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
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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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条为进一步搞好冲击地压的综合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在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执行外,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对防冲工作直接负责;矿总工程师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工作。
第 3 条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防冲专业人员为成员。
冲击地压防治业务管理由生产技术部防冲办负责。
第 4 条为搞好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矿井成立专门的防冲队,在分管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预测预报和冲击地压管理措施的实施等业务工作。
第 5 条矿井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防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 6 条冲击倾向的鉴定工作由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研究所负责,冲击危(wei)险的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效果检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第 7 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新采区,必须编制包括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正在开采的冲击地压煤层应编制补充设计,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 8 条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前,必须编制包括防治冲击地压内容的作业规程及专项防治措施的实施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 9 条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必须即将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 10 条对从事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有关人员,都要进行冲击地压知识教育,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前兆等基础知识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
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
第 11 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当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时,应首先开采保护层,并编制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开采保护层必须采用陷落法开采,有效保护期为三年。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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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冲击地压防治管理体系•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冲击地压现场管理与监测•冲击地压应急管理与处置目•冲击地压防治培训与演练•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修订录01冲击地压防治管理体系1冲击地压防治管理组织架构23由公司领导、安全监察、生产技术等部门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指导工作。
冲击地压防治领导组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各单位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负责技术研究、方案制定、监测预警等工作。
冲击地压防治技术中心冲击地压防治职责分工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同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基层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冲击地压防治措施,保障工作效果。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流程方案制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
监测预警利用监测系统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
实施治理按照方案采取治理措施,确保工作效果。
反馈调整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和调整,持续改进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
效果评估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02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采用国内外行业认可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标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测、验收等环节的标准。
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标准制定符合矿井实际情况的冲击地压防治规范,明确防治流程、技术要求和责任分工等。
防治规范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标准与规范预测预报利用先进的地质勘查技术和设备,对矿井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进行预测和评估,确定危险等级和影响范围。
数据监测与分析安装监测设备,对矿井围岩和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和预测冲击地压危险。
冲击地压预测与评估工程设计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冲击地压危险评估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治工程设计,包括巷道布置、支护方式、排水系统等设计。
施工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现场管理,确保防治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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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制度目的和背景•适用范围和使用对象•主要内容及分类目录•具体规定和要求•相关文件和引用01制度目的和背景规范冲击地压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证冲击地压矿井安全生产。
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制度目的近年来,冲击地压给煤炭生产带来严重威胁,不仅影响生产,而且直接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适应煤炭生产的需要,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管理,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效果,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有必要制定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
制度背景02适用范围和使用对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
冲击地压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矿井。
适用范围冲击地压各项管理制度针对的对象是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等。
工程技术人员需根据相关标准和实际情况,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和治理方案的设计。
现场作业人员需根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冲击地压现场管理措施和作业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各级管理人员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职责和工作程序。
使用对象03主要内容及分类通过对作业区域的全面分析,识别出潜在的冲击地压危险源。
总结词对矿井范围内的工作区域进行全面的实地勘察,结合地质勘测报告和开采计划等相关资料,对可能产生冲击地压的区域进行识别和标注。
详细描述冲击地压危险源辨识总结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
详细描述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开采保护层、合理布置巷道、加强支护等,以降低冲击地压的风险。
冲击地压防护措施总结词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冲击地压防护措施的有效执行。
