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pptx

合集下载

国际商法合同法)PPT课件

国际商法合同法)PPT课件
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
第37页/共179页
要约的撤销
• 英美法: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无约束力,要约人在受要 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之前,任何时间都可以撤销要约或 变更约内容。
• 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在货物买卖中,在一定条件 下可以承认无对价的确定的要约,即要约人在要约确定 的期限内不得撤销的要约。
•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2.3条规定:要约于送达受 要约人时生效。
• 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生效。”
到达主义
第34页/共179页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 统接收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 间,视为到达时间;
•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 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
承诺
第24页/共179页
一、要约(offer)
(一)要约的概念 是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做出的一种
订约提议。
要约人 (offeror) 受要约人(offeree)
书面 口头
第25页/共179页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
•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广告 悬赏广告 )
第7页/共179页
2、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 目的
第8页/共179页
二、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四)明示合同与默示合同
第9页/共179页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进行分类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ppt55页).ppt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ppt55页).ppt
8.公共义务的履行不能视为对价,但履行的 义务超过了公共义务或合同义务的范围, 则可视为对价
(一)必须存在对价
In common law system, a promise is enforceable if it is supported by consideration.
(二)对价必须与允诺有关
对价的基本规则
1.必须存在对价; 2.对价必须与允诺有关; 3.对价必须是有价值的,但不要求充足
(对价须是具有某种价值的东西,但价 值上不一定相称); 4.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5.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而不 能是过去的对价;
6.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已经存在的合同义务不 能作为对价;
7.对债务的偿付不能作为对价;
There must be some kinds of connection between a promise and the consideration offered to support the promise.
(三)对价必须有价值,但不要 求充足
西方有一句法谚:“一分钱 或一粒胡椒亦可构成一个有价 值的对价。”
Mountfort v. Scott(1975)
被告答应以1美元价格把自 己的房子卖给原告,但后 悔了,声称1美元是个不充 分的对价。
只有在欺诈、误会、不正 当影响等案件中,法院才 会把“对价不充分”作为 证明欺诈、误会、不正当 影响一种证据,当事人才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四)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Consideration may consist either in some right, interest, profit or benefit accruing to one party, or some forbearance, detriment, loss, or responsibility given, suffered or undertaken by the other.

国际商法-合同法ppt课件

国际商法-合同法ppt课件
❖ 2006年8月,刘某与张某两人合伙经营了一家店铺, 同年12月,刘某与张某达成协议解除了合伙,刘某 给付了张某人民币6万元,店铺让刘某一个人独自 经营。解除合伙后,刘某店铺经营的非常红火,张 某眼红,遂经常到刘某店铺闹事。2007年2月,张 某与刘某再次签订一合同,约定刘某给付张某人民 币5000元,张某不得到刘某店铺干扰其正常经营。 合同签订后,刘某反悔,不同意给付张某5000元。 两人就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发生纠纷。
事人可据此理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的合同
精品课件
关于合同的撤销
❖ 我国《合同法》规定,欺诈、胁迫、乘人之 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都可以导致合同被 撤销
❖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的,撤销权丧失。
精品课件
案例: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 同还是无效合同
精品课件
一、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 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 系而达成的协议。
精品课件
特征
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 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订立的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承包合同
要物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 必须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赠与合同 保管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精品课件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精品课件
温故而知新
❖ 外贸跟单员的跟单工作流程包括:
接单
( 合 同 )
跟进生产 出货跟踪 制单结汇
询盘 发盘 还盘 接受

《国际商事合同法》PPT课件

《国际商事合同法》PPT课件
明确表示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
是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协议
二、合同的成立的条件
(一)合意与对价
合意
当事人之间的意思 表示一致
对价
(consideration)
是使诺言对诺言人 产生约束力的与甲以50美元买下乙价值1000美元的手表 对价必须具有价值,但不要求等价 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与特点
一、合同的概念
1.合同的概念 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协议 英美法系 在法律能够强制执行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一个或一系列允诺。 “法律为之提供救济的诺言”
2)合同的特点
双方的民事法律行 为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致的协议
空洞的诺言不能构成对价
卖方承担任何时候
提供买方要求的同
卖方
一产品的义务
价格上涨,订货不
断增加,卖方要求
解除合同义务
“requirements
买方
contracts”
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如果你在巡逻时对我的店 铺多加关照,我将美月给 你50美元
既存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除非你加薪,否则我们就不再给你干活了, 船长答应到港口后加薪。

