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补差确认单(空表和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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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3.08.21•【字号】京社保发[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40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2012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于2013年6月正式公布,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规定,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151号),以及《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京社保发[2013]28号)文件规定,现就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补缴基数差额与补发待遇差额工作的办理时间为2013年8月至12月。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的补缴(一)补缴的范围及标准1.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人员。

(1)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下限2089元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下限3134元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2)个人上年月均工资高于15669元的参保缴费人员,应按15669元标准对各项社会保险补差。

2.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2803元缴费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4672元缴费的,应按5223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 本表适用于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编外在职人员申报工资基数、调整基数;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3、本表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一式一份,社保机构留存。
附件2
2023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单 位 名
序 号
个人编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单位编号:
填报日期: 年月 日 单位:元 属于首次申报 □
属于调整申报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平均 职工本 工资收入 人签名
备注
本 页 小 计 合 计
单位承诺
单位负责人:
温馨提示:
以上项目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变更(补差)确认表

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变更(补差)确认表

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变更(补差)确认表
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
(1)此表一式二份,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

(2)此表仅为变更基数的依据,变更时还需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3)除此表格外,单位另需提供职工本人的原始工资凭证复印件(其中去年4月至今年3月基数需变更的,提供上年度的工资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变更职工在本单位第一年的缴费基数,提供职工在本单位的首月原始工资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此表经征缴部部长审核签字后,单位持上述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基数变更(补差)业务,其中缴费基数变更业务于每月5日至25日办理,基数补差业务于每月5日至15日办理。

(5)缴费基数只允许变更当年,基数差允许补缴去年4月至当年(如需补缴去年4月至今年3月基数差额的请于9月30日前带齐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GZFJ005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一致社会信誉代码/ 纳税人辨别名单位名称办费联系人单位申请补缴险种及人数申请补缴原由( 按规定无需“五险”齐参的,需说明状况)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单位社保号单位建即刻间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险种参保人数险种参保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本申请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资料真切有效。

若有虚假愿肩负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署名:单位法人署名:(单位盖印)申请单位申明年月日说明: 1. 税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征收滞纳金。

2.本表一式一份,地方税务机关保存。

3.申请单位一定在本表(单位盖印)处加盖公章,无公章不予受理。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补缴所属补缴所属补缴时段补缴缴补缴员个人社保号姓名补缴险种工署名备注期起期止户籍种类费基数确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社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增补医疗保险□本申请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资料真切有效。

北京2012社会保险日常补缴

北京2012社会保险日常补缴

社会保险日常补缴、还欠业务操作一、文件依据根据《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1〕39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同时,单位办理四险及医疗保险补缴业务时,从办理时单位提交的材料到业务受理时间、交费的时间及交费方式均有所调整;办理补缴2011年6月份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四险及医疗保险的月报欠费仍使用原办法。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⑴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⑵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⑶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⑷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二、日常补缴业务(一)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1、办理日常补缴时需准备并提交的材料:⑴补缴近三个月保险费: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单位可直接通过企业版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⑵补缴当年保险费:①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补缴期间参保人的工资收入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⑶补缴历年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历年(历年是指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及之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先到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补缴。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办单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办单

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 填写日期:
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 社保中心意见及签章 办理日期: 盖章:
情况属实。
审核人: 办理日期: 盖章:
填表说明: 提交申请需附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单位补缴申请、行政部门批复、单位成立、存续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
昌平区社会保险费补缴申办单
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姓名: 个人基本信息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补缴险种 □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补缴起止时间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___年___月起资: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小计___个月;补缴工资: 个人确认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1)填报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1)填报说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1)填报说明一、指标解释:1、单位名称: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制的代码填写。

3、补缴原因:缴费单位根据补缴原因在补缴原因栏对应项中划“√”。

①大龄下岗人员:指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距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足5年或工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以上、实现再就业有困难的,经过认定程序认定的人员办理的补缴。

②自谋职业人员:指按京劳社服发[2002]50号文件规定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办理的补缴。

③弹性就业人员:指失业人员在社区从事家政事务和规定范围的社区服务项目,取得合法劳动收入,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的就业人员办理的补缴。

(街道社保所填报)4、公民身份号码:指公安局核发的身份证号(18位)。

5、姓名:须同身份证一致。

6、年度:指单位按政策规定应补缴各项保险的年份,按年度分行填写。

7、单位缴费基数:按有关文件规定填写。

8、月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填写。

并根据政策规定的上限封顶,下限保底。

9、统筹基金:(养老保险)按职工月人均缴费基数乘以月数再乘以单位的缴费比例。

此栏不含98年“2号令”中规定的单位划转金额。

10、单位划转:(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个人帐户的实际金额。

11、单位缴费:按参保人月缴费基数乘以月数再乘以该年度各险种相应的单位缴费比例。

12、个人缴费:按参保人月缴费基数乘以月数再乘以该年度个人缴费比例。

13、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补缴金额及单位补缴金额:按政策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补缴。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附件1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养老保险个人编号:单位编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补缴险种及补缴险种起止时间
养老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医疗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工伤
自 年 月至 年 月
生育
自 年 月至 年 月
失业
自 年 月至 年 月
采暖
自 年 月至 年 月
本人申请
本人申请按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社会保险费。
退管中心审核确认
经审核:
同意该申请人补缴采暖费。
经办人: 退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中心各一份。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属单位审核确认
经审核:
同意该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
经办人:所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医保中心审核确认
经审核:
同意该申请人补缴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
经办人:医保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就业中心审核确认
经审核:
同意该申请人补缴失业保险费。
经办人:就业中心(盖章)
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月 日

