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
蒙古族家庭伦理之孝德教育
本文 重点 解 释 以上领域 的“ 孝 文 化 ”, 解码 蒙 古 族 孝
教育 。
一Leabharlann “ 使 父母 福 如东 海 , 使 兄弟 笑 口常 开 , 以主 人 的 缘分 降临人 世 的儿 ( 女) 希 望你 成 为传 承发 扬 父 母 勤奋
常从正面启发教育 , 当中包括“ 孝” 教育如: “ L I 不慎
惹祸 , 火不慎 成 灾 。 ” ; “ 与父 母 冲 突 失 孝 , 与 兄弟 不
和失信 。 ” ; “ 父母 是孩儿 的后背 , 兄 长 是 弟 弟 的后 背。 ”; “ 母亲的心在 儿女 身上 , 儿 女 的 心 在 大 草 原
和独 特 的教 育 资 源 来 传 承 和 发 扬 本 民族 的优 良传 统 。蒙古 族 善于 用 传统 的 民俗 来 教 育 儿 女 , 并 实 行
话语 教诲 和 以身 作 责 相 结合 , 以敬 对 人 , 互相帮助 ,
实施 多种 礼仪 教 育 。在成 长 的过程 中 , 对 应成 熟 度 、
年龄 的增 长 , 来施 教不 同 的礼 仪 和 文 化 。其 中孝 德 教育 有着 举 足轻 重 的作 用 。随 着 原 始 “ 家庭” 的 建
的祝词》 、 《 祭敖包祝词》 、 《 蒙古族传统三艺的祝赞 词》 、 《 婚礼祝赞 词》 、 《 五畜祝赞词》 、 《 蒙古 民俗 祝
赞词》 等多个 内容形成 了蒙古族文化独有 的部分 。 在 整个 祝赞 词 当 中充 分体 现 和包含 着蒙 古族 孝德 教
蒙 古 族 家庭 伦 理 之 孝 德 教 育
包那 日苏 包赛 音
( 内蒙古农 业 大学 马 克 思主义教 学研 究部 , 内蒙 古 呼和 浩特 0 1 0 0 1 8 )
儒家孝文化与蒙元以来蒙古族伦理道德
第21卷第6期衡水学院学报Vol. 21, No.6儒家孝文化与蒙元以来蒙古族伦理道德郭晓丽(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摘要:蒙元时代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直接交汇碰撞,儒家孝的思想观念成为两种文化间形成认同的重要桥梁。
自蒙元以来,统治者在蒙古族中重视《孝经》的教化功能,认同孝观念的基本伦理价值。
这既与蒙古族伦理道德观念本身密切相关,又吸纳了儒家孝文化的先进性和政治道德价值,并将其融入蒙古族精英政治道德培养和社会伦理教化之中,成为蒙汉文化共识的基础性思想。
关键词:儒家;孝文化;蒙元时期;蒙古族伦理道德;文化融合DOI:10.3969/j.issn.1673-2065.2019.06.012作者简介:郭晓丽(1961-),女,山西大同人,教授,哲学博士。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3YJA720005)阶段性成果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065(2019)06-0076-05 收稿日期:2019-10-10中华文化有长达千年的与域外文化、异质文化、多族群文化碰撞、交流、融合的历史经验,如汉代佛教的传入、五胡十六国时期的融会、元代蒙古族的统治、清代满族的执政、近代西学的传播等,最终形成中华文明通变、包容、和谐的文化精神。
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中原农耕文化与蒙古族草原文化的碰撞交融就是重要的一环,其中的经验得失值得深究。
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把德性分为两种类型: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
理智德性侧重于个体智力和内在品格,伦理德性则强调与处理人际关系的规范相联系的德目。
中国古代的伦理之德主要包括:孝、慈、悌、敬、爱、友、忠。
中国古代最早也最突出的伦理规范应推“孝”①。
《孝经》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不论孝观念在历史上如何演进,孔子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始终是孝思想之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的经典性概括。
蒙古族作为北方游牧民族,其道德体系同样重视伦理德性。
浅议成吉思汗伦理思想初探
浅议成吉思汗伦理思想初探
作为一个蒙古族人,成吉思汗被视为蒙古族民族英雄和杰出的军事统帅,他勇敢而冷静,非常善于判断局势,是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领导者。
但是,成吉思汗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在战争中的指挥才能,还因为他智慧的治理和精神层次的提升,这使得成吉思汗成为不朽的传奇。
成吉思汗伦理思想有着重要的价值,对现代人来说也具有启示意义。
成吉思汗的伦理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德标准
成吉思汗非常注重道德标准,他认为一个正直、诚实、公正和有责任心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价值。
他在军队中推崇道德,强调战争的公平性和诚实的重要性。
他也不赞成毁约、欺骗和虚伪的行为。
二、忠诚
成吉思汗非常强调忠诚,他认为忠诚是一个军队和国家最重要的品质。
他的军队以极高的忠诚度和纪律性而著称,这也是他的军队能够在战斗中不断取得胜利的原因之一。
同时,他对手下的部将和将领也要求忠诚,他相信忠诚是他的统治基础,是他成功的关键因素。
三、民族团结
成吉思汗极其重视民族团结,他不仅仅是蒙古族的领袖,也是满洲、汉族等多个民族的领袖。
他不断扩大自己的领土,吸收不同
1。
浅谈《蒙古一卫拉特法典》立法伦理思想初探
浅谈《蒙古一卫拉特法典》立法伦理思想初探一、《法典》的诞生及其实施情况北元以来,蒙古社会纷争不断,战乱频仍,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随着沙俄东进和满清兼并的加剧,蒙古社会危在旦夕。
为调整社会秩序,巩固封建统治,摆脱民族危机,1640年9月喀尔喀、卫拉特蒙古各部首领在塔尔巴哈台(新疆塔城)会盟,组成了广泛的同盟,并制定了新“察津·必扯克”(蒙古语“法典”或“法规”之意),即《蒙古一卫拉特法典》。
《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巩固了封建统治,稳定了社会秩序,近半个世纪蒙古社会未发生大的冲突,尤其是对准噶尔汗国的迅速崛起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
