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一名词解释测验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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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必备-婚姻法的名词解释

考试必备-婚姻法的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一定国家中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

2、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指以婚姻家庭法为名或者其他类似的名称为为名的规范性文件,他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是一定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全面反应3、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题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一定国家婚姻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征在法律上的集中反应1、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的权利,对此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2、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结婚的违法行为,包括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

3、收养的解销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依法终止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故不妨称其为收养的消极效力。

4、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而由法定或指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基于法律规定对其加以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5、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6、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7、联合财产制——联合财产制因夫和妻的财产联合为一个经济单位,由夫管理、收益而得名,又称管理共通制或收益管理制。

8、收养的拟制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依法创设新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故不妨称其为收养的积极效力。

9、自由离婚主义——自由离婚主义主张根据双方或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只要婚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即可准予离婚。

10、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不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一切公开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1 / 4婚姻家庭制度:其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

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表现。

是由各种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起着确认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作用。

(基础知识) 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

它是讲婚姻家庭关系用法律形态或者根据社会习惯加以固定化,使之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

婚姻家庭制度:一定的社会制度下的婚姻家庭形态,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从广义上说,婚姻家庭制度是有关婚姻家庭的规范的总合。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婚姻自由: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不受他人强制或者干涉。

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

继承法:定义: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

寄养,是父母由于工作、生活条件特殊或其他原因,把子女寄托在别人家中,由父母出资,请他人抚养的一种形式。

寄养:是指父母出于某些特殊情形,不能与子女共同生活,无法直接履行抚养义务,因而委托他人代其抚养子女。

寄养不产生法律拟制血亲关系。

家长制:是指家长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独占的,不可分割的。

家长统治全家,他们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而是主从、尊卑、依附关系,“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一样,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家事代理权:指日常家务活动的代理权,亦即因家庭事务而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的代理权。

被代理人需对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近年来许多国家立法承认夫妻相互享有家事代理权。

家庭: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婚姻成立:也称结婚,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婚姻的全部效力,都是以婚姻的成立为前提的。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15分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15分

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15分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3*5= 15分1.母系亲:是经过母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例如:己身与外祖父母、舅、姨及其子女等,其联络都是以母为中介的。

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3.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指人类自身的生产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要有计划地控管全社会人口的运行。

4.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

其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5.直系血亲(是否又叫“直系亲”?):指相互间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的长辈直系血亲和从己身所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6.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

7.夫妻别体主义❤❤:又称夫妻分离主义,是指夫妻婚后各自保有独立的人格,夫妻双方虽受婚姻效力的约束,仍各有法律行为能力和财产权利。

8.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依法结合的伴侣。

双方具有特定的身份,与其它两性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9.夫妻忠实义务❤: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包括性生活)中应当互相忠实,以维护婚姻的专一性和排她性。

/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

广义的解释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以及不得为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或牺牲配偶她方的利益。

10.限制离婚主义❤:是指夫妻双方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离婚条件严加限制的立法主张,即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的理由,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始准许离婚,故又称“有因离婚”。

11.诉讼离婚=判决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经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婚姻家庭法一名词解释考试必备

婚姻家庭法一名词解释考试必备

婚姻家庭法一名词解释考试必备婚姻家庭法,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婚姻家庭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以下是婚姻家庭法中一些重要名词的解释,供考生备考参考。

一、婚姻和家庭婚姻是指合法男女公民依法自愿结合的社会关系。

婚姻是一种私事,但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经过合法的登记手续。

符合法定年龄和因扶养能力、生活条件等方面要求的男女可以自由选择结婚对象,并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家庭是由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共同过日子、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的社会组织。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包括夫妻间的婚姻关系,以及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互助互爱,共同维护家庭的和睦稳定。

二、夫妻和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关系是指通过合法婚姻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

夫妻应当平等、自愿地建立夫妻关系,并相互承担着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共同维护婚姻的稳定。

夫妻有权选择合适的生育方式,共同规划家庭的生活和事业。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通过血缘或法律关系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保护和抚养的责任,应当善尽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

