安全知识有提出疑问的权利。

3、学徒对导师的虐待行为有申诉的权利。

4、导师包庇考核结果,学徒有申报矿上的权利。

第四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条培训协议期内,如师傅或徒弟一方工作变动,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即行终止。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申请,可变更师徒人选,变更后应重新签订或变更“导师带徒”培训协议

第十二条基层单位工作职责:对培训对象和培训层次提出部门审查意见;根据各层次培训对象推选师傅;负责培训计划和目标制订;负责培训过程监督和指导;协助矿团委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建立和管理师傅及徒弟的培训档案。

第十三条矿团委对全矿“导师带徒”总负责,矿属各单位党政要认真做好对“导师带徒”活动的领导、指导和支持工作;各团支部是“导师带徒”活动的具体实施者;矿安监科、技术科、机电动力科、培训中心是学徒职业技能的鉴定者;矿人力资源科是“导师带徒”培训费的核发者。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评价培训协议履行情况,考核评价培训对象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实际操作水平、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工作业绩等。

第十五条考核方式:分为月度考核和协议期满总考核。由矿团委组织考核,相关部门配合。

第十六条月度考核在下一月的月初进行,月度考核以基础分100分进行量化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6。

第十七条月度考核具体工作程序为:

1、徒弟所在单位填写《“导师带徒”月度考核部门评价表》(附件7)。对每对师徒的评价结果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分别对应分数是100分、80分、60分、40分。

2、师傅考核标准:

(1)出勤方面(20分):能严格遵守安排岗位的传艺、指导无缺班,认真履行带徒义务的为“优秀”;能遵守带徒要求的有事先请假的为“良好”;不能履行带徒协议并有漏带现象的为“差”。

(2)安全情况(25分):月度带徒无“三违”、机械、人生事故,不违章指挥徒弟的为“优秀”;有轻微“三违”但不违章指挥的师傅“良好”;有一般“三违”及以上、重大机械事故或人身事故等情况之一即评定为“差”

(3)工作态度(2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师傅职责,耐心传教关心徒弟学习和生活,善于和徒弟沟通的为“优秀”;能履行职责的为“良好”;不履行带徒义务或师徒关系的为“差”。

(4)学习情况(30分):主动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和经验并积极参加职工培训授课的为“优秀”,主动传授技艺的为“良好”;只顾个人干活,技术保守,不传授技艺的为“差”。

3、考核徒弟的标准:

(1)出勤方面(20分):能按照本单位排定的随师学艺出满勤的为“优秀”;出勤率90%,做到有事按规定请假的为“良好”;不随师学艺出勤不满85%,并有旷工的为“差”。

(2)安全情况(25分):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月度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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