国际商法课件五之国际商事合同法

国际商法课件五之国际商事合同法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办事,均属于违约行为, 可能损害对方利益或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 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 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合同的解除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选择方式的限制
当事人在选择准据法时必须遵守法律规 定的限制条件,如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则 等。
任意性选择的限制
当事人不得通过选择准据法的方式规避 本应适用的法律,特别是为了规避法律 中的强制性规则。
法律规避的禁止
WATCHING
感谢您 的欣赏
感谢您的观看
202X
THANKS FOR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 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
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 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合同的变更
国际商事合同的违约责任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具体内容
GENERAL WORK REPORT FOR FOREIGN
违约的认定
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 时交付货物或未提供约定的服务等。 违反约定 无法履行 违反默示义务 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合同约定的其他 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一方违反了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 习惯应当履行的默示义务,如保密义务、通 知义务等。
违约的救济方式
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 服务等。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 损失和间接损失。 要求违约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以惩罚违约行为和 补偿守约方的损失。 在严重违约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实际履行 损害赔偿 违约金 解除合同

国际商事代理法PPT课件

国际商事代理法PPT课件
•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 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 律行为仍然有效。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 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 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 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A 代理人在做法律行为时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B 追认只能由做法律行为时已指明的被代理人作出
C 追认的被代理人需在代理人做该法律行为时已取得法律上 人格的人
D 追认时,被代理人必须已知或有理由知晓有关法律行为的 基本内容
E 追认必须在被代理人知晓代理一事后合理的时间内作出
F 必须最法律行为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作出追认
① 代理各种民事法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为,如买卖、承揽、租赁、债务履行、接受继承等。 ② 代理其他法律部门确认的法律行为,包括代办房屋产权登记、法人登记、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行政行为;税务登记、交纳税款等财政行为;代 理民事诉讼等。 不能代理的行为: ① 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 记、收养子女)。 ② 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约稿、预约绘画、演出、授课、讲演等)。 ③ 违法行为不得代理。
-
12
案例
• 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 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 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 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 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 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 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二)根据法律终止代理关系 1 被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 2 代理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 3 法律的改变使代理变为非法 4 主要标的物的灭失

最新国际商法五之国际商事合同法

最新国际商法五之国际商事合同法

8
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 一、几个相关概念的解释 • 1、所有权转移: • 是指从何时起买方成为所买货物的所有人,从而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交付: • 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 3、风险: •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毁损、
灭失所造成的损失。
2020-11-27
9
• 二 所有权转移之规则
• 1、大陆法系
• 法国:合同有效成立时
• 德国:合同+交付
• 2、英美法系
• 英国法:

规则1:合同成立时

规则2:实行某种使货物处于可交付状态
• 特定物 规则3:完成丈量、称重、检验等行为时

规则4:试用买卖规则
• 非特定物
20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1-27
2020-11-27
7
• (三)买方违约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 1、实际履行 • 2、要求支付利息 • 对“损害赔偿”的补充讲解: • 1、损害赔偿可以与其他方式一并适用 • 2、损害赔偿范围受以下规则约束 • 损失相等规则 • 可预见性规则 • 非过失性规则 • 减轻损失规则
2020-11-27
10
• 美国法: • 有约定,依照约定;没有约定,自交付时转移 • 3、我国法 • 动产:交付完成时 • 不动产:登记完成时 • 4、《公约》没有规定
2020-11-27
11
• 三、风险转移规则 • (一)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几种主张 • 1、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 • 2、随交付而转移 • (二)、我国规定 • 一般情形:是随交付 • 特殊情形: • 在途货物买卖:依合同成立时 • 迟延接受货物:从违约时 • 试用买卖:试用期内由出卖人承担 • 所有权保留买卖:仍适用交付主义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ppt 55页)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ppt 55页)