子女则有义务尊敬父母、孝敬父母,并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三、离婚和家庭暴力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

由于夫妻之间的种种原因,造成婚姻关系破裂时,一方或双方可以依法提出离婚申请。

离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一般包括婚姻无法维持的情形、婚姻关系已经实质性破裂等。

离婚后,既往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会相应做出调整。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采取身体、精神、经济等方面的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违背了家庭和谐稳定的基本原则。

对于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保护令、报警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建立前,双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

无论是财产的原始取得方式,还是在婚前通过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婚前财产。

法学专业婚姻家庭法学试题及答案

法学专业婚姻家庭法学试题及答案

法学专业婚姻家庭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亚血缘群婚制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指若干数目的姐妹与若干数目的兄弟共同结婚。

但兄弟和姐妹间没有血缘关系。

2.直系姻亲是指以男女双方之合意为成婚的必要条件的婚姻。

3.共诺婚是指以男女双方之合意为成婚的必要条件的婚姻。

4.夫妻别体主义指夫妻之间是一种独立的对等关系,各有独立的人格。

5.寄养是父母由于工作、生活条件特殊或其他原因,把子女寄托在别人家中,由父母出资,请他人抚养的一种形式。

6.涉外婚姻指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婚姻。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1.群婚制可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2.婚姻法的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三类。

3.婚姻法的特点是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

4.婚姻家庭关系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然性。

5.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6.旧中国将亲属分为宗亲、外亲妻亲7.现代各国的立法一般将亲属分为血亲、姻亲和配偶三种。

8.从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的法律来看,结婚程序可分为仪式制、登记制和仪式与登记结合制三种主要类型。

9.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10.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1. 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12.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扶养义务。

13.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程序,即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14.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5.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原则三、选择题(含括单选和多选。

每小题3分,共15分)1.小李和妻子的哥哥是( B )。

A.直系姻亲B.旁系姻亲C.旁系血亲2.按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我和叔叔是( B )。

A.二亲等B.三亲等C.四亲等3.按寺院法的计算法,小张和叔叔的女儿是( A )。

婚姻家庭法:婚姻法学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婚姻家庭法:婚姻法学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婚姻家庭法:婚姻法学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一)一、名词解释:(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1、结婚:又称为婚姻的成立,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事实婚姻;是指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两性结合。

3、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而创设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依法进行监督、教养与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简答:(共4题,每题10分,共40分)1、结婚的必备要件第一,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第二,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第三,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得有重婚、姘居等情况2、离婚在身份法上的效力第一,是指夫妻(及其亲属)之间因离婚而解除。

第二,夫妻身份消灭第三,再婚的自由第四,夫妻扶养义务的终止第五,同居、忠实义务、日常事务代理权等消灭第六,配偶继承权丧失第七,姻亲关系消灭第八,血亲关系的存续3、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要件第一,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二,另一方无过错,是指无上述四种情形的第三,有损害,包括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

4、夫妻财产约定的条件其一,订约当事人须在订约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其二,须意思表示真实;其三,须合法,不得侵害对方、第三人权益,不得规避法律;其四,约定的时间:可为任意;其五,约定的内容:一般共同制、分别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其六,应采取书面形式三、论述:(共2题,每题20分,共40分)1、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中的家庭暴力第一家庭暴力的涵义: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婚姻家庭法的名词解释

婚姻家庭法的名词解释

婚姻法名词解释第一章,绪论1`、婚姻,指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2、家庭是指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生活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3、婚姻家庭制度:是指一定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具体表现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和4、群婚制,亦称双复式婚姻,指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配偶的婚姻形态,它是从原始社会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来的,群婚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血缘群婚,普那路亚群婚5、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地对偶同居的婚姻形态这种结合并不牢固,很容易为一方或双方破坏,它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中间环节。

