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学》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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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学》课程标准
适用专业:学前教育
建议学时: 40 编制:学前教育教研组
专业负责人:
专业部:文化艺术部
审核人:
编制日期: 2014年6月 10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 6 月 10 日
一、前言
(一)课程定位
1.课程性质
《幼儿教育学》是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核心课,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并重的基础理论课程。它以最新研究成果为基础,融合了先进学前教育理念,参照幼儿教师行业要求,以专业知识+现代化教育技能+职业素养构建的课程体系,培养学生解决教育实际问题能力的目标,为实现幼儿园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理论与实践基础。
其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学前教育在儿童的发展过程中及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地位与价值、掌握学前教育的先进思想及基本理论、领会科学的教育观念、认识学前儿童自身发展的特征及学前教育活动的基本特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让未来教师充分认识幼儿阶段的特性和价值,理解“保教结合”的重要性,学会把教育寓于幼儿的生活和游戏中,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保护欲发展幼儿探究、创造的兴趣,让幼儿在愉快的幼儿园生活中健康的成长。因此,本课程是一门既突出理论学习又重视实践活动的一门课程。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前教育的法规与政策,掌握幼儿园课程、教学、游戏的一般原理,正确实施班级管理和幼小衔接工作,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在今后的教育过程中正确运用教育规律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的产生、发展和幼儿教育学的目标、任务和原则;幼儿园全面发展教育特点与方法;幼儿园教育的基本要素;幼儿园课程;幼儿园的各种教育活动;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及幼儿园教育评价等。
2.相关课程
本课程以《幼儿心理学》课程为理论基础,系统阐明学前儿童教育的基本原理、教育过程、教育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现代化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师观,为后续学习《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园保教实务》、五大领域教育活动设计、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课程打下理论和观念的基础,同时也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的主要支撑。
3.设计思路
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要求、社会对学前教育师资的需求,并在大量的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专业理论为基础,职业技能、能力为核心,职业素养为保障的课程设计理念。
(1)课程目标定位于知识、技能与能力、情感态度三大领域。体现理论的应用价值。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引导学生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2)教学内容突出职业性、时代性、实用性,即以幼儿教师的岗位能力需求与职业资格标准要求完善课程的内容体系;关注学前教育研究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成果,及时吸收并融会于教学内容中,有助于学生解决学前教育机构中的实际问题。(3)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指导思想引领整个教学过程。突出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根据学生的专业学习需求、学习心理特点,结合理论学习的规律开展教学。
(4)学校与幼儿园共建课程,实现开放式教学。将培养职业信念贯穿于课程教学中。通过教学内容的选择、实践性教学方法的运用以及教师的言传身教等手段逐渐养成学生热爱幼教职业、恪守职业道德的职业信念。
(5)促进学生自身学习能力的提高。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的平台,引导、督促学生开展自修、自研,强化学生学习的主体意识,锻炼创新思维、问题求解、决策制定、批判性思维等高阶思维能力,为学生的职后发展和终身学习打下基础。
《幼儿教育学》课程内容模块化,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向学生介绍学科知识,进行专业能力训练。课程内容分为八个模块:第一模块分析学前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功能及发展,并对学习学前教育学的意义和方法进行了阐述;第二模块分析学前儿童德育、智育、体育与美育的全面发展;第三模块重点说明幼儿园教师与班级管理特点、重点,掌握班级管理方法;第四模块是对幼儿园环境创设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第五模块是分析学前教育机构与家庭、社区合作的意义、任务、内容与方法;第六模块是对幼儿园的教育活动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并能够对日常生活活动、游戏、教学活动、领域与主题活动、区域活动进行分析与评价;第七模块是分析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意义、任务、内容和方法;第八模块是分析学前教育的评价内容和标准,掌握幼儿园教育评价的方法与步
骤。这样的内容安排有利于学生的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的训练,也有利于学生的学习与将来的实际工作“接轨”,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
本课程开设3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24学时,实践教学18学时。
二、课程目标
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明确课程的总目标和各章节的具体目标。知识目标着眼于学生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和未来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教育理论;能力目标主要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高阶思维的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力;素质目标注重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逐步树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观念,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信念。
通过本课程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教学训练,使学生具备以下知识、技能和素质:
(一)知识目标
1.让学生了解学前教育发展历史和未来发展雏势;
2.掌握学前教育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方法;
3.了解我国幼教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熟悉关于儿童权利的内容以及维护儿
童合法权益的途径。
(二)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初步培养学生联系幼教的实际运用学前教育基本理论与原理,正确认识和分析各种教育现象、教育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1.具备观察了解幼儿的技能;
2.具备与幼儿以及家长、社区沟通的技能;
3.具备选择和利用、开放各种教育资源的技能;
4.具备根据幼教基本原则理解和整合各领域内容综合实施教育活动技能;
5.具备创设有利于幼儿发展的环境的技能;
6.具备设计与组织、指导教学、游戏、活动、娱乐等活动的技能。(三)素质目标
1.具备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2.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的素质;
3.具备对实际问题的处理应对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