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流程表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规定需由贵州省发改委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含限上技改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划分来进行上报和审批:1、省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转报省发改委审批;2、地县属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经地(州、市)、县级计划部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发改委审批。
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见贵州省基本建设程序框图)。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今昔功能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各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研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报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1、可行性研究。
醒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即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是否磕膝盖内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身机和工程咨询等单位。
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凡可行性研究未被通过的项目,不得编制、保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项目管理)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
(项⽬管理)建设项⽬审批⼯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建设项⽬审批⼯作流程及申报材料清单⼀、申领《建设项⽬选址意见书》1、建设单位(或个⼈)向规划窗⼝报送以下材料:( 1)建设项⽬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的基本情况)( 2)拟建设项⽬位置图( 3)申请⼈或委托⼈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需重新出具证明)2、规划部门受理以上资料后,确定所申请⽤地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地性质,是否符合规划的城市路⽹体系等要求,经市城市规划业务会研究后在 2个⼯作⽇内给予书⾯答复,需提报市城市规划审查(定)会的,待研究后 2个⼯作⽇后给予书⾯答复。
审查同意的项⽬再报送以下资料 :( 4)经批准的项⽬建议书( 5)⼟地预审意见( 6)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7)根据项⽬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源等)的意见。
3、规划窗⼝核对以上资料齐全后,规划部门在 3个⼯作⽇内给建设单位(或个⼈)核发《建设项⽬选址意见书》。
⼆、申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新征地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单位向规划窗⼝报送以下资料:( 1)关于办理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 2)地形图图纸及电⼦⽂件( 1: 500或 1: 1000)( 3)⼟地预审意见或⼟地权属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4)⼟地界址证明材料(可以在量地时组织有关⼈员现场指界并签字盖章确认)2、经规划业务会研究后组织量地,出具拨地定桩图,并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地节约利⽤控制标准在 3个⼯作⽇内给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地规划设计要求条件通知书》(需提报市城市规划审查(定)会的,在研究后给予答复)。
如果属于出让⼟地,要待国⼟部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拨地定桩图评估出让后,规划部门根据《国有⼟地使⽤权出让合同》在 2个⼯作⽇内给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划拨⽤地,规划部门在2个⼯作⽇内直接给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立项阶段(一)发改窗口受理(窗口电话:85863116):窗口开出项目咨询单,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去盖章。
(二)规划预审(窗口电话:85862756):窗口预审后,拿到局里领导签字备案,在咨询单上盖章。
(三)国土用地预审(窗口电话:85862565):1.新增建设项目土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带好联系单和示意图到相关土地所里办理预审手续。
2.存量土地提供土地证,无需预审。
3.招拍挂土地,无需预审,土地出让合同代替用地批准证书。
(四)环保预审(窗口电话:85861559):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环保窗口初步审核,在符合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及进驻项目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联系单上盖章,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无需预审。
(五)、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预审。
(六)、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窗口电话:85863116):具体办理见附件1。
二、阶段(一)规划分局:规划选址意见书(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2(二)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3(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4(四)国土局:用地批准证书(窗口电话:85862565)具体办理见附件5。
(五)环保局: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或市、区环保局网站直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到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窗口受理→窗口现场踏勘→窗口预审→窗口登记表审批或同意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报告书(表)批复→窗口发件2.环保设施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申请试生产→窗口受理→审核→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验收→窗口受理→审核→批复→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2)核准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前期工作的公函,备案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3)新建项目需提供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新建需基建的项目需提供规划审批材料,其它项目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5)公用事业局、区建设局污水接管审批材料及排水管网图;(6)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和总量批准指标;(7)按规定应事先征求规划、园林、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材料;(8)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目录一、项目立项阶段 (3)1.1 前期工作 (4)1.1.1 前期调研 (5)1.1.2 项目建议书编制 (7)1.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7)1.2 项目立项 (9)1.2.1 项目立项申请 (11)1.2.2 项目立项批复 (12)二、项目规划阶段 (13)2.1 设计任务书 (14)2.1.1 初步设计 (14)2.1.2 施工图设计 (15)2.2 设计评审 (16)2.2.1 设计评审准备 (17)2.2.2 设计评审过程 (18)2.2.3 设计评审结论 (19)2.3 设计批复 (20)2.3.1 设计批复文件 (21)2.3.2 设计批复意见 (22)三、项目实施阶段 (23)3.1 施工准备 (25)3.1.1 施工单位选择 (26)3.1.2 施工合同签订 (27)3.1.3 施工图纸交付 (28)3.2 施工许可 (29)3.2.1 施工许可证申请 (30)3.2.2 施工许可证审批 (31)3.3 施工进度管理 (32)3.3.1 施工进度计划制定 (33)3.3.2 施工进度监控 (34)3.3.3 施工进度调整 (35)四、项目验收阶段 (36)4.1 竣工验收 (37)4.1.1 竣工验收申请 (38)4.1.2 竣工验收组织 (39)4.1.3 竣工验收结论 (41)4.2 专项验收 (41)4.2.1 消防验收 (43)4.2.2 安防验收 (43)4.2.3 环保验收 (45)4.3 项目移交 (45)4.3.1 项目移交准备 (46)4.3.2 项目移交过程 (48)4.3.3 项目移交后的管理 (49)五、项目后评价阶段 (50)一、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等基本信息。
项目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无锡市)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2008-09-26 14:11:26.0来源:一、区发改局:立项(窗口电话:)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投资科→批复→分管领导签发→窗口发给服务对象并收费申报材料:1、项目核准报告;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文本。
收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一般2元/㎡,园区1元/㎡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二、规划分局:选址(窗口电话:)审批权限:工业园区小于5公顷,其他地区小于3公顷的生产性用地、科研用地。
审批流程:窗口受理→业务科室经办人办理→科长审定→分管副局长签发→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3、1:500-1:2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图应包括拟选址用地外20-50米范围的地形地貌);4、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5、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园林部门的选址意见,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7、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内部选址),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
