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2017修订版)
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白蚁防治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97abf0faf1ffc4ffe47aca2.png)
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四年七月二十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
二、第十三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按照本规定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三、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第十九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第二十条修改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764c07c6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3f.png)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白蚁是一种常见的害虫,其对建筑物、木材等造成的损害是极大的。
为了防治城市房屋中的白蚁,保护房屋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防治白蚁的措施
1、防治白蚁要从源头上入手,居民应加强室内卫生,避免垃圾堆积,不定期清理房屋内的垃圾,以限制白蚁的繁殖。
2、定期检查房屋的结构和施工,及时发现和纠正结构缺陷,以避免白蚁进入房屋。
3、严格控制房屋中的湿度,保持房屋内外湿度差,以禁止白蚁入住。
4、禁止在房屋内使用白蚁的食物,如蔗糖、果汁、蜂蜜等,以延缓白蚁的繁殖。
二、应急措施
1、发现白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除去白蚁的食物来源,防止白蚁的进一步繁殖。
2、若白蚁发生较严重,可采用行业化防治,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
处理,减少白蚁的伤害。
3、使用化学方法防治白蚁,可以使用杀虫剂、驱蚁剂等,但要避免污染环境,保护家庭成员和邻居的健康。
三、防治白蚁的责任
1、居民应积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的白蚁防治工作,对白蚁的发现及时上报,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排查和处理。
2、城市管理部门应根据发现的白蚁现象,及时组织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加强城市房屋的日常管理。
3、专业机构应及时发现白蚁及白蚁的危害,对防治白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白蚁的有效防治。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白蚁的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白蚁的危害,保护房屋的安全,是每个城市都应关注的重要问题。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修正)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c5321e040912a21614792995.png)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修正)【施行日期】2004年7月20日【修正废止】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修正)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3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 004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四年七月二十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
二、第十三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按照本规定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三、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第十九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第二十条修改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范本(2篇)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范本(2篇)](https://img.taocdn.com/s3/m/9ff1cee0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b0.png)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保障城市建筑的安全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明确各方责任,保护城市建筑物免受白蚁侵害。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各类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等。
四、白蚁防治工作责任1.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建设前制定白蚁防治方案,并委托专业防治单位进行实施,确保房屋免于白蚁侵害。
2. 维修单位在进行房屋维修时,应同时进行白蚁防治工作,确保维修后的房屋不再受到白蚁侵害。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白蚁检查,如发现白蚁侵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4. 居民应定期进行房屋自查,如发现白蚁迹象,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单位,并配合防治工作的实施。
五、白蚁防治工作措施1. 建设单位、维修单位应选择具有资质和经验的白蚁防治单位进行防治工作。
2. 防治单位应在施工前仔细检查土地周围是否存在白蚁,如有需要,应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白蚁侵入建筑。
3. 防治单位应对建筑物建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进行防蚁处理,使用符合标准的防白蚁材料。
4. 防治单位应及时对施工中的建筑物进行检查,如发现白蚁侵入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灭白蚁。
5. 防治单位应定期进行房屋白蚁检查,如发现白蚁侵害情况,应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及时实施。
6. 防治单位应定期向建设、维修、物业管理单位提供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建议。
六、白蚁防治工作监督1.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定期对建筑单位、防治单位进行检查。
2. 相关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建筑、维修单位的白蚁防治意识和技术水平。
3. 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居民主动举报白蚁侵害情况,对举报居民进行奖励,并及时处理举报案件。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防治工作的建设、维修单位,相关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白蚁检查和防治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相关行政部门可根据情况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
![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https://img.taocdn.com/s3/m/a355b021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bd.png)
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佚名
【期刊名称】《城市害虫防治》
【年(卷),期】2006(000)001
【摘要】《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总页数】2页(P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7.71
【相关文献】
1.宣传贯彻《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工作会议在成都胜利召开 [J], 苏祥云;邹培清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决定 [J],