但随着1666年,准噶尔和喀尔喀因争夺吉尔吉斯牧区的克什提姆和实物税发生战争,以及1687年秋,土谢图汗察挥多尔济领兵进人札萨克图汗部,并进犯卫拉特部,进而进发噶尔丹东征,至此,((法典》的军事法、部族联盟等政治军事法基本失效。
1688年喀尔喀附清河18世纪中期清朝统一准噶尔,蒙古法被纳人清朝的国家法律体系,但《法典》的部分习惯法和立法精神仍发挥着作用。
清政府颁布的《蒙古律例》和《理藩院则例》均大量继承了以《法典》为代表的蒙古民族的习惯法与法律思想[2],甚至到20世纪20年代末,新疆的南路土尔息特的司法还受《法典》影响,1929-1930年在新疆考察的丹麦探险家亨宁·哈士纶在其《蒙古的人和神》一书中有如下记述:土尔息特司法部门的法庭是基于古代的传统,其主要方面是和他们祖先的正义观念一致的,其法律条文在1640年编纂成典。
二、《法典》立法伦理思想的体现美国著名法学家朗·富勒曾指出,真正的法律制度必须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完善的法是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的统一,是程序自然法和实体自然法的统一。
呵法典》作为蒙古封建领主阶级的统治工具,在服务阶级统治的同时,做到了将法律与伦理相结合,这正是其生命力的源泉。
《法典》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范畴,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思想,笔者主要就比较有进步性、代表性的三方面伦理思想进行分析,以期为今后《法典》立法伦理思想全面、深人之研究抛砖引玉。
人与自然和谐是蒙古族传统生活方式的核心理念
人与自然和谐是蒙古族传统生活方式的核心理念作者:晓荣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0期(集宁师范学院马列部,内蒙古集宁 012000)摘要:蒙古族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逐渐形成了与环境相适应的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核心的生态伦理思想。
蒙古民族对环境的独特的适应方式在生活领域内大体以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最为典范,并且构成了一系列的蒙古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研究和解读蒙古族传统生活方式的生态伦理价值具有时代意义。
关键词:蒙古族;生活方式;人与自然;和谐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1)10-0082-02在蒙古族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崇拜自然、敬重生命、珍惜资源、保护生态的生态伦理思想。
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及与各民族文化的冲突融合,蒙古族传统文化虽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却一直保持和传承着。
一、蒙古族传统生活方式中的人与自然和谐理念1.服饰。
蒙古族服饰,是蒙古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古代蒙古人衣着是草原环境的产物,选料、颜色搭配、制作等过程都是与大自然协调一致的,即貂皮、绵羊皮、山羊皮、牛皮、羊羔皮等。
皮革制品主要是用家畜和野生动物的皮制作的,纺织品主要是用驼绒、绵羊毛、山羊绒制成的,也有用畜类的绒毛制成的织品。
“剥皮的时候,要精心细致,避免破坏皮张;加工的时候要用木磨敲打,轻度发酵,认真刮削,反复揉磨。
加工好的皮张,可以制服装、帽子、靴鞋、被褥、帐篷、铺垫等,还可以制作甲胄、箭囊、革囊、马鞍、缰绳、肚带等。
牲畜的筋经过加工处理,可以捻成筋线,缝制服装、用品。
用筋线制作的弓弦,因拉力大、弹力强而被人们称之为‘良弓’。
”[1]在古代蒙古人的装束中,蒙古袍是最实用、最具“生态”特征的。
如《袍子赞》所夸:“袖子是枕头,里襟是褥子,前襟是簸箕,后襟是斗篷,怀里是口袋,马蹄袖是手套……”这是蒙古袍功能的准确概括。
论蒙古族道德观念的形成教育
论蒙古族道德观念的形成教育连溪摘要蒙古族历来重视对子女进行道德规范的教育,在蒙古族的传统观念中,道德规范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蒙古族传统的伦理道德观的不断推广,使自身适合于蒙古社会,适合于蒙古人的社会心理和文化背景,从而成为蒙古族民众能够接受的伦理思想。
本文对蒙古族道德观念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论述,使更多人了解蒙古族传统的道德观念。
关键词:蒙古族;道德观念;形成教育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道德教育,就是社会对其成员的道德意识、道德品质、道德情操、道德行为、道德境界等诸多方面施加系统的影响,使社会中的个体成员自觉遵守道德行为准则,履行自己对社会和他人应尽的道德义务。
蒙古族历来重视对子女进行道德规范的教育,在蒙古族的传统观念中,道德规范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成吉思汗颁布的札撒中就有不少关于这方面格言。
例如:“凡子不率父教、弟不率兄教;夫疑其妻、妻忤其夫,男虐待具已聘之女,女慢视已字之男;长者不约束幼者,幼者不受长者约束;高位达官,信用亲近,遗弃琉逖;富贵之家,不急公而吝财;若是之人,必至流为匪类,变为叛贼。
家则丧,国则亡,临敌则遭殃。
我严加告诫,以防此弊”。
蒙古族把道德教育提高到了关系到国家稳定安危的程度。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蒙古族道德观念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一、蒙古族道德观念教育的内容(一)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礼貌待人的教育蒙古族把生我养我的父母比自己的生命还看得珍贵,永远忘不了父母的恩德,父母越老子女就越孝敬,父母想要的,想吃的都给满足,把父母生活的幸福快乐作为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蒙古族的这样的行为和民族心理反过来影响和熏陶子女。