6、一夫一妻制:亦称双单式婚姻或单偶制,指一男一妇结为配偶的婚姻形态。

它是在原始社会与阶级社会之交开始出现的,一夫一妻制的形成与阶级社会之交开始出现的,一夫一妻制的形成,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夫一妻制是新的,更高类型的一夫一妻制,与短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有着本质的区别7、宗法制度,这种制度是原始社会的父系氏族制度在阶段社会中的转化形态;统治阶段利用血缘纽带以实现其统治,宗族组织和政治组织的牢固结合,是宗法制的本质特征。

8、户婚制:泛指中国古代诸法合体的统一法典中的婚姻家庭法规范体系,是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名称因不同的朝代而异,如户律,婚律户律,户婚律等。

9、有夫权的婚姻,指按照罗马法市民法的规定而成立的婚姻,故亦称市民法婚姻,正式婚姻,其结婚方式有三,即共食婚,买卖婚和时效婚10、无夫权的婚姻:指按照罗马万民法的规定而成立的婚姻,故亦称万民法婚姻,亦称略式婚姻,在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条件下,依男女双方的合意而成立11、亲属法,指调整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在设有家制的国家中,家长,亲属关系也是由亲属法加以调整的。

12、贯彻婚姻法运动:指我国于1953年开展的大张旗鼓,深入人心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婚姻法的群众运动,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决定,以1953年3月为全国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工资,在全国百分之七十左右的地区,对广大群众进行了有关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并且检查了县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情况门和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婚姻法的情况。

自考《婚姻家庭法》-(2012年教材)-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全)

自考《婚姻家庭法》-(2012年教材)-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全)

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一单选题1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这是指()。

A.婚姻的自然属性B.婚姻的社会属性C.婚姻的一般概念D.婚姻的法律概念【答案解析】:所谓婚姻,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共同生活互为配偶的结合。

(P51)2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______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

()A.对偶婚制B.群婚制C.一夫一妻制D.伙婚制【答案解析】: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一夫一妻制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

(P53)3 . 群婚制的低级形式是()。

A.亚血缘群婚B.非血缘群婚C.血缘群婚D.氏族外群婚【答案解析】: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这一阶段排除了不同辈分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只有同辈分的男女才可以结为夫妻。

(P54)4 .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提出的,后来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普那路亚家庭C.杂婚D.交换婚【答案解析】: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又称为伙婚制或普那路亚家庭。

(P54)5 . 亚血缘群婚制时期的两性关系是()。

A.直系血亲间的集团婚B.同行辈的集团婚C.同行辈的集团婚中排除了兄弟姐妹D.一男一女的结合但并不牢固【答案解析】:在亚血缘群婚制阶段,两性结合的禁忌进一步扩张,同辈旁系血亲间的同婚被禁止,也就是说,兄弟姐妹之外的同辈男女可结为夫妻。

(P54)6 . 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同时代的婚姻家庭法制最为完备的国家。

其中罗马家庭是宗法家长制的家庭,关于家长权的规定,最初载于()。

A.《十二铜表法》B.《法学阶梯》C.《萨利克法典》D.《里普里安法典》【答案解析】:古罗马时期,婚姻家庭规范散见于诸多法律文件中,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十二铜表法》就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肯认了“家父”所享有的权威和利益。

(P56)7 .在罗马法上,只有_____才有主体资格。

婚姻家庭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唐艳)

婚姻家庭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唐艳)

《婚姻家庭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任课教师:唐艳作业1一、名词解释题1.婚姻:是指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特定社会关系,即通常所说的夫妻关系,又称配偶关系。

2.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3.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依照法律规定缔结婚姻或者解除婚姻关系,不受任何个人与单位的强迫与干涉。

4.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的行为。

5.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为索取大量财物,包办强迫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6.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单项选择题1.婚姻家庭制度就其性质而言属于(B )的范畴。

A.经济基础B.上层建筑C..物质生活D.精神生活2.一夫一妻产生的原因是(B )。

A、男女爱情开始专一B、私有制的出现C、婚姻形式的需要D、家庭形式的需要3.封建社会对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的立法主义是(D )。