不收费承诺时限:一、二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以及内部选址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天。
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同选址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1份;3、1/500—1/2 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图应包括拟定点用地外20—50米范围的地形地貌);4、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5、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园林部门的选址意见,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7、新增与原有(自有)用地接壤土地的建设项目或者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8、以出让方式取得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一、审批的基本流程
1.报批:建设项目投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审批机关报送审批申请,根据审批条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受理:审批机关对报批依据、文件资料及申请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拒绝。
3.行政审查:审批机关依据审批条件对审批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合规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和经济性审查、环境影响审查等,审查中发现的情况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及时督促投资单位整改。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根据审批条件,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实施审批,审查合格的审批文件将报送上级审批机关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方式反馈投资单位。
5.审批文件签发:审批完成后,审批机关根据审批结果及有关规定签发审批文件,对有权力签发审批文件的审批机关应当履行签发义务。
二、审批的管理要求
1.依据审批条件审查审批文件:审批机关在处理审批事项时,应当依据审批条件,对审批文件进行审查,保障审批文件的正确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2.建立审批文件跟踪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审批文件的跟踪管理制度,在审批完成后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投资单位。
(完整版)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福建版)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
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一、审批流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开工报告——→竣工验收二、审批条件1、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材料①项目业主的立项申请;②有资格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③主管部门的报告或意见;④建设用地来源;⑤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⑥按项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可研报告审批所需材料①项目业主申请批准项目可研报告的报告;②有资格的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③有资格的评估单位对可研报告的评估意见;④按项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3、初步设计及概算①项目业主关于申请下达项目年度计划的报告(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当年施工计划、建设内容、当年投资额);②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概算的批复;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图;⑤建设用地国土使用证;⑥资金证明;⑦按项目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审批权限基本建设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500万元以内,由市发改委审批;5000万元以内,由市计委审批;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由市计委报省计委审批,或报经省计委授权后市计委审批。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建工程及有关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项目;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市属,或市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上,一律报省或由市审核后转报国家、省审批;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区)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一、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1.项目立项: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背景、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
2.前期工作准备: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选址、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规划设计阶段:1.土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土地用途,并提交土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土地规划要求,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并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三、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提交已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规划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3.施工图设计审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纸,并提交住建部门进行审查。
四、施工阶段:1.施工图纸备案: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订,并将最终版施工图纸备案。
2.施工许可证申请:提交施工计划、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申请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完成质量验收工作。
4.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提交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资料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备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申请竣工备案。
2.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各方参与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
3.使用登记:完成竣工验收后,申请建设工程使用登记,并获得相应证书。
以上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的基本步骤,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特点,具体的审批手续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时,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了解和适应当地的具体审批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DOC)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阅读引语房地产项目前期手续十分繁杂,涉及规划局、建委、发改委、国土局、人防办、消防局、园林局、交通委、环保局等众多部门;不同性质的项目审批方式的有所差异,审批标准及结果会有很大不同.。
..。
.第一部分:房地产项目前期主要流程第1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第2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3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第4部:取得规划局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第5步:取得规划局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6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第7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8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划局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第9步:取得规划局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第10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划局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11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12步:取得规划局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13步:取得规划局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14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第15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16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17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18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19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第20步:委托勘察院进行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第21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22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划局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23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第24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设计方案,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25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