3.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 [J],
4.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 [J],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2e642eb9c77da26925c5b0af.png)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txt“我羡慕内些老人羡慕他们手牵手一直走到最后。
━交话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话那么值钱。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04年7月20日建设部令第13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
二、第十三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按照本规定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三、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第十九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第二十条修改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2004年修正本)(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72号发布,2004年7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4f7b82c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73.png)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是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白蚁对房屋的危害,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规定中的内容:
1.严禁在城市区域内建造、改造或维修房屋时使用易受白蚁侵害的建筑材料;
2.房屋建设、改建等施工单位应提前进行白蚁检测,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治;
3.房屋出售、租赁等交易过程中,卖方、租赁方应提供房屋白蚁防治检测报告,确保房屋的健康安全;
4.居民应定期对房屋进行白蚁检查,如发现白蚁问题,应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5.白蚁防治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提供安全有效的白蚁防治服务;
6.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7.鼓励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白蚁防治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可能包含的一些内容。
建议您查阅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第 1 页共 1 页。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白蚁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白蚁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fb3dd17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2d.png)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白蚁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7.21•【字号】川建发[2009]38号•【施行日期】2009.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灾后重建项目白蚁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发[2009]38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8]35号)精神,保障性住房和灾后重建项目的白蚁防治费被列为免收范围。
各地白蚁防治单位反映在实施的白蚁预防处理过程中,出现经费困难,工作难以开展。
为加强政策性免收白蚁防治费的新建项目的白蚁预防管理,预防和控制白蚁对城市房屋的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130号令)和《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省政府第196号令)的规定,现将政策性免收白蚁防治费的新建项目实施白蚁预防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省白蚁危害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房屋和进行3层楼以下(含3楼)的工程装饰装修,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列入免收白蚁防治费范围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安居住房、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等旧住宅区整治)和灾后重建城市住房,仍然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二、各级政府应将开展白蚁防治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考虑,保证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修订)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8b34e0439b6648d7c0c7460e.png)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修订)【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7.09.22【实施日期】201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NO:SC070473)已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生态保护与建设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力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隐患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报告。
鼓励通过购买基层公共服务、设置环保公益岗位等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保护法定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知悉环境信息、参与及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举报。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模版(2篇)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模版(2篇)](https://img.taocdn.com/s3/m/cc64636d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f4.png)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模版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保护房屋安全,维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范围内的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第三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工作经费和技术支持。
第四条: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多种手段综合防治。
第五条: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工作。
第六条: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组织制度、技术标准、作业规范、质量控制等。
第七条: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工作记录和统计,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九条: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重点防治易受白蚁危害的区域和建筑,如地下室、木结构房屋等。