A、夫妻一体主义B、夫妻别体主义C、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D、男尊女卑4.在对偶婚制下的婚姻是以(B )。

A.男子为中心B.女子为中心C.子女为中心D.老人为中心5.一夫一妻制是在(C )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A.群婚制B.普那路亚家庭C.对偶婚制D.一夫多妻制6.一夫一妻产生的原因是(B )。

A.男女爱情开始专一B.私有制的出现C.婚姻形式的需要D.家庭形式的需要7.婚姻家庭是以两性结合与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其属性可分为自然属性和( D )。

A.两性生理差别B.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C.种的繁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D.社会属性8.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C )。

A.一律是强制性规范B.多数是任意性规范C.多数是强制性规范D.一律是任意性规范9.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C )。

婚姻家庭法综合练习一

婚姻家庭法综合练习一

《婚姻家庭法》综合练习题(一)一、名词解释1.婚姻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认可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2.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3.夫妻一体主义夫妻一体主义,又称夫妻同体主义,即夫妻因婚姻成立而合为一体,双方的人格互相吸收。

4.亲权亲权是指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在人身和财产方面权利义务的统一。

5.扶养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选择题(1-8单项选择题,9-15多项选择题)1.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在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面同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A )。

A.扩大了调整范围 B.完全相同c.缩小了调整范围2.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是( C )。

A.群婚制 B.血缘群婚制C.一夫一妻制 D.对偶婚制3.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于( C )时期。

A.原始社会初B.原始社会崩溃,财产私有制确立c.阶级社会初4.在婚姻终止问题上,寺院法采取(B )主义。

A.专权离婚 B.禁止离婚C.限制离婚D.自由离婚5.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婚姻法的(A )原则。

A.婚姻自由 B.一夫一妻c.男女平等 D.计划生育6.重婚是指( B )的行为。

A.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夫妻关系B.有配偶者,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结婚C.有配偶者,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姘居D.丧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7.在我国涉外婚姻登记,由( A )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级人民政府c.省级人民政府指定 D.民政部指定8.表叔与表侄女要求结婚的,( C )。

电大《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汇总

电大《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名词解释汇总

1.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3.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4.群婚制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群婚制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5.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6.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7.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8.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9.买卖婚姻是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10.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11.通奸是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12.姘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关系。

13.亲属是人与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14.血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系和母系.15.自然血亲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

16.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的拟制血亲.17.姻亲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18.直系血亲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19.直系姻亲指直系晚辈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

20.旁系血亲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21.亲等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

22.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23.法律上的重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2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15分2012版.doc

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15分2012版.doc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3*5= 15分1.母系亲:是通过母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例如:己身与外祖父母、舅、姨及其子女等,其联络都是以母为中介的。

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3.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指人类自身的生产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要有计划地控管全社会人口的运行。

4.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

其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5.直系血亲(是否又叫“直系亲”?):指相互间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的长辈直系血亲和从己身所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6.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

7.夫妻别体主义❤❤:又称夫妻分离主义,是指夫妻婚后各自保有独立的人格,夫妻双方虽受婚姻效力的约束,仍各有法律行为能力和财产权利。

8.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依法结合的伴侣。

双方具有特定的身份,与其他两性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

9.夫妻忠实义务❤: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包括性生活)中应当互相忠实,以维护婚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

/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

广义的解释还包括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以及不得为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或牺牲配偶他方的利益。

10.限制离婚主义❤:是指夫妻双方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离婚条件严加限制的立法主张,即法律明确规定离婚的理由,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始准许离婚,故又称“有因离婚”。

