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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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证据的含义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1.会计记录中包含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以获取审计证据。会计记录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未在记账凭证中反映的对财务报表的其他调整等。

2.其他信息

注册会计师除了测试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来获取审计证据以外,还应测试其他信息。其他信息主要包括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

但无论如何,会计记录中包含的信息和其他信息两者缺一不可的构成了审计的证据。而审计证据的性质和范围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其判断又受重要性评估水平、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风险、总体规模以及影响账户余额的各类经常性或非经常性交易的影响。

二、审计证据的特征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职业判断,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证据数量的衡量;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证据质量的衡量。

1.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数量特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能足以将与每个重要认定相关的审计风险限制

在可接受的低水平。

但审计证据的数量不是越多越好,足够就行。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少)。

注册会计师不能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

2.审计证据的适当性(质量特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意见所依据的结论方面具有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审计证据适当性的核心内容,高质量的审计证据必须是相关性和可靠性的统一结合。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是指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与审计程序的目的和所考虑的相关认定之

间的逻辑联系。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能受控制性(细节)测试方向的影响。例如,销售收入发生认定或完整性认定的测试方向就不同,因此其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同。

确定审计证据相关性时考虑的因素:①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②有关某一特定认定的审计证据不能替代有关其他认定的审计证据;

③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可能与同一认定相关。

注册会计师只能利用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审计证据来证明和否定管理层所认定的事项。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的可信程度。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

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件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审计证据的特征: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

3.充分性与适当性之间的关系

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重要特征,两者缺一不可,下图表示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间的关系。

可以从这三个方面来理解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间的关系:

①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基本要求,只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才具有说服力。

②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会影响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即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数量可能越少。

③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那么注册会计师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即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会影响充分性,但充分性一般不会影响适当性。

4.评价充分性和适当性时的特殊考虑

(1)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

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应当考虑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并考虑与这些信息生成和维护相关控制的有效性。

(2)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信息时的考虑

如果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使用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审计证据。

(3)证据相互矛盾时的考虑

如果针对某项认定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够相互

印证,与该项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则具有更强的说服力。

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不一致,表明某项审计证据可能不可靠,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4)获取审计证据时对成本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与所获取信息的有用性之间的关系,但不应将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高低和难易程度作为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的理由。

三、审计程序/方法

(一)检查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

(二)观察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三)询问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询问获取的证据可靠程度较低,通常作为其他审计程序的补充。

(四)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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