第十条: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有效的防治方法,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等。
第十一条: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个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保护环境,不得污染环境或危害他人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防治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扩散。
第十三条: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推动和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白蚁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如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相关资质。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城市房屋管理部门所有。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建筑物、市政设施、文物古迹、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白蚁防治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25240e23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ea.png)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28•【字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施行日期】2017.11.2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尹力2017年1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政府对有关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8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
二、删去《四川省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将第四十二条中“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依法给予处分”。
三、将《四川省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修改为“企业营业执照”。
第十条第一项修改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将《四川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有3名以上经市(州)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修改为“有3名以上从业人员”。
将第六条第三款“禁止未取得气球灌充施放资格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升空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灌充施放经营活动”修改为“禁止未取得气球灌充施放资格证的单位从事升空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灌充施放经营活动”。
五、删去《四川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
六、将《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第七条修改为“在白蚁危害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房屋和进行3层楼以下(含3楼)的工程装饰装修,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第十三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七、将《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修改为:“开办旅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a753bf7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c2.png)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近年来,城市白蚁活动日益增多,严重危害着城市环境,让居住者受到严重损害。
为了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保护城市环境和居民的健康,特制定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一、防治白蚁要及时有效。
一旦发现白蚁,除立即加强防治外,还应及时向专业机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白蚁防治的及时有效。
二、要积极预防。
业主应在房屋内外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如检查房屋木结构是否腐烂、空气是否潮湿、避免植物积水等;定期检查和维修墙壁、楼板、门窗等缝隙,及时堵塞白蚁进入室内的渠道;及时处理垃圾,避免白蚁繁衍;使用有效的防蚁材料,如泡沫板、塑料板等,控制白蚁的活动。
三、采用有效的防治措施。
首先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白蚁活动,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然后,采用专业防治措施,比如:采用化学防治方法,如使用残杀剂、杀虫剂等;采用物理防治方法,如蒸汽除蚁等;采取生物防治方法,如释放白蚁食物竞争者、白蚁病毒等。
四、不要自行采取无效的防治措施。
一些业主为了节约费用,在防治白蚁时采取无效的措施,如使用非专业的防治药剂,甚至自行拆散墙壁、楼板、门窗等,这样会对居住者的财产和健康造成危害,
也会加重白蚁防治的难度。
综上所述,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白蚁防治意识,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不自行采取无效的防治措施,以确保居民的财产安全,保护城市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乐山白蚂蚁防标准
![乐山白蚂蚁防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974c31c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0b.png)
乐山白蚂蚁防标准白蚂蚁的危害白蚂蚁是一种以木质纤维为食物的昆虫,常见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
它们通常居住在地下,很少被人们察觉到。
然而,白蚂蚁对建筑物和农作物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它们会以极快的速度侵蚀木材和纤维材料,给建筑结构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危害农作物的生长和收成。
白蚂蚁的预防与控制为了避免白蚂蚁的危害,乐山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白蚂蚁防控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标准及其实施细节。
1. 建筑物设计与施工•建筑物在设计之初,应考虑蚁害预防,采用防蚁设计。
•建筑物的地基深度应满足标准,以避免白蚂蚁侵入地下。
•建筑物的木材构件应进行防蚁处理,如浸泡防蚁剂等。
•在使用木材时,应选择耐蚁性能好,并经过防蚁处理的材料。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完整性。
2. 环境管理•周围环境的整洁和清理是预防白蚂蚁侵害的关键。
积水、渣滓等会为蚂蚁提供食物和生存空间,应及时清理。
•注重环境卫生,避免垃圾、废弃物等堆积,减少白蚂蚁的滋生地。
3. 监测与检测•定期进行白蚂蚁的监测和检测,以及时发现和控制蚂蚁的迹象。
•使用白蚂蚁检测仪器,如地下雷达等,对建筑物进行扫描,发现蚂蚁的迹象。
•进行巡查时要注意建筑物的细节,如木材表面的腐朽,泛黄的壁纸等,这些都是蚂蚁活动的痕迹。
4. 技术防治措施•在初期发现白蚂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化学防治措施,使用安全有效的防蚁剂进行喷洒和涂刷。
•对于严重受到白蚂蚁侵害的建筑物,可以进行杀虫剂烟雾或者冷热处理,将蚂蚁彻底灭绝。
•细小的蚂蚁巢穴可以使用蚁饵进行灭蚁,使蚂蚁将蚁饵带回巢穴,达到灭蚁的效果。
乐山白蚂蚁防标准的实施效果乐山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白蚂蚁防控标准,并且每年对各建筑物进行定期检查和巡查,实施防白蚂蚁的措施。
这些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有效地控制了白蚂蚁的侵害。