蒙古族自古就非常重视对子女进行孝敬父母的教育,而且在古代蒙古族还用法律法规来监督。
“蒙古族对父母表示最大的孝敬,如果子女对父母怠慢无礼,或者在必要时不负赡养的责任,那么,便有一个负有特别职责的衙门严治这种不孝之罪。
”[1]成吉思汗说:“父母是费尽心机养扶了子女,所以子女必须孝敬父母。
蒙古精神–祖先的优秀思想传统
蒙古精神–祖先的优秀思想传统2009年4月30日评论发表评论——对古代蒙古思想的整理和总结编写/科尔沁夫与其悲叹自己的命运,不如相信自己的力量。
——题记,引自蒙古谚语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继《丑陋的蒙古人》之后,笔者推出的第二篇有关蒙古人民族性格的文章。
出乎我的意料,《丑陋的蒙古人》一文在网络上发表以后,引起了相当的反响,这说明在当代蒙古年轻人中,许多人都在关心民族的命运,这是一件好事,我感到很高兴。
毕竟,自己的思考不是孤独的。
我希望,这样的思潮在蒙古子孙们中间能够成为主流。
蒙古人应该相信,我们的未来是有希望的。
至于能否把握住机会,这要看蒙古子孙们是否有先见之明、自知之明以及理智的态度。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篇文章和前一篇之间的承继关系,我希望,读者在阅读本篇之前,最好读一下《丑陋的蒙古人》一文。
在那篇文章里,我主要分析了蒙古人在其历史发展进程中,民族性格——也就是文化中存在着的诸多负面的因素,正是这些弱点阻碍着蒙古人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在那里,我希望蒙古子孙们能够正视这些问题,从而对这些弱点保持警觉。
作为一个蒙古人,我的确不希望看到我的民族在今天的时代丧失应有的自信。
自信,是当代蒙古人最为缺乏的心理优势之一,批评弱点是必要的,但指出努力的方向是更加重要的任务。
事实上,历史上的蒙古人曾经拥有过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精神财富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知识或者其他文化遗产,我所说的财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关于思想的思想”,或者说是关于智慧的学问:它是指可以用来振奋民族精神、提供前进和发展的动力的信仰和精神素质。
我们能够做出慨叹的是,这些精神素质在历史发展逐渐为蒙古人所遗忘。
我们今天所要做的,就是力图恢复这些古典精神,并结合我们现在所面对的这个世界和时代的特点,发展出当代蒙古人的新文化来——这也是许多当代有识之士的共识,而并非我的创造——我不过是一个追随者而已。
在当代,蒙古的年轻人们正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发展“蒙古新文化”。
蒙古精神–祖先的优秀思想传统
蒙古精神–祖先的优秀思想传统2009年4月30日评论发表评论——对古代蒙古思想的整理和总结编写/科尔沁夫与其悲叹自己的命运,不如相信自己的力量。
——题记,引自蒙古谚语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继《丑陋的蒙古人》之后,笔者推出的第二篇有关蒙古人民族性格的文章。
出乎我的意料,《丑陋的蒙古人》一文在网络上发表以后,引起了相当的反响,这说明在当代蒙古年轻人中,许多人都在关心民族的命运,这是一件好事,我感到很高兴。
毕竟,自己的思考不是孤独的。
我希望,这样的思潮在蒙古子孙们中间能够成为主流。
蒙古人应该相信,我们的未来是有希望的。
至于能否把握住机会,这要看蒙古子孙们是否有先见之明、自知之明以及理智的态度。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篇文章和前一篇之间的承继关系,我希望,读者在阅读本篇之前,最好读一下《丑陋的蒙古人》一文。
在那篇文章里,我主要分析了蒙古人在其历史发展进程中,民族性格——也就是文化中存在着的诸多负面的因素,正是这些弱点阻碍着蒙古人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在那里,我希望蒙古子孙们能够正视这些问题,从而对这些弱点保持警觉。
作为一个蒙古人,我的确不希望看到我的民族在今天的时代丧失应有的自信。
自信,是当代蒙古人最为缺乏的心理优势之一,批评弱点是必要的,但指出努力的方向是更加重要的任务。
事实上,历史上的蒙古人曾经拥有过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精神财富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知识或者其他文化遗产,我所说的财富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关于思想的思想”,或者说是关于智慧的学问:它是指可以用来振奋民族精神、提供前进和发展的动力的信仰和精神素质。
我们能够做出慨叹的是,这些精神素质在历史发展逐渐为蒙古人所遗忘。
我们今天所要做的,就是力图恢复这些古典精神,并结合我们现在所面对的这个世界和时代的特点,发展出当代蒙古人的新文化来——这也是许多当代有识之士的共识,而并非我的创造——我不过是一个追随者而已。
在当代,蒙古的年轻人们正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发展“蒙古新文化”。
蒙古族伦理思想述论
蒙古族 伦理思 想 的 全貌 , 只能 是 择其 要 者 或其 部 分作一 概述 , 或许 对 人们 把 握 蒙 古族 伦 理 思想 能
有 一个 大致 的 了解 。
一
区, 另在 新疆 、 辽宁、 吉林、 黑龙 江 、 青海、 甘肃 、 宁 夏等 省 、 区亦有较 多 分布 。新 中国成立 前 , 蒙 古族 农 区处于 封建地 主经 济 发展 阶段 , 牧 区则 多处 于
基金项 目: 2 0 1 0年教 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重大项 目“ 中国西部 民族 文化通 志 ・ 伦理 卷” ( 1 0 J J D 8 5 0 0 0 7 ) 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 熊坤新 ( 1 9 5 3一) , 男, 四川三台人 ,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 院二级教授 , 博士生导 师 ,
孝顺 之 心 , 天 必 知 晓”, 认为 天有思想意志 , 并 试
二、 蒙古族 历史 著作 中的伦理 思想
.