详细描述建立严格的现场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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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冲击地压是矿山开采作业中常见的一种地质灾害,其主要危害包括:1. 直接威胁矿山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冲击地压的发生往往突然且剧烈,轻则导致矿山设备和设施的损坏,重则危及职工生命安全。
2. 影响矿山的生产效率:冲击地压不仅会导致矿山作业面的暂时停产,还会影响矿山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3. 增加矿山开采成本:应对冲击地压所需的安全设施和技术投入会增加矿山的开采成本,降低矿山的盈利能力。
二、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为有效预防和减轻冲击地压对矿山生产的危害,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识别和评估矿山面临的冲击地压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障矿山开采作业的安全性。
2. 提高矿山作业效率: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矿山的作业效率和生产能力。
3. 减少矿山生产成本: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可以帮助矿山避免因冲击地压事故而导致的生产停滞和设备损坏,降低矿山的维修和停产成本。
4. 完善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是矿山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帮助矿山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冲击地压预防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1. 预警和监测:建立冲击地压的预警和监测系统,及时监测矿山地质变化和地压情况,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 风险评估:对矿山面临的冲击地压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冲击地压的可能性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3. 防治措施: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和面临的冲击地压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地质勘探和监测、设置支护措施、提高工作面稳定性等。
4. 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冲击地压的应急预案,预先确定应急响应机制和处置流程,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5. 人员培训:对矿山作业人员进行冲击地压预防和处置技术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冲击地压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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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所有涉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三、人员准入制度1. 凡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合格证书。
2. 人员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时,必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制度,明确人员进入的时间、区域、危险程度和人数。
3. 井下现场设立管理站,负责人员准入、限员、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人员培训与考核1. 矿井应定期对涉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班组长、技术员、区队长、防冲专业人员等,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矿井冲击地压防治主要技术措施、重大隐患判断等。
3.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五、人员限员制度1. 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区域:掘进工作面从迎头退后200米范围内)进入人员不得超过9人;采煤工作面及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进入人员生产班不得超过16人、检修班不得超过40人。
2. 将采掘工作面每条顺槽安装LED屏的地点作为防冲限员管理站,各安装一部防爆电话,便于调度室与进出人员的联系。
六、交接班制度1. 严禁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或其他人员必须采掘工作面顺槽口以外场所进行交接班。
2. 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检查重点及其它注意事项。
3. 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隐患,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交接地点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冲击地压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撤职等处分。
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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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管理专项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止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处主要负责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工程处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副职在分管范围内负落实责任。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进行效果检查。
第四条项目施工前,工程处必须安排专人搜集冲击危险性评估报告和预测预报资料,并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冲击地压危险性、防治措施及冲击地压危害处置方案。
第五条冲击地压风险区域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两个掘进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m。
相向爆破掘进的巷道相距30m(机掘6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
停掘的巷道要加固,继续掘进的巷道除加强支护外,冲击地压危险严重时,还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第六条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巷道施工前,项目部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并严格控制作业人数,报工程处总工程师批准。
第七条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巷道掘进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应包括作业地区冲击危险程度的预测,地质构造说明与简明图表,掘进方法及工艺,支护形式与加强支护的措施,爆破作业制度,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以及发现严重冲击危险时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有冲击危险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卸压措施,并定期开展现场监测,重点区域必须每班监测。
第九条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巷道支护应采用带整体性结构的可缩性金属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支架和金属刚性支架。
采用锚喷网联合支护时,各金属网片应连接成整体,且锚杆与金属网应有效的连接在一起,确保锚杆失效时不会单独弹射出来。
第十条在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巷道中进行爆破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延长躲炮时间;加大撤人范围;躲炮地点必须宽敞,支护必须完整牢固;人员不得撤在巷道交叉口处;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撤人还应满足突出矿井防突要求规定。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6f13d06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e0.png)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冲击地压是指由于煤层开采导致的地表或地下产生的地质力影响,对矿井工作面、巷道等产生压力,并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
冲击地压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如果不加以防治,将会对矿井安全和正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下面就是我为您总结的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的细则:一、冲击地压的原因和特征1.1 冲击地压原因煤矿冲击地压的主要原因是煤层开采引起的地应力重分布和应力强度增加。
此外,煤层瓦斯压力的变化以及煤和岩石层的岩性、水文地质条件也会影响冲击地压的发生。