Consideration(P110)
根据1875年英国高等法院在 “卡里埃诉米萨案”中的判决书 中所下的定义,所谓对价,是指 “合同一方得到的某种权利、利 益、利润或好处,或者是他方当 事人克制自己不行使某项权利或 遭受某项损失或承担某项义务”。
英美法在解释对价含义 时,主要强调在当事人之 间必须存在“我给你是为 了你给我”的关系。
8.公共义务的履行不能视为对价,但履行的 义务超过了公共义务或合同义务的范围, 则可视为对价
(一)必须存在对价
In common law system, a promise is enforceable if it is supported by consideration.
(二)对价必须与允诺有关
There must be some kinds of connection between a promise and the consideration offered to support the promise.
(三)对价必须有价值,但不要 求充足
西方有一句法谚:“一分钱 或一粒胡椒亦可构成一个有价 值的对价。”
Issue: Is forbearance from
permissible legal conduct sufficient consideration to create a valid and enforceable contract?
4.2.2 Consideration
Question: Why does the common law add consideration as a criteria?
3
英国普通法院在审判实践中 确立了一项原则:一项单纯由 诺言人对受诺人承担义务的恩 惠性或赠与性的诺言,不能由 受诺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章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十五章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一、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概述
(一)含义: 保险合同就是由保险人与被 保险人订立协议,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 支付约定的保险费,而在保险标的发生 承保范围内的风险遭受损失时,由保险 人对被保险人给以赔偿的合同。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法律;
§ 4、票据的行为方式,适用行为地法; § 5、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 6、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
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 7、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 8、票据形式的有效性适用出票地或付款地法律。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一)产生背景 1、1955年《关于有体动产买卖法律适用公约》 ——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适用卖方在缔约
时的惯常居住地或卖方营业地法。 ——法律选择的方法单一,没考虑买方的利益。 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实体法公约。其中规定:公约没有规定的
(3)汉堡规则:扩大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责任范围、责任限额,修改了承运人的 责任基础,增加了保函效力的规定。
PPT文档演模板
第十五章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中国《海商法》关于海运合同的法律适用
§ 第269条: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 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 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的法律。
1) 营业所分处不同国家或地区 2) 标的物为动产,需作跨越国境的运输 3) 隔地订立,遵循要约和承诺 4) 价款支付一般采用“自由外汇”

15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15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15-2 国际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国际票据的含义 ▲票据的法律冲突 ▲票据的法律适用 票据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属人法 票据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行为地法 票据债务人义务的法律适用/付款地法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拒绝 付款地法 票据权利保全与行使的法律适用/付款地法
15-3 国际破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国际破产 ▲破产的法律适用 破产要件的法律适用/法院地法 破产财团的法律适用/破产宣告国法 破产债权的法律适用/破产宣告国法 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管理地法 ▲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普及破产主义 属地破产主义 折中主义
15-4 国际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船舶物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舶碰 撞 /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 制 ▲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国际条约优先原则/国际惯例补缺原则/ 意思自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船旗国法/ 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理算地法
案例15-1 境外破产的法律效力 新南新有限公司是1980年由香港商人投资4000万港 元在深圳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于1981年在香 港向英国银行借款3600万港元,并以该公司的所有财 产作为抵押。1983年1月以后,该公司又向南洋商业 银行透支2900港元,并将公司所有财产再次抵押。此 外,该公司还欠香港其他公司款项840万港元。 新南新公司的主要股东是香港的罗氏美光集团,它 占公司股份的67%。1983年 ,罗氏美光集团在香港经 营房地产生意破产,被享有债权的银行清盘接管。此 时,债权人英国银行抢先在他人之前行使抵押权,它 委托一英国会计事务所到深圳,要求接管新南新公司。 请问:深圳法院该如何处理?
(1) the validity of a bill as regards requisites in form is determined by the law of the place of issue, and the validity as regards requisites in form of the supervening contracts, such as acceptance, or indorsement , or acceptance supra protest, is determined by the law of the place where such contract was made. Provide that— (a) where a bill is issued out of the United Kingdom it is not invalid by reason only that it is not stamp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of the place of issue. (b) where a bill, issued out of the United Kingdom, conforms as regards requisites in form, to the law of the United Kingdom, it may , for the purpose of enforcing payment thereof, be treated as valid as between all persons who negotiate, hold, or become parties to it in the united Kingdom. (2)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drawing , indorsement, acceptance, or acceptance supra protest of a bill , is determined by

