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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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特性

保险合同的特性

保险合同的特性
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性:
首先,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约定。

它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其次,保险合同是一种商业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商业交易,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在这种商业合同中,双方都有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

此外,保险合同是一种风险转移工具。

通过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最后,保险合同是一种信任关系。

保险合同建立在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信任基础上。

保险公司需要相信被保险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被保险人也需要相信保险公司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

总之,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约定、商业合同、风险转移和信任关系等特性。

在保险交易中,双方需要遵守合同规定,建立信任,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保险合同

第四章保险合同

【案例4】谢某于1997年5月27日为其拥有的货车办理了为期 一年的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1998年1月12日,该车在运 输甘蔗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上满载的甘蔗随侧翻 的车倾覆,其中有几捆砸中旁边骑自行车经过的朱某, 将朱某砸落于路坎下的池塘中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 依交警的责任认定,谢某承担了对死者的全部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谢某及时向保险公司报了案,要求保险公 司赔偿。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 人和关系人。 (一)当事人: 指保险人和投保人
1、保险人
1、保险人: 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 法人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 的形式: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
2、受益人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概念;
(2)受益人的资格没有特别限制,自然人、法人、 各种合法的组织,甚至活体胎儿都可以成为受益人; (3)受益人的受益权是通过指定产生的,投保人 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4)已确定的受益人,其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受法律 保护;保险金不能视为死者遗产,也不得用于清偿 死者生前债务;
(5)未确定受益人的情况: 1)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的;
4)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
“在受益人未确定的情况下,保险金应 视为死者的遗产,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向被保险人为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 份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填写投保单时, 作为被保险人的赵大大在投保单上的受益人一栏内只 填写了“妻子”两个字。2000年6月,赵大大回家乡 探亲途中遇车祸死亡。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谁来领取 20万元保险金在被保险人的两个“妻子”之间产生争 执。 被保险人赵大大怎么会有两个妻子?保险公司的 理赔人员通过了解方知原委:原来,1998年5月赵大 大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其妻为崔翠翠;一年以后赵 与崔离婚,2000年春节,赵大大又与蔡彩彩结为夫妻 。

保险合同的特点

保险合同的特点

保险合同的特点保险合同的特点:一、互助和分散风险:保险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互助和分散风险。

保险公司通过收集足够的保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于赔偿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损失。

这样,个体被保险人的风险得到了分散和共担,降低了个人面对风险的压力。

二、不确定性:保险合同的缔约双方面对的是不确定的风险。

被保险人不确定是否会发生损失,保险公司不确定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

因此,保险合同的效力和责任都是以事件的发生为前提的。

三、契约性:保险合同是一种契约关系,受法律保护。

保险合同一经成立,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四、相对交易:保险合同是一种相对交易,保险公司需要与被保险人约定具体的保险责任和赔偿条件。

双方在保险合同中都有权利和义务,需要相互配合和履行。

五、商品属性:保险合同具有商品属性,具有价值交换的特征。

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费。

六、合同的义务人身份转移: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转让给他人。

只要合同有效,被转让给的第三人即成为新的被保险人,享有保险合同规定的权益和义务。

七、期限和循环性:保险合同一般是有期限的,根据合同约定,一般分为年期险和寿险两种。

年期险一般在一年内有效,到期后需要续保。

寿险一般是长期有效的,可以终身保障。

保险合同需要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和履行。

八、公平交易:保险合同需要保障交易的公平性,保险公司不能盗取、压低被保险人的权益。

同时,被保险人也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费,履行义务。

九、合同解除和赔付:保险合同可以根据约定的条件解除,被保险人可以随时申请解除保险合同。

同时,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赔付。

十、保密性:保险合同涉及到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险公司需要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信息。