1.2 冲击地压特征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时空关联性和多因素综合作用等特征。
冲击地压通常在煤层开采到一定阶段突然发生,并且会对周围的矿工作面和巷道产生影响。
此外,冲击地压的发生与开采区域的地质条件、采煤工艺、工作面长度和顶板支护等因素有关。
二、防治冲击地压的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原则防治冲击地压的基本原则是以安全为前提,确保矿井和矿工的生命安全。
2.2 预防为主原则防治冲击地压要以预防为主,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冲击地压的发生,减轻冲击地压带来的影响。
2.3 综合治理原则防治冲击地压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地质、矿山、机械、电气等知识,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
三、防治冲击地压的技术措施3.1 顶板支护措施合理选择适当的顶板支护方式,如钢拱架支护、锚杆支护、预应力锚杆支护等,加强顶板稳定性,减轻冲击地压带来的压力。
3.2 巷道支护措施加强巷道的支护,采用适当的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提高巷道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3.3 采动边界控制措施合理设置采动边界,适当减小采高,减少采动对周围岩层的影响,减轻冲击地压的发生。
3.4 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保持矿井内的通风畅通,降低瓦斯压力和温度,减轻冲击地压的发生。
3.5 定期监测和预警采用监测设备对矿井的地质力和应力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确保冲击地压的安全防治。
3.6 培训和教育加强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降低冲击地压带来的伤亡事故发生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4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4篇)](https://img.taocdn.com/s3/m/1316c433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d8.png)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煤矿冲击地压是煤矿生产中的常见问题,其给矿井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制定了以下细则。
一、建立健全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织机构为了确保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煤矿应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组织机构。
该机构应包括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组。
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应由矿长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牵头负责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技术指导组应由矿井设计专家、地质专家、安全专家等组成,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对矿井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预警和处理地压危险。
工作组由矿井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矿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实施冲击地压防治方案,加强矿井巡检和监测,提醒矿工注意地压危险,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建立完善的矿井冲击地压监测系统为了及时发现和预警地压危险,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冲击地压监测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地压传感器、数据采集器、监测终端和数据分析软件。
地压传感器应布设在矿井不同位置,能够准确测量地压的大小和变化趋势。
数据采集器负责收集地压传感器的数据,并将其传输至监测终端。
监测终端负责接收和存储地压数据,并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
数据分析软件负责对地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矿井巡检和预防措施执行为了避免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矿井管理人员应加强矿井巡检工作,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首先,要加强巡检力度,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其次,要落实瓦斯抽采和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通风系统畅通,并及时清理瓦斯积聚物。
然后,要加强巷道支护工作,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支护设施。
再次,要加强矿井涌水防治工作,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最后,要加强对煤层顶板和底板的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四、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矿工对冲击地压的认识和防范能力,煤矿应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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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徐矿司[2010]100 号关于印发《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压 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生产矿井、工程公司、异地公司: 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 进一步落实 《矿山安全法》 、 《煤炭法》 煤矿安全规程》 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 、 《 、 《 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 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 望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 本 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以前凡与本 《规 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规定》修改与解释权属徐州 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附:1、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2、冲击地压统计表 3、冲击地压记录卡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抄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监部、生产部、 技术中心、规划部、教培部、经营管理部。
附件 1: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冲击地压 预防和治理工作, 促进安全生产, 《矿山安全法》 依据 、 《煤炭法》 、 《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等规定, 、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 压防治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 第 2 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防冲工作都必 须遵守本《规定》 。
第 3 条 冲击地压是国内外正在研究的技术难题, 冲击地压 煤层开采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 、 装备、培训”并重、 “尊重规律、监测监控、动态防治”“生产 、 服从于防冲、防冲服务于生产”的原则,实现“有危险不冲击、 有冲击不破坏、有破坏不伤人”的目标,坚持应用先进成熟技术 与科研攻关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依靠科技进步,进行综合治理, 努力实现“人、物、系统、制度”的本质安全。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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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大全目录一、总则 (2)二、组织与职责 (3)2.1 管理机构设置 (4)2.2 职责分工 (6)2.3 协调机制 (7)三、监测与预警 (8)3.1 监测网络建设 (9)3.2 数据采集与分析 (11)3.3 预警等级划分 (11)3.4 预警响应措施 (12)四、防治技术与措施 (13)4.1 防治技术选择 (14)4.2 施工工艺要求 (15)4.3 工程措施设计 (16)4.4 安全防护措施 (18)五、培训与教育 (19)5.1 培训内容 (20)5.2 培训方式 (21)5.3 教育普及 (22)六、监督检查 (23)6.1 监督检查计划 (24)6.2 监督检查实施 (26)6.3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27)七、应急管理 (28)7.1 应急预案制定 (29)7.2 应急资源储备 (31)7.3 应急演练 (32)7.4 应急处置 (33)八、考核与奖惩 (34)8.1 考核体系建立 (35)8.2 考核方法与标准 (36)8.3 奖励与惩罚措施 (38)一、总则为了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范围内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冲击地压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防治措施落实、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管理。