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详尽复合多场景)

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详尽复合多场景)

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国际商法合同法在各国经济交往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课件旨在对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成立的要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国际商法合同法。

二、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1.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定义国际商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国际商务活动中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各国国内法以及国际惯例等方面的规定。

2.国际商法合同法的特点(1)跨国性:国际商法合同法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具有跨国性质。

(2)复杂性:国际商法合同法需要考虑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和协调问题,具有较高的复杂性。

(3)灵活性:国际商法合同法允许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法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三、国际商法合同的成立1.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在国际商法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默示形式。

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书面形式是最常见的合同订立方式。

3.合同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合同的内容合法、真实、完整。

(3)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四、国际商法合同的履行和违约1.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违约合同的违约是指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违约行为可以分为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

3.违约责任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形式。

五、国际商法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冲突规则1.适用范围国际商法合同法适用于国际商务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包括货物买卖、技术转让、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合同。

2.冲突规则在国际商法合同法中,冲突规则的解决主要依据国际私法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也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惯例。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ppt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ppt
(三)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原则
《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每一方当事人在国际贸易交易中应依据诚实信 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行事”。《通则》所规定的这一原则是一项强制性规定,不允 许当事人加以排除或限制。“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原则”在《通则》中的很多条款 得到了直接和间接的适用,它实际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诚实信用,主要指当 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互相信赖、互相配合,应正当地行使权利、善意地行事, 不应进行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二是公平合理,主要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大致 相等,一方当事人不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条款,也不得在合同履 行时造成另一方的不合理支出,等等。
三、《通则》的特点
将《通则》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相比就会发现, 两者在某些规定上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而在另外一些问 题上却又存在区别。《通则》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更多地吸收了近年来国际合同法学界取得的最新成果,更 加接近国际商务实践,弥补了公约中所存在的很多不足。 与公约及其他法律相比,《通则》的有许多突出的特点, 主要表现在: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制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仅局限于国际货物销售 领域,对合同法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合同的效力、合同 的解释等未作规定,因而在适用的广泛性方面受到很大的 限制。1980年,协会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负责起草统一 规则的草案,这个工作组由代表世界主要法系的合同法和 国际贸易法专家组成,我国政府也派代表参加了该工作组。 经过14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历经反复的讨论和修订, 1994年5月,工作组终于完成了《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 制定工作,并在国际统一私法理事会第73届会议上获得通 过。《通则》的正文分七章,共119条,分为总则、合同 的成立、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解释、合同的内容、合同 的履行和不履行等七章。它是在世界各国合同法和联合国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地确立 了国际商事合同的各项法律原则,并总结和吸收了国际商 事活动中广泛适用的惯例和最新立法成果。在今后的国际 商事活动中,《通则》将会产生越来越广泛的国际影响。

《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2024

《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2024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提供《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课件内容1.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国际商事合同法》课件,包括但不限于课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

1.2甲方保证课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1.3甲方应确保课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

二、课件交付2.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将课件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传输等方式交付给乙方。

2.2乙方收到课件后,应在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如乙方对课件内容有异议,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具体理由。

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日内进行修改,直至乙方满意。

三、课件使用3.1乙方仅限于在内部培训、教学等非商业用途中使用课件。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课件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出售、出租等。

3.2乙方在使用课件过程中,应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修改、删除课件中的版权信息。

四、课件价格及支付4.1课件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4.2乙方应在收到课件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将课件款项支付给甲方。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账号:_______五、违约责任5.1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课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

5.2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课件款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

