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2020输血规范
临床用血技术规范(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保障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
第二条血液来源于他人的自愿无偿捐献,应当加以保护,合理应用。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动员和鼓励其参与无偿献血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实施患者血液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将临床用血作为医疗质量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输血科或血库,切实履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
第五条临床用血应当遵循不可替代、最小剂量和个体化输注原则,紧急抢救用血时应当遵循生命权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患者血液管理第六条患者血液管理应当以患者为中心,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多学科联合,制订并不断优化输血患者诊方案,避免或减少异体输血,以改善患者预后。
第七条患者血液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治疗贫血、改善出凝血功能、避免或减少失血、自体输血、提高机体对贫血和失血的代偿能力及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等。
患者血液管理由临床医师具体实施并负主要责任,医务和质控等部门负责实施效果的评价。
第八条应当加强高龄、贫血、低体重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患者的围术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其发生大出血的风险。
非手术患者应当在输血前积极治疗贫血和纠正出凝血功能障碍。
第九条输血方式包括自体输血和异体输血。
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采用自体输血并制订自体输血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
自体输血包括储存式、稀释式和回收式三种方法。
异体输血优先选择ABO和RhD同型输血,特殊情况下可选择相容性输血。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相容性输血的操作规程。
第三章输血前评估与告知第十条输血前,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临表现、既往史、失血情况与代偿功能、实验室结果和患者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估。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临床输血管理,保障输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及职责(一)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临床输血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输血科职责1、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血液储存、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发放等工作。
2、参与临床输血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技术支持。
3、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报告。
(三)临床科室职责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合理申请用血。
2、负责输血前患者的评估、告知和知情同意工作。
3、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治疗,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临床输血申请(一)输血申请程序1、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注明输血目的、血型、血液品种、血量等信息。
2、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连同患者病历一并送至输血科。
(二)输血申请时间1、常规输血应提前 1-2 天申请。
2、紧急输血应在输血前及时申请,并注明“紧急”字样。
(三)输血申请限量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四、临床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一)标本采集1、护士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集输血标本,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对输血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
它主要包括了输血适应症、输血前的准备工作、输血操作规范、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等内容。
以下是一份关于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示例,字数超过了要求的1200字。
一、输血的适应症(一)出血性休克:包括急性创伤性失血、产后大出血等。
(二)恶性肿瘤化疗后由于造血功能低下导致的贫血。
(三)严重贫血: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等。
(四)手术前明显低血红蛋白和血细胞计数的患者。
(五)其他疾病:如白血病、红斑狼疮等引起的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二、输血前的准备工作(一)患者的必要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
(二)选择合适的血型和Rh配型的输血血液。
(三)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告知患者输血的风险与注意事项。
(四)合理安排输血的时间和地点,确保输血操作的顺利进行。
三、输血操作规范(一)开展输血前的血液样品处理: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
(二)选择适当的输血器材和输血速度,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操作。
(三)输血操作时注意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
四、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一)注意观察患者输血后的反应:包括发热、过敏反应以及输血反应等。
(二)若出现输血反应,及时停止输血,评估患者的症状和体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输血后定期进行血液检查,监测输血效果和患者的安全状况。
(四)对输血后的并发症进行评估、处理和记录,报告相关部门。
以上是一份关于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简要介绍,它是为了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而制定的规范指南。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国家的要求有所不同,但总体目标都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安全。
在实践中,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输血操作,并不断优化和提升临床输血管理的水平,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质量。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临床输血是医疗救治中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有效、合理,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一)输血申请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评估输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输血申请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填写,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临床诊断、输血目的、输血品种和血量等。