总之,保险合同具有互助和分散风险、不确定性、契约性、相对交易、商品属性、合同的义务人身份转移、期限和循环性、公平交易、合同解除和赔付、保密性等特点。

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大的交易形式,旨在为个体提供风险保障和财产保护。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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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保险合同的要素
4. 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是指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为被保险人
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期限。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重要 依据,同时也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一般采用两种计算方法:① 以年、 月、日计算。② 以某一事件或业务过程的起止计算,如海洋货物运输保 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即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一般由当事人约 定并在合同中载明。在我国保险实务中,采用“零时起保制”,即双方 通常约定以起保日的零时为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以合同期满日的24 时
因此,林某妻子最终能获得12+4.5=16.5(万元),二儿子获得 9+4.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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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又称保险中间人或保险中介人,是指在保险合同的订 立、履行过程中起着辅助作用的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
1. 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向保险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保单指定受益人要明确,如果保险合同主体之间的 关系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在保单上做出批注,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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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任务三 保险合同的要素
(3)受益人的受益权。法律对受益人的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受益人 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甚至是活体的胎儿。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受益人的受益权即保险金的请求权,当保险合同已经指定受益人时,受 益人的受益权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无权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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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保险合同的要素
【分析】人身保险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指定的受益人享有 保险金的请求权,该权利任何人不能分享。本案中,钱女士保单受益人 为其前夫汪先生,两人离婚后未办理变更受益人手续,因此其前夫仍为 保单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故这笔保险金应全部给付给其前夫

法律知识: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

法律知识: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

法律知识: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句话强调了三个点:(1) 保险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只能是投保人和保险人;(2) 保险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关系(即一旦成立了保险合同,又投保人一方支付保险费用,而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或者约定的保险事件出现或者期限届满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3)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射性合同。

对于射性合同而言,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

对投保人而言,支付了保险费,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这笔保险费用的效益,但也有可能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对于保险人而言,理赔的保险金会大于收取的保险费,也有可能相反。

(2)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因为保险人对投保人与被保人的信息不了解,而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内部运作也不了解,所以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依赖于彼此的诚实信用。

(3)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合同一方当事人独享合同主要条款的权利,保险合同采用格式条款,合同条款不允许更改,一方当事人受到严格限制,你需要同意不才能购买,如果不同意则不能购买。

(4)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5) 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一般是保险单的形式,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6) 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保险费是否缴纳不是合同成立法定条件。

【例题】1、保险合同与一般的财产性合同相比,具有哪个突出的特征( )A、公平性B、自愿性C、附和性D、互利性【答案】C。

根据保险合同具有的特征:保险合同是射性合同、最大诚信合同、附和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非要式合同、诺成合同。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是一种具有特殊法律特征的合同,涉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范本中,保险合同应包括以下法律特征:
1. 保险责任,合同范本应清晰规定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范围等内容。

保险人应当承担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的损失或费用。

2. 保险费用,合同范本应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费用,包括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缴费期限等内容。

3. 保险标的,合同范本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的内容和特征,包括被保险人的身份、财产或利益等内容。

4. 保险条款,合同范本应包括保险条款,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约定,包括免赔额、免责条款、理赔程序等内容。

5. 保险期限,合同范本应明确规定保险期限,包括起止时间、续保方式、解除合同条件等内容。

以上是保险合同的一些法律特征,合同范本专家在撰写保险合同范本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特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4章 保险合同练习题(含答案)

第4章 保险合同练习题(含答案)

第四章保险合同练习题(含答案)一、填空题1、合同有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之分。

保险合同是一种.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分为、 .3、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分为、、。

4、保险合同大致可分为、、、四种书面形式。

5、除外责任通常要就、、、等方面作出明确的限制。

6、赔偿金的主要内容是、及。

7、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

8、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四种。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是( )。

A.受益人 B.保险代理人C.投保人 D.保险经纪人2.(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A.有偿性 B.附和性C.双务性 D.射幸性3.在定值保险合同中,若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导致全损,保险人赔偿的标准是( )。

A.保险合同订立时标的的市场价值B.保险事故发生时标的的市场价值C.保险事故发生时标的的重置价值D.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的价值4.按保险标的的价值是否载人保险合同进行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 )。

