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了推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鼓励员工良好安全环保行为,惩戒不良安全环保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工作程序及奖惩规定

由安全生产部每年初组织各级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每年底按责任书中内容认真考核和奖惩。

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安全制度,努力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提高个人劳动保护意识和能力,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己任,保证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安全生产部根据制订的各项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日常巡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抽检等方法,对各类安全环保的违章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如下:3.1 现场管理发现的不符合项处罚

1)对违反规定,未正确使用、戴好安全帽的责任人员处罚:

①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50 元/人次;

②领导在生产现场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100 元/人次。

2)对现场疏于安全管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相关单位/部门的处罚:

①从事设备吊装、高处建筑施工、搭设、拆除架子、从事窑

中、窑头清理耐火材料等高危作业,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的,对组织施工的责任部门、相关单位,扣罚500~1000 元

/次;

②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

部门(设备、制造、项目等管理部门),扣罚200 元/次;

3)对安全生产非文明作业行为的处罚:

①在项目建设、项目检修作业中,未按安全环保协议规定,未

按清洁工厂施工管理规定,随意从高层建筑、高处平台抛掷

杂物行为的,扣罚责任单位500 元/次,重复发生加倍处罚;

②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对组织施工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扣罚200 元/次。

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违章操作的部门处罚:

①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有员工无视规定,或有章不循、冒险蛮

干而出现突发险情或潜在事故隐患的,扣罚责任部门、相关

单位100~500 元/人次;

②对一般性违章行为的当事人,扣罚50~100元/次。

5)对违章指挥的责任人员处罚:

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部门领导、段长、班长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扣罚责任人员200元/人次。

6)对违反规定、人为损坏或挪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处罚:

①将消防专用设施挪作它用,随意损坏消防器材者,扣罚责任部门、相关单位200元/次;

②私自(非灭火行为)泄放灭火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

7)对违反规定,挤占消防通道的部门处罚:

处罚责任部门100 元/次。

8)违规动火处罚:

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项目施工或设备检修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就违章动火,处罚责任部门200 元/次。

9)重点防火部位现场管理疏漏处罚

①发现有人在重点防火部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部门管理人

员不批评,不制止的,扣罚当事人50 元,并处罚责任部门

相关管理责任人200 元/次;

②在禁止吸烟区域(油库、炸药库、煤磨系统、总降压站、

电力室、乙炔氧气库、原煤堆场等范围)的现场内发现一个

烟头时,找到当事人的处罚当事人50 元/次,找不到当事

人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 元/次。

10)对违规用电处罚

①在重点防火部位、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库房、临时宿舍等

部位,发现乱接乱拉电源线路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

责任人500 元/次;

②使用铜、铝、铁丝等金属品替代保险丝的,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100元/次;

③在电源开关下,堆放各种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处罚责任

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200元/次;

④没有按规定办理用电手续,私接、乱拉用电源线路的,处

罚当事人,50~100 元/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

200 元/次;

⑤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没按规定办理停送电手续的,处罚当事

人300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500 元/人

次;办错设备(写错设备名称或代码)停送电手续的,处

罚当事人500 元/人次,处罚责任部门相关管理责任人

1000 元/人次;若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按事故责任追究

制度进行处理。

11)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

200~500元/次的处罚:

①对安全生产部布置的防治任务、要求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②环保月度或周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有效整改且未反馈信息的;

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不及时处理;漏油未及时控制或处理而直接排到地面;

④未按要求参加环保大检查;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环保记录;

⑤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食堂污水未经隔油池处理;

⑥矿区排渣料未按要求处理;

⑦未按规定倾倒及处理垃圾或废弃物;或固体废弃物在厂区内焚烧;

⑧向排水沟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⑨卫生责任区环境美化绿化等工作管理维护不到位或对花草树木有毁坏行为;

⑩生产设备表面积灰、生产车间或工段地面积灰或堆放杂物不及时处理。

12)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

500~1000元/次的处罚:

①由于施工、维护造成人为环境破坏或污染;由于环保设备

配件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环境污染。

②收尘设备灰斗、分格轮、回灰管道堵塞、收尘袋破损严重

未及时更换,造成设备停机或超标排放。

③电收尘设备系统跑、冒、漏或超标排放,未及时进行处理。

④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按要求进行巡检和维护,不按要

求购买配件,导致系统由于配件问题而影响正常运行的。

⑤由于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不正常运行,导致被环保部门书面警告或处罚的。

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环境污染不报告,不及时采取措

施;对上级环境部门合理的监测防治意见整改不力,造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