3、申请单应注明紧急程度,对于紧急输血应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字样,并注明预计输血时间。
(二)输血前评估1、输血前,临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型、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
2、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查结果和输血目的,评估输血的风险和收益,制定合理的输血方案。
(三)输血知情同意1、临床医师应在输血前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可能的并发症以及替代治疗方案等,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
2、对于意识不清或无法表达意愿的患者,应向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说明并取得同意。
(四)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1、输血标本的采集应由具有资质的医务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采集的标本应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
3、标本采集后应及时送检,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标本变质。
(五)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1、输血科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2、对于疑难血型或交叉配血不合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复查和进一步检测,必要时请上级医院或专家协助解决。
(六)血液的领取与发放1、临床科室应由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凭输血申请单和取血凭证到输血科领取血液。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取血人员的身份、输血申请单和取血凭证,无误后发放血液,并做好记录。
3、血液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保存,避免剧烈震荡和温度过高或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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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代偿功能减退的患者,输血过量或速度太快,可因循环超负荷而 造成心力衰 竭和急性肺水肿☆表现为剧烈头部胀痛、呼吸困难、发绀、 咳嗽、大量血性泡沫 痰以及颈静脉怒张、肺部湿罗音、静脉压升高, 胸部拍片显示肺水肿征象,严重 者可致死☆
6&出血倾向
大量快速输血可因凝血因子过度稀释或缺乏,导致创面渗血不止或术 后持续出血 等凝血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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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 审核☆
(三)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 医师签名审核☆
(四)申请输血量红细胞3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 审核☆
(五)申请输血量红细胞5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或副主任核 准签名☆
(三)输血传染疾病处理程序 1&输血传染疾病发生者,从采供血机构和用血机构追溯传染源头☆ 2&核查相关献血者资料及相同受血者感染情况☆ 3&检查受血者输血前传染病指标检查情况☆ 4&具体流程如下:输血传染病处理流程☆(见附表一) 5&传染病的上报:按传染病信息上报管理规范执行☆ (四)血液输注无效预防处理措施 1&选用单一供者血制品,尽可能减少患者与多个供血者抗原接触☆ 2&采用自体输血☆ 3&输洗涤红细胞☆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三十八条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 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 上报医务处(科)。
• 第三十九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 贴在病历中,血袋低温保存24小时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医务处和输血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第二十九条 凡血袋有下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 2.血袋有破损、漏血: •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 第三十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
组织结构如图
医务处
临床输血管理机构
院长
分管院长
输血管理委员会
质控办、院感办
护理部
临床用血科室
输血科
检验科
药材处
设备科
临床用血科室医师职责
• 临床输血科室医师在临床科室主任领导下,做好本科室输血相关工作。 • 一、资质: • 1、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 2、必须经过临床输血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 二、主要职责: • 1、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对患者进行评估,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输血
• 第十三条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 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 第十四条 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 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 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 同实施。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一、临床输血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输血过程中患者的安全,遵循“安全输血六要素”,即正确的血液检验、适宜的血液配型、合适的血液筛查、正确的输血途径、规范的输血标本管理和合理的输血替代治疗。
2.个体化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输血治疗方法和输血产品。
3.多学科合作:在输血管理中积极开展多学科协作,包括临床医生、输血科医生、输血科护士等的合作。
二、血液需求评估与审批1.严格的输血指征:明确输血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避免盲目输血。
2.患者的血液需求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血红蛋白水平等参数,评估是否需要输血。
3.输血产品的审批与申领:确保患者得到合适的输血产品,输血科医生对血液的审批和申领程序必须遵守。
三、输血前检查与相关准备1.输血前相关检查:对患者进行血型与配型、免疫学检查、临床检查等相关检查,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输血前的相关准备:包括建立静脉通路、准备输血所需的输血器具等。
四、输血操作的规范要求1.输血途径的选择: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的不同,选择合适的输血途径,如静脉输血、动脉导管输血等。
2.输血速度的控制:根据患者的耐受能力和输血产品的特点,控制输血速度,避免输血过快引起输血反应。
3.输血过程中的监测与护理:在输血过程中,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相关的指标,及时处理输血反应和其他不良事件。
五、输血后的监测与护理1.输血后的监测:输血后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血压、体温、心率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2.输血后的护理: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输血后的护理措施,包括监测液体平衡、观察并处理输血反应等。