( 一) 《 蒙古 秘史 》 中的伦理 思想
《 蒙古秘史》 , 亦称《 元朝秘史》 或《 元秘史》 , 是 蒙古族早期 富有伦理思想 和道德观 念 的历 史著作 。
撰 者不详 。约成书 于元太 宗十二年 ( 1 2 4 o ) 。
德传统 , 一方面通过历史 著作 反映出来 , 一方 面通过行 为实践反映 出来 ; 一个是 理论形态 的, 一个是实践层 面 的, 二者相结合 , 就成为蒙古族文化中最核 心的部分 , 在蒙古 族的历史 发展进程 中一直发挥 着极其 重要 的作
用 。在继往开来 , 与时俱进 , 全面建设 小康、 和谐社会 , 实现 各民族共 同团结 奋斗 , 共 同繁荣发展 , 加快推进社
会 主义现代化开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新局 面的今天 , 认真发 掘 、 整 理、 继 承和弘扬蒙古 族伦理道 德思 想 及其文化 , 无疑是一 项意义深远 的工作 。
《蒙古秘史》中的一般伦理概念及其语境分析
《蒙古秘史》中的一般伦理概念及其语境分析蒙古秘史,或被称为“最大的封建史书”,记载了蒙古元朝三百年的历史,部分书文,辞令,则把伦理概念作为阐述文学风格的主要内容之一。
从这个角度看,蒙古秘史的伦理概念和语境,不仅在东亚伦理史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社会、政治以及文化的发展及运行也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蒙古秘史记载的伦理概念有助于更加深入地理解当时社会的伦理价值标准。
从这个角度看,蒙古秘史中的文字充满了正义正当,勇于尊敬贤达,祝福百姓,反对邪恶等荟萃伦理思想的趋势。
例如,清官:“贤慧廉正,对百姓保护,不受官员攻击”,“精忠报国,以身作则”,这些话语强调了政治正义,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伦理价值观。
其次,蒙古秘史有助于揭示当时社会的伦理责任观念。
从这个角度看,蒙古人苦口良药,讲求均等,尊重礼义,重视和谐的伦理责任观念,在蒙古秘史中有着深遂的体现。
例如,官员肩负着“仁爱百民,社稷兼容”的责任;而百姓则需要“家庭和谐,诚信正直”。
这些文字也暗示,当时社会尊重君子和仁义,提倡谦虚,教导孝顺,温和有理。
此外,蒙古秘史还反映了当时社会于伦理教育方面的深厚传统。
在蒙古秘史中,许多箴言传播了关于伦理的道德教育,教导人们尊重礼仪礼事,重视勤劳的伦理道德价值观,把自身所做的善行铭记在心,这些都是教育伦理向下传递的重要方式。
例如,“勤于劳苦,利于功德”,“守正不阿,大度让让”,“外重思内,志维其德”,这些话语言之教育力,强调了伦理教育的重要性,也展示了当时社会对伦理教育的强烈要求。
最后,蒙古秘史充分表达了当时社会对道德、理智、坚守及克己出气的看法。
从这个角度看,蒙古秘史中的文字着重于道德的重要性,着重于“不以财货安身,不以财物为业”的道德,强调“诚实正直、坚守信念”,以及坚守修养,尊重智慧,努力自我改变的伦理价值观念。
综上所述,从蒙古秘史中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伦理概念不仅与当时社会的政治、政治、文化及伦理责任等方面密切有关,而且充满了教育意义。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弘扬蒙古族风俗习惯的生态伦理精神
社会文化探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弘扬蒙古族风俗习惯的生态伦理精神春 秋【摘 要】从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角度看,蒙古族风俗习惯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环保内涵和极为深厚的生态意蕴,蒙古族作为游牧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了诸多当今看来仍然十分有价值的生态伦理思想。
随着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地球的生态环境也在急剧恶化。
在这样现实条件下优秀风俗习惯的生态观经过合理的发展以后,必将引导人们重塑人与自然的平等,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蒙古族 风俗习惯 生态伦理一、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辨证关系恩格斯说:我们决不能违背自然辩证法的规律,“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能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
因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体、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自然界之中的”①生命是大自然的伟大创造,“生命的本身是神圣的”,从“蒙古”一词的含义解释的一种是“蒙和嘎勒”的意思,就是蒙古人最尊重的“长生天”与“火”的合写,是蒙古族最重要的崇拜之一。
来源于他们对“万事万物有灵”观念。
“蒙古族把腾格里看成所有力量的代表者,放到各种神的首位;理解为腾格里给人们强大的力量,所以代表精神之力量的诸神必须服从它的安排。
对于蒙古人来说天是至高无上的神灵,是生命之源泉”②“万事万物有灵魂的”思想观念是古代蒙古族先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思想的核心。
这种信仰源远流长,蒙古族有“天人合一、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尊重生命、等保护生态的优良风俗习惯。
蒙古族认为自然万物与人密不可分,这样的风俗习惯就是以生态价值观为指导的人类生活、生存方式。
蒙古族先民把天地万物看作是大自然构成的一部分。
萨满教是早期蒙古族普遍信仰的一种原始宗教,天父地母、万物有灵是核心思想。
世上的万物以天地为根,是一切生命来源的赐予者,天地是伟大而神圣不可侵犯的,大地哺育万物,是万物生长之源。
从日常生活聚餐到大型节日活动,饮食前都向天地泼洒敬祭。
蒙古族游牧生活实践方式是崇拜、依赖、适应大自然,与自然融入一体,因为大自然环境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资源。
大学生人生观教育可资借鉴的蒙古族传统文化
大学生人生观教育可资借鉴的蒙古族传统文化在整个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文化生活日趋繁荣,不同民族、不同地城、不同的意识形态之间的交流日益紧密、相互影响不断加深的今天,如能积极地开发利用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把传统的精髓传承下去,必将有利于大学生人生观的建立。
标签:蒙古族;传统文化;大学生;人生观蒙古族传统的道德文化,是这个民族在广袤草原上、经过几千年生活实践的总结,然后经过历史的沉积,不断传承提炼,形成一种传统流传至今。
蒙古族传统家庭道德建设的核心实际上是“爱”,是一种从亲人到家庭、到社会进而到万物的爱。
因为草原生活的独特方式和特殊环境,这种爱的传统较少的受到封建观念和世俗偏见的影响,更接近人的本性,而升华成为一种“大爱”的思想、“大爱”的观念、“大爱”的文化。
从这种文化核心而衍生出的平等、尊重、诚信、善良、孝顺、重义、勤劳、自强、奋斗、珍爱等传统家庭道德,成为蒙古族儿女随身携带的宝贵品质,也成为中华文明中的瑰宝。
本文旨在弘扬蒙古族优良传统,并将这些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结合起来,更好的为现代家庭美德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一、孝的文化蒙古民族有尊重老人的习俗,他们尊老爱幼,更加注重实际行为和感情成分,这一点与儒家强调理论与礼节的“孝”有所不同。