根据乐山市白蚂蚁防控部门的数据统计,近几年来白蚂蚁的侵害范围减少了50%,对于重要的历史建筑、民居和农作物的保护效果显著。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867d714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ca.png)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根据传统的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对于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通常有以下规定:
1. 建筑设计时要考虑防治白蚁的措施,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等。
使用防蚁建材,采用白蚁不易侵入的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物地基要做好防护措施等。
2. 新建房屋要进行白蚁检测和处理,确保建筑物完全没有白蚁。
3. 在城市中,特别是房屋密集的地区,需要定期进行白蚁防治的检查和处理工作。
4. 城市住宅小区和大型商业建筑等集中地区,应建立健全的白蚁防治管理制度,由专业的管理机构进行全面的防治工作。
5. 鼓励居民参与白蚁防治工作,提高他们的白蚁防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6. 对于发现有白蚁问题的房屋和建筑,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防止蔓延。
7. 若居民发现邻居房屋有白蚁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总之,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居民安居乐业,维护城市环境和建筑质量,预防蚁害问题对于城市生活带来的危害。
第 1 页共 1 页。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eb553ee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28.png)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相关规定和措施:
1. 房屋所有者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房屋白蚁检查,发现白蚁活动或损坏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2. 在建筑新房或进行改造时,应采用防白蚁建材和防蚁构造,如预防白蚁的防护层、蚁道密封等。
3. 房屋周围的环境应保持清洁整洁,避免堆放木材或垃圾堆积,以减少白蚁的滋生和栖息地。
4. 室内的木制结构和家具应定期保养,如保持干燥、防潮、防虫等,防止白蚁侵蚀。
5. 在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进行白蚁检查和防治,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健康。
6. 建立房屋白蚁监测网络,对于白蚁侵袭比较严重的区域,应加强巡查和防治工作。
7. 建立白蚁防治机构,负责协调和组织相关的防治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请注意,以上规定只是一般性的参考,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具体查询当地相关法规和规定。
第 1 页共 1 页。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白蚁防治药物管理的意见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白蚁防治药物管理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e53735a5cc22bcd127ff0c02.png)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白蚁防治药物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房发[2012]81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9.29
【实施日期】2012.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白蚁防治药物管理的意见
(成房发〔2012〕81号)
各郊区(市)县房产管理局:
为加强成都地区白蚁防治药物管理,做好白蚁防治药物的科学选购和规范使用,根据四川省政府第196号令《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白蚁防治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房发〔2012〕412号)(以下简称白蚁防治“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各郊区(市)县白蚁防治药物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白蚁防治“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精神,进
一步规范和完善白蚁防治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白蚁防治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白蚁防治事业可持续发展。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的通知-成房办[2006]138号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的通知-成房办[2006]1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2d5f847e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d0.png)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的通知
正文:
----------------------------------------------------------------------------------------------------------------------------------------------------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执行《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的通知
(成房办[2006]138号)
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和省建设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和<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合同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川建房发[2006]291号)精神,自2006年10月1日起,建设单位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时需出具《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
特此通知。
附件: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施证明(略)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结束——。
达州白蚂蚁防标准
![达州白蚂蚁防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db1eb5b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8d.png)
达州白蚂蚁防标准概述达州市位于四川省中部,气候温暖湿润,是白蚁大发生的地区之一。
为了保护建筑物和农田免受白蚂蚁的侵害,达州市制定了一系列的白蚂蚁防控标准,旨在提高白蚂蚁防控的效果和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防白蚂蚁的重要性白蚂蚁是一种以木材为食的害虫,对建筑物、农田等有极大的破坏力。
它们善于隐藏和繁殖,一旦感染,很难及时发现和控制。
因此,防止白蚂蚁的入侵成为了达州市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一环。
达州白蚂蚁防控标准的制定过程制定背景白蚂蚁的威胁日益凸显,给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针对这一问题,达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制定一套针对白蚂蚁的防控标准,以指导和规范白蚂蚁防控工作的开展。
组织机构为了制定有效的白蚂蚁防控标准,达州市政府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代表组成的专家组,负责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研究论证专家组通过调研、实地考察和实验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防白蚂蚁技术和经验,并通过科学分析和论证,确定了达州白蚂蚁防控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标准制定在专家组的指导下,达州市政府制定了《达州市白蚂蚁防控标准》,该标准对白蚂蚁的预防、监测、诊断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对于提高白蚂蚁防控的效果和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达州白蚂蚁防控标准的主要内容一、预防措施1.及时清理废弃物和杂草,增加通风和阳光照射,减少白蚂蚁的滋生条件。