六、不良反应的处理与报告1.输血反应的处理:对于发生输血反应的患者,要及时处理,如停止输血、给予抗过敏药物等。
2.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对于输血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要及时进行报告,以便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文件要求,为了规范我院临床用血的管理,消除输血过程中安全隐患,确保输血安全,决定制定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 输血申请1.1申请医师资质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逐项填写申请单,由上级医师审核签字。
1.2输血指征①没有其他合适的替代治疗手段,且有明显的发病和死亡倾向的情况;②临床指征和化检结果表明必须输血,如:Hb<100g/L、PLT<50×109/L、WBC<0.5×109/L;③对患者而言,输血利大于弊。
1.3签署输血同意书临床医师应意识到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患者应被告知:①输血的利与弊,降低死亡风险,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的改善,对血液制品有信心;②可替代输血的其他治疗手段;③输血传播疾病的风险和不输血的风险;④知情同意并签字。
1.4填写输血申请单并签名输血申请单包括:患者身份详细资料、输血诊断/指征、所需血液制品数量/类别、患者血型、用血时间、科室、用血需求、输血四项检测、签名等。
1.5用血审批一次申请或24小时内用血≥1600ml时,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急诊用血后按以上补办手续。
1.6凡平诊、择期手术需输血治疗病人的交叉配血标本必需在输血前一天的上午12点前送检。
以便输血科对稀有血型、不规则抗体阳性的病人有足够的时间备血。
1.7对临床需输血治疗的病人均应进行输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
1.8输血治疗病程记录1.8.1输血治疗病程记录完整详细,至少包括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内容。
1.8.2不同输血方式的选择与记录。
1.8.3输血治疗后病程记录有输注效果评价的描述。
1.8.4手术输血患者其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术后记录中出血与输血量要完整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指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对输血操作进行管理和监管的具体规定和指导原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 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的明确:明确适宜进行输血的病例和禁忌症状,如慢性贫血、急性失血、血容量不足等是输血的适应症,而有严重出血或已经过度输血的病例则为禁忌症。
2. 输血前的检查和评估:在进行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相关的检查和评估,包括血型检查、交叉配血、血清学检查等。
同时还需评估患者的输血风险和预后。
3. 输血血液成分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输血血液成分,如全血、红细胞悬浮液、血小板浓缩液等。
4. 输血配血操作:进行严格的输血配血操作,确保输血的血型和血液成分与患者相匹配,避免输血不合适引发的不良反应。
5. 输血过程的监测和记录:在进行输血过程中需要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输血量和输血速度等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处理输血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6. 输血后的观察和护理:输血后需要对患者进行观察和护理,关注是否存在输血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7. 输血管理的质量控制:对输血操作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对血液成分的质量检测、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为确保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而制定的,各个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在进行输血操作时应按照这些规定和指导原则进行操作,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临床输血是医疗救治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挽救患者生命、促进康复具有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有效、合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一)输血申请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评估输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输血申请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详细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输血目的、输血品种及血量等信息。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二)输血前检查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血型、血常规、凝血功能、传染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等检查。
2、对于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多次输血的患者,还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
(三)血液标本采集与送检1、由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有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等信息无误后,采集患者血样。
2、血样采集后,应及时将标本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当面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在《血样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四)交叉配血1、输血科收到血样后,应及时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2、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测出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确保输血安全。
3、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不规则抗体筛查阳性的患者,应进行抗体鉴定和特殊配血。
(五)血液发放与领取1、输血科根据临床用血申请和交叉配血结果,准确发放血液制品。
2、取血人员必须携带专用取血箱和《取血凭证》,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量、有效期、交叉配血结果等信息无误后,方可取血。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临床输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组织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组织输血相关培训和考核、监督输血工作的实施等。
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血液储存和配血等工作。
第三条输血指征和原则1. 临床医师应当掌握输血指征,合理应用血液制品。
2. 输血治疗前,应当充分评估患者病情,权衡利弊,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
3. 输血应当遵循同种异体血输注原则,优先选择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第四条输血前检查1. 受血者在接受输血治疗前,应当进行血型鉴定、抗体筛查等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受血者血型档案,定期更新,确保输血安全。
3. 输血前,应当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五条输血申请和审批1. 临床医师应当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一并提交输血科。