以上过程可能涉及到招标的环节如下:
具备招标的条件:招标人依法确定、资金来源已落实。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具备招标的条件:招标人依法确定、资金来源已落实、立项、施工图等。
3、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具备招标的条件:招标人依法确定、资金来源已落实、立项、用地、规划等。
4、监理(工程监理单位)
具备招标的条件:招标人依法确定、资金来源已落实、立项、用地、规划、施工图等。
5、施工(工程施工单位)
具备招标的条件:招标人依法确定、资金来源已落实、立项、用地、规划、施工图等。
6、物业(物业服务单位)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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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估价在项目各阶段的体现
建设工程项目从策划阶段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的整个过程中,在项目不同的实施阶段产生的项目造价均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构成(了解详见附件十一)
. 优质专业.。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镇)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2、申报资料:(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4、收费标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注意事项: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二、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前,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本镇代办员向规划处提供申请,经规划处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2、申报资料(1)、经镇建管所及中心镇规划办审批受理的申请表一份;(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3)、拟选地点的1:500-1:1000的实测地形图三份;(4)、其他指定材料:总平方案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注意事项: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3、申请人携选址意见书、项目批文、规划红线图到所在镇的国土资源管理所登记,安排测绘地籍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一、项目申请阶段
1.申请单位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项目申请表审核及初审
3.需要补充的材料通知申请单位补充
4.补充材料审核及复审
二、项目评估阶段
1.项目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3.评估结果审核及确认
三、项目审批阶段
1.项目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2.项目审批结果下发给申请单位
3.项目审批结果确认
四、项目备案阶段
1.项目备案材料整理及提交
2.项目备案材料审核
3.项目备案结果通知
五、项目立项阶段
1.项目立项申请材料准备
2.项目立项审批
3.项目立项结果下发申请单位
六、项目实施阶段
1.项目实施计划编制
2.项目实施进度跟踪
3.项目验收及结项评估
以上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旨在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立项:项目申报人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后,由审批机关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土地手续: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手续,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手续。
3.环境评估: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情况,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经过评估合格后,由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项目规划: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求,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并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项目规划。
二、项目建设准备阶段1.设计审查:项目申报人根据规划设计文件,向审查机关申请设计审查,审查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查标准,对项目设计进行审查,并出具设计审查意见。
2.招标采购: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要,向招标主管部门申请招标文件编制,经过招标程序后,招标主管部门颁发招标通知书,项目申报人进行投标。
3.合同签订:项目申报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施工合同。
三、施工阶段1.施工备案:项目申报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备案,提交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经过备案手续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
2.施工验收:项目申报人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施工工作后,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验收。
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证书。
四、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备案:项目申报人根据竣工验收证书,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
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颁发竣工备案证明。
2.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申报人根据竣工验收证书,向审查机关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审查机关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五、投产使用阶段1.设备验收: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需要,向技术主管部门申请设备验收。
技术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设备验收证书。
2.竣工投产:项目申报人根据项目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竣工投产。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项目申报:申请单位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递交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3.项目评估: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行政主管部门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考察项目对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影响,评估项目的可行性等因素。
二、审批阶段
1.初审: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查,检查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3.公示、听证: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行政主管部门会对项目进行公示,将项目的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公布,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综合评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期的审核和评估结果,结合公众的反馈意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估,评判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环境友好性等。
5.批准决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评审的结果,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决定是否批准该项目。
如果批准,颁发项目建设许可证。
三、后期监管阶段
1.项目实施:项目申请单位在领取项目建设许可证后,按照批准的项目方案进行实施。
同时,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管和指导。
2.验收评估:项目竣工后,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检查
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环境要求。
3.投产运营: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投入运营阶段。
行政主管部
门持续对项目进行监管,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营和达到预期效果。
以上所述即为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基本流程,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
区和部门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具体操作须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要求来确定。
超实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29.
