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局规新新划编制项目电子成果提交规范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1.总则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
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
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
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索 取号:A018-2005-5-0001 分 类: 业务信息 公开机构:杭州市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08-5-15 产生机构: 杭州市规划局 产生日期: 2005-12-14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发布时间:2008-5-15 浏览次数: 1790信息来源: 关键字: 【字号: 大 中 小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规划局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规划行政主管范围,杭州市域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控规”,是指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配套设施、道路和工程管线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四条 城市的中心地区、旧城更新地区、近期建设区、储备土地和拟出让的用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规”。
第五条 非经本规定要求程序进行的“控规”编制、审查和调整,均视为无效。
第二章第二章 “控规控规””的编制第六条 “控规”编制计划的来源有:1、规划局根据“年度指令性规划设计项目编制计划[1]”下达的“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编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2、规划管理审批处室因管理需要提出编制建议,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城市发展需要,提出的“控规”编制要求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第七条 计划书由规划局城乡规划处统一编号管理。
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划范围、时间要求、编制单位资质与编制人员资格要求、以及规划项目的编制目标(的)和成果要求等。
设计任务书是对规划编制成果的深度与质量的预先规定,也是对规划设计项目进行的技术指导。
第八条 “控规”项目编制计划的委托,由规划局以“计划书”的形式下达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中心(以下简称“编制中心”),然后由编制中心通过直接委托或招标委托确定具体设计单位。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日常土地测绘业务市场化若干规定》的通知-杭土资[2007]17号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日常土地测绘业务市场化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日常土地测绘业务市场化若干规定》的通知(杭土资〔2007〕17号)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杭州市区日常土地测绘业务市场化若干规定》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区日常土地测绘单位公开推荐办法》二○○七年一月十八日杭州市区日常土地测绘业务市场化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推进日常土地测绘业务的市场化运作,进一步规范日常土地测绘行为,提高日常土地测绘成果质量,维护用地单位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日常土地测绘是指与土地管理业务有关的具体项目的土地专业测绘。
第二条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区范围内的日常土地测绘业务实行市场化运作,测绘单位以独立法人参与日常土地测绘市场竞争,在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内承揽日常土地测绘业务、组织测绘生产,并对所出具的测绘成果负全部责任。
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日常土地测绘业务,应适时推行市场化运作。
第三条测绘单位在日常土地测绘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对测绘成果在制作、应用和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四条日常土地测绘业务由用地单位自行选择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委托,测绘单位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日常土地测绘业务。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13•【字号】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施行日期】2019.0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11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徐立毅2018年12月13日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保障城镇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及监督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与统筹管理工作。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等工作。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资源条件、环境状况、人文因素和公共安全,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城市基本生态与城市历史风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不设区的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的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六条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有序开展编制工作。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应当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等相协调。
杭州建筑规划管理电子报批使用手册
1 概述1.1 电子报批简介建筑规划管理电子报批是指在项目报建的方案审批和许可证审查阶段,建设单位报批纸质成果的同时,须报送符合规划部门要求和标准的电子成果供规划部门审查核对的过程。
电子报批是规划管理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也是建立“数字杭州”空间信息系统的基础。
电子报批为规划设计部门和审批部门提供统一的图形规范标准和指标审核体系。
此外,通过一套通用的属性指标体系,数字报建可以实现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自动计算和统计。