11.诉讼离婚=判决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裁判离婚:是指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决,故也称判决离婚。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婚姻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被有条件地确认为事实婚姻。
收养:是公民(自然人)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已之子女,使本无亲子关系的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收养的拟制效力:是指收养依法创设新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也称收养的积极效力。(频率很高)
家务补偿:是对实行分别财产制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配偶离婚时的补偿。
结婚: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结婚:男女双方依照法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主要表现在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
分别财产制:分别财产制,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家庭生活费用一般由丈夫支付,但丈夫也可请求妻子负担一部分。
分别财产制: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中支付。当婚姻关系终止时,双方才能依法进行分割。
分别财产制:指夫妻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独立行使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不排斥妻以契约形式将其个人财产的管理权交予丈夫行使,也不排斥双方拥有一部分共同财产。
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又称婚姻撤销,在我国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者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
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婚姻家庭法学复习资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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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

2.群婚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3.对偶婚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主夫。

其特点,和群婚制比,配偶范围缩小,关系相对稳定;和一夫一妻制比,结合仍很脆弱,容易解除。

4.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制度。

5.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关系,也叫婚姻关系,或配偶关系。

7.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8.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

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9.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10.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

主要表现在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

11.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双方自愿为条件的。

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关系无法维持的时候,依法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是完全必要的。

12.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13.所谓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这种婚姻双方基本上是自愿自主的。

但是女方(包括女方父母)向男方索取许多财物,以此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

这是滥用了婚姻自由的权利,是婚姻法所禁止的。

14.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又称个体婚制,即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结婚,和历史上的团体婚是对应的。

15.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已经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前者叫前婚,后者叫后婚,也叫重婚。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 婚姻家庭2. 结婚3. 配偶权4. 家庭暴力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 请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2. 请简述结婚的条件。

3. 请简述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4. 请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理措施。

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1.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登记结婚。

婚后,甲方发现乙方有重大疾病,但乙方在婚前并未告知。

请问甲方是否有权请求离婚?2. 丙丁双方结婚多年,生育有一子。

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儿子由丙方抚养,丁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离婚后,丁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

请问法院如何处理?四、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1. 请论述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及其意义。

2. 请论述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及其原则。

答案:一、名词解释题1. 婚姻家庭:指由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是家庭的基本形态。

2. 结婚: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结婚登记,建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3. 配偶权:夫妻双方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4.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简答题1.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家庭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2. 结婚的条件有: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3. 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夫妻双方有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等财产权利;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等义务。

4. 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理措施有:采取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人提供救助,如庇护所、法律援助等;加害人接受教育、心理治疗等;判决离婚。

考试必备婚姻法的名词解释

考试必备婚姻法的名词解释

考试必备婚姻法的名词解释在婚姻法的学习中,理解和掌握一系列关键名词对于深入理解婚姻法律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为您详细解释一些常见的婚姻法名词。

一、婚姻婚姻是指一男一女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

婚姻具有自愿性、合法性和长期性等特点。

它不仅是一种个人之间的情感关系,还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二、夫妻夫妻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

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涉及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姓名权、生育权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关系则涵盖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管理、处分等。

三、结婚结婚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结婚需要满足一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包括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疾病等;形式要件通常是进行结婚登记。

四、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常见的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五、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因受胁迫而成立的婚姻关系,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六、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七、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八、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实现。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一、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婚姻家庭法是指对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是对于婚姻家庭法中相关术语的解释和说明。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其中已按照排序依次介绍。

二、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1. 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行为。

婚姻登记是合法夫妻关系的确认证明,也是夫妻享有合法权益的前提。

2. 婚姻无效婚姻无效是指某种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无效或不具备效力的状态。

婚姻无效可能是由于未达到结婚的法定条件、存在婚姻障碍、缺乏真实意愿等原因所致。

3. 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和行为。

离婚可以是双方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等方式进行。

离婚的原因可以是感情破裂、虐待、重婚等。

4. 再婚再婚是指已经离过婚的一方再次成婚的行为。

再婚的出现意味着离婚后继续建立新的婚姻关系,再婚可以是双方历经失败的婚姻后的一种选择。

5. 抚养权抚养权是指在离婚后由谁来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

抚养权通常由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6. 赡养费赡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亲属对于需求方经济养育的支付义务。

赡养费主要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等。

7. 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婚姻成立前夫妻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进行分割。

8. 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9.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形成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清偿和分割。