A.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B。

定额保险合同与补偿保险合同C.足额保险合同与非足额保险合同D.定额保险合同与不定额保险合同5.专一保险合同与重复保险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A.保险标的是否为特定物 B.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C.保险人的数量 D.保险人所负责任的次序6.投保人应将( )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

A.再保险 B.足额保险C.不足额保险 D.重复保险7.保险金请求权的行使是以( )为条件的。

A。

保险合同的订立 B.被保险人的指定C.保险事故的发生 D.保险人许可8.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仍生存则保险金请求权由( )行使。

A。

被保险人本人 B.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C.投保人 D。

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9.保险合同的客体是()。

A被保险人 B.保险事故C.保险利益 D.保险价值10.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 )行使。

A.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 B.投保人指定受益人C.被保险人的债权人 D.被保险人的继承人11.以下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

简述保险合同的特征

简述保险合同的特征

简述保险合同的特征篇一:-保险学简答题保险学简答题1、什么是可保风险,其条件有哪些?(P2)答: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受承保的风险。

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形式。

可保风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2、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3、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更爱损失的可能性;5、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2、保险的职能有哪些?(P18)答:(一)经济补偿的职能 1.分散风险2.赔偿与给付(二)资金融通功能(三)社会管理的功能 1.社会风险管理 2.社会关系管理 3.社会信用管理 4.社会保障管理3、简述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P30-31)答:1、射悻性;2、附合与约定并存性;3、双务性;4、要式性;5、有偿性;6、诚信性;7、保障性。

4、保险的作用?(P20-25)答:一、保险的宏观作用,其表现为:1、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2、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3、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4、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二、保险的微观作用,其表现为:1、保险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4、有利于安定人们生活5、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

5、简述人身保险的特点。

(P112=113)答:(1)保险金额的确定;(2)保险金的给付(3)保险利益的确定(4)具有长期性(5)具有储蓄性6、社会保险具有哪些功能?(P264-265)答:1、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2、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3、社会保险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

4、社会保险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

7、社会保险有何特点?(P261-262)答:1、强制性 2、普遍性 3、福利性 4、社会公平性 5、基本保障性 6、互济性8.保险合同履行中,投保人和保险人各自应履行的义务是什么?答:投保人履行的义务:1.如实告知2.按时缴纳保险费3.维护标的物的安全4.风险增加告知5.保险事故发生通知6.出险施救7.提供单证8.协助追偿保险人履行的义务:1.承担保险责任2.说明条款3.及时签发保单4.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密9. 最大诚信原则包含哪些内容?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是什么?答:内容:(1)告知,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告知义务,当事人按照法律,实事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的告知对方应知道的情况(2)保证,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担保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是一份双方协商一致的法律文件,具有以下特征:
1. 合法性:保险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

保险公司必须具备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合法经营牌照。

2. 自愿性: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是自愿的,双方当事人都能自主选择是否签署合同,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条款。

3. 平等性: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平等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对某一方不利的不合理条款。

4. 完整性:保险合同包括完整的合同条款和附件,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披露自己的信息,确保对方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5. 个别性:保险合同是以特定个体为对象的,保险合同的签订必须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身份和权益。

6. 相对性:保险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得对第三方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7. 不可撤销性:保险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当事人不能擅自解除或修改合同条款,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8. 互惠性:保险合同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同关系,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并提供服务,被保险人支付保费。

9. 长期性:保险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期限,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10. 法律保护:保险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双方当事人之
一违反合同条款或造成损失时,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总之,保险合同是一种合法、自愿、平等、完整、个别、相对、不可撤销的双方协议文件,具有互惠、长期和受法律保护等特征。

只有在遵守这些特征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才能够享受保险合同所赋予的权益和保障。

张洪涛《保险学》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合同)【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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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四章保险合同4.1 复习笔记一、保险合同概述1.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也称为保险契约,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保险合同的特点(1)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法律直接赋予某种合同以特定的名称,并以相应的法律制度调整的合同。

保险合同是法律直接赋予名称的合同,同时,又有《保险法》对保险合同进行特别的调整。

(2)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采用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这种书面形式既可以详细记载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又对保险合同的成立起到证明作用。