1.2 电子报批开展情况我局于 2003 年10 月以杭规发[2003]419号文《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批报送电子文件的通知(试行)》正式启动了建筑管理的电子报批工作,明确了电子文件的基本格式和报批流程;同年11月又制定了电子报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之后我局开始了一些建设项目的建筑管理电子报批的试行工作。
在全国范围来讲,当时我局的建筑管理报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具有一定的示范性。
2005年10月,在总结建筑管理电子报批建设的经验的基础上,我局下发了《关于实行杭州市建设项目电子文件报审的通知》,在这份文件里,对电子报批的总平面图电子文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总平面图中的图层划分标准和指标划分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和易于管理。
我局的电子报批工作基本按照2005年制定的标准运作下去并根据需要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完善更新,到目前为止在规划管理系统数据库中进行储备的建设项目电子报批文件大约520余件。
为了建立系统完善的杭州市建筑规划审批数据库,进一步实现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应继续大力推行规划方案审查和许可证审批阶段的电子报批,从而全面实行规划审批的数字报建。
1.3 行业意义1.3.1 对设计单位的意义电子报批为设计部门和审批部门提供统一的图形技术标准和指标审核体系,使规划设计成果更加科学规范;1.3.2 对建设单位的意义有效加快规划部门的审批流程,为建设单位赢得时间;准确核对规划技术指标,掌握总平方案的指标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提高审批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避免后续调整的麻烦以及不规范制图带来的纠纷;1.3.3 对规划管理部门的意义电子报建实现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自动计算和统计,可以有效加快规划部门的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建设项目完整的电子业务档案,促进城市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数字杭州”提供数据基础,为统计研究提供信息支撑,发挥辅助决策作用。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
已发规程目录
第一期:《成果框架体系及成果表达》
第二期:《控规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导则》
第三期:《单元控制范围划定标准》
第四期:《规划参考分层控制要求》
第五期:《公众参与框架体系》
第六期:《编制基础资料目录》
第七期:《现状调查分析和评价框架体系》
第八期:《街区划分原则》
第九期:《各处室审查要点》
第十期:《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第十一期:《现状图电子成果入库标准》
第十二期:《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调查内容》
第十三期:《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补充意见》第十四期:《人口调查及数据分析要求》。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双桥(云谷)单元(XH02)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版)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双桥(云谷)单元(XH02)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08•【字号】杭政函〔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双桥(云谷)单元(XH02)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版)的批复杭政函〔2018〕24号市规划局: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双桥(云谷)单元(XH02)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版)〉的请示》(杭规〔2018〕2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双桥(云谷)单元(XH02)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版)》(以下简称《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南至留祥路西延线,西至西湖区界,北至东西大道及地铁二号线车辆段,总用地面积约17.18平方公里。
(二)发展目标:精心打造集生态谷、智慧谷、人文谷、创业谷、品质谷等“五谷”于一体的杭州云谷,通过5到7年努力,建成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中心和云计算技术创新、大数据运用先行区,加快推进新型高等研究学府的建设,打造智慧经济新蓝海、产学融合新样板、生态发展新标杆和城乡统筹示范区。
(三)功能定位:由云设施、云数据、云装备等构建的国家级全数字化云谷生活示范区,以大数据、云计算、高教科研资源(西湖大学)等为核心的智慧产业集群及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新城,以生态田园为基底构建的空间结构开放、组团分布、紧凑发展、城乡统筹的田园城市形态。
(四)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双廊、五组团”的结构。
一核:围绕乌龟漾形成的云谷绿核。
双廊:由方山、农田景观、乌龟漾绿核等构成的东西向生态绿廊,由农田景观、水系景观等构成的南北向生态绿廊。
五组团:单元内的五个功能组团,包括西湖大学高教智慧组团、旗舰企业组团、开放式产业集群、创新社区和生活居住社区。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2.20•【字号】杭建科发[2005]964号•【施行日期】200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科发[2005]964号)各有关单位:《杭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杭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杭州市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推动建设事业的技术进步,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技术研发、生产企业、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以及质监、推广应用管理部门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新产品(技术)研发或生产供应商〔以下简称新产品(技术)供应商〕,是指建设新产品(技术)的生产单位或者销售总代理单位(指国外新产品)。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新产品(技术)是指:适用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并通过技术鉴定、技术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第五条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建设领域新产品(技术)的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项目备案第六条为积极稳妥、慎重地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推广项目的质量和技术水平,对杭州市建设市场的各类新产品(技术)实行“推广应用备案”制度。