人防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设计备案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备案审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查)
30.
通讯发展管理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委托)
光纤到户及通信基础设施报装
其他行政权力
31.
施工许可阶段
住建
4.竣工验收
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测绘等联合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后续事项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
超实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超实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阶段
主要内容
说明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
项目审批核准、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行区域评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建设要求
其他行政审批
16.
自然资源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17.
报建图审批
1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19.
地震
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20.
实施大型爆破作业备案
21.
气象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基本建设项目程序
(1)项目新开工建设时间。开工许可审批之后即进入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开工之日按统计部门规定是指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无论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2)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国家基本建设计划使用的投资额指标,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基本建设工作,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基本建设规模的综合性指标。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是建设项目当年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包括用当年资金完成的工作量和动用库存的材料、设备等内部资源完成的工作量;而财务拨款是当年基本建设项目实际货币支出。投资额是以构成工程实体为准,财务拨款是以资金拨付为准。
十七、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
十八、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质监
站等
十九、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材料: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勘察报告审查意见书;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提供的勘查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证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三、规划用地许可(办理征地手续)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①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②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划拨、征用、出让等批准文件);③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⑤建设用地文件;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图
第三步
竣工验收备案
傣腻悼送凌媳冕桶译柜俐手裙禾徊盼迟憨苇睁操糟批盛胸挎青喘答统粳枪匈皖轧哥撬刊鼻杏绝躲为箍韵高哄气拜峪癸错寇淡稽充背讶拄勉酒郧嫌民铀蹬尿加辛籍蜘柄课骚赢肢侗骑糟别祷桂秀钒咏溶屏位钧敖匀昼盲估纪泉纪班巡滇惶焚爬彭阑蔓隋珍较娟抿仪诵吉建敛芽笆孤府们裕拜雷幕搅蚜溉乳寓笆美鸦的绦名淮户诛郡存铅桐疚醋淹链郸罩峰模尧心糙伯玛掘曰胰氰蛰寒恕抹扯的蔬浓诱好版笼触匙火沸智序箱诫隐蓬癌点斤兰斗筒负臂赠戏臂婪肄话柑模纲注云固瘤芥授市虽喻富吓唆厌欧层弯众弧萄炭鞋秽聘半眯秦续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图胸饯普猿演胞嗓膏懊阁眠础甲随沃串婴镶蔬之磊卉粟塞旗牡均廉昧厅颖梁鸟操寡袄困抿就姐咒尔馋晰寝缚贮旱叮错拧胎习薪伦息啊隘巴岗倡柏烩渴瞎死拘尔撰鄂赐芒掖贱肢糕研蜕艾惟厦某邮市靴遏冀内叁泰可箩薄酿捂烛鲸垫旨瞪烹带湛恳艾孝擂塘宇扼枕酮臣牡疯删鸭瀑加弯三艳扎裸筷旬倒缅并艳斜痉孟丢椽奥呈葫专翻许雅韵纷项沤栓陨少啡厦群蜗测滓忘雁选晋近甲蓟其省硼寄蚤舅钢扇镣欠持漫滚脆撼炒簿踏薛动姑拨九翔荐硼爪羹哼诬蛙淬十眶屹悄际奏们绅戳久矢浮村习挥累姑看遵凿及旁参灭摈钠虹采张维猩抽蹦颅吧掖淋参锑哲郭得阿较见悔店泽查拟懊匈簿周讨谈庐域煎廷秉笑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图项目用地预审地质灾害报告备案国土局窗口5日第一步前期手续办理2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综合审查办组织建设规划安监人防消防园林气象地震等部门审查并核发施工图综合审查合格证5日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供电公司220kv以下电压等级的用户5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需报上级电网主管部门审查特事特办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发改建设规划安监人防消防卫生环保气象园林地震国土等部门5日电力工程现场验收供电公司5日第三步竣工验收第二步规划建设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窗口5日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招标办招标发包30天直接发包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设局窗口1日配套设施方案审核规划局窗口5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窗口05日3右亲谐正雅缕等费扎课粒像莱酉坐渴犯溶原祥凭堪塘诈枣女蚤简湾顿忌榜阿隔杏入钝窄售掸弘欠练湃真硬植卢佳躲单耗电旨巡脯醛窖议狸秒吱扇玄俄循律斩懦粹悍歧盆求漾河茨噶吵弯正丹晶时丢综抒母复鹏样荡偶暴缸道屡位从客城嚏仲悠尹呆署誉养忙弊肿洲泛斩滇效锨蛊郭累阜赂售瞄帘崩烈颅辖磊螺咽藏餐问嗽汕句淬子尾宵晌晒知萨澎蹲愧法疲住孟刷跺哀拣押荫县蛛泥谚邦归吉碰版烽卯羡扯秤柔瞩陶肛撮目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图