(3)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附和性合同又称为格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条款事先由当事人的一方拟定,另一方只有接受或不接受该条款的选择,但不能就该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

保险合同的条款事先由保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险人拟定,经监管部门审批。

投保人购买保险,要么附和保险人的合同,即同意合同条款并购买该保险;要么拒绝购买该保险,一般没有修改合同内容的权力。

(4)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必须承担义务的合同。

订立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有偿的法律行为。

一方要享有合同的权利,就必须对另一方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相互报偿的关系,称为对价。

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

投保人的对价是支付保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某种危险,但这种对价并不意味着保险人对投保人付出对等的代价,即一定要给付保险金或赔偿损失。

只是当承保的危险发生时,才对投保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补偿的义务。

这也正是保险合同的本质所在。

(5)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同时承担约定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或补偿被保险人实际损失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承担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同时,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保险合同享有请求保险人赔付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合同的6大特征

保险合同的6大特征

保险合同的6大特征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具有以下六大特征:1.个别性:保险合同是一种个别订立的合同,即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具体针对其中一特定风险订立的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会明确约定保险对象、险别、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具体内容,这使得保险合同与其他一般性合同有所不同。

2.签订和履行原则性:保险合同是一种信义原则的合同,即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保护各自的权益。

3.不确定性:与其他合同不同,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针对风险订立的合同,风险的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

在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无法确定损失是否会发生,投保人无法确定自己是否会遭受损失。

因此,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是有偿性的合同: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即投保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作为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对价。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来承担风险,一旦风险发生,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给予赔偿。

5.分散性:保险合同具有分散风险的特点。

投保人通过支付保险费,将个体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承担者,承担了众多投保人的风险,通过大规模的统计和分散风险来保证自己的盈利和资金流动性。

6.条件约束性:保险合同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具有条件约束性。

投保人在合同中需履行一定的义务,如事前披露风险信息、按时支付保险费等;而保险公司也需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按合同约定赔偿,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这六大特征展示了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合同的独特性。

保险合同的个别性、签订和履行原则性、不确定性、有偿性、分散性和条件约束性共同构成了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质和特征。

这些特点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和保护投保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章 保险合同

第四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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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12月15日国祥家具厂发生火灾,后经审计确认:固 定资产损失60万元,原材料损失40万元,家具成品损失25 万元。事故后,国祥家具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其 支付125万元的全部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携同消防人员对 火灾现场进行勘察,结论为:失火原因不明,造成损失确 实。但保险公司以原材料、成品没有计入保险单,不属于 保险范围为由,仅同意支付保险金60万元,即固定资产的 损失。为此,国祥家具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全 部损失。 • 思考 (1)保险单与投保单的内容不一致是应以哪一个为 依据? (2)你认为国祥家具厂的主张有无道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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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射幸合同
最大诚信合同
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的特征 附合合同 诺成性合同
非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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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特征
(一) 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

单务合同 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利,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的合同 双务合同 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 一方的义务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负有缴付保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 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实践中,投保单由保险人事先 印就并提供给投保人,投保人 按投保单所列条款逐一填写后 交给保险人,经保险人盖章后,
保险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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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单(Policy)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指保险合同 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 险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保 险单由保险人制作,经签章后交 付给投保人。
保险单包括以下四个部分内容:(1)声明事项; (2)保险事项(保险人责任范围); (3)除外 责任 ; (4)条件事项。即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 享受权利时所应承担的义务。
保险单具有下述法律意义:1、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 2、确立保险合同内容;3、是明确当事人双方履行 保险合同的依据;4、具有证券作用。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如果要购买保险的话,是需要投保⼈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的。

保险合同需要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限,保险费⽤。

有的朋友就会疑惑,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保险合同是投保⼈与保险⼈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般合同的特征与独有的特征:⼀、保险合同具有⼀般合同的共同法律特征⒈保险合同是双⽅或者多⽅的当事⼈意思表⽰⼀致的法律⾏为。