蒙古族在平时饮食习俗、节日礼宴、集会时都给长者以极为尊重的地位。
其谚语说:“尊敬德高的人、敬爱年老的人。
”“老人的经验教育人,太阳的光辉温暖人。
”“金银可以获得、父母不能再得。
~别看是鬓发蓬乱,也还是慈爱的母亲,别看是草檐茅舍,也还是可爱的家庭。
”在《元史译文证补》里就有“幼者见长者,长者未问,幼者勿先发”的记载。
《元史》卷120载,成吉思汗对察罕非常赞赏,因他对长者彬彬有礼,“脱帽置杖端、跪拜歌舞”。
深受传统道德文化影响的蒙古族认为孝敬父母是为报答父母的恩惠。
是做人的根本。
这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关于“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婚姻法》关于“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相一致,是符合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建设要求的。
人与自然和谐是蒙古族传统生活方式的核心理念
Vol.32No .10O ct.2011第32卷第10期2011年10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J o urnal of C hifeng University (S o c.S ci )在蒙古族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崇拜自然、敬重生命、珍惜资源、保护生态的生态伦理思想。
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及与各民族文化的冲突融合,蒙古族传统文化虽然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却一直保持和传承着。
一、蒙古族传统生活方式中的人与自然和谐理念1.服饰。
蒙古族服饰,是蒙古族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古代蒙古人衣着是草原环境的产物,选料、颜色搭配、制作等过程都是与大自然协调一致的,即貂皮、绵羊皮、山羊皮、牛皮、羊羔皮等。
皮革制品主要是用家畜和野生动物的皮制作的,纺织品主要是用驼绒、绵羊毛、山羊绒制成的,也有用畜类的绒毛制成的织品。
“剥皮的时候,要精心细致,避免破坏皮张;加工的时候要用木磨敲打,轻度发酵,认真刮削,反复揉磨。
加工好的皮张,可以制服装、帽子、靴鞋、被褥、帐篷、铺垫等,还可以制作甲胄、箭囊、革囊、马鞍、缰绳、肚带等。
牲畜的筋经过加工处理,可以捻成筋线,缝制服装、用品。
用筋线制作的弓弦,因拉力大、弹力强而被人们称之为‘良弓’。
”[1]在古代蒙古人的装束中,蒙古袍是最实用、最具“生态”特征的。
如《袍子赞》所夸:“袖子是枕头,里襟是褥子,前襟是簸箕,后襟是斗篷,怀里是口袋,马蹄袖是手套……”这是蒙古袍功能的准确概括。
蒙古袍原料上的民族风格的花纹图案也生动地体现着与大自然协调发展的理念。
其中有以五畜和花鸟为内容的动植物图案,以山、水、云、火为内容的自然风景图案,以吉祥如意为内容的“乌力吉(吉祥)”图案等。
2.饮食。
蒙古族的饮食结构是独特的,主要有肉食、奶食、植物、乳品、奶茶和奶酒等。
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述蒙古族传统饮食的生态伦理思想。
一方面,民以食为天,食以纯为本。
蒙古族饮食文化的核心就是“绿色食品”,没有任何化学成分,没有废物,是纯天然的,可持续利用价值最高的草原产品。
蒙古族伦理思想概述
蒙古族伦理思想概述
熊坤新;曹冬;张勇
【期刊名称】《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6(027)002
【摘要】蒙古族是一个富有道德情感和道德传统的民族.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是指蒙古族历史上各种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的总称,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在蒙古族的历史典籍、史著、史诗及格言、谚语、礼仪礼节等诸多方面均有广泛的反映,千百年来在蒙古族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中起着规范与准则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今天,认真发掘、整理、继承和弘扬蒙古族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及其文化,无疑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
【总页数】8页(P58-65)
【作者】熊坤新;曹冬;张勇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北京,100081;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科研处,石家庄,050016;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北京,10008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82
【相关文献】
1.胡仁乌力格尔对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 [J], 乌·额尔很白乙拉;
2.元朝时期蒙古族的伦理思想──谈忽必烈对蒙古族伦理思想的新发展 [J], 白万柱;额尔德木图
3.15—17世纪蒙古族的伦理思想──兼谈黄教对蒙古族伦理思想的影响 [J], 白万柱;额尔德木图
4.论蒙古族游牧文化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J], 齐秀华
5.蒙古族伦理思想述论 [J], 熊坤新;日晨;胡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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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期蒙古族的伦理思想──谈忽必烈对蒙古族伦理思想的新发展
作者: 白万柱;额尔德木图
出版物刊名: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24-29页
主题词: 伦理思想;蒙古族;元史;本纪;游牧文化;成吉思罕;汉族文化;以儒治国;八思巴;南村辍耕录
摘要: 蒙古族的传统的伦理思想发展到元朝并没有削弱。
然而,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地位,忽必烈不能不实行一系列汉化政策。
本文从“尊儒学,重礼治”“崇佛教,促治心”“朴实无华,居安思危”等方面,论述了忽必烈的伦理思想。
这也正是元朝时期蒙古族伦理思想的新特点、新发展。
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
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指的是蒙古族历史上传承下来并对古今蒙古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各种伦理道德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总称。
蒙古族是以“蒙古”为族名,9世纪前后走上了蒙古高原的历史舞台,13世纪初期开始崛起,建立了民族共同体的国家,创制了通用文字,继承并发扬了蒙古高原连续几千年的游牧文明的主要成果,至今它已成为中国北方古代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