2.加强房屋和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防止白蚂蚁从墙缝、地缝等进入。
3.使用专业防白蚂蚁的材料和设备,如防蚁胶、防蚁液等,对可能受到白蚂蚁侵害的地方进行处理。
二、监测方法1.使用白蚁监测器具,定期检查房屋和建筑物的潜在白蚁活动区域,及时发现白蚂蚁的踪迹。
2.配备专业的监测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测工作,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诊断技术1.通过采集、鉴定和统计白蚂蚁样本,确定白蚂蚁的种类、数量和分布范围,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运用现代化的诊断设备和方法,对白蚂蚁的活动区域进行科学检测和分析,找出白蚂蚁的隐蔽巢穴和传播路径,为控制措施的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泸州白蚂蚁防标准
![泸州白蚂蚁防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20660a9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60b387b.png)
泸州白蚂蚁防标准介绍白蚂蚁是一种常见的害虫,对于房屋和建筑物造成严重破坏。
泸州市作为一个地处湿润地区的城市,白蚂蚁的防治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详细探讨泸州市针对白蚂蚁制定的防治标准。
泸州市白蚂蚁防治标准目标泸州市白蚂蚁防治标准的目标是保护房屋和建筑物免受白蚂蚁侵害,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防治方法泸州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多种防治方法,包括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
1. 物理防治物理防治是指通过物理手段来防止白蚂蚁的侵害。
泸州市要求在新建房屋和建筑物的地基中使用适当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隔离层和使用防白蚁的建筑材料。
此外,对于已经发现有白蚂蚁活动的房屋,可以采用冻蚁、热处理、电热发热和微波照射等物理方法进行防治。
2. 化学防治化学防治是使用化学药剂来阻止白蚂蚁的侵害。
泸州市规定了使用农药的种类和剂量,并建议使用低毒、高效、环保的产品。
化学防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且要按照标准程序进行。
在使用化学药剂后,需要对房屋进行适当的通风和清理。
3. 生物防治生物防治是利用天敌、消费性微生物或其他生物因素来控制白蚂蚁的数量。
泸州市鼓励使用生物防治方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生物防治需要根据白蚂蚁的生活习性和环境条件进行科学选择,并遵循安全、有效的原则。
防治措施1. 预防措施泸州市强调预防措施的重要性。
预防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阻止白蚂蚁进入建筑物:检查和修复建筑物的缝隙和裂缝,以防止白蚂蚁的进入。
•消除白蚂蚁的食物来源:保持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食物残渣,减少白蚂蚁的食物来源。
•销毁白蚂蚁的栖息地:清理废弃的木材、枯死的树木和其他潜在的白蚂蚁栖息地。
2. 监测措施泸州市建立了完善的白蚂蚁监测体系,通过监测确定白蚂蚁的分布和种群密度。
监测措施包括:•人工观测:定期检查建筑物的木材结构,观察是否有白蚂蚁的存在。
•使用监测器具:放置白蚂蚁监测器具,通过监测器具的捕捉情况来确定白蚂蚁的活动情况。
培训和宣传泸州市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白蚂蚁防治的认识和意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办法
发布日期:2019-05-10
(2005年12月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发布,根据2017年11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控制白蚁对城市房屋的危害,保证城市房屋的住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白蚁危害地区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白蚁危害地区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后确认。
第三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在政策、经费上给予必要的保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州)、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以下简称白蚁防治单位)应当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在白蚁危害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房屋和进行3层楼以下(含3楼)的工程装饰装修,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白蚁预防合同。
白蚁防治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建设单位验收时,应当出具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第九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中应当具有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图片等资料。
第十条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防治使用的药剂,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标明可防治白蚁的合格产品。
药剂必须专仓储存,专人管理。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的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已由白蚁防治单位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
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具有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进行普通装饰装修,应当进行白蚁预防处理。
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白蚁危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灭治或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部门和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危害现场查看和灭治工作时,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及房屋管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文物保护等单位应当定期对古建筑文物进行检查,发现有白蚁危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予以防治。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包治期的复查灭治经费从白蚁预防收费中提取。
具体提取比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白蚁预防包治期限为15年,包治期限自白蚁预防施工完备之日起计算。
普通装饰装修的白蚁预防及城市房屋白蚁灭治的包治期限,由白蚁防治单位与委托人约定。
在包治期限内出现白蚁危害的应当免费灭治。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实施或者拒绝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将其未进行白蚁预防处理的事实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不具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从事城市房屋白蚁防治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并处以3万元罚款。
第十七条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使用不合格药物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白蚁防治单位违反本办法从事白蚁防治工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白蚁防治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