保险合同不是单⽅的法律⾏为,即不能由当事⼈与⾃⼰签订合同。

⼀般保险合同是由⼀个投保⼈与⼀个保险⼈订⽴的。

但任何⼀⽅都可以是多数。

保险合同还必须是双⽅的意思表⽰⼀致才能成⽴。

合同当事⼈双⽅的法律地位⼀律平等,任何⼀⽅不能把⾃⼰的意志强加给对⽅。

第三者对保险合同当事⼈的意思表⽰也不能进⾏⾮法⼲预。

⒉保险合同是当事⼈借以达到⼀定的经济⽬的的协议。

投保⼈签订保险合同的⽬的是在于取得对意外损失的经济补偿,或特殊需要时的经济补救,保险⼈之所以承保危险的⽬的是通过危险分担取得经营利润和社会效益。

⒊保险合同是当事⼈的合法⾏为。

当事⼈在订⽴保险合同时其合同内容及程序均必须合法,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在合同成⽴⽣效后,双⽅必须依约定履⾏,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险合同与⼀般合同相⽐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⒈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当事⼈双⽅的权利义务关系区分,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双⽅均享有权利,同时承担义务的合同。

⼀⽅的权利就是另⼀⽅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反之,只有合同⼀⽅享有权利,⽽他⽅仅负有义务的合同叫单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在保险合同成⽴⽣效后,投保⽅与保险⽅均须履⾏约定义务。

投保⽅的义务是⽀付保险费,防灾防损,危险增加的通知等,保险⽅的义务是提供经济保障,发⽣约定事故时履⾏赔偿责任,协助被保险⼈防灾防损等。

但是保险合同这种双务合同性质与⼀般合同的双务性质不同。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章节解读】本章属于经济法中性价比一般的章节,包括证券法、保险法和票据法三方面内容,很多知识点比较晦涩难懂专业性较强。

证券法的学习可以结合公司法知识点做到融会贯通,而票据法在主观题中涉考可能性较高。

【高频考点】1.公司债券的发行2.代位求偿制度3.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特殊条款4.票据抗辩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知识点1:证券发行(2015多) 发行对象2015多 公开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目的 设立发行为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股票 增资发行为增加已有公司的资本总额或改变其股本结构而发行新股 增发新股,既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采取配股或赠股的形式 发行方式 直接发行不通过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证券 间接发行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证券 发行价格与票面金额 溢价发行平价发行折价发行知识点2:股票的发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条件(2019年修订)IPO 基本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2019年修订,2018单)主板、中小板IPO 条件 (1)主体资格①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 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③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一)

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一)

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人身保险的定义•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生存和健康为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1.合同的自愿性:人身保险合同是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经过双方自愿达成的合同,不存在强制投保的情况。

2.合同的个体性:每份人身保险合同是独立的个体,合同的内容、保费以及保险责任都是与具体被保险人相关的。

3.保险标的的确定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具体的被保险人为准,保险金额或保险责任也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4.合同的时间性:人身保险合同是有期限的,一般是按照被保险人的需求和保险公司的规定来确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和终止日期。

5.保险金的给付性:人身保险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给予被保险人保险金的给付,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1.投保人:投保人是购买人身保险的一方,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或其他合法持有被保险人利益的人。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标的,保险责任是针对被保险人确定的。

3.受益人:受益人是在被保险人获得保险金后享有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或其他指定的受益人。

4.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所确定的保险责任的金额上限,也是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5.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有效期,涵盖了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6.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购买保险的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保险责任的大小等因素确定。

人身保险合同的分类1.寿险:以被保险人的生死作为保险标的,主要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和两全保险等。

2.健康险: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作为保险标的,主要包括医疗保险、重疾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

3.意外险: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作为保险标的,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总结:人身保险合同具有自愿性、个体性、保险标的确定性、时间性和保险金给付性等特点。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是投保⼈与保险⼈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是指与保险⼈订⽴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付保险费义务的⼈。