蒙古人的历史活动,可以说从一开始就与祖国内地的历史进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蒙古族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已有可靠文字记载的文明史已达千年之久。
虽然说蒙古族及其《圣主成吉思汗》(蒙古民间有《圣主成吉思汗》歌曲,元代有《圣武亲征录》一书。
一般说,成吉思汗去世后的几百年间,通过历代蒙古统治者的有意识的宣扬以及蒙古民间的神化促成,成吉思汗已经成为了蒙古族民族英雄和民族传统精神文化的符号,逐渐被神化,被捧为圣人)主要以他们的领土扩张及征服战争而闻名于世,但是,蒙古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调节和规范族群内的各种利益关系及临近族群(包括临近各民族和国家)的利益关系的过程中,与其他民族一样创造了灿烂而独具特色的伦理道德及其思想文化。
蒙古族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是整个蒙古族精神文化中的精华和核心部分,它在自身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曾受到了中国境内其他各民族及其他国家和民族伦理道德及思想文化的影响,并且在相互的文化交流过程中,对其他民族和地区的伦理道德文化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根据蒙古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以往蒙古族历史、文学史以及哲学思想史研究的成功经验,同时参照中国历史和思想史研究以及其他民族思想史研究的方法,我们认为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远古时代到近代)的发展基本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远古时期伦理道德意识(?——1205年);第二、中古时期伦理思想[上](1206 -1368年);第三、中古时期伦理思想[中](1369-1636年);第四、中古时期伦理思想[下](1637-1839年);第五、近代伦理思想(1840-1918年)等五个历史发展时期。
藏传佛教对蒙古族孝亲观的影响
藏传佛教对蒙古族孝亲观的影响摘要:藏传佛教在蒙古族地区传播的过程中,佛教的伦理道德思想与蒙古族传统的伦理道德观相结合,是自身适合于蒙古社会,适合于蒙古人的社会心理和文化背景,从而成为蒙古族民众能够接受的佛教伦理思想。
本文对蒙古族传统的“孝亲”观和佛教的“小道”思想的关系做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蒙古族孝亲观藏传佛教入世藏传佛教是一种道德伦理色彩浓厚的宗教,它重视人的道德价值和道德修养,并把它的宗教实践建立在道德实践的基础上。
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后,它的道德观念对蒙古族的道德伦理的发展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
一、蒙古族的孝亲观家庭关系包括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等诸多方面。
总的来说,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是蒙古族传统伦理道德的理想境界。
藏传佛教传入蒙古社会后,佛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基本上是在蒙古族传统伦理道德观的基础上发挥阐述,并加以改造。
使其自身更适合于蒙古社会,适合于蒙古人的社会心理和文化背景,从而成为蒙古族民众能够接受的佛教伦理思想。
蒙古族自古就有自己民族的道德价值观,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就是“孝”。
在古代蒙古社会,“孝”不仅是家庭、家族内伦理关系的基础,而且也是整个社会伦理关系的支柱,是维持社会基本关系和整个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础。
在游牧民族社会制度中,为了强化血缘关系,共同祖先的观念是极重要的,因此,拜祭祖先是当时一项包括宗教和伦理双重内容的仪礼。
在《蒙古秘史》中,尤其是在有关训诲的箴言或谚语中,不断地强调尊重祖先与长辈以及孝敬父母及长者的重要。
蒙古帝国的缔造者成吉思汗宣称:“人假如有点孝顺之心,天必知晓。
”蒙古社会是个重视实践而不太注重理论的社会。
作为蒙古社会伦理观念基础的“孝亲”观,也在于它的感情成分上,或者说在于它的实用价值上。
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后,就是把蒙古族人的孝亲观中的“爱、恩慈以及顺服”作为契合点,吸收和融合了佛教中的孝亲观念,渐渐形成了适合于蒙古族的佛教孝道观。
在佛教经典中,也有许多关于孝道的故事和论述,而且佛教的孝道观在许多方面也与蒙古族的传统孝亲观有相似之处。
“鄂尔多斯婚礼”中“婚礼仪式”的伦理思想探究
“鄂尔多斯婚礼”中“婚礼仪式”的伦理思想探究“鄂尔多斯婚礼”是蒙古族传统婚礼的缩影,婚礼中蕴含着蒙古族传统的多种文化内涵,而且“鄂尔多斯婚礼”历经八百年而不改变,这对学界研究蒙古族传统文化和伦理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研究蒙古族历史文化、推动蒙古族文化发展的“活化石”。
标签:鄂尔多斯婚礼;成吉思汗;独特性;蒙古族伦理思想“鄂尔多斯婚礼”是集蒙古族传统的祭祀文化、宫廷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礼仪习俗、民族歌舞之大成,具有丰富而深刻的蒙古族传统伦理内涵。
需要注意的是,笔者讨论的传统蒙古族婚礼的起源是成吉思汗与孛儿帖的婚礼仪式,在这之前的蒙古族婚礼习俗并不在讨论范围内。
一、婚姻伦理1.重名守信从“哈达定亲”和“闭门迎婿”两个婚礼流程就可以看出,传统蒙古族对于婚姻十分重视。
首先,陌生男女的结合要“定亲”,通过这一礼仪,第一,是对男女关系予以“正名”,使男女双方能够交往“有名”。
第二,因为古代蒙古族是成年男子为家长,女子为管家,家中大小事务必须由两人同意方可实行,媒人向女方父母提亲,更加符合社会伦理道德的规范,也能显示出对女方的尊重和重视,使子女的婚姻关系更加”名实相符”。
第三,古代蒙古族普遍不识字,很少立有书面契约,所以口头承诺就显得尤为重要,女方父母留下订婚哈达,就相当于答应这门亲事,虽然没有书面契约,但是传统的伦理道德更具有约束力。
“闭门迎婿”的环节之所以要为难新郎,其中一点也是验明新郎“正身”,这是女方家对新郎履行“信”的行为,防止有他人冒充新郎而使己方“失信”。
2.重武重德从“佩弓娶亲”和“送亲途中”的游戏就可以看出,蒙古族传统婚礼重武重德,这也是与蒙古族的实际情况有关。
在军事上:蒙古族是个军政一体的部落联盟制国家,牧民平时牧畜,战时打仗,所以全民习武。
在经济上:草原上牧业经济脆弱,一旦遭受天灾,很容易破产,为了生存,抢劫成为唯一的出路,武功的强弱成为获得战利品多寡、支持家人生存与否的重要指标。
对蒙古古时的男女平等方面探讨
对蒙古古时的男女平等方面探讨第一篇:对蒙古古时的男女平等方面探讨对蒙古古时的男女平等方面探讨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既是我国《宪法》中男女“五平等”原则的具体化,又是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基础。
其核心内容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中是平等的关系,还是尊卑、主从关系,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制度。