缴费单位补申报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缴费单位补申报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缴费单位补申报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纳税人编码申报方式缴费单位名称
联系人
金额单位:元
注册类型
联系电话
补申报所属月份应缴费额
全部人参加基本医保全部人参加基本+补充医保有参加公务员医保
补申报
原因
经办人:年月日经办人意见征收股长意

分局长意见
签名
(盖章)
年月日
签名
(盖章)
年月日
签名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因自身原因导致漏申报或延误申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填
报。

2、“应缴费额”栏填报缴费单位向地税申报的社保费应缴费额。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十)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十)

社: 年 月 日
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经办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财务经办人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由单位补缴时汇总填报,一式三份,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业务、财务各一份 2、此表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财务收款依据。 3、按补缴原因分别汇总填报。
保留两位小数) 合计
构业务经办人: 构财务经办人:
财务各一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十)
补缴原因:
年月
缴费方式: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险种
项目
当年
历年
单位缴费
统筹基金 单位划转
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
利息
单位划转 个人缴费
滞纳金
小计
单位缴费
失业保险
个人缴费 滞纳金
小计
单位缴费
工伤保险
滞纳金
小计
基本医疗基金
个人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20090715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20090715

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
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地税机关受理人:受理时间: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适用于未入库的应征账纠正作废、差额补缴、正常补缴,不适用于单位批量调账;
2、差额补缴用于稽查查补,政策性补差等;
3、账目处理为差额补缴应填写(1),(2),(3);(3)=(2)--(1)
4、账目处理为补缴要填写(2);
5、对于单位缴费信息错误需进行批量调账的,请另外填写《社会保险费征收批量账目调整申请表》。

6、提交申请表时请附错账期间的对账单及相关凭证,以便于操作人员核对。

7、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地税部门,一份交缴费人留存。

社会保险补交申请表

社会保险补交申请表
2、补缴历年缴费需提供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件。
3、参保单位需提供补缴人员补缴年度的工资台账或收入证明,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4、人员类别请区分注明(本市/外埠城镇、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
5、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其它章无效。
补缴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补缴险种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
组织机构代码ຫໍສະໝຸດ 单位名称补 缴 原 因因对政策了解不够,且经济状况一直不佳,固没按规定时间缴纳,现公司效益有所好转,希望能够补缴社会保险。
单位盖章:(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补缴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人员类别
补缴险种




主任签字:
年月日
备 注
1、此表由参保单位到基金征缴部办理补缴时填写,经部门主任审批后到业务岗办理补缴手续,再由征缴部汇总审核人员留存。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空表和表样)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空表和表样)

转出
是否 ﹡缴费(支付) 清算 减少日期
转移单位代码
XXXX-XX
单位负责人: 李四
单位经办人: 王五
填报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 注:
1、表格中 带﹡号的 项目为必 录项。 2、四险按 收缴业务 、支付业 务分别填 报。
社保 经 (代 )办 机构 经办 人员 (签 章) :
办理 日 期:
社会保 险登记 证编 码: 9111XX XXXXXX XXXXXX
序 号 ﹡姓名 性 别
1
张三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公民身份号码 110102************
缴费人员类别 本市城镇职工
﹡停止缴费(支付)险种 养失工生医 老业伤育疗 √√√√√
﹡个人停止缴费(支付)原因
四险
医疗
转往他区
年月

单位经办人:
填报日期:
备 注:
1、表格中 带﹡号的 项目为必 录项。 2、四险按 收缴业务 、支付业 务分别填 报。
年月日
社保 经 (代 )办 机构 经办 人员 (签 章) :
办理 日 期:
年月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填报单 位(公 章): 北京市 XX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11XXXXXXXXXXXXXX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填报单 位(公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 险登记
序 号 ﹡姓名
性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公民身份号码
缴费人员类别
﹡停止缴费(支付)险种

社保补缴(模板)

社保补缴(模板)

/
(模板)***
详情见下文
社保补缴
注:1、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公司成立时间
2、补缴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常参保人员
3、每月15日前可以采用支票和刷卡两种方式缴费,采用支票缴费需要四险与医疗分开
两张支票;15日后只能采用刷卡
近三个月补缴(不含当月)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补缴报盘文件
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个月以上当年补缴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补缴报盘文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补缴期间的单位《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补缴期间的单位原始《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章
《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外埠户籍员工补缴需要提供个人完税证明
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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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补差确认单
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我单位拟同意补缴以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承诺上述人员经本人签字的缴费工资和差额基数真实有效;申报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单位已将涉及基数申报错误的全部职工一并办理完毕,以上情况如不属实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人(负
责人):单位经办人: 办理日期:
单位名称(公章):
我单位拟同意补缴以上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承诺上述人员经本人签字的缴费工资和差额基数真实有效;申报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单位已将涉及基数申报错误的全部职工一并办理完毕,以上情况如不属实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补差确认单
人(负
责人):王五单位经办人:张三 办理日期:201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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