2. 输血科应当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和相关检查结果,进行配血和交叉配血。
3. 输血科应当将配血结果和交叉配血报告单及时反馈给临床医师。
4. 申请输血量超过2000毫升的,应当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经医务部门批准。
第六条输血过程管理1.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等信息,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
2.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3. 输血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当核对输血量,确保准确无误。
第七条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跟踪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输血并发症。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输血不良反应。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临床输血管理是指医务人员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医务人员在输血过程中的操作和监测,最大程度地降低输血相关的风险,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下面是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
1.输血前准备:在输血前,医务人员应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和输血适应症,确保患者的身份和血液配型的一致性。
同时,还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评估患者对输血的适应性和潜在的风险。
2.输血血液配型:输血前应对患者进行全血型和RH血型的检测,并与供血者的血型进行配对。
确保输血血液的相容性,避免发生血型不合和溶血反应。
3.输血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需要,选择适宜的输血血液制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冰冻血浆等。
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和全血细胞计数,确定输血血液的补充剂量。
5.输血相关的监测和评估:在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包括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等生命体征的观察,以及患者的主观症状和感觉的反馈。
同时,还要注意观察和评估患者是否存在输血不良反应的迹象,如过敏反应、溶血反应、感染等。
6.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置: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发现不良反应后,首先要停止输血,并停止输血引起的输液速度增加或输血速度减慢,及时转移患者至安静室或重症监护室,给予相应的抢救治疗。
7.输血后的观察和护理:输血结束后,医务人员还需对患者进行定期观察和护理,包括继续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症状,评价输血的疗效和安全性。
同时,还要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输血后感染、溶血等后遗症。
8.输血意外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对于输血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医务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对严重的输血意外事件,还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以上是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绪论输血是临床工作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技术操作,对于治疗患者、救治危重病人和保障手术安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临床输血工作的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输血水平和质量意识,制定本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实施细则1.输血前的准备工作(1)确保输血的指征明确。
在进行输血前,需明确患者是否需要输血,是否符合输血指征。
(2)核对患者血型和血型抗体。
在输血前需核对患者血型,防止发生输血不匹配的意外。
(3)评估输血的危险性。
评估患者接受输血的风险和益处,判断是否进行输血,以及要输血的数量。
(4)选择适当的输血血液。
在确定输血指征后,需选择适当的输血血液,如全血、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等。
(5)确保输血的质量和安全。
检查输血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6)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在输血前需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以了解患者身体状况和基本生命指标。
2.输血操作规范(2)保持输血过程中严密的监测。
在输血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心率、呼吸等指标的监测。
(3)确保输血的流速适宜。
输血过程中需控制输血的流速,避免快速输血导致的不良反应。
(4)对输血过程中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处理。
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需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记录输血相关信息。
在输血操作完成后,需记录患者输血的相关信息,包括输血血液的批号、输血数量、输血反应等。
3.输血质量控制(1)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指标。
医院需制定科学的质量控制指标,对输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和评估。
(2)加强质控教育培训。
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质控教育培训,提高其对输血质量控制的意识和技能。
(3)组织定期的质量评估和外部质量控制。
定期组织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和外部质量控制,提高输血质量。
三、考核办法1.考核方式(1)理论考核。
通过答题、单项选择题等方式考查医务人员对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的掌握程度。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促进血液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二、临床输血管理的基本要求1. 临床输血应严格遵守血液安全知情允许、双人制、样本对照等原则。
2. 临床输血应注意病人的输血指征和禁忌症,以及输血先后的各种检查和护理措施。
3. 临床输血中应按照规范的程序操作,遵守有关关键环节的操作规程。
4. 临床输血管理工作要通过严密的监察考核,时常性地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质量评价和质量控制。
三、临床输血管理工作的责任划分1. 医院管理层应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输血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内部培训,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体系。
同时,加强对临床输血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评价,确保临床输血工作的安全、有效和协调。
2. 输血科应配备专业的输血管理人员,负责输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输血操作符合规范、安全、有效。
3. 负责受血者治疗的临床医生,应根据病情确立输血指征,并根据输血指征和禁忌症审核输血申请单,明确受血者需输血的血量和种类,指导患者做好输血先后须遵守的注意事项。
4. 输血间接部门(如临床检验科)应严格把好输血关,确保输血血液质量符合规范要求,输血操作符合规范,严格执行相应工作制度和规定。