第七条凡实行备案管理的建设新产品(技术),其研发或生产供应商应当按本规定提出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杭州市建设科技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市推广中心)具体办理建设新产品(技术)的备案工作。
01规划编制的成果要求2010.05.17
01规划编制的成果要求2010.05.17萧山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2010.05.17设计单位按七个审查阶段提供相应的规划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文本打印要用A3大小纸张,图纸表达清晰直观(无法在一张A3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分割成多张表达或附折叠大图),要求双面软皮打印,每个阶段文本都要在封面写上项目名称、具体日期(年月日)和第几稿,并刻成光盘一并带来。
(评审稿和送审稿文本还要在侧面写上项目名称、具体日期〈年月日〉和第几稿)2、每一阶段审查以后,对于审查意见要严格落实,每次都要把我们的审查意见做一个情况说明,修改的要标明,哪些没改要说明为什么不改,提出合理的解释,最后都以“规划设计校对单”的形式附在文本末页,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3、每个阶段按步骤单独审查,文字内容、图纸和图例严格按本控规编制要求来表达。
第一阶段现状情况:提供成果为文本和图纸(征求镇街、规划管理的书面意见)(一)文本要求:简要说明(列表表达现状的公共设施规模、基础设施规模、人口、户数、用地面积及存在问题,特别是交通与配套不足的问题有否存在,不足的缺少哪些,规模多少,有否文物古迹,列表表达现状道路与水系情况)(二)图纸1、现状用地图要求:标明用地单位名称、用地性质符号,标明已批用地、意向用地范围线,并注明村级留用地,已批用地在图上注明在建和未建,标明文物古迹、高压电力线位(分别注明地上和地下)等主要基础设施,标明严控区范围(如水源保护区、湿地、生态带等),涉及多个行政边界的,应在图纸中划出行政边界线,用1:500的地形图做底。
图例:见基本图例范本:北干西单元控规——现状用地图(以下同)2、现状道路交通图要求:明确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地铁(地下虚线)等线位及交通设施,标明路名、路宽、断面形式、地上及地下交叉口形式,水系。
用1:500的地形图做底。
图例:见现状道路交通图图例3、现状水系图要求:标名河流、湖泊、水库的名称,标名河流等级、宽度、通航情况及重要水利设施。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1.总则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
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
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
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杭政办函〔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管理,根据加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落实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通过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计划管理,加强规划编制统筹,落实规划传导机制,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指导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范畴需报请市级及以上政府审批或备案的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有关规划应纳入编制计划。
国土空间规划应在编制前提出编制建议,由市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区县(市)及下辖乡镇政府分类组织编制。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我市规划编制分级分类管理实际需要,规划项目具体分类如下:(一)总体规划。
1.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报省政府审查通过后,转报国务院审批。
2.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县(市)政府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查通过后,转报省政府审批。
3.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区政府组织编制,并按审批权限依法审批。
其中,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编制,其他城区由区政府提出空间布局方案,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
4.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原则上由区、县(市)政府统筹组织编制。
其中,市中心城区范围及县(市)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区、县(市)政府组织编制;一般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并按审批权限依法审批。
规划电子文本报送要求
鄂州市规划局关于实行《电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各相关单位:根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的要求,结合《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细则》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与报建管理,逐步推行城市规划电子报建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实行《鄂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规定(试行)》;同时,所有建设项目报送方案必须具备“六图一书”(规划总图、竖向设计图、给、排水设计图、建筑标准层平面图、立面效果图、日照分析图、设计说明书)。
实行《鄂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规定(试行)》后,规划报建方案必须按《鄂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组织规划设计和报送,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报建方案,规划窗口将一次性告之所缺资料,达到要求后方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鄂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规定(试行)》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实行技术规定通知抄报:湖北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鄂州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7月25日印发鄂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规定(试行)(居住区总平面及单体部分)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规划设计与审批的规范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鄂州市规划局决定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总平面、建筑单体)电子报批工作。