他们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是其社会地位的反应。
所以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即政治、经济、法律地位和享受的文化教育条件是婚姻家庭法中男女平等的社会基础;而婚姻家庭法上的妇女地位又是其社会地位的缩影。
从根本上说,妇女的地位是由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以及她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决定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和阶级压迫是男女不平等、妇女受歧视的社会根源。
l6J那么,在古代蒙古社会的女性地位会是如何呢?是否以实现男女平等了呢?回答是否定的。
因为当时的经济基础及其宗法制度的影响,不允许妇女与男子平起平坐的。
但值得肯定的是,古代蒙古族社会当中,由于妇女担负的任务艰巨,与此相适应的,妇女的社会地位要比其他民族的妇女要高的多的。
例如,在前文所言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定,就是妇女地位受重视的立法上的体现。
再者,古代蒙古社会有关寡妇是否再嫁的立法上的变化、中贞观方面的对未婚女子和未婚男子的同样要求等等,都表明了古代蒙古社会男女平等观念的不断强化的过程,甚至可以说已出现了一些近代思想的萌芽。
此文由才子城毕业论文网搜集在《蒙古秘史》中,对一夫多妻的现象也有记载。
对这一现象,我们不能视之为蒙古社会的婚姻制度。
因为《蒙古秘史》中记载的一夫多妻者都是当时社会的拥有权势的名门贵族,更多的广大平民百姓还是过着一夫一妻的家庭生活。
第二篇:男女平等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再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1款就男女平等问题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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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指的是蒙古族历史上传承下来并对古今蒙古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各种伦理道德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总称。
蒙古族是以“蒙古”为族名,9世纪前后走上了蒙古高原的历史舞台,13世纪初期开始崛起,建立了民族共同体的国家,创制了通用文字,继承并发扬了蒙古高原连续几千年的游牧文明的主要成果,至今它已成为中国北方古代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者。
蒙古人的历史活动,可以说从一开始就与祖国内地的历史进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蒙古族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已有可靠文字记载的文明史已达千年之久。
虽然说蒙古族及其《圣主成吉思汗》(蒙古民间有《圣主成吉思汗》歌曲,元代有《圣武亲征录》一书。
一般说,成吉思汗去世后的几百年间,通过历代蒙古统治者的有意识的宣扬以及蒙古民间的神化促成,成吉思汗已经成为了蒙古族民族英雄和民族传统精神文化的符号,逐渐被神化,被捧为圣人)主要以他们的领土扩张及征服战争而闻名于世,但是,蒙古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调节和规范族群内的各种利益关系及临近族群(包括临近各民族和国家)的利益关系的过程中,与其他民族一样创造了灿烂而独具特色的伦理道德及其思想文化。
蒙古族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是整个蒙古族精神文化中的精华和核心部分,它在自身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曾受到了中国境内其他各民族及其他国家和民族伦理道德及思想文化的影响,并且在相互的文化交流过程中,对其他民族和地区的伦理道德文化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根据蒙古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以往蒙古族历史、文学史以及哲学思想史研究的成功经验,同时参照中国历史和思想史研究以及其他民族思想史研究的方法,我们认为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远古时代到近代)的发展基本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远古时期伦理道德意识(?——1205年);第二、中古时期伦理思想[上](1206 -1368年);第三、中古时期伦理思想[中](1369-1636年);第四、中古时期伦理思想[下](1637-1839年);第五、近代伦理思想(1840-1918年)等五个历史发展时期。
下面就简要阐明上述分期的理由和各阶段的主要文献材料及其基本的伦理道德思想内容。
第一阶段,本阶段之所以称之为“远古时期”,是因为它是我们现在还无法断定确切年代的史前时期。
以“1205年”来分界远古和中古时期,是因为以蒙古帝国(也称“大蒙古国”)建立为标志,蒙古社会进入了一个统一国家政权的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因而在此之前谓之“远古”、在此之后谓之“中古”。
这一时期虽然蒙古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尚未完成,文字记载的历史还未产生,但是根据稍后出现的历史文献以及蒙古民间的神话、传说、祝赞词、民歌、英雄史诗、英雄故事、箴言等体裁的遗留作品上看,我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远古时代蒙古人或者“原蒙古人”(“原蒙古人”概念,参见张久和著:《原蒙古人的历史——室韦-达怛研究》,“前言”,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3页)的伦理道德意识的基本状况。
譬如,被誉为“一部前所未有的世界通史,当之无愧的当时亚欧历史的百科全书”的《史集》(参见,[波斯]拉施特主编:《史集》,商务印书馆,1983年,翁独健所写“《史集》汉译本序”)中记录并被后人称谓的“乞颜”精神(关于“乞颜精神”,参见,那仁敖其尔编著:《试论蒙古族传统家教》(蒙古文),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85年,第7-10页;乌兰察夫等著:《蒙古族哲学思想史》,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42-48页),作为反映蒙古先人的族群整体意识和民族精神,可以看作民族伦理思想萌发的标志。
又如《蒙古秘史》所记载的古老的“旧词古语”(余大钧译注:《蒙古秘史》,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9页)及著名的阿阑·豁阿“五箭训子”故事中所提到的“教训”词(同上,19页),均体现出明确的道德教育的思想。
尤其是在蒙古各地千百年来口口传唱并且有多种变体的蒙古族英雄史诗(尤其以《江格尔》为代表),更鲜明地体现了蒙古民族祖先传承的英雄气概或者英雄伦理的全部内涵。
第二阶段,即中古时期的伦理思想[上]。
不管从社会背景还是思想内容上看,这是蒙古族伦理思想史上的一个独特而辉煌的时期。
在蒙古族历史分期中,该阶段又称为“蒙元时期”,即蒙古帝国建立(1206年)直到元朝灭亡(1368年)为止。
