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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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表)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表)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急诊科、手术室、病区急救室(车)内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急诊科、手术室、病区急救室(车)内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急诊科、手术室、病区急救室(车)内备用药品领用、
补充流程
各科室的急救备用药品应有专人统一管理。

领用、补充流程如下:
1、第一次领用急救药品:科室填写急救药品基数申批表,所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交药剂科,药剂科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交药剂科办公室,由药库登记后按所批品种基数发放。

2、科室补充急救药品:凭医生开具的已记账处方、医嘱到药房领取同等规格、数量的已消耗药品。

3、急救药品过期报废时,则交回药剂科统一处理,同时,由药库补齐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的药品。

1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14-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新蔡同安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学部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表)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

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医院备用药品领用与补充流程

医院备用药品领用与补充流程

医院备用药品领用与补充流程
为加强和规范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订本补充流程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学部制订。

科室、病区首次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做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需书面提出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经护理部审核通过方可变动。

四、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患者(一般指无身份、无责任机构或人员、无支付能力的患者)用药,须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经护理部审核通过方予以补充。

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五、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学部处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使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七、药学部对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车内的药品,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分别放置,定位、定量存放,每日清点,班班交接,指定专人保管。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5、急救药品组长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

急救药品管理的成员及职责
(一)成员
急救药品负责人:柯海容(护士长)
急救药品专管人:黄蕾(组长)、符日芳(专管人)
(二)职责
1、专管人和组长每周根据急救车内急救药品保存的基数进行检查。

2、主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防止过期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立即更换不得使用。

3、要过期的急救药品应提前一个月做好领药计划,报送给护士长。

4、抢救结束后当班护士应及时补齐所用急救药品并与专管人共同核对,专管人核对后在《急救药品管理本》做好药品数量、有效期的登记。

5、急救药品组长和专管人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

急救药品领用、补充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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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
各科室的急救备用药品应有专人统一管理。

领用、补充流程如下:
1、第一次领用急救药品:科室填写急救药品基数申批表,所在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交药剂科,药剂科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交药剂科办公室,由药库登记后按所批品种基数发放。

2、科室补充急救药品:由责任护士凭医生开具的已记账处方、医嘱到药房领取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的药品补齐已消耗的药品。

3、急救药品过期报废时,则交回药剂科统一处理,同时,由药库补齐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的药品。

药学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

药学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1、目的:为加强对急诊科、病区急救车、手术室及诊疗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急救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范围:适用于急诊科、病区急救车、手术室及诊疗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

4、职责:住院药房、五邑西药房、一门诊药房、三门诊药房5、内容:5.1、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5.1.1、急诊科、病区急救车、手术室及诊疗室急救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并实行专人(或专班)负责。

5.L2、药房根据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制订的急救备用药品申请提供基数。

5.1.3、药房和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对本区急救备用药品定期进行查点。

5.L4、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应对本区急救备用药品的消耗进行及时补充。

5.1.5、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应对本区急救备用药品的有效期进行管理,近效期(指距失效期不小于六个月)的药品需提前到药房进行更换。

对于部分紧缺且距失效期小于六个月的药品应密切关注,并随时与药房联系,有新货时及时更换。

5.1.6、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急救备用药品因未及时更换而至失效期的,自行负责损失并及时补充基数。

5.1.7、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应有合格的设备、设施对本区急救备用药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贮存、管理。

5.1.8、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应有合格的设备、设施对急救备用药品中的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高危药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贮存和管理。

5.1.9、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应对本区急救备用药品的贮存、质量及数量负责。

5.2、急救备用药品领用、补充流程5.2.1、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急救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并实行专人(或专班)负责。

5.2.2、急诊科、病区、手术室及诊疗室根据本区实际需要申请急救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经药学部主任审核批准后予以领用。

5.2.3、药房发出基数药品由护士长接收后,药房负责人及护士长在急救备用药品基数表上签名确认,基数表一式两份,药房负责人及护士长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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