为配合规划电子方案报批工作的顺利推行,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一、报审图的图形文件格式采用AutoCAD2004-2006的DWG文件(并随Auto CAD升级而更新)。
二、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内的图形文件采用鄂州市城市坐标系,总体规划区域外的采用80西安坐标系。
三、设计逐步采用Eplan规划方案电子报批系统软件。
四、报审方案应采用简单实体绘图,如多义线、单线、圆、弧等,不应采用复杂实体,如椭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和带厚度线等;图形中不得留下绘图垃圾,应将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图形的文件的容量不宜大于8M。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
2023年度: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定目的和依据1. 为规范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市民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节适用范围和对象1.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活动及有关单位和个人。
2. 城市规划管理活动包括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实施等。
第三节城市规划管理原则1. 国家、省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的统一性和综合性原则。
2. 保障市民合法权益和公众参与原则。
3. 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4. 安全和灾害防治原则。
5. 管理科学和公开透明原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第一节规划编制机构1. 城市规划编制机构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机构。
2. 城市规划编制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并依法履行城市规划编制职责。
第二节规划编制程序1. 城市规划编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公众参与,确保科学性、民主性、透明度。
2. 城市规划编制程序包括规划编制计划、方案设计、意见征询、汇总研究、报批审查等阶段。
第三节规划编制内容1.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区域分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等内容。
2. 具体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对不同类型的城市空间和功能进行详细规划。
第三章城市设计第一节城市设计机构1. 城市设计机构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组织城市设计的机构。
2. 城市设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城市设计资质,并依法履行城市设计职责。
第二节城市设计程序1. 城市设计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公众参与,确保科学性、民主性、透明度。
2. 城市设计程序包括城市设计任务书制定、城市设计方案设计、意见征询、汇总研究、报批审查等阶段。
第三节城市设计内容1. 城市设计内容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2. 城市设计应当合理布局,注重人文情感,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第四章城市规划实施第一节规划实施机构1. 城市规划实施机构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组织城市规划实施的机构。
杭州市规划局电子报批设计深度
电子报批数据标准一、电子报批文件要求:1、电子报批文件内容:目录及设计说明(word格式)、总平面图和按幢号分列的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dwg格式)、建筑效果图(jpg格式)、经电子报批软件生成的技术经济指标表(word格式)。
分批次报审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应明确区分送审建筑、已审建筑(或已建建筑)、规划建筑等,按送审的单体提供单体施工图。
2、电子报批文件格式:按要求进行分层,采用AutoCAD2004软件可识别的字体和dwg格式电子文件(建议采用宋体或仿宋体)。
总平面图以“米”为绘制单位,建筑单体以“毫米”为绘制单位。
报审电子图文件在规划局提供的电子地形图上制作,用地边界应具备用地界址坐标,采用世界坐标系。
3、电子报批文件深度:总平面、建筑单体图的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3年4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和本技术规定。
4、其它要求:报审方案要求内容清晰、图形工整,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布局尽量美观大方。
把图中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各图形文件的容量不宜大于10M。
二、电子文件总平面图制作深度1、场地定位:标明规划用地红线,注明边界线各转角点的坐标。
2、道路:绘制出道路用地范围外轮廓。
如采取绘制出道路扣减绿地方式,还需绘制出楼间交通、区内小径外轮廓。
3、绿地:绘制出地块内公共绿地范围外轮廓。
如果布置全民健身场地和公共活动空间,则应勾绘出清晰的平面占地外轮廓。
采取扣减道路方式,还需绘制出其它绿地范围外轮廓,用以计算绿地率。
注:扣减绿地方式: 其它绿地轮廓不绘制,由软件根据总图中布置的各类占地元素自动扣减;扣减道路方式:道路用地轮廓不绘制,由软件根据总图中布置的各类占地元素自动扣减。
两种方式选其一。
4、室外停车:绘制出车场范围外轮廓。
居住类用地以外的地块标明停车类型(不标代表标准小型车),室外采用复合式停车,应在其右上角标明停车数。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1.总则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
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
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
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杭州市控规编制技术规定(A4)
杭州市控规编制技术规定(A4)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四年七月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总则1.1 为使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统一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2 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3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控规单元内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及城市设计等方面各项控制指标和相关规划管理要求,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4 本技术规定以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为编制依据。