本矿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本矿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本矿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冲击地压防治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本矿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应用先进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和装备,提高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本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组织与职责为有效防治冲击地压,应成立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防治工作。
冲击地压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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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各项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目录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暂行)一、总则(一)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冲管理,提高矿井整体防冲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制度。
(二)公司经理(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副经理(副矿长)根据防冲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矿井生产,协调各专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冲副总、防冲办主任在分管范围内负责落实责任。
(三)加强对综合管理制度中各项要求的实施和落实,确保能够长期有效的运作。
(四)本管理制度以《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淄矿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针对新河矿业公司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山东新河矿业有限公司各单位及机关科(部)室。
二、防治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一)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为切实加强防冲基础工作,对生产区域防治冲击地压提出预防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冲击危险的监测预报每天以监测日报表的形式进行预测,每周以周例会的形式进行预测,每月以矿长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预测,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经理(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判定,判定有冲击危险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实施解危。
2、冲击危险程度分为三级:Ⅰ级(严重冲击危险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解危处理的地区;Ⅱ级(中等冲击危险区):需要进行解危处理的地区;Ⅲ级(无冲击危险区):可以正常工作的地区。
严重冲击危险与中等冲击危险区统称为有冲击危险区。
3、冲击危险程度可以采用经验类比分析法、钻屑法、应力在线监测、微震监测等方法确定,采用以上各种方法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确定冲击危险性临界指标,并存档备案。
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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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搞好冲击地压的综合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在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和《关于规范山东煤矿冲击地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煤安监字[2011]213号)执行外,结合和新汶矿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由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信息保障、教育和培训保障、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等组成的冲击地压综合管理保障体系。
第3条建立健全由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防冲管理部门和专职施工队、防冲专业课题攻关小组等组成的冲击地压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1)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集团公司(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分管副总经理(副矿长)对防冲工作直接负责;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防冲专业人员为成员,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研究所业务管理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设立分管防冲管理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和专门的防冲管理部门,分管防冲管理工作的副总工程师,领导并负责防冲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明确防冲管理部门为矿井冲击地压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部门,赋予其在防冲专业管理方面相应的组织、协调权。
防冲管理部门在矿长和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生产、技术、安全、物资供应、教育培训等部门的防冲管理工作。
第4条建立和完善由冲击地压管理制度、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组成的冲击地压管理工作制度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包括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防冲产工作矿长办公会议制度、防冲办公室例会制度、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序、防冲资料分析制度、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防冲教育培训制度、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等组成的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2023年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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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一、背景介绍煤矿是我国主要的能源来源之一,但由于煤层深度加大、井巷复杂、工作面开采规模不断扩大等原因,煤矿冲击地压问题日益凸显。
冲击地压是指矿山开采活动引起的地层破裂、地应力释放和煤岩体位移,导致地质灾害的一种现象。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持续发展,制定适当的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迫在眉睫。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制定细则的目标是减少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冲击地压的预测预警、监控管理和治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2. 原则:制定细则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兼顾技术和经济。
三、预测预警1. 建立冲击地压预测预警机制,通过煤岩体地应力变化、岩体位移监测等手段,分析煤矿工作面冲击地压的发生潜势和趋势,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2. 研究和应用地质勘探技术、遥感技术、地球物理勘探技术等手段,提高冲击地压预测预警的准确性和精度。
四、监控管理1. 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监测系统建设,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工作面冲击地压变化。
2. 建立冲击地压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估机制,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冲击地压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治理技术1. 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治理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治理效果和安全性。