这一时期是蒙古从一个不起眼的小部落发展成为民族、国家的全面振兴的时期,又是蒙古族从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变成整个中国的统治民族的历史时期。
可以说,这是蒙古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得到全面发展和发扬的黄金时期。
在此期间问世的蒙古族历史文学巨著——《蒙古秘史》,在蒙古族伦理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的产生不仅标志着蒙古族文本历史的开始,更重要的是它在成功地继承了蒙古族史前思想文化的同时开辟和奠定了蒙古族新的伦理道德思想文化的传统。
《蒙古秘史》所记述的伦理道德及其思想不仅全面反映了当时蒙古社会道德生活及伦理思想的内容,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民族特色,具备了一定的思想高度(对《蒙古秘史》伦理思想进行较全面系统的研究,参见,斯仁:《〈蒙古秘史〉伦理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2005-6月)。
期间的基本文献,还有《成吉思汗箴言》(在蒙古语里“箴言”叫做“必里克”(bilik)。
波斯史家拉施特在其主编的《史集》中,专门集中记录了成吉思汗的“必里克”,并指出这是他“各种情况下宣谕之卓越训言、必里克”,有力证明了当时“成吉思汗箴言”这种作品形式的确实存在)《金帐桦皮书》(指的是1930年原苏联伏尔加河右岸兀维克对面波德格尔诺耶村发现的蒙古文写的桦皮书文稿。
因为这一文稿是金帐汗国时期的墓葬中发现并书写在桦树皮上,故研究者称作《金帐桦皮书》)等珍贵的书面思想史材料。
前者以宣扬蒙古帝国可汗的政治伦理和德治思想为主要目的,而后者主要体现了下层民众向往和平生活的愿望。
它们共同构成了这一时期的蒙古伦理思想的内容。
第三阶段,中古时期伦理思想[中]。
这一时期在历史上又称为“北元时期”(1368-1635年,也叫“明代蒙古”)。
这是蒙古族历史上思想文化呈现出漫长而曲折的向前发展的历史时期。
在其前期因受到明朝与北元之间的连年战争以及北元封建主之间争权夺利斗争的影响,蒙古社会一度出现了“经济迅速萎缩”和“文化明显衰退”(《蒙古民族通史》编委会:《蒙古民族通史》(第三卷)曹永年著,内蒙古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360页)的现象。
明代中期以后,蒙古社会进入相对和平的历史时期,呈现出经济发展、思想文化再度复兴的局面。
这一时期西藏佛教格鲁派的传入也促进了文化的进步。
大约16世纪下半叶开始,蒙古族史学家们编纂了一批史学著作。
17世纪初成书的无名氏《俺答汗传》、明代鄂尔多斯部著名政治思想家切尽黄台吉(库图克图彻辰洪台吉)所编写的《十善福白史》、佚名《黄金史纲》及《黄史》(音译《沙拉图吉》)等史籍,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文献。
这些史书,或记述政教制度和佛教教规,或以传记形式记录历史人物的重要活动,或真实反映当时蒙古社会中已经改变了的历史记述方法。
总的说来,各书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佛教世界观的影响,反映了明代蒙古的历史状况和社会伦理思想变迁的实际情况,不仅有着珍贵的史料价值,而且如实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道德生活和伦理思想变迁的现实状况,为我们解读明代蒙古族伦理思想的变迁,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史材料。
第四阶段,中古时期伦理思想[下]。
这时期在历史上叫做“清代蒙古”(1636-1839年)。
蒙古族历史发展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时,正面临一次前所未有的历史转折时期。
此时蒙古诸部内矛盾重重、纷争不已,迟迟不能形成全民族的向心力。
到了17世纪后半叶,各自为政的蒙古族各部被满族统治者各个击破,17世纪前半叶,蒙古族最终被满清政府所征服。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因为延续几百年的蒙古国的最终灭亡引起蒙古族有识之士的深刻反思,激发他们的创作欲望;另一方面,当时清政府强有力的统治终于结束了蒙古各部纷争的局面,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为史书的创作准备了必要的条件,大部头著作的产生成为可能。
17世纪中期以后,蒙古各地相继出现了大量的蒙古史著作。
这一时期的代表性的著作是鄂尔多斯部萨冈彻辰写的《蒙古源流》,成书于1662年。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该书的“前言”和“后记”很有特色。
“前言”中比较清楚地谈到了外部物质世界的形成和内部人类社会的产生,反映了作者的宇宙观和社会历史观。
“后记”里用训言诗的形式表达了作者的伦理道德观,是作者人生观的自我表白。
这时期还有莫日根葛根所写的《道德箴言》和《游戏箴言》两部训言题长诗,这可以说是专门讨论伦理道德问题尤其是探讨道德教育问题的专著。
第五阶段,近代伦理思想。
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到1919年“5·4”青年爱国运动的80年,即蒙古地区随同全国一起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近代时期。
该时期的蒙古族伦理思想,为激烈动荡、深刻变化的社会现实所决定,亦呈现出迅速发展、丰富多变的面貌,表现出鲜明的反帝反封建的时代精神。
虽然当时佛教世界观的影响还继续存在,但是随着清朝统治者封禁政策的松弛,这一时期蒙古社会文化直接受到中原汉文化的影响,使蒙汉文化交流步入了进一步融合时期,呈现出与上一个时期明显不同的思想文化特征。
蒙古文坛上不仅出现了古拉兰萨、丹津拉布杰、伊希丹金旺吉拉、贺希格巴图的诗歌,并且有了哈斯宝的《红楼梦》的翻译及评论,尹湛纳希的长篇章回小说《青史演义》等各类题材的作品。
诗歌创作虽然很大程度上延续了训言诗的传统,以诗歌形式讨论人生的出世入世问题,但它的主题思想逐渐具备了反帝反封建的民族特征和人民性特点。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出现的数量较多的理论作品(主要指哈斯宝的文学评论及尹湛纳希所写的《青史演义》“初序”、“要目”1-8篇等),用论说形式直接探讨了社会伦理道德和人生问题,在蒙古族伦理思想史上留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篇章。
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诸多问题,并且在探讨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思想、观点和理论。
鉴于蒙古族传统伦理思想史上提出的伦理道德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并且各个时代的历史背景各异,其探讨的问题又有各自的时代特色,所以我们在这篇短文中不可能探讨其全部的内容。
下面提出的几个问题,只是作者自主选择的、自认为能够反映蒙古族传统伦理道德及其思想的主要问题。
第一、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
人们都知道,只要有人群生存、生活的地方均有利益和道德的问题。
与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蒙古民族也是很重视人际交往中的礼尚往来、互相帮助的社会义务和行为规范,并从这里引申和探讨了利益和道德的关系问题。
不论是在以《蒙古秘史》为首的古代文献还是民间的谚语、箴言等口头文学作品中,这个伦理道德的基本问题始终以不同的面目和表达方式存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