1.5 本技术规定未包括的内容、应遵守已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并应符合现行有关城市规划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1.6 在技术规定的解释权属杭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编制程序2.1 组织负责编制该规划项目的工作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配备相关各专业技术人员。
2.2 收集和分析现状基础资料,进行现场勘踏和核对图纸和资料。
2.3 多方案比较和论证形成中间规划方案提交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中间审查。
根据中间审查会议纪要、修改方案,形成送审成果,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召集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审查会议,规划编制小组根据会审纪要修改方案,形成报批成果,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4 规划成果需符合本技术规定的成果要求。
3、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
3.1 文本必须用法定文件的文体阐述,以条文形式重点反映规划地段各类用地控制和管理原则及技术规定。
具体格式和内容如下:3.1.1 总则阐明规划目的、规划依据、规划原则、适用范围、现状资料、生效日期和解释权所属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专用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12.31
•【字号】杭政办函〔2020〕57号
•【施行日期】202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
使用管理的通知
杭政办函〔2020〕57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简政放权、高效便捷、公开便民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启用“杭州市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
现将有关使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以下简称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市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委托你局具体审核承办事项的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
二、在上述使用范围内,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与杭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由市政府委托你局使用管理。
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建立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对违反制度使用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公开专用章自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启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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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杭州市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电子成果提交规范》
1.1.1 电子成果目录组织和命名方式
1.1.1.1 电子成果目录组织
专项规划成果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文本说明、基础资料图纸、规划图件和效果图五部分,其中项目基本信息、文本说明、规划图件是必须提交的成果文件。
项目基本信息部分用文字形式描述了项目名称、规划范围、设计单位等基本信息;
文本说明部分主要包括各种文本说明、表格等文件;
基础资料图纸部分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期间参考的各种图纸;
规划图件部分主要包括各种规划设计图的CAD文件;
效果图部分主要包括规划图件各目录中的CAD文件对应的渲染彩图和其他彩图。
由于专项规划涉及规划领域广泛,譬如各种市政设施的布点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城市色彩规划、交通研究等。
对于电子成果规范,我们这里侧重规划内容涉及用地界限的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成果的文件采用三级目录存放,其中一级目录下包括【规划图件】、【基础资料图纸】、【效果图】、【文本说明】四个二级目录和一个“项目基本信息.ini”文件;其中规划图纸目录下包括【现状图】、【规划图】、【分图则】三个三级目录。
整个电子成果目录层次结构见下图:
1
1.1.1.2 命名方式
1.1.1.
2.1 目录
专项规划的成果一级目录命名方式为***#***,即“规划类型”加“规划项目名称”,大写字母“ZX”表示专项规划。
例如:ZX杭州市会展中心布点规划。
例如:ZX杭州市会展中心布点规划。
1.1.1.
2.2 文件
1.文本说明
专项规划的文字类文本文件一律采用MS Word2000或以上文件格式。
规划文本文件命名为“规划文本.DOC”,规划说明书文件命名为“规划说明书.DOC”,基础资料汇编文件命名为“基础资料汇编.DOC”,未列出的文件命名采用中文自行命名。
例如: 规划文本.DOC
2
规划说明书.DOC
基础资料汇编.DOC
表格类文本文件一律采用MS EXCEL2000或以上文件格式。
2.规划图件
能用CAD制图的,规定提供dwg14以上的文件格式,其中用地规划总图、分图则严格要求采用AUTOCAD14以上版本的DWG格式,采用杭州市地方坐标系。
图形坐标系统与市规划局提供的地形图坐标系统匹配,提供的CAD文件中不允许出现因旋转、平移等变换引起的坐标错误。
CAD文件的电子成果应采用公用字库。
如果涉及自定义的字体库、线型符号库应列出直接放在【规划图件】目录下。
其他图形文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原始制图数据和相应的jpg文件。
图纸命名方式:
用地规划总图.DWG
用地现状总图.DWG
位置分布图
现状分析图
注:对于位置分布图等没有标明文件后缀名的文件,根据设计情况提供相应格式的文件。
如若采用photoshop制图,则规划图件-现状图目录下名称为“位置分布图.psd”,效果图目录下名称为“位置分布图.jpg”。
分图图则命名方式:
这里的分图则是针对涉及范围比较大、地块零星分布的专项规划。
一张分图图则保存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为:FX*#*.DWG,FG*#*.DWG
注: 第一个*表示大的地块编号,用从“01”开始的两位数字顺序编号表示;第二个*表示规划地块名称,可用汉字表示。
地块编号前用“FX”表示现状图,“FG”表示规划图。
例如:FX01#小营巷.DWG
3
FG01#小营巷历史保护.DWG
3.效果图
效果图要求提交JPG格式的文件。
1.1.2 规划图表达
1. 要求各类图纸的地形图层以“外部参照”的形式引用;
2.以下列出主要DWG文件的基本图层、颜色和相关要求,除基本图层外可另行选择建立其他图层,具体要求可参照基本图层设置。
1.1.