2. 推广先进的治理方法,如综放开采技术、支护技术、注浆技术等,提高煤矿冲击地压的治理能力。
3. 加强冲击地压防治设施的建设,例如延长支护距离、增设支柱等,提高煤矿工作面的稳定性。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加强煤矿冲击地压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2. 定期组织冲击地压事故应急演练,培养煤矿工人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防护教育,提高对煤尘等有害因素的认识和防治能力。
七、监管和执法1. 制定相应的煤矿冲击地压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和权益。
2. 加强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形成有效的法律制度和安全监管机制。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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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煤矿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应遵循“预测、预防、控制和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应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法律手段,全面提高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水平。
第五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应根据煤层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
第六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落实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矿工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不断推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和设备的创新。
第二章预测与评价第八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应结合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历史资料和工作面的采矿参数等数据进行。
第九条冲击地压的评价应综合考虑煤层的岩性、厚度、倾角、构造及应力等因素,并按照规范化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和评价结果应及时上报煤矿管理部门,并作为决策制定的依据。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首先从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方面入手,合理布置采矿工作面,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
第十二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各类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推广应用安全矿柱、支护和固定装置等技术措施,防止采动区域发生大面积塌陷。
第十四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加强巷道支护和负荷控制,确保通风和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时,煤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事故的救援工作应按照优先救援人员和控制事故扩大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冲击地压事故的处置工作应迅速进行,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冲击地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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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冲击地压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
2. 严密监控,及时预警。
建立健全冲击地压监测预警体系,对冲击地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预警,确保安全。
3. 科学防治,技术创新。
积极引进、推广先进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效果。
4.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明确各级人员责任,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冲击地压防治职责1. 矿长对本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指导现场施工。
5. 采掘区队负责执行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1. 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与危险等级划分。
根据煤层地质条件、开采深度、构造应力等因素,对矿井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划分危险等级。
2. 监测预警。
采用微震监测、钻屑法监测等方法,对矿井冲击地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预警。
3. 防治技术。
根据冲击地压危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卸压、加固、支护、留设保护煤柱等。
4. 效果检验。
对防治措施实施效果进行检验,确保防治效果。
5. 安全防护。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冲击地压避灾路线,确保人员安全。
五、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要求1.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全体员工对冲击地压防治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2. 定期培训。
对从业人员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治技能。
3.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4. 强化监督检查。
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防治工作质量。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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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1)二、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2)(一)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安全责任制 (2)(二)冲击地压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 (7)(三)防冲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9)(四)冲击地压监测预测预报制度 (20)(五)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 (25)(六)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 (29)(七)防冲巡回检查制度 (30)(八)微震事件分析处理制度 (32)(九)预警处置及效果检验制度 (33)(十)监测数据保存制度 (38)(十一)监测数据分析制度 (40)(十二)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 (43)(十三)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 (44)(十四)防冲例会制度 (46)(十五)防冲隐患排查制度 (48)(十六)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和分析制度 (49)(十七)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51)(十八)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55)(十九)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8)(二十)防冲教育培训制度 (62)(二十一)交接班管理制度 (65)(二十二)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物料捆绑制度 (66)(二十三)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躲炮制度 (70)(二十四)冲击地压危险区限员管理制度 (72)(二十五)卸压工程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74)三、附则 (79)(一)本制度未尽事项,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9)(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9)(三)本制度解释权属***矿业有限公司冲击地压办公室。
(79)陕西******矿业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汇编一、总则(一)依据公司委托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检测中心鉴定报告:***矿井4煤及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弱冲击倾向性。