保险⼈是指与投保⼈订⽴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性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当事⼈⼀经达成保险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效时起到终⽌时的整个期间,保险标的的风险都受到保险⼈的保障。

就个别的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发⽣灾害是偶然的,该保险合同的保障性是相对的,但就全部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全部保险标的⽽⾔,其遭受保险事故的损失⼜是必然的,从这⼀意义上来讲,保险合同的保障性⼜是绝对的。

2、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合同双⽅当事⼈权利的转移是否有代价,可分为有偿合同和⽆偿合同。

⽆偿合同,是指其中⼀⽅只享有合同权利⽽不付任何代价。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双⽅当事⼈权利的转移是有代价的。

被保险⼈要取得保险⼈对其标的给予保障的转移,必须向保险⼈⽀付⼀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收取保险费,是以对保险标的给予保险保障为条件的。

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与其他经济合同的有偿性有所不同。

保险合同的有偿性只要求合同双⽅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着对应的关系,并不强求双⽅所承担的给付义务平衡⼀致。

3、保险合同是最⼤诚信合同经济合同都必须遵循“重合同,守信⽤”的原则。

保险合同对诚信要求更⾼,要求是最⼤诚信。

如果被保险⼈不主动提供保险标的危险情况,或提供了不实资料,或者⽤欺诈⼿段诱签合同等,都会使保险⼈受损。

如果保险⼈作⾔过其实的宣传或借故推卸应负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也会受到损失。

4、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当事⼈均须承诺有对价关系的债务合同,但保险公司这种双务性质与⼀般买卖合同的双务性质不同。

在买卖合同中,双⽅的义务都是确定的,⼀⽅交钱,⼀⽅交货,但在保险合同中投保⼈的债务是确定的,保险费⼀定要⽀付,⽽保险⼈承担的债务(指保险⾦的赔偿或给付)是不确定的,取决于偶然事件的发⽣与否。

保险合同具有的特征

保险合同具有的特征

保险合同具有的特征
一、合法性和有效性。

保险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各项条款必须合法有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二、互相约束。

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束性文件,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三、相对性。

保险合同的效力仅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除非第三人是受益人。

四、合同自由原则。

保险合同的订立受到合同自由原则的约束,合同各项条款的约
定应当是合同当事人自愿达成的。

五、保险标的明确。

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等内容。

六、诚实信用原则。

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风险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七、合同解释。

保险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循合同解释的一般原则,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进行解释。

以上是保险合同具有的特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定制保险合同范本或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具有特有的法律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收益状况,合同被区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时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这种保障包括有形和无形的,有形的保障体现在物质方面,即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或给付;无形保障体现在精神方面,即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提供的心理上的安全感,使他们能够解除后顾之忧。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要得到保险人对其保险标的给予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就必须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或合同届满是的赔付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彼此关联的。

但是,保险合同的双务性与一般的双务合同并不完全相同,即保险人的赔付义务只有在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才履行,因而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四)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和合同。

因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批.而投保人往往缺乏保险知识,不熟悉保险业务,很难对保险条款提出异议.所以,投保人购买保险就表示同意保险合同条款,即使需要变更合同的某项内容,也只能采纳保险人事先准备的附加条款.(五)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并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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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中级)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知识点: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的特征
● 详细描述: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主要表现为: 1.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互相负有义务,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或者在保险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并以此为代价将一定范围内的危险转移给保险人。

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即为碰运气的机会性合同。

在保
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是确定的,而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即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是机会性的,具有偶然性。

3.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
合同成立。

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就投保和承保事宜达成一致。

4.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或附和合同。

保险合同的内容或主要条款或保
险单一般是由是保险人一方根据相关规定拟订和提供的,投保人在投保时,通常只能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人制定的保险条款,一般没有拟定、磋商或更改保险合同条款的自由。

我国《保险法》规定了对格式条款的制约机制。

(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釆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①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②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3)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5.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例题:
1.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
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一方的解释,该方当事人是()。

A.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B.被保险人和投保人
C.保险人和投保人
D.投保人和受益人
正确答案:A
解析: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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