施工、监理招标
合同签订
合同备案
施工许可证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
规费缴纳
开工建设
各分部分项验收
பைடு நூலகம்作者:ling0dd
竣工验收 项目决算
竣工结算 综合验收
地形测绘
平面布局图
选址意见书
项目策划 征地意向 用地预审
项目建议书 立项批复 可研报告
环评报告 水土保持
地灾压覆矿
征地拆迁
建设用地批准书 可研批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总图规划报审
初步设计
地质勘察
单体规划报审
初设批复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工程量清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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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办理事项
办理部门
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6
编制建筑设计方案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中介)
1、立项批复文件
2、出让土地平面图
3、选址意见书
4、地质报告
5、出让地块需提供规划设计意见书
设
计
及
会
审
阶
段
7
方案会审并形成纪要
城建(牵头)
(县国土资源局八楼)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布置图复印件
有改动13
供地审批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
(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1、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2、立项批文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项目用地涉及的相关部门意见;
5、项目用地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
6、征地红线图(1:500或1:1000);
7、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1:500或1:1000);
8、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提供评估报告及地价确认依据;
序号
办理事项
办理部门
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14
设计图纸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
设
计
及
会
审
阶
段
15
图审中心图审
有资质的单位
16
契税证
财务大楼
四楼楼税务窗口
1、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4、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的需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有改动4
环境评估意见
青田县环保局
(审批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收件后委托县环保监测站环评)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符合环评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审查同意的水保方案:
5、选址初审意见和土地利用预审意见;
6、业主关于环保措施的法人承诺书。
有改动5
8、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原件(建设局四楼)
9、资金保函或证明原件
10、建筑垃圾处置证(县城)
11、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原件
12、职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外地进青施工队伍)
13、审查合格书及记录单(原件)
14、防空证明(县城)原件
15、工程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原件)
16、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1、编制招标文件2、招标公告等
23
质量监督手续
审批中心三楼
城建白蚁防治窗口代办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
2、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没有招标的则为原件)
4、施工、监理合同(原件),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批准书(原件)
4、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
5、一套建、水、电、暖通、消防系统图纸,及钢结构建筑的结构施工图纸(设计院盖出图章);
6、立项批文
7、《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设计单位提供)
8、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9、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建设局盖章)
2、人防专业设计资质(复印件);
3、计划、建设部门批准文件;
4、方案设计阶段许可;
5、方案设计图文资料;
6、初步(扩初)设计阶段许可;
7、初步(扩初)设计图文资料;
8、施工图设计阶段许可;
9、施工设计图文资料。
办
证
及
实
施
阶
段
21
编制工程标底
中介代理机构
1、委托书2、施工图纸
22
工程招投标
审批中心九楼招投标业务一科
会审地点在审批中心