四、临床输血管理工作的流程1. 临床医生开具输血申请单,并审核受血者输血指征和禁忌症。
2. 输血科人员审批输血申请单,并检查受血者个体差异和输血禁忌症等。
3. 输血科人员为受血者安排输血时间和地点。
4. 输血科人员根据临床医生的要求和受血者的情况,进行输血血型鉴定、交叉试验等。
5. 输血科人员根据输血申请单和输血鉴定结果,计算输血所需的血量、血制品种类等,确保输血过程安全、有效。
6. 输血科人员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输血,严格执行双人确认和记录等工作。
7. 输血完成后,输血科人员做好输血后观察和护理工作,并为受血者安排相关检查和化验。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引言输血是临床治疗中常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提供血液及其衍生物的支持,帮助患者恢复健康。
然而,输血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并实施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1. 输血适应症的评估:在确定患者是否需要输血前,医务人员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全面的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的临床症状、体征指标、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结合国家相关指南和临床经验进行判断。
2. 输血前的血液检测:在进行输血前,应对输血的血液进行必要的测试。
主要包括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兼容性试验等项目,以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
3. 输血血制品的选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输血的目的,选择合适的输血血制品。
血浆、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等不同种类的输血血制品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临床情况,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予以选择。
4. 输血的操作规范:输血操作必须符合规范和程序,保证输血的安全。
包括正确的输血血制品采集、储存、运输和使用,避免交叉感染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5. 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与监测:输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感染等。
医务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识别不良反应并进行有效处理,同时,应对输血过程进行监测,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办法1. 考核内容:对参与输血操作和管理的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血液检测、输血操作规范、输血血制品的选择、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等方面。
2. 考核方法:采用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等,测试医务人员的理论知识。
实操考核主要通过模拟真实的输血场景,测试医务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考核机构:设立专门的临床输血管理考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评价考核工作。
该机构应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前言在医疗领域,输血是一项常见而重要的治疗措施。
为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并实施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患者在接受输血治疗时得到最佳的医疗服务。
二、临床输血管理流程1. 输血适应症评估:在决定进行输血治疗前,医生需对患者进行输血适应症评估,确保患者真正需要输血。
2. 输血治疗计划制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输血适应症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输血治疗计划,确定输血的时间、剂量和方式。
3. 输血血样采集:在进行输血前,需要进行患者血样采集,进行血型和交叉配血测试,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4. 输血品质监控:对输血过程中使用的血液制品进行质量监控,确保输血安全有效。
5. 输血过程监测:在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对患者的输血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输血反应。
6. 输血结束评估:输血结束后,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输血治疗达到预期效果。
三、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输血操作规范:明确输血操作的步骤和要求,包括输血前、输血中和输血后的操作流程。
2. 输血安全控制:强调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输血品质监控、输血反应处理等。
3. 输血质量管理:建立输血质量监控机制,确保输血过程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4. 输血信息记录:规范输血信息的记录和报告,建立完善的输血信息管理系统。
5. 输血人员培训:对从事输血操作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输血知识和操作技能。
6. 输血设备监测:定期对输血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通过严格执行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输血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输血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同时,输血管理制度的实施还可以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实施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专门的输血管理团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输血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1.输血指征的判断:(1)临床人员应根据病人的临床情况,以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来判断是否需要输血。
(2)输血的指征包括:贫血、失血、凝血功能异常等。
(3)临床人员在判断输血指征时应遵循输血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血液制品的选择和使用:(1)输血前应先进行适当的血液制品的选择,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使用何种血液制品。
(2)选择血液制品时,应考虑病人的血型、血红蛋白水平、凝血功能等因素。
(3)在使用血液制品时,应注意配血的正确性,避免出现血型不符导致的输血反应。
3.输血前的准备工作:(1)输血前,应对病人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包括血压、心率、体温等监测。
(2)对于有高风险因素的病人,应在输血前进行相应的预防性治疗。
(3)输血前,需要进行血型鉴定和配血试验,确认病人和供血者的血型是否相符。
4.输血操作的规范:(1)输血操作应在严格的无菌条件下进行,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2)输血时,需要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情况,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生理指标的监测。
(3)输血过程中,需要及时记录输血量和病人的反应情况,并妥善处理输血相关的问题。
5.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1)输血结束后,需要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观察血压、心率、体温等生命体征的变化。