2.1 用地现状总图
表1:
CAD 层名线型或字体颜色图形要求内容
用地边线图层
命名方式:“XZ-”+“用地性质小类” continuous 7(白)
闭合pline线,地块
边界必须闭合
现状用地地块图层;命名
以“XZ”和“用地性质小
类”组成,中间用减号“-
”分隔,例如:XZ-C11,
XZ-R21
用地填充图层
命名方式:“TC-”+“用地性质小类”例如:TC-M11,该图层包括对应的图例的填充
地块编号TEXT,如果涉及控
制指标的,预先定
义地块指标图块,
指标文字必须使用
CAD系统自带字
体,标记在图块分
隔线内,每个指标
文字标记不允许使
用多个对象组合表
示,指标图块定位
点必须放在规划用
如果有分图则,用分图则
编号加上用地性质标识,
如有兼容用地性质,性质
间用斜杠“/”分隔,例如:
FX01-C71/C31 ;如果没有
分图则,直接用用地性质
标识加上两位数字顺序表
示,如
C71/C31-03
4
5
地地块内
地块名称注记
7(白)
TEXT
用项目名称加上地块名称标识如"杭州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思鑫坊" 地形
地形图背景 DLZX continuous
7(白) pline 线 道路中心线 HDZX continuous
7(白) pline 线 河道中心线” HDBX continuous
5(蓝) pline 线 河道边线 LHX continuous 3(绿) pline 线 绿化线 WWX continuous
181(深
紫)
pline 线
文物保护线 GDJT continuous 50(黄) pline 线 轨道交通 铁路 continuous 11(褐) pline 线 输油管 continuous
40(棕黄) pline 线
电力高压线 continuous pline 线 燃气高压管
continuous
pline 线
TZ
各种图例边框、标题、风玫瑰、比例尺、指标框样式说明、设计单位文字信息和表格、内图廓线等
TK Coutinuous
7(白)
Line ,pline 线
存放且仅存放一条闭合的外图廓线
1.1.
2.2 用地规划总图
表2:
层名线型或字体颜色图形要求说明
用地边线图层
命名方式:
“GH-”+“用地性质小类” continuous 7(白)
闭合pline线,地块边界
必须闭合
规划用地地块图层,命名
以“GH”和“用地性质小
类”组成,中间用减号“-
”分隔,例如:GH-C11,
GH-R11
用地填充图层
命名方式:
“TC-”+“用地性质小类”例如:TC-M11,该图层包括对应的图例的填充
用地性质注记TEXT,不允许用多个对
象组合表示,注记定位点
必须放在规划用地地块内
如果有分图则,用分图则
编号加上用地性质标识,
如有兼容用地性质,性质
间用“/”分隔,例如:FG01-
C71/C31;
如果没有分图则,直接用
用地性质标识,例如:C71
路名注记TEXT,文字标注以单行
文本标注
河流、湖泊等水系注记也
放在该层中
地块名称注记7(白)TEXT,文字标注以单行
文本标注
用项目名称加上地块名称
标识如"杭州历史街区保
护规划—思鑫坊"
其他注记TEXT
地形地形图背景continuous center 7(白) Line,pline线道路中心线DLBX continuous
1(红) pline线道路边线
6
7
HDZX continuous
7(白) pline 线 河道中心线 HDBX continuous
5(蓝) pline 线 河道边线 LHX continuous 3(绿) pline 线 绿化线 WWX continuous
181(深
紫)
pline 线
文物保护线 GDJT continuous 50(黄) pline 线 轨道交通 铁路 continuous 11(褐) Line,pline 线 输油管 continuous 40(棕黄)
Line,pline 线
电力高压线 continuous 20(深红) Line,pline 线 燃气高压管
continuous
30(浅红) Line,pline 线
TZ
各种图例边框、标题、风玫瑰、比例尺、指标框样式说明、设计单位文字信息和表格、内图廓线等
TK Coutinuous
7(白)
Line ,pline 线
存放且仅存放一条闭合的外图廓线
1.1.
2.3 分图则
表3: 层名
线型或字体
颜色 图形要求
内容
GHYD continuous
1(红)
闭合pline 线,地块边界必须闭合
规划用地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