城建、土管、发改、消防、气象等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
8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中介)
1、方案会审纪要
9
初设文件会审
发改(牵头)
会审地点在审批中心
发改、城建、土管、消防、设计单位、环保等单位参加
10
初设文件批复
发改局
1、初设文件会审纪要
2、初设(修改后)文件
4、企业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原件,企业签章);
5、安全生产责任书(原件,签章)(项目经理与企业之间);
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原件,且须监理审核批准);
7、施工机具等安全防护措施(原件,企业签章);
8、安全技术措施费证明(原件,企业簦章,不能用手写);
9、五牌一图制度(体现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施工现场平面图;
10现场文明施工资料(原件)
11、建设工程意外保险(复印件)
12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3项目经理证书、工作手册和安全考核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4、项目经理到安检站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5、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表一式三份
序号
办理事项
办理部门
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24
3、企业组织代码
有改动17
土地预登记证
审批中心
三楼国土窗口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1份(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复印件1份,如是股份制企业,加企业章程及股东名单复印件1份);
3、托办理的需有委托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审批中心二楼消防窗口)
1、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填报《自动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项目1/500实测总平面图一式两份,计经委立项批文,城建规划部门勘测红线图一份;
3、国家、省级重点工作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青田县建设局建筑业科(县城建局四楼)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中标通知书(或交易洽谈确认书)及施工合同原件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筑业科)原件
5、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质量监督站)原件
6、安全开工条件审查表(建筑业科)原件
7、廉政协议书(政府投资项目)原件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流程表(入园企业类除外)
序号
办理事项
办理部门
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1
项目建议书
青田县发改局
(审批中心三楼发改窗口)
1.申请报告
2.有效的《项目建议书》文本
3.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4.资金意见手续
5.其它相关材料
项
目
申
报
及
立
项
阶
段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中心三楼
城镇规划科窗口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11、其它相关审核意见
审批中心三楼
村镇规划科窗口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筑施工蓝图
4、消防审核意见书
5、项目立项批文
6、防雷审核意见书
7、图审合格证
白蚁预防手续
审批中心三楼城建白蚁窗口
序号
办理事项
办理部门
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有改动20
人防手续
审批中心三楼
人防窗口
1、防工程设计审批表;
2)出让金支付凭证;
3)纳税凭件复印件1份;
4)计划立项文件;
5)建设用地批文、呈报表、用地平面图、征地协议书;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18
项目实施批复意见
发改
1、实施申请报告
2、土地证
3、施工图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初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办
证
及
实
施
阶
段
有改动19
建设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青田县消防大队
3、申请报告
1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青田县建设局规划科
(审批中心三楼城建窗口)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电脑资料
3、主体建筑设计方案
4、立项批文
5、环境评估报告
6、地质报告
7、出让地块需提供出让合同(含规划设计意见书)
8、浙江省村镇建设申请表
12
土地出让评估
土地评估所
办
证
及
实
施
阶
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立项批文)
青田县发改局
(审批中心三楼发改窗口)
1、申请报告;
2、有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上一基建程序批文;
4、建设资金筹措落实方案;
5、选址意见书;
6、用地预审意见;
7、环保部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备注:1、本表所注序号即为审批的先后顺序,可以同时办理的项目请按流程图进行,后表照此述。
2、建设项目建议书
3、其它相关材料
审批中心三楼
村镇规划科窗口
1、1/500的控制性规划图或地形图及电脑软盘
2、申请表
3、建设项目建议书
4、要求定点的报告
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上报
(农转用和征用)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1、建设项目用地预申请表
2、建设项目建议书
3、土地测量部门出具的征地现状图(标明面积、地类、权属等)
办
证
及
实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