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康馨苑(康桥单元FG03R2127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_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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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康桥单元FG03-R21-27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本)

二○一三年六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根据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服务联系单(编号:LX2013009)、杭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1300119号),同意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拱墅区康桥单元FG03-R21-27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6000万元,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3658.7m2,总建筑面积约998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08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5幢高层住宅及配套公建。项目建成后住宅部分可入住居民940户(约2820人)。配套公建内部不设置餐饮、KTV 娱乐等对住宅有影响的内容。

1.2 建设项目概况

1.2.1 建设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5幢高层住宅及配套公建,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3658.7m2,总建筑面积约998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0800m2、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0m2。

小区内部共设置5幢建筑,分别为2幢27层的住宅楼(1~2#楼)和3幢28层的住宅楼(3~5#楼),共有住户940户(约2820人);配套公建用房分别设置在小区东侧沿规划支路、南侧沿规划支路及西侧沿拱康路的1F裙房,以及2#、5#楼之间3F局部2F 的服务用房。地下1层布置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等;地下车库配套2个出入口,1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布置在2#楼东侧,另1个出入口设置在3#楼东南侧。

表1 主要建筑各层功能布局

备注:老年服务用房主要功能为老年人活动用房;工疗站为社区内的有智力缺陷的人员、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已大致康复)提供工作、治疗的生活场所。。

1.2.3 主要设备布置

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2。

根据现场踏勘及对现状地块历史使用情况调查,该地块目前作为临时货车停车场使用,地块原土地用途为杭州康桥造纸厂、杭州金桥丝绸印花厂以及杭州东亚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康桥分公司厂区。

2008年,杭州康桥造纸厂、杭州金桥丝绸印花厂以及杭州东亚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康桥分公司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杭州康桥造纸厂、杭州金桥丝绸印花厂以及杭州东亚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康桥分公司位于拱康路178号的原厂区进行了退役场地土壤专题评价。

根据《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50-2007)中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分为A、B两级。A级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值,代表了土壤未受污染的环境水平,符合A级标准的土壤可适用于各类土地利用类型,如住宅用地、场馆用地、商业用地、娱乐用地、学校用地、绿化用地、公共市政用地及其他用地等。B级标准为土壤修复行动值,当某场地土壤污染物监测值超过B级标准限值时,该场地必须实施土壤修复工程,使之符合A级标准。符合B级标准但超过A级标准的土壤可适用于场馆用地、

绿化用地、商业用地、公共市政用地等。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拟调整为住宅用地,因此要求地块用地范围内土壤质量达到A级标准,方可用于住宅用地的开发。

根据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康桥造纸厂、杭州金桥丝绸印花厂以及杭州东亚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康桥分公司(杭州市拱康路178号)退役场地土壤专题评价报告》,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对比《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50-2007),杭州康桥造纸厂、杭州金桥丝绸印花厂以及杭州东亚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康桥分公司退役厂区土壤符合A级标准,可用于住宅用地的开发建设。

鉴于原有退役场地土壤专题评价报告采样深度仅为1m,并不能排除1m以下土壤没有受到污染,因此若在后续土壤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有受污染的情况,应在确定受污染范围的基础上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修复或治理,在达到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才可重新用于开发建设。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地理位置

项目拟建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桥单元,拱康路以东、平炼路以南。周围环境概况见表3。

2.2 生态功能区划分

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该地块位于拱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D05)优化准入区内。

3 环境质量状况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次环评引用浙江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拱墅区看守所迁建工程和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迁建工程配套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由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8月25日对杭钢中轧生活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区域附近测点的PM10、CO、SO2和NO2小时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3.2声环境现状分析

根据2013年4月15日的监测结果,建设项目东侧、南侧及北侧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西侧厂界受拱康路交通噪声影响昼夜间均不能达到4a类标准。

3.3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内主要河道为杭钢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5)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12]155号),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为了解水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1年4月对杭钢河拱康路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知,杭钢河水质除pH和高锰酸盐

指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其余指标均超标,总体上水质为劣Ⅴ类水体;分析原因是由于沿线部分区块尚无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入河,导致水体受污染严重。

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4。

4 评价适用标准

4.1环境质量标准

(1)根据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HC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解释。

(2)本项目所在区域内主要河道为杭钢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5)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12]155号),杭钢河无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杭州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及阶段规划目标的要求,截至2015年城市水功能区水质全部应达到Ⅳ类标准以上,因此建议按Ⅳ类水环境功能区考虑,地表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3)根据城市噪声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3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临交通干线拱康路一侧4a类标准。

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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