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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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研究分析

作者:赖举宋伟任冬林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2年第02期

摘要: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引导,文章通过对全国的大学科技园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在鼓励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方面制定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文章从财税优惠、科技计划项目政策、专利政策、科技转化及企业孵化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归纳,为优化大学科技园优惠政策的内容和改进的路径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政府;政策;国家大学科技园

建设和发展大学科技园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高科技园区就开始在我国兴起。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支持发展高等学校科技园区,培育一批知识和智力密集、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为此,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启动了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大学科技园快速发展,走过了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成长历程,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大学科技园发展之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发展,需要配套的政策环境支撑,尤其离不开地方政府建立的优惠政策环境和激励机制。

一、文献回顾

关于地方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的影响,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绩效评价的量化分析和政策理论的归纳总结方面。在绩效评价量化分析方面,主要从指标要素分析、政策聚类研究和模糊层次评价等方面研究所制定的优惠政策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绩效影响。

徐小钦等人将依托大学科研水平、孵化能力、创业环境等方面作为影响大学科技园发展的一级因素,其中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措施及其落实情况是创业环境下的二级指标,并根据层次分析和动态聚类的方法对我国大学科技园的整体发展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范德成等人从大学科技园的孵化、研发创新及要素集聚功能等方面选取评价指标,建立了大学科技园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地方政府政策是环境建设下的二级指标。彭纪生、仲为国等人对改革开放以来与中国技术创新政策相关性最强的422项政策进行精读,并且从政策力度、政策措施和政策目标三个维度将政策本身进行细化,从而制定出了《政策量化标准操作手册》。李晓鸿通过模糊层

次综合评价方法对我国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做出了评价。其中,地方政府和支撑政策、措施及其落实情况是创业环境下的二级指标。

对于政策理论支持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战略研究和理论探索,正确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和逐步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对大学科技园进行宏观指导。积极推动将大学科技园的发展建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和高校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系统的鼓励优惠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管理公司按程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从当前的研究可以看出,大学科技园的政策支持是其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本文将循着对政策进行分类研究的思路,较为系统地探究地方政府在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过程中所制定的各类优惠政策,系统全面地为优化大学科技园优惠政策的内容和改进的路径提供参考。

二、地方政府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归类分析

(一)财税政策

淄博国家大学科技园:进驻大学科技园的企业可享受高新区孵化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即孵化期内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的全部、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营业税前三年的全部第四至第五年的50%给予企业相应的资金扶持。重庆大学科技园:园区内经批准享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当年出口产品的产值占企业总产值70%以上的,报经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后,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园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投资额占项目总投资比重50%以上的,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从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可按当年利润的3%-5%税前提取风险补偿金。武汉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实,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同济大学科技园:注册同济大学科技园内的孵化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批准的孵化项目,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属地方收入部分,由区财政在一定期限内,将50%返还给企业,50%返还给同济大学科技园。燕山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内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大学科技园内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品环节增值税。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科技园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科技计划项目政策

中国石油大学科技园:每年在市、区两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额度的大学科技园专项资金;形成以产学研为基础的科研、中试、成果转化基地,市、区两级政府对基地建设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入园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对纳入国家或自治区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市、区两级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配套支持。重庆大学科技园:区政府

连续五年每年在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园区2-3个高新技术项目;园区内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还应享受市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区计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办理申报手续。中国石油大学科技园:优先推荐申报承建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优先推荐申报承担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经费扶持。对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对科技成果转化前景好并有一定转化基础的项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省“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市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予以重点资助。河南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园区内企业实施的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管理规范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经大学科技园初审合格后,可直接向省、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申请列入政府各类支持计划。

(三)专利政策

中国石油大学科技园:为尊重知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办法,区政府对入园后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给予奖励,其奖励额度为发明专利10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5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2000元/件;加大专利实施项目资助资金投入力度。清华大学科技园: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继续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管理服务,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管理服务。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入驻基地的研发机构、企业和创业创新人才申请国家专利,市科技部门可全额资助专利申请费用;园区内企业申报专利,经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同意并被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市财政部分资助专利申请费用;被国家专利局认定的,全额资助专利申请费用。

(四)科技转化及企业孵化政策

中国石油大学科技园:鼓励在园区内建立技术转移中心,设立专项转化经费。对经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产学研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市、区两级政府在三年内给予30万-50万元的专项资助;对经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评审通过的科技转化成果,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并优先予以支持。淄博大学科技园:高新区管委会为创办者提供价值30万元的研发设备,如果项目达到产业化的目标要求,且企业孵化期满后继续在淄博高新区发展,管委会将30万元的研发设备无偿资助创办者;高新区管委会为创业者提供30万元的无息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孵化期。重庆大学科技园:凡经管委会认定的科技孵化型生产企业和经市科委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生产型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经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第三年起减按15%征收,其中10%以上部分由政府投入给企业建立创新基金;区政府连续五年每年在科技三项费用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园区2-3个高新技术项目,重庆大学也要投入一定资金重点支持以上项目。同济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内的孵化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批准的孵化项目,缴纳的各项税收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区财政按市有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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