以上是婚姻家庭法中一些常见名词的解释和说明,这些名词在婚姻家庭法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约束力。

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这些名词,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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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婚姻成立的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疾病。
42、掠夺婚亦称抢婚,指男子以暴力掠夺女子为妻,这种结婚方式大致出现于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时期。
31、父系亲是通过父方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母系亲是通过男子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女系亲是通过女子的血缘关系而联络的亲属。
33、直系血亲指互相间具有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包括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均为直系血亲。
19、家庭暴力是发生于家庭内部的,即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0、婚姻家庭法中所说的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蒙受损害的行为。
21婚姻家庭法中所说的遗弃,是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遗弃总是以不作为的形式而出现的。
10、所谓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指以婚姻家庭法(或其他类似的名称)为名的规范性文件,它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是一定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全面反映。
11、所谓实际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一定国家中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
12、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6、男女平等原则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因性别而异。
17、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在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终止,故对发生于后的违法结合以重婚相称。
18、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8、拟制血亲是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经依法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地依法创设的,故亦称法亲或准血亲。
29、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是除外的。
30、亲系是亲属间的联络系统。狭义上的亲系仅指血亲的联络系统,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联系是客观存在的,拟制血亲可以比照自然血亲认定其也有这种联系。广义上的亲系还包括姻亲的联络系统,姻亲虽以婚姻为中介,但它是配偶一方与另一方血亲之间的关系,配偶双方与格子的血亲间,都是有血缘联系,有亲系可循的。
34、旁系血亲指相互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的血亲。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的,除直系血亲外均为旁系血亲。
35、亲等指亲属的等级,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在亲属关系中,它起着类似度量衡的作用。
36、丧服制度简称服制,它是以服制的不同来表示亲属间的亲疏远近的。丧服制度始创于礼,后入于律,服制的效力不仅及于亲属关系,而且及于其他诸多领域。
7、群婚制是指人们结成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同一群体的成员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群体之间的关系,无法用后世的亲属成为加以区别。
8、血缘群婚已经排除了不同辈分的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不同辈分的异性间有着严格的婚姻禁例,两性关系是按世代来划分的。是群婚制的一种低级形式。
9、对偶婚制视为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过渡。一对男女在或短或长的时间相对稳定地同居生活,这种现象在群婚制下或更早的时代便已出现,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同性的制度。
37、亲属关系的重复,系指二人之间具有不止一种的亲属身份,这主要是由婚姻和血亲的法律拟制而引起的。
38、婚姻的成立亦称结婚,是婚姻法律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
39、婚姻家庭法中的结婚制度,是以婚姻的成立为调整对象的规范体系。
40、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包括结婚须出于双方合意,当事人须达到法定婚龄。
13、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一定国家的婚姻家庭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婚姻家庭制度本质和特征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
14、婚姻自由在有些法律中亦称婚姻自主,系指男女公民均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来自外力的强迫或干涉。
15、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一夫一妻制的普遍实现,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22、亲属是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3、宗族亦称宗亲、本亲或内亲,在古代亲属制度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宗族以本宗男子为主体,还包括在室女和来归之妇,前者指本宗尚未外嫁的女性,后者指嫁入本宗的女性。
24、外姻亦称外亲,包括己身之母、祖母等的本生亲属,以及己身之女、孙女、姐妹、姑等因婚嫁和生育而形成的亲属关系。
3、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4、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就法律关系的角度而言,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5、家庭,是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6、婚姻家庭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不可缺少的自然前提或自然因素。
婚姻家庭法一名词解释测验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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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联系和交往方式。
2、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25。、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独特的地位,它是其他亲属关系的源泉和桥梁。
26血亲是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这种血缘联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也是间接的。原来意义上的血亲本为自然血亲,即生物学意义上的血亲,扩大意义上的血亲还包括拟制血亲。
27、自然血亲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他们是共同祖先的后裔,相互之间是被血缘纽带联结在一起的。自然血亲的形成是以血缘联系为客观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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