(二)为适应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防冲管理工作制度,使防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流程化,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综合管理制度(三)公司总经理(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副经理(副矿长)根据防冲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矿井生产,协调各专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冲副总、防冲办负责人在分管范围内负责落实责任。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4篇)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4篇)](https://img.taocdn.com/s3/m/00ff323c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77.png)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冲击地压煤层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本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
第二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是指利用爆破技术,通过对煤岩体进行冲击、破碎并控制其变形来实现采矿的一种开采方法。
第三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依据勘探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确保开采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勘探设计第六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勘探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和地质灾害评估。
第七条勘探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的特点,合理确定冲击参数和冲击范围。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人员培训制度和安全设施建设等。
第九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第十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设立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煤岩体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明确冲击参数、冲击频率和冲击顺序。
第十三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的工作程序应当经过专家评审,并备案上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安全防护第十四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设立安全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的工人应当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及时判别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六章应急措施第十七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备有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设备,保障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救援。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3篇)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09caceb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90.png)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开采是目前煤矿开采中常用的一种方法,但由于煤层开采地质条件的不同,存在一定风险。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生产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
一、煤层稳定性评估与预测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前,必须对煤层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和预测。
评估应包括煤层的结构、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等方面的分析,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理预测。
在煤层厚度、倾角、走向和岩性异质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地质钻探和地质勘探来获取更多准确的信息。
二、冲击地压控制技术冲击地压控制技术是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的核心内容。
通过合理的支护措施和采空区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冲击地压,确保矿山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1. 支护措施的选择根据煤层的稳定性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护措施。
常用的支护措施包括钢架支护、预应力锚杆支护和矿石胶支护等。
在选择支护措施时,应充分考虑煤层的力学特性、水文地质条件和地应力变化等因素。
2. 支护结构的设计支护结构的设计是冲击地压控制的重要环节。
设计应考虑煤层的结构和力学特性,合理确定支撑间距、支撑长度和支撑强度等参数。
支护结构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并进行必要的强度计算和稳定性分析。
3. 采空区管理在冲击地压煤层开采过程中,采空区的管理至关重要。
采空区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形成的空洞和巷道。
合理管理采空区可以减少冲击地压的影响,并提高矿山的安全性能。
采空区管理应包括采空区的支护和排水工作,确保采空区的稳定和排水通畅。
三、冲击地压监测与预警冲击地压监测与预警是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监测和预警,可以及时了解冲击地压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应对。
1. 冲击地压监测指标的选择冲击地压监测指标应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的指标。
常用的监测指标包括地下应力、围岩位移、冲击地压变形和瓦斯涌出等。
监测指标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冲击地压的机理和影响因素,并具备一定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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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1 《冲击地压技术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 条为进一步搞好冲击地压的综合防治,促进安全生产,在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执行外,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 条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对防冲工作直接负责;矿总工程师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工作。
第3 条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任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防冲专业人员为成员。
冲击地压防治业务管理由生产技术部防冲办负责。
第4 条为搞好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矿井成立专门的防冲队,在分管副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预测预报和冲击地压治理措施的实施等业务工作。
第5 条矿井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防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6 条冲击倾向的鉴定工作由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研究所负责,冲击危险的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效果检查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第7 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新采区,必须编制包括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正在开采的冲击地压煤层应编制补充设计,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8 条冲击地压煤层进行采掘前,必须编制包括防治冲击地压内容的作业规程及专项防治措施的实施规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9 条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10 条对从事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有关人员,都要进行冲击地压知识教育,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条件、前兆等基础知识以及需要采取的防治措施。