(2)输血后如果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病人的安全。
二、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1)对临床输血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考核,包括输血指征、血液制品的选择和使用、输血前的准备工作、输血操作的规范、输血后的监测和处理等。
(2)对临床输血操作的技能进行考核,包括无菌操作、配血试验、输血过程的监测和记录等。
2.考核方式:(1)考核可以采取书面考试的方式,对临床输血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考核。
(2)考核可以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对临床输血操作的技能进行考核。
3.考核标准:(1)对于知识考核,应达到理论知识掌握全面,理解适应症和禁忌症,具备正确判断输血指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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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全名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
如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的,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同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
无直系亲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间隔三个月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七条麻醉科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前的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血液。
第九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和配合型输血。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
医护人员在标本采集完毕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采集者姓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字。
第十一条采集血标本须使用有批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输血器材,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用后消毒灭菌、毁型处理。
第十二条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交叉配血第十三条受血者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十四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常规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五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六条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在盐水相试验基础上,加做检查IgG血型抗体非盐水相试验(如间接抗人球蛋白法、酶法、聚凝胺法、玻璃珠法和凝胶法等)。
第十七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十八条交叉配合试验结果必须记录在专用登记本上,并保存十年。
第五章血液的入库、核对、贮存第十九条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第二十条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十一条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输血科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第二十二条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第六章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第二十三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患者病历到输血科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二十四条未办理用血申请手续的不得发血。
第二十五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六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血: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八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七章输血(输血管理)第二十九条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三十条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三十一条血液制品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30分钟,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二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三十三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三十四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第八章输血不良反应管理第三十五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三十六条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三十八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上报输血科。
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重检并及时上报医院相关职能部门。
第九章血液制品的输注时限第三十九条所有的贮血冰箱应专门为保存血液设计。
第四十条一旦从输血科发出,全血、红细胞和解冻的新鲜冰冻血浆应该在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开始输注。
第四十一条如果不能在30分钟内输注,应该保存在得到认可的贮血冰箱中,贮血冰箱温度应该为2—6℃。
第四十二条血小板发出应立即输注,切勿在2—6℃贮血冰箱中保存。
第四十三条临床科室、手术室所有用于贮血的冰箱,应该每天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以确保其处于2—6℃范围内。
第四十四条临床科室、手术室没有适于贮血的冰箱,血液应该保存于输血科专用贮血冰箱中,直到开始输血前。
第四十五条血液制品一旦离开正确的贮存条件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
第十章输血须知第四十六条凡含有血细胞的成分制品,一般患者须提前一天预约,急诊患者可随时申请,特别危重患者可先电话申请,同时送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检查血型。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按输血程序申请。
第四十七条特殊血液制品(如:Rh阴性血、冷沉淀、血小板等),由于品种特殊保存期短,只能专血专用。
临床医师须向病人或病人家属说明,记录病历并签字。
血液没用过期输血科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标签上各项目填写应齐全无误,对于有输血史和妊娠史的要特别注明,字迹必须清楚易认,否则拒收。
第四十九条输血超过3天,再次输血时应重新抽取标本方可配血,再次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无禁忌后才能进行输血。
第四十二条取血时应携带患者病历,取血者和发血者应共同核对有关资料。
取血必须系医护人员,否则不予发血。
第五十条手术预约时间改变、遇有输血反应或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均应及时通知输血科,以便更换预约时间和统计输血反应率。
第五十一条整个输血过程完成后,认真记录输血反应的有无,并及时将输血情况反馈输血科或记入病历。
第十一章成分输血第五十二条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
第五十三条成分输血的目的: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