5.3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约第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全部排除公约的适用, 也可以删减或改变公约的任何规定的效力。
The parties may exclude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Convention or, subject to article 12, derogate from or vary the effect of any of its provisions.
4、适用与合同有更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如果合同明显的与卖方或买方营业地
所在国以外的另一国家有更密切的联 系,则合同受另一国法律管辖。 5、拍卖适用拍卖举行地国家的法律。 6、商品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所的货物买卖, 适用交易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1、公约的适用范围 (1)第1条(1)款A项:营业地位于不同
缔约国事人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2)第1条(1)款B项:合同当事方营业
所不在缔约国时也可以选用。——扩大 公约的适用范围
一方系非缔约国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对法律 作选择,但依据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个公约 成员国的法律时,可以适用公约。
2、公约不适用于下列买卖:
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一)产生背景 1、1955年《关于有体动产买卖法律适用公约》 ——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适用卖方在缔约
时的惯常居住地或卖方营业地法。 ——法律选择的方法单一,没考虑买方的利益。 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实体法公约。其中规定:公约没有规定的
(三)中国声明保留
1、公约规定的合同形式问题: 中国坚持认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 面方式,包括电报和电传。
2、第1条(1)款B项:合同当事方营业所不在缔 约国时也可以适用公约。 “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 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 国的法律。”
二、租船运输合同
1、含义:“整船” 2、分类 航次租船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
租船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
1、租船合同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但法律适用的选择必 须是善意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强制性规则,也不得 规避其他可以适用的法律或者可能行使的管辖权。
2、如果没有明示选择法律,应当使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结 合合同条款、当事人的国籍、运输的航线等最密切联系因 素从而确定应当适用的准据法。
5) 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
二、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
1964年《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196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
约》 1974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
约》 1980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986年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1980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 业所所在地法律。(特征履行方法)
3、适用订立合同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国家的 法律。(对买方的考虑) 这一原则只在下列三种情况下采用:
(1)当事人在买方营业地国家进行谈判并在 该国订立合同。
(2)合同明确规定卖方必须在买方营业地国 家履行交货义务。
(3)合同主要依买方决定的条件订立和应买 方的招标而订立。
3、公约所指的货物包括船舶、飞机和电力的 买卖。
(三)《公约》规定的法律适用原则
1、适用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 ——选择必须明示或可以明显推断出来。 ——所选择的法律可仅限于适用合同的某一部分。 ——可以变更已选择的法律并不受时间的限制。
变更不得影响合同的形式有效性和第三方的权利。
特点:广泛的意思自治;允许对合同作分割;默示的 有限采用。
第十五章
国际商事合4同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
▪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 (一)概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所(住所) 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由一方向另一
方提供货物,而另一方向供货方支付货款的协议。 ▪ (二)特征:
1) 营业所分处不同国家或地区 2) 标的物为动产,需作跨越国境的运输 3) 隔地订立,遵循要约和承诺 4) 价款支付一般采用“自由外汇”
问题,应依国际私法规则指定的法律解决。
(二)《公约》的适用范围
1、公约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 同公约》配套和衔接。
2、所适用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亦以当事人的 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为条件:如当事人有一 个以上的营业地时,应以与合同及合同履行 关系最密切的那一个营业地为营业地。如当 事人无营业地,则以其习惯居所地为营业地。
3、租船合同并入提单的适用问题
二、班轮运输合同
1、含义:固定航线、固定停靠点、固定价格、 固定时间
2、提单的概念 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承运人在接
在商业交往中长期形成的,经过反复 使用而被国际商业的参加者接受的习惯 做法或通则。 2、特征:普遍接受性
内容确定性 适用上任意性 3、关于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
(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含义:它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 在不同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 价格构成、费用负担、手续承办、风险划 分以及交货地点等内容用一个简单的表述 或字母缩写形式表示的专用术语 。
(1)供私人和家庭使用的买卖合同; (2)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4)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5)船舶或飞机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3、《公约》未涉及的问题 (1)合同效力 (2)涉及人身损害赔偿 (3)货物所有权 4、适用效力:公约的适用并不具有强制性
2、产生与发展 : 1936年国际商会至2000年已有六次修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
适用
一、概述
(一)含义: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采用一种或 多种运输方式,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从一个国 家的某个地点运至另一个国家的某个地点,由 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二)方式:
海上运输、江河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 输、航空运输以及上述若干方式组合的多式联 运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