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发生冲击地压时的撤人路线。
第二章开采第11 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当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时,应首先开采保护层,并编制专门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开采保护层必须采用陷落法开采,有效保护期为三年。
如果地球物理测量及钻粉监测表明卸压继续有效。
有效期可延长,但必须及时检查卸压的有效性。
第12 条主要硐室、开拓巷道应布置在稳定岩层或无冲击地压的煤层中。
服务期限不超过2 年的硐室可以布置在已解除冲击危险的煤层中,保护带宽度不得小于3.5 倍的巷道高度。
第13 条具有冲击地压煤层的采区不得留有煤柱和支柱果如果在采空区留有煤柱,必须将煤柱的位置、尺寸以及影响范围标注在采掘工程图上。
第14 条各工作面应向同一方向推进,避免工作面同时相向或相背开采。
在同一煤层的同一区段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 个工作面同时回采。
断层附近的工作面应背向断层方向推进,应尽量加大工作面的走向长度和倾斜长度,倾斜长度一般不低于150 米。
第15 条特别危险冲击地压条件下掘进和回采时,要参照观察和测量结果,根据危险状态和条件变化,在冲击危险煤层内划定特别危险区并在煤层平面图上标明,矿总工程师负责划定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
特别危险冲击地压条件下的开采必须编制专门防冲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特别危险区1、采空区周围。
2、采掘工作面通过上层或上部遗留煤柱以及其它应力集中区。
3、石门揭露冲击地压煤层。
4、采煤工作面的超前压力影响区。
5、断层或其它大型地质构造附近。
6、被大量巷道分割的煤层。
7、同时开采的两个以上采煤工作面应力叠加区。
8、邻近煤层或本煤层中开采边界和残留煤柱的影响区。
9、相向推进的采煤工作面之间的煤柱。
10、孤岛采煤及回收煤柱。
冲击地压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应遵从以下规定:①合理确定采煤工作面切眼、停采线位置,使相邻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尽量对齐,避免出现梯形、三角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形状煤柱。
②采煤工作面应保持直线推进,推进速度不宜过快,应提高支护强度和稳定性,采空区不留有煤柱和支柱。
如果在采空区留有煤柱一,必须将煤位置、尺寸以及影响范围标注在采掘工程图上。
③采煤工作面应背向采空区,煤柱及大的地质构造开采,避免面向采空区或煤柱区开采而产生应力集中。
④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平巷,应使用锚索、网柔性支护;超前60 米加强支护。
⑤采煤工作面150 米范围内不得存放备用闲置物料、设备等,电器设备必须固定牢固。
⑥停产3 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必须重新进行冲击危险性预测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冲击地压煤矿的掘进工作面应遵从以下规定:①双巷同时掘进的巷道,错距不得小于50米。
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小于8 米,联络巷道应于2条平行巷道垂直。
②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③同一区段采空区两侧不得同时进行采掘活动④掘进工作面不得尾随采煤工作面掘进。
⑤煤层内应采用宽巷掘进。
⑥采掘巷道布置应避开断层下盘。
第16 条在井下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首尾边界建立警告牌,? 警告牌应注明:“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始点,无关人员禁止通行” ;“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终点” 。
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限定最少的生产必需人员,无关人员禁止停留。
在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机械设备安设以及在大小硐室内的布置、材料堆放要有专门措施。
冲击地压煤层的巷道应采用宽巷掘进或沿空掘巷,采用锚网支护或高强度可缩性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金属等刚性支架。
掘进工作面巷道交叉口、采煤工作面前方60 米范围内的巷道都要加强支护。
必须制定停采工作面每次恢复工作之前的防冲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17 条冲击地压危险区内掘进和采煤时,必须在保护带内进行,保护带的宽度不小于3.5 倍的采高或巷道高度。
第18 条避免工作面双巷齐头掘进,两掘进迎头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 米。
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 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停掘的巷道除加固支架外,还需进行防冲监测,出现冲击危险时,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第19 条在冲击地压煤层中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建立详细说明躲炮时间、距离的标志牌,躲炮时间不小于30 分钟,躲炮半径不小于150 米,躲炮地点应位于巷道交叉点和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以外的支架良好处。
第20 条在冲击地压煤层危险区掘进、采煤时应控制掘进速度和工作面推进速度,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21 条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地区、构造应力区、集中应力区开采和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防治冲击地压的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22 条加强对动力现象明显的施工地点的排查、分析和治理。
对有动力现象的煤岩层要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岩层进行弯曲能量指数等项目的测定。
认真分析岩石巷道揭露煤层或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区附近等情况下的施工,根据冲击地压的危险状态和施工条件变化,划定不同等级的危险区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形成例会制度,编写纪要报集团公司技术处备案。
第23 条深部岩石巷道在过应力集中区、构造以及揭露煤层和穿层掘进期间,必须按冲击地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24 条近距离煤层群的开采平面图必须明显标注上下相邻煤层的开采情况、遗留煤柱、影响较大的地质构造等,采掘工作面从接近到离开煤柱、大型地质构造等情况下施工时,必须控制推进速度,严格执行有关冲击地压防治措施。
第三章预测预报第25 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制度。
第26 条冲击地压危险区的预测预报。
1、冲击危险区的预测预报工作由矿防冲队负责。
2、冲击危险程度采用经验类比分析法、地质采矿条件辨别法、矿区地质动力区划法、钻屑法、常规“三量”法、顶板动态监测和含水率测定等方法进行确定。
第27 条新采区开采前,应根据煤岩层的冲击倾向鉴定资料和生产地质条件,用经验类比分析法和矿区地质动力区划法分析预计冲击危险程度和级别,作为编制专门设计和采掘作业规程以及防治措施的依据。
第28 条采用钻屑法、含水率测定等方法确定的冲击危险指标,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29 条采用钻屑法预测冲击危险程度,必须指定检测地点,严格按《钻屑法试行技术规范》进行。
第30 条采用地质动力区划法预测冲击危险程度时,必须编制专门的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31 条强化现场信息反馈制度,对“震顶”频发等动力现象强烈的施工地点要结合周围的地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报矿调度室和安监处。
第四章冲击危险区的治理第32 条技术部防冲办必须具备有冲击地压位置的采掘工程平面图。
第33 条当采掘工作面有冲击危险时,要采用爆破卸压、注水卸压、大钻孔卸压、强制放顶和具有解除冲击危险的生产技术措施。
特别危险区还可采用钻孔深度大于10 米的特殊爆破。
采用以上方法卸压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34 条有冲击危险的煤层开采前必须编制专门措施进行煤层注水,注水不充分的地点,必须实行煤层爆破处理的防治方法。
对冲击地压煤层进行煤层注水时,应按《煤层预注水试行技术规范》确定合理的注水参数,编写施工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35 条采用爆破卸压时应按《煤层爆破防治冲击地压方法试行技术规范》中的规定,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 编写施工措施, 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36 条加强对动力现象明显巷道的冲击地压防治。
一是必须严格执行躲炮半径、躲炮时间的规定;二是必须加强巷道的临时支护,全岩锚喷巷道要采取初喷加前探梁或柱式支护,在不稳定岩层中,巷道爆破前必须采取打超前锚杆或其他超前加固措施作辅助临时支护,以保证临时支护的可靠性。
具体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确定。
第37 条治理措施的实施参数必须根据生产地质条件采用科学试验的方法确定。
第38 条实施治理措施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实施措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实施方法和具体参数等。
治理措施实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查。
第39 条如果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卸压必须停止作业,再继续采取有效的卸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